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發光藥丸,特別是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
【背景技術】
[0002]金屬鹵化物稀土燈的發光藥丸以碘化鏑、碘化鈉、碘化鉈、碘化銫為主要成分的絡合物共熔物;這類燈的特點是顯色性好,非常接近日光,相關色溫> 5500K,光呈冷白色,但其缺點是發光效率較低,發光效率一般低于801m/w,使用壽命低于5000小時。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就是要解決以上問題,提供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發光效率高,發光效率在lOOlm/w以上,使用壽命長。
[0004]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含有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其特點是:還含有碘化鈧、碘化釷;所述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 0.04 — 0.08: 0.003—0.08: 0.002—0.006:0.2—0.7: 0.001—0.004ο
[0005]優選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 0.04:0.003: 0.002: 0.3: 0.001。
[0006]進一步優選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0.06: 0.005: 0.004: 0.4: 0.003。
[0007]進一步優選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0.08: 0.008: 0.006: 0.7: 0.004。
[0008]所述的金屬鹵化物稀土燈的色溫為5600— 6300Κ。
[0009]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制造的金屬鹵化物稀土燈具有發光效率高,發光效率在1001m/w以上,使用壽命長,長達10000小時以上。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1]實施例1:
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含有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所述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 0.04: 0.003:0.002: 0.3: 0.001。所制造的金屬鹵化物稀土燈發光效率為1071m/w,色溫為5673K,使用壽命為10000小時。
[0012]實施例2:
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含有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所述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 0.06: 0.005:0.004: 0.4: 0.003。所制造的金屬鹵化物稀土燈發光效率為1161m/w,色溫為6046K,使用壽命為11000小時。
[0013]實施例3:
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含有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所述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 0.08: 0.008:0.006: 0.7: 0.004。所制造的金屬鹵化物稀土燈發光效率為1021m/w,色溫為6223K,使用壽命為10500小時。
【主權項】
1.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含有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其特征在于:還含有碘化鈧、碘化釷;所述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 0.04—0.08: 0.003—0.08: 0.002—0.006: 0.2—0.7: 0.001—0.004o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 0.04: 0.003: 0.002: 0.3:0.0Olo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 0.06: 0.005: 0.004: 0.4:0.003ο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 0.08: 0.008: 0.006: 0.7:0.004ο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屬鹵化物稀土燈的色溫為5600— 6300Κ。
【專利摘要】一種含有稀土材料的發光藥丸,含有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還含有碘化鈧、碘化釷;所述的碘化鈉、碘化鏑、碘化銩、碘化銫、碘化鈧、碘化釷的摩爾比為1:0.04—0.08:0.003—0.08: 0.002—0.006:0.2—0.7:0.001—0.004。所述的金屬鹵化物稀土燈的色溫5600—6300K。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制造的金屬鹵化物稀土燈具有發光效率高,發光效率在100lm/w以上,使用壽命長,長達10000小時以上。
【IPC分類】H01J61/18, H01J61/22
【公開號】CN104952688
【申請號】CN201510331951
【發明人】柏林, 袁飛, 袁開軍
【申請人】安徽柏利照明電器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