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用于操作風擋刮水器,以去除粘附在車輛擋風玻璃上的雨滴。
背景技術:
傳統地,已經提供有具有MIST功能的車輛風擋刮水器開關作為車輛風擋刮水器開關。例如,在一種桿式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中,此MIST功能的作用為,當控制桿被操作至MIST位置,并被保持在此位置時,刮水器被允許持續工作,當控制桿在此位置的保持操作被釋放后,控制桿回到其原始的操作模式位置,并且刮水器的工作停止。使用這一功能,用戶可以在僅需要使刮水器工作時,才使刮水器工作(例如,可參考專利文獻1)。
專利文獻1JP-A-2003-276573。
圖6示出了一種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的構造,其包括前面所述類型的MIST功能。在如圖6所示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中,控制桿101繞著作為旋轉中心的旋轉軸線102旋轉,具有一個作為基本位置的OFF位置,并且當以逆時針方向操作時,控制桿101能夠以步進的方式被依次操作至INT位置、LO位置和HI位置,而當以順時針方向操作時,控制桿101能夠被操作至MIST位置。在這種情況下,風擋刮水器在OFF位置停止工作。在INT位置,刮水器以預定的延時在刮水器每次刮擦之間間歇地工作,在LO位置,刮水器以低速連續地工作,在HI位置,刮水器以高速連續地工作。此外,如上所述,在MIST位置,只有當控制桿101被操作而保持在該位置時,刮水器才工作。
另一方面,近年來,為了使風擋刮水器的操作及控制自動化,已經出現了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具有這樣的功能當設置的雨水傳感器檢測至一定量的雨水時,自動開啟刮水器,其中雨水傳感器檢測雨量,例如,其具有預定的靈敏度(自動(AUTO)功能)。根據具有AUTO功能的汽車風擋刮水器,即使處于沒有下雨的狀態,通過將控制桿操作至AUTO位置(在此位置,刮水器的工作被控制至AUTO功能),當開始下雨時(檢測到一定的雨量),用戶就可以使刮水器自動地開始工作,而當雨水停止后(沒有檢測至雨水),刮水器自動地停止工作,用戶無需每次在開始下雨和雨停時將刮水器打開或關閉。
圖7示出了包括這類AUTO功能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的構造。而且,在圖7所示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中,控制桿201可以繞著作為旋轉中心的旋轉軸線202旋轉,使得其能夠以步進的方式依次被操作相應的工作模式。在具有AUTO功能的汽車風擋刮水器中,AUTO位置被設置在如圖6所示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的INT位置。此處,將AUTO位置設置在如圖6所示的INT位置的原因是,INT位置的觸點可以繼續使用,換言之,對于其它的位置來說無需進行改變,并且此處也沒有使結構復雜化,可以保持簡單的結構。
然而,在如上所述的將AUTO位置設置INT位置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中,會具有下列缺點。即,當用戶希望根據其意愿操作刮水器,即使在沒有下雨的情況下(例如,用戶嘗試去除附著在風擋上污垢,如昆蟲和塵埃,它們將影響用戶通過風擋進行觀察),這種嘗試可以通過暫時地使刮水器工作來實現,可以考慮,用戶將控制桿201操作至MIST位置,在此位置,只有當控制桿是被保持操作在位置時刮水器才能工作。這樣,當控制桿被提前操作至OFF位置時,因為MIST位置被定位在OFF位置之后,控制桿201可以通過一個步驟從OFF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不會對控制桿的操作性帶來問題。
然而,當控制桿被提前操作至AUTO位置而試圖進行上述的嘗試時,因為MIST位置被定位在OFF位置之后,即OFF位置被定位在AUTO位置和MIST位置之間,用戶無法通過一個步驟將控制桿201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必須通過兩個步驟來將控制桿201從AUTO位置經OFF位置后再操作至MIST位置,因而用戶不得不完成很麻煩的操作。
