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動車窗開關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其中改進了操作鈕的轉動角度限制結構。
背景技術:
如圖4和5中所示,在車輛,尤其是汽車的電動車窗開關裝置中,操作鈕2通常可旋轉地通過軸3(樞軸)由開關主體1支撐。操作鈕2在其相對側表面包括軸3或與該軸3接合的孔4,并且還包括從其內部的上部向下伸出的凸起5和操作桿6。叉形接合部分7形成在操作桿6從凸起5相對伸出的末端。操作鈕2包括操作部分20,通過操作部分20操作者可以操作操作鈕2。
另一方面,開關模塊8設置在開關主體1的內部。盡管圖中沒有示出細節,但是開關模塊8在其內部包括觸點保持器,所述觸點保持器用于保持移動觸點和固定觸點,由此根據觸點保持器的移動固定觸點選擇性地與移動觸點接觸,從而通過電源開啟或關閉車輛的車窗。用于移動觸點保持器的銷9在開關模塊8的側部從槽10向外伸出,并且與操作桿6的接合部分接合。
擋塊11形成在開關主體1上。擋塊11與操作鈕2的凸起5相聯并且當操作鈕2沿圖6中的箭頭A指示的向上方向轉動時通過與凸起5鄰靠限制操作鈕2的轉動角度到預定的角度α。因此,凸起5用作擋快鄰靠的鄰靠部分。
當操作操作鈕2沿圖6中的箭頭A所示的向上方向轉動時,操作桿6通過接合部分7使銷9如箭頭B所示向前移動,直到凸起7鄰靠擋塊11,由此開關模塊8轉換到用于開啟與被操作的操作鈕2相關聯的汽車的車窗(例如,在駕駛座位側的車窗)的狀態。即開關模塊用作響應于操作鈕2的轉動而操作的反應裝置。
此外,在凸起5鄰靠擋塊11的狀態下,間隙形成在槽10的端部和開關模塊8的銷9之間。當操作鈕2的操作從這種狀態被釋放時,例如,設置到操作鈕2的諸如彈簧的返回裝置將操作鈕2返回到初始位置(中性位置),由此開關模塊8也返回到初始位置(中性位置)。
另一方面,當操作操作鈕2如圖7中的箭頭C所示向下轉動時,操作桿6通過接合部分7使銷9如箭頭d所示向后移動,由此開關模塊8轉換到用于關閉與被操作的操作鈕2相關聯的汽車的車窗的狀態。此外,操作鈕2的操作從這種狀態被釋放,操作鈕2通過返回裝置返回到初始位置(中性位置),由此開關模塊8也返回到初始位置(中性位置)。
專利文獻日本實用新型公開H05-65028。
在上述裝置中,每次操作鈕2向上轉動凸起5都鄰靠擋塊11。因此,存在由于長期使用引導的疲勞而造成擋塊11損壞的危險。圖8示出了這種狀態。由于擋塊11的損壞,操作鈕2被轉動得超過原始限制角度α。在這種狀態下,由于操作者往往按壓操作鈕9直到開關模塊8的銷9鄰靠槽10的末端,因此存在損壞S發生在操作桿6的結合部分7的部分(尤其在接合部分7的后側的部分6a的危險。
在損壞S發生在操作桿6的部分6a的情況下,即使在操作鈕2被向下轉動并且該操作被釋放之后,操作鈕2返回,但是開關模塊8不返回并且它可能引起驅動電機的供電被持續下去同時與被操作的操作鈕2相關聯的汽車車窗保持關閉狀態的不正常狀態。
實用新型內容考慮到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動車窗開關,即使損壞發生在限制操作鈕的轉動到預定角度的擋塊,該電動車窗開關也能防止發生上述不正常狀態。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在于具有下面的設置。
(1)一種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包括開關主體;由所述開關主體可樞轉支撐的操作鈕;
設置到所述開關主體并且將所述操作鈕的轉動限制到第一預定角度的第一擋塊;以及設置到所述開關主體并且當所述第一擋塊變得不可能限制所述操作鈕的轉動時將所述操作鈕的轉動限制到第二預定角度的第二擋塊。
(2)根據(1)所述的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其中所述第二預定角度大于所述第一預定角度。
(3)根據(1)所述的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其中所述操作鈕包括操作桿、用于操作開關模塊的末端和所述操作鈕可圍繞其轉動的樞軸,其中所述操作桿包括操作部分,通過所述操作部分操作者能夠操作所述操作鈕。
(4)根據(3)所述的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擋塊適于鄰靠所述操作桿在所述操作部分和所述樞軸之間的部分,而所述第二擋塊適于鄰靠所述操作桿在所述樞軸和所述末端之間的部分。
根據本實用新型,由于即使第一擋塊損壞第二擋塊也能限制操作鈕的轉動到預定角度,因此不正常狀態也能夠被防止。
