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智能提撈抽油機井下傳感器連接電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油田上使用的傳感器連接電纜,具體的說,是涉及一種能夠 與智能提撈抽油機配合使用的傳感器連接電纜。
背景技術:
目前油田用采油設備的通用要求是占地面積小、施工方便、維護率低。油井井下由 于有鋼質油管和套管對無線信號具有強屏蔽作用,所以無法使用無線傳輸的方式。目前智 能提撈抽油機需要根據井下的壓力變化來判定是否放下撈子,所以井下傳感器的信號能否 正常準確的傳輸到地面控制系統就很重要。常規的連接電纜采取的是在鋼纜內芯嵌入一根 多芯電纜,這樣導致的后果就是為了保證鋼纜的強度,鋼纜就得變粗。而該型抽油機的鋼纜 都是通過安裝在機座上的滾筒卷放的,鋼纜變粗之后同樣長度的鋼纜所需要的滾筒型號就 要變大,然后導致配套的絞車主機和換向機構都要變大,最終會使殼裝變大從而占地面積 變大。
發明內容為了解決背景技術中所提到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智能提撈抽油機井 下傳感器連接電纜,該種智能提撈抽油機井下傳感器連接電纜兼具鋼纜和信號電纜的功 能,既保證了鋼纜的強度又保證了有足夠的信號電纜芯數,并且沒有增加鋼纜的外徑,保證 了智能提撈抽油機傳感器信號的準確傳輸。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該種智能提撈抽油機井下傳感器連接電纜,由外至內 依次包括聚氯乙烯套層、保護石棉網以及若干內置鋼絲的鋼絲繩,其獨特之處在于在所述 保護石棉網圍成的腔內置有一根銅芯電纜,在所述鋼絲繩內平行于鋼絲置有一根鋼芯,所 述鋼絲繩與銅芯電纜之間的空隙內填充熱熔膠;所述銅芯電纜作為24V信號線,鋼芯作為 4 20mA信號線,兩者均于電纜末端設有引出端。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該種智能提撈抽油機井下傳感器連接電纜,在鋼 絲中嵌入信號鋼芯作為4 20mA信號線,在鋼絲繩中嵌入銅芯電纜作為24V信號線,利用 油管管壁當鋼纜的屏蔽層;利用油管中的原油和空氣充當絕緣層,使得這種連接電纜兼具 鋼纜和信號電纜的功能,既保證了鋼纜的強度又保證了有足夠的信號電纜芯數,并且沒有 增加鋼纜的外徑,保證了智能提撈抽油機傳感器信號的準確傳輸。此外,由于為傳感器傳遞 4 20mA信號的鋼纜截面積大,基本都超過200mm2,因此電阻值要比專門下放一根電纜小 的多,信號傳輸的效果更好。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氯乙烯套層,2-鋼芯,3-保護石棉網,4-熱熔膠,5-鋼絲,6-銅芯電纜, 7-鋼絲繩。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由圖1所示,該種種智能提撈抽油機井下傳感器連接電纜,由外至內依次包括聚 氯乙烯套層、保護石棉網以及若干內置鋼絲的鋼絲繩,其獨特之處在于在所述保護石棉網 圍成的腔內置有一根銅芯電纜,在所述鋼絲繩內平行于鋼絲置有一根鋼芯,所述鋼絲繩與 銅芯電纜之間的空隙內填充熱熔膠;所述銅芯電纜作為24V信號線,鋼芯作為4 20mA信 號線,兩者均于電纜末端設有引出端。使用本種電纜時,為了增加可以傳輸的信號種類,可以在井下固定一個傳感器換 向設備。電纜中的銅質電纜連接在換向設備的電源端子上,而鋼絲繩中的一根連接在換向 設備的信號輸出端子上。換向器每間隔一定時間換向一次,將壓力傳感器和載荷傳感器的 信號輪流傳回地面,這樣能夠傳回的信號種類可以增加一倍,足以滿足智能提撈抽油機對 傳感器信號的要求。在實際應用中,由于鋼絲繩中各鋼絲之間以及鋼絲繩與鋼絲繩之間的縫隙都被注 入的熱融膠堵死,能夠防止原油通過鋼纜中的縫隙上竄到井口。電纜和鋼絲繩一起上下運 動,不會出現摩擦、斷折的現象。
權利要求1. 一種智能提撈抽油機井下傳感器連接電纜,由外至內依次包括聚氯乙烯套層(1)、 保護石棉網(3)以及若干內置鋼絲(5)的鋼絲繩(7),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保護石棉網(3)圍 成的腔內置有一根銅芯電纜(6),在所述鋼絲繩(7)內平行于鋼絲(5)置有一根鋼芯(2),所 述鋼絲繩(7)與銅芯電纜(6)之間的空隙內填充熱熔膠(4);所述銅芯電纜(6)作為24V信 號線,鋼芯(2)作為4 20mA信號線,兩者均于電纜末端設有引出端。
專利摘要一種智能提撈抽油機井下傳感器連接電纜。主要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多芯信號電纜嵌入鋼纜后導致鋼纜直徑變大的問題。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保護石棉網(3)圍成的腔內置有一根銅芯電纜(6),在所述鋼絲繩(7)內平行于鋼絲(5)置有一根鋼芯(2),所述鋼絲繩(7)與銅芯電纜(6)之間的空隙內填充熱熔膠(4);所述銅芯電纜(6)作為24V信號線,鋼芯(2)作為4~20mA信號線,兩者均于電纜末端設有引出端。該種智能提撈抽油機井下壓力傳感器連接電纜兼具鋼纜和信號電纜的功能,既保證了鋼纜的強度又保證了有足夠的信號電纜芯數,并且沒有增加鋼纜的外徑,保證了智能提撈抽油機傳感器信號的準確傳輸。
文檔編號H01B1/02GK201868130SQ201020549180
公開日2011年6月15日 申請日期2010年9月30日 優先權日2010年9月30日
發明者張松, 王念興, 金光明, 雷志強 申請人:大慶石油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