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有阻隔層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阻隔層及帶有該阻隔層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包括基板,以及依次形成在所述基板上的陽極層、發光單元層和陰極層;所述發光單元層包括空穴注入層、空穴傳輸層、發光層、電子傳輸層,所述的空穴注入層形成在所述的陽極層上,所述空穴傳輸層形成在所述的空穴注入層上,所述陰極層形成在所述的電子傳輸層上,所述空穴傳輸層與所述的電子傳輸層之間為多個發光層,所述發光層包括熒光發光層和磷光發光層,所述熒光發光層和磷光發光層之間設有阻隔層。所述的阻隔層的主體材料包括具有相同母核的電子傳輸材料和空穴傳輸材料。本發明的發光器件可以有效地對電子傳輸效率和空穴傳輸效率進行調配,并具有發光效率高的優點。
【專利說明】—種帶有阻隔層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有機電致發光器件【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的阻隔層,本發明還涉及設置有該阻隔層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
【背景技術】
[0002]有機電致發光器件OLED的發光層主要米用全突光材料、全磷光材料或突光材料和磷光材料混合的方式進行制作。磷光體系的材料可以實現較高的發光效率,但是由于壽命短和效率低,還沒有適合的藍色磷光材料被研制出來。而全熒光材料的色度和壽命雖然有較強的優勢,但是與全磷光材料層混合使用的結構,效率卻較低。目前普遍采用藍色熒光材料和紅綠色磷光材料配合使用作為OLED的發光層,但是由于紅綠磷光的三線態能級會傳遞到藍色熒光發光層,而熒光發光層從三線態能級到單線態能級的躍遷是被禁止的,人們在藍色熒光發光層和紅綠色磷光發光層之間增加阻隔層來解決該問題。
[0003]孫一茹(Yiru Sun)等人在《高效白光器件的單線態和三線態激子管理》(((Management of singlet and triplet excitons for efficient white organiclight-emitting devices))見《自然(nature)》雜志 2006 年 4 月 440 卷 I3 期 04645 頁)報道如圖1所示發光器件,包括基片,陽極(ΙΤ0),空穴注入層(2-TNANA ( 600A ))、空穴傳輸層(NPB ( 200Α )、發光層、電子注入層(BPhen ( 300Α))、陰極(LiF/Al ( 1000A )),其中的發光層包括藍色熒光發光層(CBP:BCzVBi(5%))、阻隔層(CBP(6nm))、綠色磷光發光層(〇8?:11'(--7)3(5%))、紅色磷光發光層(08?:?011'(4%)),其在藍色熒光發光層與紅色和綠色磷光發光層之間增加了一層阻隔層CBP,用以阻止藍色熒光發光層中的單線態能級向紅色磷光發光層傳遞,從而提高了器件的效率、亮度和壽命。其中阻隔層使用的材料為CBP,由于CBP自身的空穴和電子傳輸能力是固定的,不可調節的,從而導致發光層的發光強度無法調整。
[0004]CN038207818公開了一種具有下述通式的螺二芴衍生物和相應的由下述通式表示
的自由基負離子,
[0005]
【權利要求】
1.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的阻隔層,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阻隔層的主體材料包括具有相同母核的電子傳輸材料和空穴傳輸材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的阻隔層,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電子傳輸材料占阻隔層的10wt%-90wt% 所述的空穴傳輸材料占阻隔層的10wt%-90wt%。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的阻隔層,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電子傳輸材料占阻隔層的30wt%-70wt% 所述的空穴傳輸材料占阻隔層的30wt%-70wt%。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的阻隔層,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電子傳輸材料為式ET-1O所示5,8- 二取代苯并[c]菲衍生物: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的阻隔層,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電子傳輸材料為式ET-3所示雙(9,9’ -螺二芴-2-基)酮,式ET-4所示螺芴基取代的吡啶、嘧啶或三嗪衍生物或式ET-5所示5,8- 二 -4- (3-吡啶基)苯基苯并[c]菲: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的阻隔層,其特征在于: Ar1和Ar2為彼此獨立的環已基,苯基,取代苯基,奈基,聯苯基,非基,恩基,花基,屈基,茈基,苯并菲,苯并蒽基,三亞苯基,螺芴基,芴基,吡啶基或噻吩基; Ar5和Ar6彼此獨立的環已基,苯基,取代苯基,萘基,聯苯基,菲基,蒽基,芘基窟基,茈基,苯并菲基,苯并蒽基,三亞苯基,螺芴基,芴基,吡啶基或噻吩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的阻隔層,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空穴傳輸材料為式HTL-1、S HTL-2或式HTL-16所示的三芳胺衍生物: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的阻隔層,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阻隔層的厚度為l_20nm。
9.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包括基板,以及依次形成在所述基板上的陽極層、若干個發光單元層和陰極層; 所述的發光單兀層包括空穴注入層、空穴傳輸層、發光層、電子傳輸層,所述的空穴注入層形成在所述的陽極層上,所述的空穴傳輸層形成在所述的空穴注入層上,所述的陰極層形成在所述的電子傳輸層上,所述的空穴傳輸層與所述的電子傳輸層之間為多個發光層,所述發光層包括突光發光層和磷光發光層, 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熒光發光層和磷光發光層之間設有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阻隔層。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阻隔層中的所述電子傳輸材料為式ET-5所示化合物,所述空穴傳輸材料為式HTL-1和/或HTL-16所示化合物: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阻隔層中的所述電子傳輸材料為式ΕΤ-3所示化合物,所述空穴傳輸材料為式HTL-2所示化合物:
12.根據權利要求9-11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熒光發光層為藍色熒光發光層; 所述的磷光發光層包括靠近藍色熒光發光層的綠色磷光發光層,和遠離所述藍色熒光發光層且與所述綠色磷光發光層相鄰的紅色磷光發光層; 所述的阻隔層設置在所述藍色熒光發光層和所述綠色磷光發光層之間。
13.根據權利要求9-11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熒光發光層為藍色熒光發光層; 所述的磷光發光層包括靠近藍色突光發光層的紅色磷光發光層,和遠離所述藍色突光發光層且與所述紅色磷光發光層相鄰的綠色磷光發光層; 所述的阻隔層設置在所述藍色熒光發光層和所述紅色磷光發光層之間。
14.根據權利要求9-11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熒光發光層為藍色熒光發光層; 所述的磷光發光層包括設置在所述藍色熒光發光層一側的綠色磷光發光層和設置在所述藍色熒光發光層另一側的紅色磷光發光層; 所述的藍色熒光發光層與所述綠色磷光發光層和紅色磷光發光層之間分別設置有所述阻隔層。
15.根據權利要求9-14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藍色熒光發光層的厚度為:10-40nm; 所述綠色磷光發光層的厚度為:10-40nm; 所述紅色磷光發光層的厚度為:10-40nm; 所述的阻隔層的厚度為1-20nm。
【文檔編號】H01L51/50GK103904225SQ201210371943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9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31日
【發明者】邱勇, 段煉, 李艷蕊, 張嵩, 李建仁, 張國輝 申請人:昆山維信諾顯示技術有限公司, 清華大學, 北京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