圖1是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主部的垂直剖視圖。
圖2是描述主部的第一操作狀態的垂直剖視圖。
圖3是描述主部的第二操作狀態的垂直剖視圖。
圖4是相關技術的整個裝置的俯視圖。
圖5是沿圖4的線X-X的主部圖的垂直剖視圖(對應圖1)。
圖6是描述主部的第一操作狀態的垂直剖視圖(對應圖2)。
圖7是描述主部的第二操作狀態的垂直剖視圖。
圖8是描述主部的第三操作狀態的垂直剖視圖(對應圖3)。
圖9是描述主部的第四操作狀態的垂直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參照附圖1至3說明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
圖1中所示的實質上與圖4至9中所示的相關技術中的元件類似的元件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記并且省略對它們的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與相關技術的不同之處在于除了擋塊11之外還設置第二擋塊21給開關主體1。為了容易說明,擋塊11下面稱為第一擋塊。第二擋塊21和第一擋塊11實質上與軸3(孔4)的點對稱。接近操作桿6末端的部分對應第二擋塊21。當接近操作桿6末端的部分鄰靠第二擋塊21時操作鈕2的下述預定轉動角度β設定為大于當凸起5鄰靠第一擋塊11時操作鈕2的預定轉動角度α。
采用上述結構,向上轉動操作鈕2的操作和根據該操作的每一部分的操作以及向下轉動操作鈕2的操作和根據該操作的每一部分的操作與上述操作相同。尤其是,當操作鈕2被操作而向上轉動時,操作鈕2的轉動通過如圖2中所示使凸起5鄰靠第一擋塊11被限制到預定角度α并且這與上述相同。
當該裝置使用很長時間并且由于擋塊11的疲勞而發生損壞時,操作鈕2轉動得超過預定的原始限制角度α。然而,此后,與以前還沒有鄰靠第二擋塊21的操作桿6末端相接近的部分如圖3中所示鄰靠第二擋塊,由此操作鈕2的轉動被限制到預定角度β,預定角度β與第一擋塊11形成的限制角度α相近。
從而能夠防止上述不正常狀態發生,即能夠防止損壞S發生在操作桿6的接合部分7的所述部分(相關技術中將發生這種損壞),并且當開關模塊8不返回并且車窗保持關閉狀態時防止對驅動電機不期望的連續供電。從而,本實用新型能夠保持電動車窗開關裝置正常工作。
當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和圖示實施例,并且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的情況下通過任何變化都能實現。
權利要求1.一種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其特征在于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包括開關主體;由所述開關主體可樞轉地支撐的操作鈕;第一擋塊,所述第一擋塊設置到所述開關主體上并且將所述操作鈕的轉動限制到第一預定角度;以及第二擋塊,所述第二擋塊設置到所述開關主體并且當所述第一擋塊變得不可能限制所述操作鈕的轉動時將所述操作鈕的轉動限制到第二預定角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預定角度大于所述第一預定角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鈕包括操作桿、用于操作開關模塊的末端和所述操作鈕可圍繞其轉動的樞軸,其中所述操作桿包括操作部分,通過所述操作部分操作者能夠操作所述操作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塊適于鄰靠所述操作桿在所述操作部分和所述樞軸之間的部分,而所述第二擋塊適于鄰靠所述操作桿在所述樞軸和所述末端之間的部分。
專利摘要一種電動車窗開關裝置,包括開關主體;由所述開關主體可樞轉地支撐的操作鈕;設置到所述開關主體并且將所述操作鈕的轉動限制到第一預定角度的第一擋塊;以及設置到所述開關主體并且當所述第二擋塊變得不可能限制所述操作鈕的轉動時將所述操作鈕的轉動限制到第二預定角度的第二擋塊。
文檔編號H01H19/46GK2750448SQ20042011743
公開日2006年1月4日 申請日期2004年11月26日 優先權日2003年11月26日
發明者菱川浩二 申請人:株式會社東海理化電機制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