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插座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可調節式兩線插口插座。
背景技術:
插座,又稱電源插座、開關插座。插座是指有一個或一個以上電路接線可插入的座,通過它可插入各種接線。有一個或一個以上電路接線可插入的座,通過它可插入各種接線,便于與其他電路接通。通過線路與銅件之間的連接與斷開,來達到最終達到該部分電路的接通與斷開。插座可分為:民用插座、工業用插座、防水插座,普通插座、電源插座,電腦插座,電話插座,視頻、音頻插座,移動插座;usb插座。
傳統的插座兩彈性觸片是固定在插座中的、兩彈性觸片之間也是固定的間隙,所以無法聯結各種形狀的插頭,普遍適用性較低;且隨著頻繁的實用,兩彈性觸片之間的間距會變大,使得插頭和插座的接觸變得不良,不便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調節式兩線插口插座,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可調節式兩線插口插座,包括插座本體,插座本體包括插盒和調節盒,調節盒貫通連接在插盒的左側,調節盒內設有轉軸,轉軸與調節盒之間是轉動連接,轉軸的一端突出調節盒且固定連接手柄板,轉軸上均勻的設有若干嚙合盤,嚙合盤上設有嚙合槽;插盒的頂端均勻的設有對插孔,所有插孔是并排設置,插盒的內腔一側壁均勻的設有若干基座,基座是選用銅材質制作,基座上前后對稱設有連接片,連接片是選用銅材質制作,同一基座上的兩個連接片的相鄰端對稱設有彈性觸片,彈性觸片是選用銅材質,彈性觸片是外凸的弧形結構設計,連接片的另一端設有與嚙合槽相配合的嚙合片,嚙合片是選用硬質塑料制作。
作為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插座本體是選用絕緣材料制作。
作為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調節盒是圓筒形結構設計。
作為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插盒是長方體形結構設計。
作為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調節盒的直徑大于插盒的高度。
作為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手柄板是圓板。
作為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轉軸上均勻的設有4~8個嚙合盤。
作為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嚙合盤是選用木質材質制作。
作為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嚙合槽之間的寬度是逐漸變小的。
作為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基座的數量與插孔的數量相同。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通過設置調整結構來直接調合連接片之間的間距,從而拉緊彈性觸片之間的距離,便于插頭與彈性觸片緊密接觸,從而接通電源,這種連接接觸結構,能適應多種形狀的插頭,且彈性觸片之間的間距,受外界影響較小,使用壽命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一種可調節式兩線插口插座的俯視圖的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一種可調節式兩線插口插座的橫截面圖的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一種可調節式兩線插口插座的調整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一種可調節式兩線插口插座的彈性觸片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插座本體,2-插盒,3-調節盒,4-插孔,5-嚙合盤,6-嚙合槽,7-轉軸,8-基座,9-連接片,10-彈性觸片,11-嚙合片,12-手柄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4,一種可調節式兩線插口插座,包括插座本體1,所述插座本體1是選用絕緣材料制作,所述插座本體1包括插盒2和調節盒3,所述調節盒3是圓筒形結構設計,所述插盒2是長方體形結構設計,所述調節盒3的直徑大于插盒2的高度,調節盒3貫通連接在插盒2的左側,所述調節盒3內設有調整機構,所述調整機構包括轉軸7和嚙合盤5,所述調節盒3內設有轉軸7,所述轉軸7與調節盒3之間是轉動連接,轉軸7的一端突出調節盒3且固定連接手柄板12,所述手柄板12是圓板,所述轉軸7上均勻的設有若干嚙合盤5,所述嚙合盤5是選用木質材質制作,嚙合盤5上設有嚙合槽6,所述嚙合槽6之間的寬度是逐漸變小的;所述插盒2內設有彈性觸片機構,所述彈性觸片機構包括基座8、連接片9、彈性觸片10和嚙合片11,所述插盒2的頂端均勻的設有對插孔4,所有所述插孔4是并排設置,插盒2的內腔一側壁均勻的設有若干基座8,所述基座8的數量與插孔4的數量相同,基座8是選用銅材質制作,基座8上前后對稱設有連接片9,所述連接片9是選用銅材質制作,同一基座8上的兩個連接片9的相鄰端對稱設有彈性觸片10,所述彈性觸片10是選用銅材質,彈性觸片10是外凸的弧形結構設計,所述連接片9的另一端設有與嚙合槽6相配合的嚙合片11,所述嚙合片11是選用硬質塑料制作。
本發明使用時,插頭通過插孔4與彈性觸片10相配合,通過手柄板12旋轉帶動轉軸7旋轉,轉軸7帶動嚙合盤5轉動,使得嚙合槽6與嚙合片11相配,兩個嚙合片11在嚙合槽6的作用下,相互靠近,進而帶動連接片9相互靠近,從而拉緊彈性觸片10之間的距離,便于插頭與彈性觸片10緊密接觸,從而接通電源,這種連接接觸結構,能適應多種形狀的插頭,且彈性觸片10之間的間距,受外界影響較小,使用壽命長。
上面對本專利的較佳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專利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所具備的知識范圍內,還可以在不脫離本專利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