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動車充電安全插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電氣接線設備,具體的說是一種電動車充電安全插頭。
【背景技術】
[0002]眾所周知,人們在使用電動車充電時,都需要先將充電插頭先接入到電源上,方可進行充電。但大部分傳統的充電插頭一直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當使用時間過程時,插頭后部的接線部分容易老化而產生漏電,有巨大的安全隱患。二是人們為了安全使用插頭,往往只能用拇指和食指分別夾緊插頭座體的上下兩端去接入電源,這種握法相對來講較為費力。
【發明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兩個問題,本發明提出了一種電動車充電安全插頭。
[0004]一種電動車充電安全插頭,包括插片、插頭座體以及后接線,所述插頭座體上部的左右兩側對稱安裝有延伸板,所述延伸板上均沿水平方向滑動安裝有座體,所述座體上均設有插口。
[0005]所述插頭座體上部固定安裝有握板,所述握板前端設有與插頭座體相連的前擋板,所述握板后部設有防護板。
[0006]所述座體、握板、前擋板與防護板均由絕緣材料制成。
[0007]本發明在使用時,操作者可將食指和拇指分別套進到兩個插口內,剩下的三個手指緊握握板,在接入電源時,食指、拇指以及手的虎口能夠共同發力,操作方便且更符合人機工程學,起到一定的省力作用。此外這種這不用直接用手接觸插頭座體的方式以及防護板的防護作用,能夠有效防止后接線處線路老化產生漏電對人體的傷害,安全性高。
[0008]此外兩個座體的水平滑動能夠有效適應不同人群手大小不同的問題,適用范圍廣。
[0009]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使用簡單且適用范圍廣,并在將插頭接入電源時,能夠讓人手脫離插頭座體,讓食指、拇指以及虎口共同發力,使得操作更加省力,且起到一定的防護作用,安全性高。
【附圖說明】
[0010]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0011]圖1為本發明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0012]圖2為本發明的左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對本發明進一步闡述。
[0014]如圖1和圖2所不,一種電動車充電安全插頭,包括插片1、插頭座體2以及后接線3,所述插頭座體2上部的左右兩側對稱安裝有延伸板4,所述延伸板4上均沿水平方向滑動安裝有座體5,所述座體5上均設有插口 5a。
[0015]所述插頭座體2上部固定安裝有握板6,所述握板6前端設有與插頭座體2相連的前擋板7,所述握板6后部設有防護板8。
[0016]所述座體5、握板6、前擋板7與防護板8均由絕緣材料制成。
[0017]本發明在使用時,操作者可將食指和拇指分別套進到兩個插口 5a內,剩下的三個手指緊握握板6,在接入電源時,食指、拇指以及手的虎口能夠共同發力,操作方便且更符合人機工程學,起到一定的省力作用。此外這種這不用直接用手接觸插頭座體2的方式以及防護板8的防護作用,能夠有效防止后接線3處線路老化產生漏電對人體的傷害,安全性尚ο
[0018]此外兩個座體5的水平滑動能夠有效適應不同人群手大小不同的問題,適用范圍廣。
[0019]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電動車充電安全插頭,包括插片(I)、插頭座體(2)以及后接線(3),其特征在于:所述插頭座體(2)上部的左右兩側對稱安裝有延伸板(4),所述延伸板(4)上均沿水平方向滑動安裝有座體(5),所述座體(5)上均設有插口(5a); 所述插頭座體(2)上部固定安裝有握板¢),所述握板(6)前端設有與插頭座體(2)相連的前擋板(7),所述握板(6)后部設有防護板(8)。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車充電安全插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5)、握板(6)、前擋板(7)與防護板(8)均由絕緣材料制成。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動車充電安全插頭,包括插片、插頭座體以及后接線,插頭座體上部的左右兩側對稱安裝有延伸板,延伸板上均沿水平方向滑動安裝有座體,座體上均設有插口;插頭座體上部固定安裝有握板,握板前端設有與插頭座體相連的前擋板,握板后部設有防護板。本發明使用簡單且適用范圍廣,并在將插頭接入電源時,能夠讓人手脫離插頭座體,讓食指、拇指以及虎口共同發力,使得操作更加省力,且起到一定的防護作用,安全性高。
【IPC分類】H01R13/502, H01R24/28, H01R13/631
【公開號】CN105337104
【申請號】CN201510898648
【發明人】楊建春, 楊會祥, 洪學琴, 陳曉雨, 潘超, 錢國龍
【申請人】蕪湖山野電器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17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