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向核電站提供后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以及一種核電站電源存放裝置防水淹的防護方法。
背景技術:
核電站(Nuclear Power Plant)是利用核裂變(Nuclear Fission)或核聚變 (Nuclear Fusion)反應所釋放的能量產生電能的發電廠。為了保護核電站工作人員和核電站周圍居民的健康,核電站的設計、建造和運行均采用縱深防御的原則,從設備、措施上提供多重保護,以確保核電站對反應堆的輸出功率進行有效的控制,且能夠在出現各種自然災害,如地震、海嘯、洪水等,或人為產生的火災、 爆炸等,也能確保對反應堆燃料組件進行充分的冷卻;進而保證放射性物質不發生向環境的排放。縱深防御原則一般包括五層防線,第一層防線精心設計、制造、施工,確保核電站有精良的硬件環境,建立完善的程序和嚴格的制度,對核電站工作人員有系統的教育和培訓,建立完備的核安全文化;第二層防線加強運行管理和監督,及時正確處理異常情況, 排除故障;第三層防線在嚴重異常情況下,反應堆的控制和保護系統能及時并有效的動作,以防止設備故障和人為差錯進而發展為事故;第四層防線在事故情況下,及時啟用核電站安全保護系統,包括各種專設安全設施,用以加強事故中的電站管理,防止事故擴大, 以保護核電站三道屏障的完整性;第五層防線萬一發生極不可能發生的事故,并伴有放射性外泄,應及時啟用廠內外一切應急系統,努力減輕事故對周圍居民和環境的影響。安全保護系統均采用獨立設備和冗余布置,使得安全系統可以抗地震和在其他惡劣環境中運行。電源作為核電站運行的動力源,無論是設置上還是運行上,都應體現縱深防御的理念。為實現核電站電源系統的高可靠性,對某些特別重要的用電設備或特殊要求的設備均應備有應急電源,同時進行多重性、獨立性地設置,以避免發生共模故障導致應急電源的不可用。核電站的應急電源系統和正常電源系統一起,共同構成廠用電系統,為廠內所有的用電設備提供安全可靠的供電。應急電源必須保證在正常運行工況、事故工況期間或事故工況后為核電站的應急安全設備提供電源,以執行安全功能。由于核電站核安全的特殊性,故而其電源系統的設計要求應大大高于其他行業。核電站設置有多道冗余電源,包括廠外主電源、廠外輔助電源和應急固定式柴油機等專用應急電源,各電源各司其職,同時又互有配合,不僅形式多樣,而且層層設置,多重冗余,最大限度地為電核電站提供可靠的供電。目前,核電站的廠用電系統運行方式如下(1)在正常運行條件下,整個廠用設備的配電系統由^kV母線經過高壓廠用變壓器供電;(2)當機組正常運行時,26kV母線由主發電機供電;
(3)主發電機停機時,則由400/500kV電網經過主變壓器向^kV母線倒送電;(4)如果^kV母線失去電源或失去高壓廠用變壓器,即失去廠外主電源,則220kV 電網經過輔助變壓器向必須運行的安全輔助設施供電,使反應堆維持在熱停堆狀態;(5)如果廠外主電源和廠外輔助電源均失去供電,則由應急柴油發電機(一個機組配備兩臺應急柴油發電機)向應急廠用設備供電,使反應堆進入冷停堆狀態;(6)當任何一臺應急柴油發電機不可用時,則由第五臺柴油機取代,執行應急柴油發電機的功能,向應急廠用設備供電。然而,固定式的應急柴油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這是因為,在固定式柴油機驅動其發電機運轉、將柴油的能量轉化為電能時,必須通過在固定式柴油機汽缸內、將過濾后的潔凈空氣與噴油嘴噴射出的高壓霧化柴油充分混合后,推動活塞下行,各汽缸按一定順序依次做功,從而帶動曲軸旋轉。再通過固定式柴油機的旋轉帶動發電機的轉子,利用“電磁感應”原理,發電機就會輸出感應電動勢,經閉合的負載回路產生電流,從而實現發電功能。 上述發電過程中,必須通過空氣與高壓霧化柴油的充分混合才能實現。當在洪水、海嘯、泥石流等情形下時,固定式柴油機的電氣系統將有可能因為水淹而失效,供油管道、壓縮空氣管道將有可能因為外部沖擊力而斷裂,柴油機本體有可能因為沖擊力而結構發生變形,這些都會導致固定式柴油發電機無法啟動,進而無法提供應急電源。因此,在其他電源失去的情況下,作為核電站最終應急電源的固定式應急柴油機, 由于其存放裝置自身特點決定了其不能抵抗水淹災害(如洪水、海嘯、臺風潮等),當出現超設計基準的極端自然災害時,固定式應急柴油機很容易失去供電,無法為核電站提供反應堆芯余熱排出和乏燃料水池冷卻的動力需求,這將導致核電站產生災難性的后果。近年來,隨著電池技術進步和發展,蓄電池尤其是鋰電池和磷酸鋰電池由于具有體積小、質量輕、電壓高、功率大、自放電少以及使用壽命長等優點,逐漸成為動力電源的主流設備,然而目前市場上成熟的單體電池容量通常在200Ah以下,遠遠不能滿足核電站用蓄電池蓄能系統的使用要求。