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的是一種電力系統用維護及搶修用設備,尤其是一種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
【背景技術】
[0002]在現有技術中,公知的技術是低壓線路設備維護及搶修時,需要停電操作,針對目前線路某些變架一側的低壓配電箱,其安裝位置偏高,操作人員往往登桿或利用爬梯進行操作,當分、合閘開關時,雖帶絕緣手套防護,仍存在一定的觸電危險,并且隨時會有跌落的風險存在。目前,沒有一種辦法改進這種習慣性的操作方式,因而工作上效率降低,風險增加。這是現有技術所存在的不足之處。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針對現有技術所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種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的技術方案,該方案的操作頭,通過絕緣操作桿頂端的開關夾持裝置與操作頭緊密對接,操作人員站在地面即可完成分、合開關操作。
[0004]本方案是通過如下技術措施來實現的:一種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包括操作桿,本方案的特點是:所述操作桿的前端設置有開關夾持裝置,所述的開關夾持裝置包括夾板,夾板固定在卡頭上,卡頭與操作桿固定。
[0005]所述的夾板為兩個。
[0006]兩個夾板相互平行。
[0007]所述的夾板與操作桿的夾角小于90度。
[0008]所述的卡頭下部有用于插入操作桿的空腔。
[0009]在卡頭上設置有用于固定操作桿的緊固件。
[0010]所述的緊固件為螺栓。
[0011 ] 在開關夾持裝置下方的操作桿上設置有豎桿。
[0012]所述的操作桿為絕緣操作桿。
[0013]本方案的有益效果可根據對上述方案的敘述得知,由于在該方案中有開關夾持裝置,可以用于夾持開關,這樣操作人員站在地面通過操作桿即可完成分、合開關操作;夾板為兩個,這樣利于夾持低壓開關;兩個夾板相互平行,且與操作桿不垂直,這樣分閘時,用上面夾板的低端卡住開關手柄拉下即可,合閘時,用下面夾板的高的一端卡住推上即可;卡頭下部有用于插入操作桿的空腔,并且有螺栓可以筋骨操作桿,防止卡頭脫落;在開關夾持裝置下方的操作桿上設置有豎桿,這樣利于操作人員判斷操作桿的位置,避免操作桿觸碰到其他設備。由此可見,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其實施的有益效果也是顯而易見的。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開關夾持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中,I為夾板,2為卡頭,3為操作桿,4為豎桿,5為螺栓,6為空腔。
【具體實施方式】
[0017]為能清楚說明本方案的技術特點,下面通過一個【具體實施方式】,并結合其附圖,對本方案進行闡述。
[0018]通過附圖可以看出,本方案的一種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包括操作桿3,所述操作桿3的前端設置有開關夾持裝置,所述的開關夾持裝置包括夾板1,夾板I固定在卡頭2上,卡頭2與操作桿3固定。所述的夾板I為兩個。兩個夾板I相互平行。所述的夾板I與操作桿3的夾角小于90度,即夾板I與操作桿3不垂直。所述的卡頭2下部有用于插入操作桿3的空腔6。在卡頭2上設置有用于固定操作桿3的緊固件。所述的緊固件為螺栓5。在開關夾持裝置下方的操作桿3上設置有豎桿4。所述的操作桿3為絕緣操作桿。
【主權項】
1.一種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包括操作桿,其特征是:所述操作桿的前端設置有開關夾持裝置,所述的開關夾持裝置包括夾板,夾板固定在卡頭上,卡頭與操作桿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其特征是:所述的夾板為兩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其特征是:兩個夾板相互平行。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其特征是:所述的夾板與操作桿的夾角小于90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其特征是:所述的卡頭下部有用于插入操作桿的空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其特征是:在卡頭上設置有用于固定操作桿的緊固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其特征是:所述的緊固件為螺栓。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其特征是:在開關夾持裝置下方的操作桿上設置有豎桿。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其特征是:所述的操作桿為絕緣操作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低壓開關控制操作頭的技術方案,該方案的操作頭,包括操作桿,所述操作桿的前端設置有開關夾持裝置,所述的開關夾持裝置包括夾板,夾板固定在卡頭上,卡頭與操作桿固定。該方案的操作頭,通過絕緣操作桿頂端的開關夾持裝置與操作頭緊密對接,操作人員站在地面即可完成分、合開關操作。
【IPC分類】H01H3-02
【公開號】CN204464078
【申請號】CN201520218539
【發明人】鄭曉莉, 王立軍, 馬振, 高峰, 王忠友, 劉樹軍, 張亮, 吳曉東, 王官濤, 劉海員
【申請人】國家電網公司,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濱州供電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8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