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動汽車蓄電池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蓄電池,尤其是涉及一種能夠自動滅火或降溫的電動汽車蓄電池。
背景技術: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快速發展,尤其是純電動汽車的發展,為了增加電動汽車的續航能力,在現有蓄電池能量密度的技術條件下,各電動汽車生產廠家一般都通過增大電動汽車蓄電池的體積,來提高蓄電池存儲電能的能力,從而增加電動汽車一次充電的續航能力。目前的純電動汽車的蓄電池一般都在150公斤以上,由于電動汽車蓄電池的體積和重量較大,作為電動汽車的核心部件其安全問題直接決定著電動汽車整車的安全性。電動汽車的蓄電池存儲的電能容易引起蓄電池自燃,并且無論是蓄電池安裝在汽車上還是不在汽車上,均存在自燃的安全隱患。中國專利授權公開號CN201120521252U,授權
公開日2012年7月25日公開了一種電動汽車電池包安全裝置,其包括電池包;電池管理系統;溫度傳感器,與所述電池管理系統連接,用于檢測電池包的內部溫度,并將檢測的數據輸出至所述電池管理系統以判斷所述電池包內部溫度是否達到第一預設值;繼電器,與所述電池包的輸出端以及所述電池管理系統連接,用于在所述電池管理系統判斷所述電池包內部溫度達到第一預設值時,根據所述電池管理系統的指令,斷開所述電池包的輸出電路。該實用新型可以在蓄電池溫度升高時斷開蓄電池與汽車電路系統的連接,并不能解決蓄電池自然問題。中國專利授權公開號CN102512776A,授權
公開日2012年6月27日公開了一種用于電動汽車上的電池箱自動滅火裝置。該電池箱自動滅火裝置包括多個電池箱、高壓儲液罐、氣泵和裝置于每個 電池箱上部的控制器,儲液罐中裝有由泡沫滅火劑和水按一定比例配制的混合液,儲液罐上部通過氣管與氣泵相連通,儲液罐下部通過管道與每個電池箱相連通,連通每個所述電池箱的管道上均設有電磁閥,每個所述電池箱內均裝置有溫度傳感器和/或煙霧探測器,控制器分別與溫度傳感器和/或煙霧探測器、電磁閥、電動車上的24V低壓電源和高壓空氣斷路器電連接。該發明的電池箱自動滅火裝置處于電池箱之外,并不能解決蓄電池的自然問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的電動汽車蓄電池容易自燃的不足,提供了一種能夠自動滅火或降溫的電動汽車蓄電池。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種電動汽車蓄電池,包括殼體,設于殼體內的存儲有滅火劑的滅火劑盒體、設于滅火劑盒體上的若干個噴頭、控制器、電池組、和設于靠近電池組的殼體內的至少一個溫度傳感器及至少一個煙霧傳感器;所述噴頭上設有電磁閥;所述控制器分別與電磁閥、溫度傳感器和煙霧傳感器電連接;所述控制器通過直流穩壓電路與電池組電連接。[0010]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能夠自滅火或降溫的電動汽車蓄電池,蓄電池內部設有滅火齊U、控制器及溫度及煙霧檢測裝置,當蓄電池內的溫度或煙霧超過在控制器內預設的溫度值或煙霧值時,控制器控制噴出滅火劑,從而給蓄電池降溫或滅火。[0011]電池組通過直流穩壓電路的穩壓及降壓為控制器提供工作電壓。溫度傳感器和煙霧傳感器檢測殼體內部的溫度和煙霧信號;控制器根據收到的檢測信號,判斷檢測到的溫度及煙霧值是否超過在控制器內預設的溫度及煙霧值;并做進一步的滅火或降溫處理。[0012]本實用新型是在蓄電池內部對蓄電池進行滅火或降溫;本實用新型中的滅火或降溫功能的實現與蓄電池是否安裝在電動汽車上無關,可以對蓄電池進行實時的防自燃安全保護。[0013]本實用新型的電動汽車蓄電池的工作過程如下:[0014]當電池組中存儲有電能,電池組通過直流穩壓電路的穩壓及降壓為控制器提供工作電壓;控制器控制煙霧傳感器及溫度傳感器工作;控制器將檢測到的溫度或者煙霧值與預設在控制器內的溫度值或煙霧值進行比較,當檢測到的溫度或者煙霧值中的至少一個超過在控制器內的溫度值或煙霧值,控制器通過電磁閥控制噴頭噴出滅火劑,滅火劑覆蓋在電池組的周圍從而給電池組滅火或降溫。[0015]作為優選,所述噴頭為3個。[0016]作為優選,所述溫度傳感器為紅外溫度傳感器。[0017]作為優選,還包括設于汽車的綜合儀表盤上的報警器,所述報警器與控制器電連接。[0018]作為優選,所述報警器包括報警燈及蜂鳴器。[0019]作為優選,煙霧傳感器為離子式煙霧傳感器。[0020]作為優選,電池組包括6個或12個電池。[0021]作為優選,電磁閥為自鎖式電磁閥。[0022]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I)本實用新型是在蓄電池內部對蓄電池進行滅火或降溫;(2)本實用新型中的滅火或降溫功能的實現與蓄電池是否安裝在電動汽車上無關,可以實時對蓄電池進行防自燃安全保護。