因此,需要重新研發適用于核電站的高容量蓄電池蓄能系統, 在廠外主、廠外輔助電源和廠內應急動力電源等通用電源失去,而第五臺應急柴油發電機不能正常起動時,蓄電池蓄能系統能夠實現快速、及時地向反應堆安全設施及乏燃料系統提供應急動力電源,維持核電站處于安全狀態。因此,人們希望能有一種用于核電站蓄能系統的存放裝置,它可以抵抗水淹災害 (如洪水、海嘯、臺風潮等),在核電站遭受水淹災害而廠內應急電源失去時,確保蓄電池蓄能系統正常工作,為核電站提供后備應急動力電源。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標就是提供一種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它可以抵抗水淹災害(如洪水、海嘯、臺風潮等),在核電站遭受水淹災害而廠內應急電源失去時,確保蓄電池蓄能系統正常工作,為核電站提供后備應急動力電源。按照這個目標,根據本發明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應包括一可抗震且固定于一基準平臺上的容置腔體。于所述容置腔體內,可存放電池柜或電池架、換流設備及監視和控制設備。所述容置腔體分設有至少兩層空腔,所述換流設備及監視和控制設備存放在高于電池柜或電池架存放的空腔內,且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四周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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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地,蓄能電池模組放置在電池柜或電池架上,所述電池柜或電池架與其存放的空腔底面固定連接。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底面具有多個基座,各基座均高于該空腔的底面,所述電池柜或電池架固定于所述基座上。所述基座可由多個高于底面的凸臺組合構成。所述基座可由具有多個鏤空孔的基臺構成。所述基座與所述電池柜或電池架連接面之間設有抗震彈性墊。進一步地,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底面還開設有積水坑,其坑內設置有可將積水抽取到所述容置腔體外面的排水設備。進一步地,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頂面設置有多個可在火災時噴水的噴嘴,各噴嘴設置于一可與積水坑連通的輸水管上,該輸水管同時與設于容置腔體外面的水箱連通,所述輸水管路上還設有抽水泵及控制閥。所述積水坑內還設置有過濾裝置。進一步地,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頂部設有至少一可防水的通風口,其與一設置于所述容置腔體外部的通風設備相連。進一步地,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具有一可供出入的通道口,所述通道口設于該所述容置腔體的側面或頂面。具體地,設于所述容置腔體側面的通道口具有一可將該通道口封閉的防水門,所述防水門鉸設于通道口處,所述防水門上還設有可與所述容置腔體配合的鎖定結構。具體地,設于所述容置腔體側面的通道口具有一可將該通道口封閉的防水門,所述防水門旁設于容置腔體外壁,且常設于通道口以外的位置,于所述通道口上、下端,分別具有一可導引所述防水門橫向移動、使之將通道口完全封閉的導軌或滑槽。所述導軌或滑槽兩端還設有可使所述防水門移動定位的止擋塊。具體地,于所述防水門上,與通道口相對的面之周邊貼設有密封條,所述通道口周邊對應設有可與防水門周邊密封條緊密接觸的貼合面。所述防水門上還設有可與所述容置腔體對應配合的鎖定結構。本發明將蓄能系統中電池柜或電池架與換流設備及監視和控制設備分別放置于可抗震的容置腔體內,且分層設置,其中換流設備和配電設備設置在高于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內,可抗御嚴重的水淹自然災害(如洪水、海嘯、泥石流等)。這種通過空間結構實現防水的設計理念極大地提高了蓄能系統的防自然災害尤其是防水的能力。同時保持了各器件功能的相對獨立性,既有效保證了蓄電池蓄能系統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又使得維護、 保養、檢修、管理大為方便。本發明積水坑的設置,一方面有利于收集其空腔中可能的地面積水,可盡早排空空腔地面積水;另一方面,積水坑可作為消防水的備用水源,在外部水箱中的水消耗完畢以后,消防設備這可以從積水坑中抽取其收集的經過過濾的地面噴淋水,極大地提高了消防水源的可靠性。另外,防水門設計為堅固和具備優良防水性能的結構,保證了容置腔體底層空腔為四周密閉的空腔,從而提高了蓄電池蓄能系統抵御水淹自然災害的能力。防水門的多種鎖扣結構和開關門方式,使得防水門可以方便、有效地實現密封防水和機械固定。
