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光纖復合架空相線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力通信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光纖復合架空相線即0PPC。用于遼寧省沈北地區IOkV農電線路一輝山線升級改造工程,以完成配套用電信息采集及故障指示系統所需通信通道的建設。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常用的架空光纜有0PGW、ADSS。OPGW常用的結構是全鋁包鋼層絞或鋁包鋼與鋁合金混絞結構;ADSS —般為被覆內墊層的纜芯外均勻纏繞芳綸紗,然后被覆黑色聚烯烴護套的層絞式或中心管式結構。存在的缺點和不足之處是OPGW容易存在雷擊斷股、短路電流過熱等事故隱患,而ADSS易發生電腐蝕現象,都會導致光纜受損或斷纜故障。
發明內容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光纖復合架空相線。目的是實現電能傳輸與光纖通信的融合,節省資源,提升光通信系統使用壽命,提高防盜性倉泛。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光纖復合架空相線,是由光纖單元外部包覆有硬鋁線,硬鋁線的外層依次為導體屏蔽層和絕緣層;所述的光纖單元是由24芯G.652光纖和不銹鋼管組成;所述的硬鋁線包
覆有三層。所述的鋼管直徑為2.90mm。所述的硬鋁線的直徑均為2.90mm。所述的硬鋁線從內到外三層分別設有6根、12根、18根硬鋁線。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本實用新型為一種新型電力特種光纜,是在傳統的相線結構中將光纖單元復合在導線中,兼具有電力架空相線和光通信雙重功能。它具有以下優點:
(I)實現傳輸電能與光纖通信的融合;(2)充分利用輸電線路走廊資源實現光通信,節省資源,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3)原有線路升級改造時應用0PPC,沒有給原有線路附加額外負荷帶來的隱患;(4)良好的耐腐蝕性可提高OPPC的使用壽命;(5)具有良好的熱穩定性,保證光通信不受影響;(6)不存在雷擊斷股、短路電流過熱的事故隱患。在我國中低壓電網中,光纖復合架空相線OPPC比OPGW、ADSS更具有優勢,常用于輸電線路改造升級、通信線路建設等。在IOkV農網建設和改造中,OPPC實現了電能傳輸與光纖通信的融合,節省資源,提升光通信系統使用壽命,提高了防盜性能。本實用新型與輝山線導線在機械性能、電氣性能等方面技術參數接近,性能匹配,不會對線路桿塔附加額外負荷。并且利用輸電線路完成了用電信息采集及故障指示系統所需通信通道的建設,完成了農網智能化改造。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絕緣層I,硬鋁線2,光纖單元3,導體屏蔽層4。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是一種新型光纖復合架空相線,是用于IOkV輸電線路中,是由光纖單元3、硬鋁線2、導體屏蔽層4和絕緣層I組成。在光纖單元3外部包覆有硬鋁線2,硬鋁線2的外層依次為導體屏蔽層4和絕緣層I。為使新型光纖復合架空相線OPPC與輝山線導線結構、機械性能及電氣性能等匹配,滿足線路通信要求,OPPC采用中心管式結構,24芯G.652光纖和不銹鋼管組成光纖單元
3,鋼管直徑為2.90mm。光纖單元3被3層硬鋁線2包覆,直徑均為2.90_,3層硬鋁線2從內到外分別為6根、12根、18根硬鋁線。硬鋁線2的外層由里到外分別為導體屏蔽層4和絕緣層I。OPPC型號為OPPC (JK)-24B1-240。本實用新型OPPC結構參數詳見表I,本實用新型OPPC技術參數詳見表2。
表 I OPPC 結構參數表I OPPC結構參數
權利要求1.光纖復合架空相線,其特征是:光纖單元(3)外部包覆有硬鋁線(2),硬鋁線(2)的外層依次為導體屏蔽層(4)和絕緣層(I);所述的光纖單元(3)是由24芯G.652光纖和不銹鋼管組成;所述的硬鋁線(2)包覆有三層。
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纖復合架空相線,其特征是:所述的鋼管直徑為2.9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復合架空相線,其特征是:所述的硬鋁線(2)的直徑均為2.90mmo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復合架空相線,其特征是:所述的硬鋁線(2)從內到外三層分別設有6根、12根、18根硬鋁線。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力通信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光纖復合架空相線即OPPC。用于10kV農電線路升級改造工程,以完成配套用電信息采集及故障指示系統所需通信通道的建設。它是在光纖單元外部包覆有硬鋁線,硬鋁線的外層依次為導體屏蔽層和絕緣層。本實用新型具有可實現傳輸電能與光纖通信的融合;節省資源;原有線路升級改造時應用OPPC,沒有給原有線路附加額外負荷帶來的隱患;耐腐蝕性高,使用壽命長;具有良好的熱穩定性;不存在雷擊斷股、短路電流過熱的事故隱患。本實用新型不會對線路桿塔附加額外負荷。并且利用輸電線路完成了用電信息采集及故障指示系統所需通信通道的建設,可以完成農網智能化改造。
文檔編號H01B9/00GK203013358SQ201220562160
公開日2013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30日 優先權日2012年10月30日
發明者孟凡博, 趙宏昊, 葛維春, 趙慶杞, 牟景旭, 楊長龍, 王英男, 陳寧, 許存信, 任哲 申請人: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 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沈陽供電公司, 國家電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