此處,當用戶將控制桿201操作至OFF位置時,不會出現上述的不足,然而,在這種情況下,用戶不能有效地利用AUTO功能的優勢,此AUTO功能可以根據雨量的大小自動地控制刮水器的工作。
發明內容
本發明考慮到上述情況,其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可以有效地利用AUTO功能的優勢,并且,當控制部件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時,其操作性得到改善。
為實現上述目的,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包括一個控制部件,所述控制部件可以被操作至多個操作模式位置,其中所述位置包括至少一個MIST位置和一個與MIST位置相鄰的AUTO位置,其中,控制部件被操作至AUTO位置時,刮水器根據雨量自動地工作,并且其中,當控制部件被操作至MIST位置并保持在該位置工作時,刮水器與雨量無關地工作,并且,當保持控制部件在MIST位置的操作釋放后,控制部件自動地回到AUTO位置。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如本發明第一方面所公開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所述的多個操作模式位置進一步包括一個OFF位置,其中,當控制部件被操作至OFF位置時,刮水器停止工作,并且OFF位置被定位成與MIST位置相對,AUTO位置處于兩者之間。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種如本發明第二方面所公開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中OFF位置被定位成與MIST位置相對,AUTO位置處于兩者之間,OFF位置與AUTO位置相鄰。
根據本發明第一方面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由于MIST位置被定位成與OFF位置相鄰,這一點與現有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不同,當嘗試將控制部件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時,可以通過一個步驟來操作控制部件,無需經過其它的操作模式位置,使得控制部件被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并保持在此位置工作,從而使刮水器工作。此外,當控制部件被操作而保持在AUTO位置時,刮水器可以根據雨量自動開啟或開始工作。通過采用這種結構,可以有效地利用ATUO功能的優勢,并且,將控制部件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時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由于OFF位置被定位成與MIST位置相對,AUTO位置處于兩者之間,當嘗試將控制部件從OFF位置操作至AUTO位置時,操作控制部件無需經過MIST位置,從而可以避免由于控制部件被操作至MIST位置而使刮水器出現不希望的開啟或開始工作,并且,將控制部件從OFF位置操作至AUTO位置時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由于OFF位置被定位成與MIST位置相對,AUTO位置處于兩者之間,OFF位置與AUTO位置相鄰,當嘗試將控制部件從OFF位置操作至AUTO位置時,可以通過一個步驟來操作控制部件,無需經過其它的操作模式位置,從而不僅可以避免控制部件經過其它操作模式位置而不可避免地觸發刮水器出現不希望的工作,而且將控制部件從OFF位置操作至AUTO位置時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圖1所示的縱向剖視圖示出了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其中示出了控制桿被操作至OFF位置時的狀態;圖2所示的縱向剖視圖示出了控制桿被操作至AUTO位置時的狀態;圖3所示的縱向剖視圖示出了控制桿被操作至MIST位置時的狀態;圖4所示的透視圖示出了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圖5所示的主視圖示出了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圖6所示的縱向剖視圖示出了現有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的一種結構,其具有一個INT位置;圖7所示的縱向剖視圖示出了現有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的一種結構,其具有一個AUTO位置;具體實施方式
