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電容器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電容器外殼及具有它的電容器。
背景技術:
電解電容器在生產是,一般是先把電容器芯子裝入外殼內,再裝入密封件(如橡皮塞)后進行封口,使之成為半密封型的電解電容器,此時外殼起到隔離保護和密封的作用。
對于直徑在φ8mm以上電解電容器產品都要求具有防爆裝置,現有技術中,多數電容器的防爆裝置都是設置在鋁殼上,如在底部或側面制作防爆孔等。其目的在于在鋁電解電容器的使用中,一旦出現異常時引起電容器本身發熱,電解液汽化使外殼內產生大量氣體,當氣體壓力超過防爆裝置的壓力釋放值時,防爆裝置被打開而釋放出氣體,免除電容器被爆炸的危險。
普通電容器外殼的防爆裝置為設置在外殼底部的防爆槽,防爆槽遍布整個鋁殼底部。過流過壓時鋁電解電容防爆槽打開,防爆槽打開瞬間內部芯子電解紙可能會隨著氣流一起噴出。但是,在沒有破閥時,鋁殼整個底部凸起,內部電容器芯子會發生松動,電解紙可能被擠出,導致電容器內部芯子的結構不穩定,進而可能發生更嚴重的不良,影響后續的使用,縮短電容器的壽命。。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之一或至少提供一種有用的商業選擇。為此,本發明提供一種可以提高內部電容器芯子穩定性的電容器外殼以及具有該電容器外殼的電容器。
根據本發明的電容器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包括側壁和底壁,所述側壁和所述底壁之間形成有容納空間,所述底壁包括內圈和外圈,所述外圈的厚度大于所述內圈的厚度。
進一步的,所述外圈的厚度為所述側壁的厚度的兩倍。
進一步的,所述外圈為雙層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內圈上設置有防爆裝置。
進一步的,所述防爆裝置為防爆槽。
進一步的,所述防爆槽的深度為0.05-0.20mm,寬度為0.3-0.6mm。
進一步的,,所述外殼的材質為鋁。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電容器,其包括以上任一所述的電容器外殼,容納在所述容納空間的電容器芯子,以及密封所述電容器外殼的密封件。
進一步的,所述密封件為橡皮塞。
本發明提供的電容器外殼的底部分為內外圈,其外圈的厚度大于內圈的厚度,優選的,外圈的厚度為側壁的厚度的兩倍。即本發明通過在電容器的底部制作加厚加固的外圈,在發生氣脹或凸底現象,外圈不容易產生變形,內部的電容器芯子不會發生松動,其位置依舊固定如初,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電容器外殼內部結構的穩定性。
本發明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明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發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的電容器外殼的結構示意圖;以及
圖2是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的電容器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發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電容器外殼10,該外殼10包括側壁1和底壁2,側壁1和底壁2之間形成有容納空間,可以理解的是該容納空間主要用于容納電容器的芯子等部件的。在本發明中,底壁2包括內圈21和外圈22,其中,內圈21的厚度小于外圈22的厚度。
具體而言,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的電容器外殼10的底部結構分為內外圈,外圈22的厚度大于內圈21的厚度,繼而在電容器外殼10的底部形成加厚加固的外圈22,可以理解的是,但電容器芯子容納在外殼10內后,電容器芯子被支撐在該加厚加固的外圈22上,而在發生氣脹或凸底現象,外圈22由于被加固,其不容易產生變形,因而,在發生異常(氣脹或凸底)現象時,內部的電容器芯子不會發生松動,其位置依舊固定如初,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電容器外殼內部結構的穩定性。進而,本發明提供的電容器外殼10加強了外殼底部的抗壓強度,凸底高度比現有的電容器外殼低,防爆效果良好。另一方面,由于外圈22的加固,使內部的電容器芯子周圍的氣流壓力流動方向改變,使氣流壓力在一定程度上達到類似分流的功能,增強了防爆效果,降低了爆炸的劇烈程度。
可以理解的是,本發明提供的電容器外殼10可以作為各種電容器的外殼使用,如鋁電解電容器,此時,電容器外殼10的材質可以為鋁,外殼10的側壁1和底壁2的材質均為鋁。進一步的,底壁2的外圈22可以采用雙層鋁結構。
同樣的,本發明對電容器外殼10的形狀也沒有特殊限定,可以為圓柱形、方形的或其他形狀。例如,本發明提供的電容器外殼10可以用于直徑在φ8mm以上的圓柱形電容器。
為了進一步提升電容器外殼的結構穩定性,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外圈22的厚度可以設置為側壁1的厚度的兩倍。例如,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外圈22可以被設置成雙層結構。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在電容器外殼10的內圈上還設置有防爆裝置,以提高電容器的安全性。可以理解的是,本發明對防爆裝置沒有特殊限定,可以為本領域常用的防爆裝置,例如,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防爆裝置采用的是防爆槽的形式,防爆槽的深度可以為0.05-0.20mm,寬度可以為0.3-0.6mm。當然,可以理解的是,防爆槽的深度和寬度可以根據電容器的型號、尺寸進行適當的選擇。
如圖2所示,本發明還提供一種電容器,其包括以上任一所述的電容器外殼10,容納在電容器外殼10的容納空間中的電容器芯子20,以及用于密封電容器外殼10的密封件30。
可以理解的是,電容器的原理和構造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本發明對此不作詳細贅述;同樣的,對于電容器芯子20的原理和構造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本發明對此不作詳細贅述。
本發明對密封件30沒有特殊限定,可以采用本領域常用的密封件,例如,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通過橡皮塞來密封電容器外殼10。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在本發明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