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Usb連接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關于一種通用串行總線(Universal Serial Bus,USB)連接器,特別是一種 具有可分離的USB插頭的USB連接器。
背景技術:
USB是現今電腦工業及消費性電子產業應用最廣泛的周邊總線,通用串行總線可 用來連接各種不同的外圍設備,舉凡鍵盤、鼠標、U盤、讀卡器、數碼相機、個人數字助理、智 能型手機等等。即插即用及使用方便也是造成USB能在市場上普及的最大因素,如今不管 是周邊廠商及電腦制造商都針對USB發展了非常多的應用,各式各樣的驅動程序和應用程 序也一應俱全。目前,USB 2. 0的數據傳輸速率為480Mbps,而USB 3. 0則可達到5(ibps,速度是 USB 2.0的10倍之多。與USB 2.0相比,USB 3. 0將更加節能。此外,USB 3. 0是向下兼容 的,可支持USB 2.0設備。請參閱下列表1,表1顯示各種USB 2. 0/3.0插頭與插座的對應關系。表 權利要求
1.一種USB連接器,包括一第一 USB插頭,符合一第一 USB規范;以及一第二 USB插頭,與該第一 USB插頭結合即符合一與該第一 USB規范不同的第二 USB 規范,其中該第二 USB插頭可分離地鄰接于該第一 USB插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USB連接器,其中該第一USB規范為USB 2.0規范,且該第二 USB規范為USB 3.0規范。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USB連接器,其中該第一USB插頭為USB 2.0標準型B端子, 且該第二 USB插頭結合該第一 USB插頭為USB 3. 0標準型B端子。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USB連接器,其中該第一USB插頭為USB 2.0微型B端子,且 該第二 USB插頭結合該第一 USB插頭為USB 3. 0微型B端子。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USB連接器,其中該第一USB插頭為USB 2.0微型A端子,且 該第二 USB插頭結合該第一 USB插頭為USB 3. 0微型A端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USB連接器,其中該第一USB插頭具有一第一卡合部,該第 二 USB插頭具有一第二卡合部,該第一 USB插頭可通過該第一卡合部與該第二 USB插頭的 該第二卡合部相連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USB連接器,其中當該第二USB插頭以堆疊方式鄰接于該第 一 USB插頭時,該第二 USB插頭與該第一 USB插頭的高度和為10. 44毫米。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USB連接器,其中當該第二USB插頭以并排方式鄰接于該第 一 USB插頭時,該第二 USB插頭與該第一 USB插頭的長度和為12. 2毫米。
全文摘要
一種USB連接器,適用于一符合一第一USB規范的USB插座。USB連接器包括一第一USB插頭以及一第二USB插頭。第一USB插頭亦符合第一USB規范,第二USB插頭結合第一USB插頭則符合一與第一USB規范不同的第二USB規范。第二USB插頭可分離地鄰接于第一USB插頭。
文檔編號H01R13/514GK102064421SQ200910225270
公開日2011年5月18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18日 優先權日2009年11月18日
發明者束崇萬, 邱智恒, 陳蒼義, 黃泳發 申請人: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