[0023]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原理框圖。[0024]圖中:控制器1、電池組2、溫度傳感器3、煙霧傳感器4、電磁閥5、報警器6、直流穩壓電路7。
具體實施方式
[0025]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描述。[0026]如圖1所不的實施例是一種電動汽車蓄電池,包括殼體,設于殼體內的存儲有滅火劑的滅火劑盒體、設于滅火劑盒體上的3個噴頭、控制器1、電池組2、和設于靠近電池組的殼體內的3個溫度傳感器3及3個煙霧傳感器4 ;噴頭上設有電磁閥5 ;控制器分別與電磁閥、溫度傳感器和煙霧傳感器電連接;控制器通過直流穩壓電路7與電池組電連接。溫度傳感器為紅外溫度傳感器。還包括設于汽車的綜合儀表盤上的報警器6,所述報警器與控制器電連接。報警器包括報警燈及蜂鳴器。煙霧傳感器為離子式煙霧傳感。電池組包括12個電池。電磁閥為自鎖式電磁閥。[0027]本實用新型的電動汽車蓄電池的工作過程如下:[0028]當電池組中存儲有電能,電池組通過直流穩壓電路的穩壓及降壓為控制器提供工作電壓;控制器控制3個煙霧傳感器及3個溫度傳感器工作;控制器將檢測到的溫度或者煙霧值與預設在控制器內的溫度值或煙霧值進行比較,當檢測到的溫度或者煙霧值中的至少一個超過在控制器內的溫度值或煙霧值,控制器通過電磁閥控制噴頭噴出滅火劑,滅火劑覆蓋在電池組的周圍從而給電池組滅火或降溫。
權利要求1.一種電動汽車蓄電池,其特征是,包括殼體,設于殼體內的存儲有滅火劑的滅火劑盒體、設于滅火劑盒體上的若干個噴頭、控制器(I)、電池組(2)、和設于靠近電池組的殼體內的至少一個溫度傳感器(3)及至少一個煙霧傳感器(4);所述噴頭上設有電磁閥(5);所述控制器分別與電磁閥、溫度傳感器和煙霧傳感器電連接;所述控制器通過直流穩壓電路(7)與電池組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蓄電池,其特征是,所述噴頭為3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蓄電池,其特征是,所述溫度傳感器為紅外溫度傳感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蓄電池,其特征是,還包括設于汽車的綜合儀表盤上的報警器(6 ),所述報警器與控制器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汽車蓄電池,其特征是,所述報警器包括報警燈及蜂鳴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電動汽車蓄電池,其特征是,煙霧傳感器為離子式煙霧傳感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電動汽車蓄電池,其特征是,電池組包括6個或12個電池。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電動汽車蓄電池,其特征是,電磁閥為自鎖式電磁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動汽車蓄電池,包括殼體,設于殼體內的存儲有滅火劑的滅火劑盒體、設于滅火劑盒體上的若干個噴頭、控制器、電池組、和設于靠近電池組的殼體內的至少一個溫度傳感器及至少一個煙霧傳感器;所述噴頭上設有電磁閥;所述控制器分別與電磁閥、溫度傳感器和煙霧傳感器電連接;所述控制器通過直流穩壓電路與電池組電連接。本實用新型具有在蓄電池內部對蓄電池進行滅火或降溫;滅火或降溫功能的實現與蓄電池是否安裝在電動汽車上無關,可以實時對蓄電池進行防自燃安全保護的特點。
文檔編號H01M2/10GK203071188SQ20122073437
公開日2013年7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8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28日
發明者劉關, 孫學龍, 劉宸岳, 高祎博, 劉祿章, 晁海林 申請人:蘭州吉利汽車工業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