圖1是本發明結構一主視圖;圖2是本發明結構一俯視圖3A是本發明結構一防水門正面視圖;圖;3B是本發明結構一防水門側面視圖;圖3C是本發明結構一防水門另一種鎖扣結構正面視圖;圖3D是本發明結構一防水門另一種鎖扣結構俯視圖;圖4是本發明結構二主視圖;圖5是本發明結構二俯視圖;圖6A是本發明結構二防水門開位正面視圖;圖6B是本發明結構二防水門關位正面視圖;圖6C是本發明結構二防水門側視圖;圖7A是本發明結構二防水門及公鎖扣結構正視圖;圖7B是本發明結構二防水門母鎖扣結構正視圖;圖7C是本發明結構二防水門母鎖扣結構側視圖;圖7D是本發明結構二防水門母鎖扣結構俯視圖;圖8是本發明結構三主視圖;圖9是本發明結構三俯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根據《核電廠設計安全規定》(HAF102),所有與安全相關的系統都要滿足 “單一故障準則”。即“在其任何部位發生單一隨機故障時,仍能保持所賦予的功能。源于單一故障的各種繼發故障,均視作單一故障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電源系統也不例外。《核電廠應急動力系統》(HAD102/13)也要求為“各序列相互間必須借助實體分割和功能隔離(在電或其他方而)進行保護”。為保證應急動力電源的可靠性,需要獨立設置, 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一個系列的故障導致另一個系列不可用。因此,應急動力電源的存放是保證其能在各種災害條件上能可靠實用的必備條件。本發明提供了用作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的存放裝置。根據設計要求, 存放裝置可設置于一基準平臺上,該基準平臺應在核電站安全警戒線以上,可抵御百年一遇的自然災害,如海嘯、洪水、颶風和泥石流等,可設在堅固山體附近,還可達到有利于自然避雷的作用。如圖1_2、4、5、8、9所示,所述存放裝置包括一可抗震的容置腔體,可由鋼筋混凝土澆鑄而成,也采用金屬材料或其他可抗震、防壓、防水材料組合制成,其腔體結構強度應滿足其外側在水淹或其他物體沖擊的情況下,仍能保持完整,其腔體內表面可設置阻燃材料,用于防止火災對容置腔體產生的損害。參見圖1_2、4、5、8、9,所述容置腔體具有可存放電池柜或電池架101、換流設備401及監視和控制設備301的空腔,其中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101的空腔四周密封,可抵御水淹或其他物體沖擊。所述換流設備401及監視和控制設備301的存放位置高于電池柜或電池架101的存放位置。本發明圖示實施例設置有至少兩層空腔,其一可放置多個電池柜或電池架101,其二可放置換流設備401、監視和控制設備301,還可放置配電設備402等,還可設置檢修間,用于放置各工具及備用的蓄能電池模組(未圖示)。換流設備401及監視和控制設備301存放在高于電池柜或電池架101存放的空腔內。為保證其設備的抗震性能,電池柜或電池架101與換流設備401及監視和控制設備301上設置有多個可抗SSE地震的柔性電連接接口。本發明具體實施例結構中,容置腔體分層設置有兩層,且分設三個不同的空腔,其中整個第一層為一單獨空腔1 (參見圖1_2、4、5、8、9),用于置放多個電池柜或電池架101, 第二層有兩個空腔3、4,其中一個空腔4用于放置與電池柜或電池架101電連接的換流設備 401,換流設備401具備以下功能(1)交直流變換的功能;(2)電能容量增減的功能;(3)蓄能系統自身配電;(4)正常運行時,接受外電網高壓電,并將其轉換為換流站所需電壓等級的交流電;( 當外電網需電時,變壓器(未圖示)將換流站輸出的交流電變換成高壓電輸出。第二層另一個空腔3為控制室,用于放置監視和控制設備301,可以監測整個蓄能系統的整體狀態,可以操作和調配蓄能電量的輸入和輸出。蓄能電池模組(未圖示)可放置于電池柜或電池架101上,所述電池柜或電池架 101與第一層空腔1底面固定連接。請再參見圖1、圖4,用于放置電池柜或電池架101的空腔開設有通道口,一方面用于設備的運輸,另一方面用于操作人員的出入。