一種天線保護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天線保護設備技術領域,涉及一種天線保護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礦井下作業時,采煤機上的遙控器是通過外置天線傳輸信號的,在遙控器的使用過程中,經常會出現操作人員不慎將天線碰斷或碰撞造成天線接觸不良的現象,采煤機不能正常工作,造成了生產影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天線保護裝置,解決了現有采煤機遙控器存在的遙控器天線易碰斷,從而影響采煤機正常工作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天線保護裝置,包括圓柱形的套筒,套筒的外壁上設有紅外信號感應器,紅外信號感應器通過導線與指示燈連接,套筒的外壁上還開有電池槽,電池槽中的電極線圈通過導線與紅外信號感應器連接。
[0005]本實用新型的特點還在于,
[0006]其中套筒的一端端口處設有墊圈,墊圈與套筒同軸且墊圈的內徑與套筒的內徑相同。
[0007]其中套筒的外部包裹有用于保護紅外信號感應器及電池槽的外殼,指示燈位于外殼的外部。
[0008]其中套筒與天線通過螺紋連接。
[000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中的套筒套在天線上,使天線不在外部暴露,在遙控器使用過程中不直接和天線接觸,使天線得到了有效保護,從而確保采煤機的正常工作。此外,套筒的外壁設置了紅外信號感應器及指示燈,可以簡單判斷遙控器及采煤機是否發生故障,便于工作人員及時進行相應的檢修,提高生產效率。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天線保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中,1.套筒,2.紅外信號感應器,3.指示燈,4.電池槽,5.天線,6.墊圈。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0013]本實用新型一種天線保護裝置,結構如圖1所示,包括圓柱形的套筒1,套筒I的外壁上設有紅外信號感應器2,紅外信號感應器2通過導線與指示燈3連接,套筒I的外壁上還開有電池槽4,電池槽4中的電極線圈通過導線與紅外信號感應器2連接。
[0014]套筒I的一端端口處設有墊圈6,墊圈6與套筒I同軸。墊圈6與套筒I的內徑相同。
[0015]套筒I的外部還設有用于保護紅外信號感應器2及電池槽4的外殼,指示燈3位于外殼的外部,便于觀察。
[0016]套筒I與天線5通過螺紋連接。
[0017]套筒I與墊圈6的內徑根據天線的直徑確定。
[0018]本實用新型一種天線保護裝置的使用方法為,將天線5從套筒I設有墊圈6的一端穿入,在電池槽4中裝上電池,將天線5安裝在遙控器上,墊圈6位于天線5與遙控器的連接處,遙控器在使用過程中,天線中會產生紅外信號,紅外信號感應器2感應到信號后指示燈3會發亮,此時說明遙控器正常工作,若指示燈3沒有發亮,則表明紅外信號感應器2沒有感應到信號,從而說明遙控器發生了故障,及時對遙控器進行檢修。若指示燈3發亮,而遙控器的操作對象(采煤機)沒有產生相應的工作,則說明遙控器的操作對象(采煤機)發生了故障,需及時對操作對象(采煤機)進行檢修。
[0019]本實用新型一種天線保護裝置,只需套在天線上就可起到保護作用,結構簡單,安裝方便,還可以根據指示燈是否發亮簡單判斷遙控器和操作設備是否出現故障,提高了工作效率。
【主權項】
1.一種天線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圓柱形的套筒(1),套筒(I)的外壁上設有紅外信號感應器(2),紅外信號感應器⑵通過導線與指示燈(3)連接,所述套筒⑴的外壁上還開有電池槽(4),電池槽(4)中的電極線圈通過導線與所述紅外信號感應器(2)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天線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I)的一端端口處設有墊圈(6),墊圈(6)與所述套筒⑴同軸且墊圈(6)的內徑與套筒⑴的內徑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天線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I)的外部包裹有用于保護所述紅外信號感應器(2)及所述電池槽(4)的外殼,所述指示燈(3)位于所述外殼的外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天線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⑴與天線(5)通過螺紋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天線保護裝置,包括圓柱形的套筒,套筒的外壁上設有紅外信號感應器,紅外信號感應器通過導線與指示燈連接,套筒的外壁上還開有電池槽,電池槽中的電極線圈通過導線與所述紅外信號感應器連接。本裝置中的套筒套在天線上,使天線不在外部暴露,在遙控器使用過程中不直接和天線接觸,使天線得到了有效保護,從而確保采煤機的正常工作。此外,套筒的外壁設置了紅外信號感應器及指示燈,可以簡單判斷遙控器及采煤機是否發生故障,便于工作人員及時進行相應的檢修,提高生產效率。
【IPC分類】H01Q1-50, H01Q1-22
【公開號】CN204464472
【申請號】CN201520174860
【發明人】張明利
【申請人】陜煤集團神木紅柳林礦業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8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