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易裝卸干電池的電池座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供裝設干電池用的電池座。具體地說,本發明涉及設在電子裝置中的一種電池座。
上述那種一般的電池座通常有一個空腔,供容納有正負極的干電池。空腔由至少兩個彼此對置的腔壁界定。一般說來,兩腔壁之一上固定著固定端子,另一腔壁上固定著彈簧端子。干電池裝入空腔中時,固定端子與電池正極接觸,彈簧端子與電池負極接觸。這種結構使彈簧端子將干電池壓向固定端子,從而使干電池固定夾持在固定端子與彈簧端子之間。
干電池裝入空腔中或從空腔中取出時,必須對干電池施力以克服彈簧端子的彈力,否則干電池不能裝入電池座中或從電池座中卸除。干電池體積小,因而這種操作是相當麻煩的。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輕易地將干電池裝入座腔中或從座腔中卸除的電池座。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設有所述電池座的電子裝置。
本發明的再一目的是提供便于裝卸干電池的一種方法。
按照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本發明的電池座外殼有兩個彼此對置的第一腔壁和第二腔壁,以及一個供容納干電池的空腔。第一端子固定在固定壁上。第二端子可向第一腔壁的方向移動地裝設在第二腔壁上,且其頂端具有一個觸片。電池蓋有一個蓋臂,用以在電池蓋蓋住空腔時將觸片推向第一端子。
按照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本發明的電子裝置的外殼具有第一空腔和第二空腔,分別供裝設電子電路和干電池之用,第二空腔周圍有第一腔壁和第二腔壁彼此對置。第一端子固定在第一腔壁上,第二端子可向第一腔壁的方向移動地裝設在第二腔壁上,第二端子頂端固定有一個觸片。第一腔蓋蓋住第一空腔。第二腔蓋與第一腔蓋結合將第二空腔蓋住,且具有一個蓋臂,供第二腔蓋蓋住第二空腔時將所述觸片移向第一端子。
按照本發明的又一方面,本發明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驟制備這樣一個電池座,其電池座的空腔由彼此對置著的第一腔壁和第二腔壁界定,第一腔壁上固定有第一端子,第二腔壁上可向第一腔壁方向移動地裝有第二端子,第二端子頂端固定著一個觸片;將干電池放入空腔中;用一個電池蓋將空腔蓋上,該電池蓋有一個臂用以使觸片朝第一端子方向移動;將觸片移向第一端子的方向,直到干電池與第一端子和第二端子都接觸為止。
圖1是一般帶電池座的電子裝置的部件分解圖。
圖2是圖1所示電子裝置的剖視圖。
圖3是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電子裝置的部件分解圖。
圖4(A)是圖3所示電子裝置的可動端子的平面圖。
圖4(B)是圖4(A)所示可動端子的側視圖。
圖5(A)是圖3所示電子裝置的電池蓋的正視圖。
圖5(B)是沿圖5(A)的X-X線截取的剖視圖。
圖6(A)和6(B)是用以更詳細說明圖3所示電子裝置的剖視圖。
參看圖1和圖2。為便于理解本發明的內容,先說明一下一般的電子裝置。
圖1的一般電子裝置的外殼10圍繞著一個內部空間,具有四個側壁11a、11b、11c、11d和兩個內壁12a、12b。內壁12a和12b將內部空間間隔成電池空腔13a和電子電路空腔13b。電池空腔13a按下面將談到的方式容納干電池。電子電路空腔13b容納電子電路(圖中未示出)。
圈狀彈簧端子14固定在側壁11a上并伸入電池空腔13a中。固定端子15固定在內壁12a上,朝向電池空腔13a。
主蓋16蓋到外殼10上,將電子電路空腔13b蓋住。電池蓋17與主蓋16結合,蓋到外殼10上,將電池空腔13a蓋住。鎖定件18裝在主蓋16上,將電池蓋17固定到主蓋16上。電池蓋17上表面的一部分形成有導口19,供引導鎖定件18之用。
圖2中,干電池21裝在電池空腔13a中。干電池21的正極與固定端子15接觸,其負極與圈狀彈簧端子14接觸。圈狀彈簧端子14將干電池21壓向固定端子15,借助圈狀彈簧端子14的壓力將干電池固定在電池空腔13a中。
在一般的電子裝置中,將干電池21裝入電池空腔13a中或從電池空腔13a中卸除時,需要將干電池21壓向圈狀彈簧端子14,以克服圈狀彈簧端子14的作用力。
參看圖3至圖6,說明本發明一個最佳實施例的電子裝置。類似的部件編以同樣的編號。
圖3中,固定端子31固定在側壁11a上,可動端子32裝在內壁12a上。柔臂33從電池蓋17的下表面凸出。
圖4(A)和圖4(B)中,可動端子32的軸41,其第一端朝向圖4(A)的上方,其第二端與第一端相對。軸41從頭到尾穿過內壁12a延伸。觸片42呈錐形,固定在軸41的第一端,如圖4(B)中所示。換句話說,觸片42的表面呈錐形,軸41即固定在該錐形表面上。彈簧止動件43附在軸41的第二端上。螺旋形彈簧44套在軸41上,處于內壁12a與彈簧止動件43之間。在所示的實施例中,螺旋形彈簧44將彈簧止動件43壓離內壁12a。
參看圖5(A)和5(B),圖3中所示的臂33伸向觸片42,且分叉成U形槽,如圖5(A)中所示。此外,臂33還朝可動端子32方向稍彎,如圖5(B)中所示。臂33由柔性塑料制成,與電池蓋17結合在一起。這種結構使臂33可以借助于U形槽沿錐形觸片42滑動而與可動端子32的軸41接觸。