該通道口可設置于第一層1腔體側壁,為避免災害產生時水、泥石流等進入,可通過防水門104封閉,使之形成一可四周封閉的空腔, 有效防止了災害對蓄能電池模組(未圖示)及其他電氣部件造成的損壞而失去其作為應急電源的正常使用。或者,如圖8所示,該通道口可設置于第一層空腔1頂部,該通道口高度應保證在洪水、海嘯、泥石流等情形下不能進入其內。于所述通道口的上方,還設有一設備運輸倉9, 其頂部設有吊裝機構901,可將各電池柜或電池架101運送至第一層空腔1內。當然,也可將電池柜或電池架101吊出,第一層空腔1內還設置有方便操作及檢修人員進出的爬梯或樓梯902。參見圖1、4、8,容置腔體應具有相應地震地區的抗震設防,同時要加強底面整體的穩固性,使其在地震時其底面的安裝物既不發生相互位移碰撞,也不會整體由基礎底面掉下。進一步地,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101的空腔1底面上,還設有基座102,該基座 102應高于空腔1底面,以防止可能的地面積水及雜質對電池柜或電池架101的損害。所述電池柜或電池架101固定于所述基座102上,在基座102與電池柜或電池架101的連接面上,可加設可抗震的彈性墊150,以使置于基座102上的電池柜或電池架101牢固的固定,而且可避免地震發生時兩者之間的相互撞擊,從而保證整個蓄能系統的安全、可靠。具體結構設計中,基座102可采用高強度、耐腐蝕、抗震性能較強的材料構成,且能與腔體底面較好的結合,可保證與電池柜或電池架101整體構件連接牢固可靠。基座102 可由多個高于底面的凸臺組合構成,各凸臺可為錐臺狀結構,其可為圓錐臺、多邊形錐臺或梯形錐臺,使之形成一排水坡度,凸臺上表面為防滑面,電池柜或電池架101底部固定于凸臺,其連接面夾設可抗震的彈性墊150。或者,所述基座102可為具有多個鏤空區域的基臺構成(未圖示),電池柜或電池架101底部固定于基臺實體部分上,其鏤空區域便于洪水、海嘯、泥石流等災害發生時水流的溢出。同樣地,基臺上表面應為防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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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座102的設置,便于第一層空腔1內有水滲入時,能使水流很快從基座102 上流出,可保證設于基座102上的蓄能電池柜或電池架101不被水侵蝕,提高了蓄能電池柜或電池架101可靠性。進一步地,可在第一層空腔1底面開設一積水坑109,為防止積水過多蔓延至底面,其坑內設置有可將積水抽取到容置腔體外的排水設備108。為保證電池柜或電池架101的第一層空腔1在遇到火災等情形時的安全,安裝有電池柜或電池架101的上方還設置有多個可在火災時噴水的噴嘴105,各噴嘴105可設置于一固定在第一層空腔1頂面的輸水管158上,該輸水管158設有兩個分支,通過三通管相連,其一管路與設于容置腔體外部的水箱7相連,其管路上設有抽水泵601及控制閥8,其另一管路與積水坑109相連,該管路上亦設有控制閥107。通過輸水管路158,可在火災時將水箱7內的水引入噴嘴105內實現其滅火功能。同時,還可在外部水箱7水源不足的情形下,通過控制閥107將積水坑109內的水引入噴嘴105內進行滅火。因此,積水坑109還可用于收集噴嘴105噴淋出的水,作為備用的消防水源。進一步地,在積水坑109內,還設有過濾裝置(未圖示),噴淋水和積水可通過一粗過濾網過濾后進入積水坑109,再經一細過濾網進入抽水泵108吸入口,以保證抽水設備可靠性。由于第一層空腔1放置電池柜或電池架101,應強迫其通風、散熱,保證其使用壽命,通風主要用于排除室內的氣體,并兼作調節室溫之用,以保持第一層空腔1內的溫度經常在10 30°C之間,可保證電池柜或電池架101正常使用,提高其使用壽命。所述第一層空腔1的頂部設有至少一可防水的通風口 5,其與一設置于容置腔體外部的通風設備501相連,通風排氣管應引至容置腔體外高于其屋頂的位置,進風口應裝設空氣濾過設備,以保證電池柜或電池架101處于正常的工況下。由于所述第二層兩個空腔3、4放置的是電氣設備,為保證這些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本發明實施例結構中,于所述容置腔體之外部,還可設有可對第二層兩個空腔3、4進行散熱的空調設備。請參見圖1-2、3A-3D、4-5、6A-6C、7A-7D,本發明防水門104可設置為下述兩種不同的實施方式實施例一參見圖3A-3D,所述防水門104的第一種方式中,所述防水門104可鉸設于通道口處,通過鉸軸與容置腔體轉動連接。