第一實施例現在參照圖1-3對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進行描述,其中本發明被應用于一個桿式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所述開關通過擺動或旋轉一個控制桿來控制風擋刮水器的工作。在圖1中,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1被設置成包括一個殼體2和一個控制桿3(在本發明中稱作控制部件)。
殼體2被設置在位于方向盤(未示出)下方的轉向柱部件(未示出)上。桿支承部件4形成在殼體2的端部(在圖1-3中為右側),從而將控制桿3的端部以這樣的方式支承,使得控制桿3可以繞著作為中心軸線的旋轉軸5在如圖1-3中箭頭A1、A2所示的方向上轉動。另一方面,在殼體2的另一端(在圖1-3中為左側)設置有一個卡爪止動部件6,在卡爪止動部件6上依次形成有對應于HI位置的斜面部分或HI位置斜面部分6a,對應于LO位置的槽部分或LO位置槽部分6b,對應于OFF位置的槽部分或OFF位置槽部分6c,對應于AUTO位置的槽部分或AUTO位置槽部分6d,以及對應于MIST位置的斜面部分或MIST位置斜面部分6e,所述的各位置與控制桿3繞著作為中心軸線的旋轉軸5的轉動相對應。
一個支架7被設置成與控制桿3一起繞著作為中心軸線的旋轉軸5轉動,一個卡爪止動塊8被容納在卡爪止動塊容納部分10中,通過一個壓縮的螺圈彈簧9朝向卡爪止動部件6偏置。在這種情況下,卡爪止動塊8的末端部分8a形成為一個曲面,以便其響應控制桿3繞著作為中心軸線的旋轉軸5的轉動,在HI位置斜面部分6a、LO位置槽部分6b、OFF位置槽部分6c、AUTO位置槽部分6d和MIST位置斜面部分6e上滑動。
在如上所述的結構中,當卡爪止動塊8的末端部分8a以逆時針方向(圖1中如箭頭A1所示的方向)從末端部分8a被鎖定在OFF位置槽部分6c的狀態下移開時,或者當控制桿3以逆時針方向從控制桿3被操作至OFF位置的狀態下移開,從而被操作至LO位置時,末端部分8a從OFF位置槽部分6c移至LO位置槽部分6b,并被鎖定在此位置。當控制桿3從此狀態進一步以逆時針方向轉動,從而被操作至HI位置時,末端部分8a從LO位置槽部分6c移至HI位置斜面部分6a,并且與此同時,形成在支架7上的突出部分7a與形成在殼體2上的突出部分2a相抵靠,從而將末端部分8a鎖定在此處。
另一方面,當控制桿3以順時針方向(圖1中如箭頭A2所示的方向)從控制桿3被操作至OFF位置的狀態下移開,從而被操作至AUTO位置時,卡爪止動塊8的末端部分8a被從OFF位置槽部分6c移至AUTO位置槽部分6d,并被鎖定在此位置。當控制桿3從此狀態進一步以順時針方向轉動,從而被操作至MIST位置(位于形成在支架7上的突出部分7b與形成在殼體2上的突出部分2b相抵靠位置的周邊處)時,卡爪止動塊8的末端部分8a被從AUTO位置槽部分6d移至MIST位置斜面部分6e,在此情況下,當將控制桿3保持在MIST位置的操作被釋放時,末端部分8a沒有被鎖定在MIST位置斜面部分6e,而是移動至AUTO位置槽部分6d,并被鎖定在此位置。即,當控制桿3從已完成操作釋放時,其自動地回到AUTO位置。
突出部分7a、7b和突出部分2a、2b還具有止動器的功能,其用于限制控制桿3的轉動,從而使控制桿3在逆時針方向上的旋轉被限制在突出部分7a和突出部分2a相抵靠的位置,而控制桿3的順時針方向旋轉被限制在突出部分7b和突出部分2b相抵靠的位置。
此外,響應控制桿3被操作至OFF位置、LO位置、HI位置、AUTO位置和MIST位置,相應地設置有切換部分的觸點(未圖示)來進行切換,以便控制刮水器的工作。具體地說,在OFF位置,觸點被切換至使刮水器停止工作的位置。此外,從作為基本位置的OFF位置開始,在逆時針方向上所設定的各操作模式位置中,當位于LO位置時,觸點被切換至使刮水器低速運行的位置,當位于HI位置時,觸點被切換至使刮水器高速運行的位置。與此相反,從作為基本位置的OFF位置開始,在順時針方向上所設定的各操作模式位置中,當位于AUTO位置時,觸點被切換至通過雨量傳感器(未示出)自動控制刮水器工作的位置,其中雨量傳感器以一定的精度檢測雨量;當位于MIST位置時,觸點被切換至僅當控制桿3被操作至此位置時刮水器才開啟或運行的位置。