圖6(A)中,干電池21放在電池空腔13a中,主蓋16附在外殼10上。在此情況下,干電池21只是擱在空腔中但尚未固定。就是說,干電池21至少尚未與固定端子31和可動端子32之一接觸。這樣,干電池21可輕易地裝入電池空腔13a中和從電池空腔13a中卸除。
如圖6(A)中所示,電池蓋17有一個鉤61朝圖6(A)的下方延伸,且沿電池蓋17的一側端形成。當電池蓋17附到電池空腔13a時,鉤61先是鉤到外殼10上,接著,電池蓋17繞鉤61轉動,將電池空腔13a蓋住。這時,柔臂33觸及觸片42的錐形表面,克服螺旋形彈簧的作用力將觸片42推向固定端子31的方向。于是,觸片42與干電池21的正極接觸,且將干電池21壓向固定端子31,如圖6(B)中所示。
這樣,觸片42和固定端子31就將干電池21固定在電池空腔13a中。最后,當鎖定件18滑入導口19中時,電池蓋17就固定在主蓋16上。
只要電池蓋17從外殼10和主蓋16上除去,觸片42就借助于螺旋形彈簧43的力脫離固定端子31,如圖6(A)中所示。因此不難將干電池21從電池13a中卸除。
雖然本發明是結合若干實施例進行說明的,但本技術領域的行家們不難按其它各種方式實施本發明。例如,可以把彈簧44放在觸片42的一側或固定在外殼10的側壁11C上。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池座,供容納干電池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個外殼,其第一腔壁與第二腔壁彼此對置,在其間形成一個空腔,供容納所述干電池之用;第一端子,固定在所述第一腔壁上;第二端子,裝設在第二腔壁上,可向第一腔壁方向移動,且其頂端固定有一個觸片;和一個電池蓋,有一個臂供所述電池蓋蓋住所述空腔時向第一端子的方向推動所述觸片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端子有一個軸,軸的第一端限定著第二端子的所述頂端,軸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一端相對,該軸從頭到尾穿過所述第二腔壁延伸,所述軸上在第二腔壁與第二端之間裝有一個彈簧,所述第二端上設有彈簧止動件,供制止所述彈簧之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壓住所述彈簧止動件,使彈簧止動件被迫偏離所述第二腔壁。
4.一種電子裝置,具有一個電池座,供放置對電子電路供電的干電池之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包括一個外殼,具有第一空腔和第二空腔,分別供容納所述電子電路和所述干電池之用,所述第二空腔周圍有第一和第二腔壁,所述第一和第二腔壁彼此對置;第一端子,固定在所述第一腔壁上;第二端子,裝設在第二腔壁上,可向第一腔壁方向移動,且其頂端固定有一個觸片;第一殼蓋,供蓋住所述第一空腔用;和第二殼蓋,與所述第一殼蓋結合,供蓋住所述第二空腔之用,第二殼蓋有一個臂,供所述第二殼蓋蓋住所述第二空腔時將所述觸片推向第一端子的方向。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端子有一個軸,軸的第一端限定著第二端子的所述頂端,軸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一端相對,該軸從頭到尾穿過所述第二腔壁延伸,所述軸上在第二腔壁與第二端之間裝有一個彈簧,所述第二端上設有一個彈簧止動件,供制止所述彈簧之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壓住所述彈簧止動件,使彈簧止動件被迫偏離所述第二殼壁。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殼蓋有一個鎖定件,供將所述第二殼蓋固定到所述第一殼蓋上,所述第二殼蓋有一個導口,供引導所述鎖定件之用。
8.將干電池裝入電池座的一種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下列步驟制備這樣一個電池座,該電池座有一個空腔,由彼此對置著的第一腔壁和第二腔壁界定,所述第一腔壁上固定有第一端子,所述第二腔壁上裝有第二端子,可向所述第一腔壁方向移動,第二端子的頂端固定著一個觸片;將所述干電池放入所述空腔中;用一個電池蓋蓋住所述空腔,該電池蓋有一個臂,用以使所述觸片朝所述第一端子的方向移動;和朝所述第一端子的方向推動所述觸片,直到所述干電池觸及所述第一端子和所述第二端子為止。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端子有一個彈簧,處在所述第二腔壁與一個固定在所述第二端子上的面對所述頂端的另一端的一個彈簧止動件之間,其中推動步驟包括下列步驟先壓住所述第二端子,借助于所述彈簧使其偏離所述第一端子;然后配合所述彈簧和所述臂以推動所述觸片,使所述第二端子與所述干電池接觸。
全文摘要
一種電子裝置,有一個電池座,電池座的第一腔壁和第二腔壁限定出一個電池空腔,供容納干電池之用。電池座的一個可動端子裝在第二腔壁上,可向第一腔壁的方向移動。電池蓋有一個臂向可動端子伸出,且在電池蓋蓋住電池空腔時與可動端子的觸片接合,把觸片推向固定在第一腔壁上的固定端子。干電池就夾持在空腔中的固定端子與觸片之間。
文檔編號H01M2/20GK1139822SQ95119020
公開日1997年1月8日 申請日期1995年10月27日 優先權日1994年10月28日
發明者田丸敏幸 申請人:日本電氣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