具體可在通道口處設有一鉸軸111,在防水門104側面對應位置設置可套設于該鉸軸111上的套筒 115,由套筒115和鉸軸111配合,使防水門104繞鉸軸111轉動,實現其通道口的打開和關閉。或者,也可在所述通道口處設有一套筒115,在防水門104側面對應位置設置可插設于套筒115內的鉸軸111,通過套筒115和鉸軸111的配合,使防水門104繞鉸軸111轉動,同樣可實現其通道口的打開和關閉。為保證防水門104可靠的封閉,在防水門104內平面,與通道口相對之周邊,可貼設有密封條103,即沿防水門104內平面四周貼設密封條103,相應地,于所述通道口周邊, 加工有可與防水門周邊密封條103緊密接觸的貼合面,以保證防水門104能完全將通道口密閉。進一步地,防水門104上還設有可將通道口封閉后與容置腔體固定的鎖定結構, 以保證防水門104可靠的將通道口封閉。所述鎖定結構設于所述防水門104 —側,其由設于所述防水門104上的搭扣和設于外墻體上的倒鉤配合構成。(未圖示)或者,所述鎖定結構設于所述防水門104—側,其由設于所述防水門104上的延伸塊112和設于外墻體上的連接件114通過螺栓旋合或插銷構成(參見圖3C、3D)。實施例二 參見圖6A,第二種方式中,所述通道口處設有一供平時出入用常開啟的內門160, 防水門104旁設于容置腔體的外壁,且常設于通道口以外的位置。具體地,內門160的結構設計可采用下述兩種方式在所述通道口處設有一套管,在內門160側面對應位置設置可插設于套管內的轉軸,由套管和轉軸配合,使內門160繞鉸軸轉動,實現其通道口的打開和關閉,方便操作人員的出入。(未圖示)或者,在所述通道口處設有一轉軸,在內門160側面對應位置設置可套設于該轉軸上的套管,由套管和轉軸配合,使內門160繞轉軸轉動,同樣可實現其通道口的打開和關閉。(未圖示)參見圖6A、6B、6C,本發明于所述通道口上、下端,還分別具有一導軌119和120,防水門104上、下端分別設置有滾輪110,置于上述導軌119和凹槽120內,用于導引防水門 104的橫向移動,凹槽120兩端均設有可使防水門104移動定位的止擋塊121。防水門104 一般置于通道口以外的位置,平時由內門160實現第一層空腔1的啟閉。當發生災害時, 可將防水門104橫向移動,當移動到預設的位置時,可將其鎖死固定,從而將通道口完全封閉,保證海水、洪水或泥石流不會進入第一層空腔1內。同樣地,在防水門104與通道口相對的內平面之周邊,可貼設有密封條103,即沿防水門104內平面四周貼設密封條103,相應地,于所述通道口周邊,加工有可與防水門104 周邊密封條103緊密接觸的貼合面,以保證防水門104能完全將通道口密閉。為進一步保證電池柜或電池架101的安全,所述防水門104上還設有可與容置腔體外壁對應配合的鎖定結構。具體結構中,所述防水門104兩側可分別向外延伸有兩凸耳117,所述外壁上對應設有可與防水門104上兩凸耳疊合的連接塊118,通過螺栓旋合形成所述鎖定結構。需要說明的是,防水門104對通道口的封閉,及與容置腔外壁的連接方式,并非上述描述的幾種,還可采用多種不同的結構,在此不再贅述。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它設置于一基準平臺上,包括一可抗震且固定于所述基準平臺上的容置腔體,于所述容置腔體內,具有可存放電池柜或電池架、換流設備及監視和控制設備的空腔,所述換流設備及監視和控制設備的存放位置高于電池柜或電池架的存放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容置腔體分設有至少兩層空腔,所述換流設備及監視和控制設備存放在高于電池柜或電池架存放的空腔內。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 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四周密封。
4.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蓄能電池模組放置在所述電池柜或電池架上,所述電池柜或電池架與其存放的空腔底面固定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 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底面具有多個基座,各基座均高于該空腔的底面,所述電池柜或電池架固定于所述基座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座由多個高于底面的凸臺組合構成。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座由具有多個鏤空孔的基臺構成。