下面參照圖2和3對上面剛描述過的結構的功能進行描述。當控制桿3被操作至OFF位置時(參見圖1),用戶必須操作控制桿3,以便在每次下雨或雨停的時候開啟或關閉刮水器,這樣比較麻煩。
然后,可以考慮在沒有下雨時用戶提前將控制桿3操作至AUTO位置(圖1中如箭頭A2所示的方向),在此位置對刮水器進行自動控制。圖2示出了控制桿3被操作至AUTO位置時的狀態。在AUTO位置,由于當檢測到一定雨水量時刮水器自動開啟,當開始下雨時刮水器可以自動開啟,而當雨停止時,刮水器的運行又可以自動地停止,這樣,用戶不需要在每次下雨或雨停的時候對控制桿3進行操作。
此外,盡管沒有下雨時,當如昆蟲和塵土之類的污垢粘附在風擋上時,用戶的視野會受到影響,因此,會出現一種這樣的情況,即用戶希望刮水器根據其意愿運行,掃過風擋,以便去除粘附在其上的污垢。然而,在AUTO位置時,除非以一定的精度檢測到雨量,刮水器不會工作。另一方面,在LO位置和HI位置時,不僅刮水器不必要地連續工作,而且還需要經過兩個或三個步驟將控制桿3操作至LO位置和HI位置,這樣比較麻煩。
然后,用戶操作控制桿3至MIST位置(圖3中如箭頭A2所示的方向),并保持在該位置工作,在此位置,只有當控制桿是被保持在操作位置時刮水器才工作。圖3示出了控制桿3被操作至MIST位置并保持其中的狀態。如上所述,當控制桿是被保持在此狀態時,允許刮水器工作。即,由于在此狀態下刮水器被允許與雨量無關地工作,用戶將控制桿操作至MIST位置并保持在此位置,以便使刮水器工作,從而將風擋上的污垢去除。然后,當用戶確認位于風擋上的污垢已經被刮水器去除,因而風擋又具有足夠的清晰度時,用戶釋放保持控制桿3在此位置的操作。控制桿3從已完成其工作的保持位置釋放,自動地回到AUTO位置(圖3中如箭頭A1所示的方向),因此又回到刮水器的工作情況取決于雨量的狀態。
需要注意的是,卡爪止動部件6在一個方向(圖中未示出,此后稱之為拉升(pull up)方向)上為曲面,所述方向與如圖1中箭頭A1、A2所示的方向垂直相交,并且,沿著彎曲的卡爪止動部件6的一個曲面,分別形成有HI位置斜面部分6a,LO位置槽部分6b,OFF位置槽部分6c,AUTO位置槽部分6d和MIST位置斜面部分6e。此外,對應于此結構,控制桿3也被支承成在拉升方向上旋轉。即,以類似于上述情況的方式,控制桿3可以被操作至在圖1中箭頭A1、A2所示方向上對齊的相應的操作模式位置,即使位于在拉升方向上對桿進行操作的狀態。
因此,如上所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在桿式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中,所述風擋刮水器的操作是通過旋轉控制桿3來控制,由于MIST位置被定位成與OFF位置相鄰,這一點與現有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不同,當將控制桿3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時,可以通過一個步驟操作控制桿,無需經過其它的操作模式位置,從而通過將控制桿3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并保持在此位置工作,能夠使刮水器工作。此外,通過操作控制桿3停留在AUTO位置,刮水器可以根據雨量自動開啟,從而有效地利用ATUO功能的優勢,并且,將控制部件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時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此外,由于OFF位置被定位成處于AUTO位置的一側,MIST位置位于與OFF位置相對的一側,OFF位置被定位成與AUTO位置相鄰,當控制桿3被從OFF位置操作至AUTO位置時,可以通過一個步驟操作控制桿,其無需經過MIST位置或其它操作模式位置,從而不僅可以避免控制桿3經過MIST位置或其它操作模式位置時觸發刮水器出現不希望的工作,而且將控制桿3從OFF位置操作至AUTO位置時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此外,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其與根據如圖6、7所示的現有的結構相比較而言,本發明可以在無需對槽部分和斜面部分的布置進行改變的情況下實施,因此,其另外的一個優點是,本發明可以應用現有構造的機械結構。