8.如權利要求5或6或7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與所述電池柜或電池架連接面之間設有抗震彈性墊。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 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底面開設有積水坑,其坑內設置有可將積水抽取到所述容置腔體外面的排水設備。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 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頂面設置有多個可在火災時噴水的噴嘴,各噴嘴設置于一可與積水坑連通的輸水管上,該輸水管同時與設于容置腔體外面的水箱連通,所述輸水管路上還設有抽水泵及控制閥。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水坑內還設置有過濾裝置。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 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頂部設有至少一可防水的通風口,其與一設置于所述容置腔體外部的通風設備相連。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 存放有電池柜或電池架的空腔具有一可供出入的通道口,所述通道口設于所述容置腔體的側面或頂面。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設于所述容置腔體側面的通道口具有一可將該通道口封閉的防水門,所述防水門鉸設于通道口處,所述防水門上還設有可與所述容置腔體配合的鎖定結構。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門與通道口相對的面之周邊貼設有密封條,所述通道口周邊設有可與防水門周邊密封條緊密接觸的貼合面。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設于所述容置腔體側面的通道口具有一可將該通道口封閉的防水門,所述防水門旁設于容置腔體外壁,且常設于通道口以外的位置,于所述通道口上、下端,分別具有一可導引所述防水門橫向移動、使之將通道口完全封閉的導軌或滑槽。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或滑槽兩端還設有可使所述防水門移動定位的止擋塊。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于所述防水門上,與通道口相對的面之周邊貼設有密封條,所述通道口周邊對應設有可與防水門周邊密封條緊密接觸的貼合面。
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門上還設有可與所述容置腔體對應配合的鎖定結構。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于核電站應急動力電源的蓄能系統存放裝置。它設置于一基準平臺上,包括一可抗震且固定于所述基準平臺上的容置腔體,于所述容置腔體內,具有可存放電池柜或電池架、換流設備及監視和控制設備的空腔,所述換流設備及監視和控制設備的存放位置高于電池柜或電池架的存放位置。本發明通過空間結構實現防水的設計理念,極大地提高了蓄能系統的防自然災害尤其是防水的能力,同時保持了各器件功能的相對獨立性,既有效保證了蓄能系統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又使得維護、保養、檢修、管理大為方便。
文檔編號H01M2/10GK102280153SQ201110131139
公開日2011年12月14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20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20日
發明者戴忠華, 曹勇, 曾其權, 朱鋼, 王永年 申請人: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 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