第二實施例現在參照圖4對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進行描述。需要注意的是,所要描述的將是與第一實施例描述的內容不同的部分,與第一實施例描述的內容相同的部分在此不再描述。第一實施例涉及一種桿式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中通過擺動或旋轉一個控制桿3來控制風擋刮水器的工作。在此第二實施例中,本發明應用于一個旋轉式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中通過旋轉一個控制旋鈕來控制風擋刮水器的工作,其中所述旋鈕固定在一控制桿的末端部分。
即,在圖4中,一個旋轉式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21這樣設置,一個控制旋鈕23(在本發明中稱作控制部件)被固定至控制桿22的末端部分,使得控制旋鈕23可以相對于控制桿23在如圖4中箭頭B1、B2所示的方向上轉動。在此處,同樣也是將OFF位置作為基本操作模式位置,控制旋鈕23被設計成在如箭頭B1所示的方向上以步進的方式依次被操作至LO位置和HI位置,而在如箭頭B2所示的方向上,控制旋鈕23被設計成以步進的方式依次旋轉至AUTO位置和MIST位置。此外,對于MIST位置,與第一實施例中所述的MIST位置相同,當控制旋鈕23被操作至此位置并保持在此位置工作時,刮水器可以與雨量無關地工作,而當將控制旋鈕23保持在此位置的操作被釋放時,控制旋鈕23被設計成自動地回到其原始的操作模式位置,即AUTO位置。
根據這種結構,當控制旋鈕23被提前操作至AUTO位置,用戶希望刮水器根據其意愿運行時,用戶將控制旋鈕23操作至MIST位置,并保持在此位置的操作。由于當控制旋鈕23保持在MIST位置操作時允許刮水器工作,用戶持續地保持控制旋鈕23在MIST位置的操作,直到完成所希望的工作,當他或她確認所希望的工作已完成時,用戶釋放控制旋鈕23在MIST位置的操作,因此,所述釋放的控制旋鈕23自動地回到AUTO位置,重新恢復刮水器工作狀態取決于雨量的控制。
因此,如上所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在旋轉式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中,其中所述刮水器的工作是通過旋轉固定至控制桿23末端部分的控制旋鈕23來控制,由于MIST位置被定位成與OFF位置相鄰,與上述的第一實施例中所描述的情況相類似,可以有效地利用ATUO功能的優勢,并且,將控制旋鈕23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時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此外,由于OFF位置被定位成處于AUTO位置的一側,MIST位置位于與OFF位置相對的一側,OFF位置被定位成與AUTO位置相鄰,當控制旋鈕23以類似于第一實施例中所描述的方式從OFF位置操作至AUTO位置時,不僅可以避免控制旋鈕23被操作至MIST位置或其它操作模式位置而觸發刮水器不希望的工作,而且將控制旋鈕23從OFF位置操作至AUTO位置時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下面參照圖5對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進行描述。需要注意的是,在此實施例中,所要描述的將是與第一實施例描述的內容不同的部分,與第一實施例描述的內容相同的類似部分在此不再描述。在此第三實施例中,本發明應用于一個旋轉式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中通過旋轉一個安裝在儀表板上的控制旋鈕來控制風擋刮水器的工作。
即,在圖5中,一個旋轉式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31被設置成一個控制旋鈕33(在本發明中其被描述為控制部件)被安裝在儀表板32上,使得控制旋鈕33可以在如圖5中箭頭C1、C2所示的方向上轉動。在此處,同樣也是將OFF位置作為基本操作模式位置,控制旋鈕33被設計成在如箭頭C1所示的方向上以步進的方式依次被操作至LO位置和HI位置,而在如箭頭C2所示的方向上,控制旋鈕33被設計成以步進的方式依次旋轉至AUTO位置和MIST位置。此外,對于MIST位置,與第一實施例中所述的MIST位置相同,當控制旋鈕33被操作至此位置并保持在此位置工作時,刮水器可以與雨量無關地工作,而當將控制旋鈕33保持在此位置的操作被釋放時,控制旋鈕33被設計成自動地回到其原始的操作模式位置,即AUTO位置。
根據這種結構,當控制旋鈕33被提前操作至AUTO位置,用戶希望刮水器根據其意愿工作時,用戶將控制旋鈕33操作至MIST位置,并保持在此位置工作。由于控制旋鈕33保持在MIST位置工作時允許刮水器工作,用戶持續地保持控制旋鈕23在MIST位置的操作,直到完成所希望的工作,當他或她確認所希望的工作已完成時,用戶釋放控制旋鈕33在MIST位置的操作,因此,所述釋放的控制旋鈕33自動地回到AUTO位置,刮水器工作狀態的控制重新取決于雨量。
因此,如上所述,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在旋轉式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中,其中所述刮水器的工作是通過旋轉安裝在儀表板32上的控制旋鈕33來控制,由于MIST位置被定位成與OFF位置相鄰,與上述的第一實施例中所描述的情況相類似,可以有效地利用ATUO功能的優勢,并且,將控制旋鈕33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時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此外,由于OFF位置被定位成處于AUTO位置的一側,MIST位置位于與OFF位置相對的一側,OFF位置被定位成與AUTO位置相鄰,當控制旋鈕33以類似于第一實施例中所描述的方式從OFF位置操作至AUTO位置時,不僅可以避免控制旋鈕33被操作至MIST位置或其它操作模式位置,觸發刮水器不希望的工作,而且將控制旋鈕33從OFF位置操作至AUTO位置時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其它實施例本發明并不限于此處所述各實施例,其可以進行如下所述的變型或擴展。
可以采用一種這樣的構造方式,其中為風擋刮水器開關單獨地設置一個OFF開關,以便通過此OFF開關停止刮水器的工作。這樣,可以采用其上沒有設置停止刮水器工作的OFF位置的風擋刮水器開關構造。
只要MIST位置被定位成與AUTO位置相鄰,可以采用這樣構造,其中其它操作模式位置可以進行變化,可以將其它的一個或多個操作模式位置刪除,也可以增加另外一個或多個操作模式位置。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包括控制部件,所述控制部件可以被操作至多個操作模式位置,這些操作模式位置至少包括MIST位置和與MIST位置相鄰的AUTO位置,其中,當控制部件被操作至AUTO位置時,刮水器根據雨量自動地工作,并且其中,當控制部件被操作至MIST位置,并保持在該位置工作時,刮水器與雨量無關地工作,并且當將控制部件保持在MIST位置的操作釋放后,控制部件自動地回到AUTO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中,所述多個操作模式位置進一步包括OFF位置,其中當控制部件被操作至OFF位置時,刮水器停止工作,并且所述OFF位置被定位成與MIST位置相對,AUTO位置處于兩者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風擋刮水器開關,其中所述OFF位置被定位成與MIST位置相對,AUTO位置處于兩者之間且與AUTO位置相鄰。
全文摘要
由于MIST位置被定位成與AUOT位置相鄰,當將控制桿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時,可以通過一個步驟操作控制桿,無需經過其它的操作模式位置,使得控制桿被從AUTO位置操作至MIST位置,并保持在此位置的操作,從而使刮水器工作。此外,當控制桿被操作成保持在AUTO位置時,刮水器可以根據雨量自動工作。
文檔編號H01H25/04GK1847064SQ20061006830
公開日2006年10月18日 申請日期2006年3月28日 優先權日2005年3月28日
發明者木村祐介, 前田功, 吉田憲和, 早瀬文隆 申請人:株式會社東海理化電機制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