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輔助駕駛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車輛輔助駕駛系統,包括北斗衛星定位模塊、通信模塊、行駛信息采集模塊及策略輸出模塊。北斗衛星定位模塊用于獲取車輛的定位信息,通信模塊用于將車輛定位信息傳送至遠端服務器,并接收遠端服務器發送的預設距離范圍內的其余車輛的定位信息,行駛信息采集模塊用于采集所述車輛的行駛狀態信息及預設距離范圍內的其余車輛的行駛狀態信息,策略輸出模塊用于根據每一車輛的定位信息及行駛狀態信息來對當前行駛狀況進行判斷,并通過警示模塊輸出提醒信號。上述車輛輔助駕駛系統有效地捕捉車輛行駛狀態信息,精準輔助駕駛員進行駕駛,數據處理的運算量小,反應速度快。
【專利說明】
車輛輔助駕駛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運輸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輔助駕駛員的車輛輔助駕駛系統。
【背景技術】
[0002]隨著車輛的大量普及,交通運輸安全成為近年來越來越受關注的問題,交通事故的發生極大部分都是由于駕駛員的各種疏忽造成。現有的一些長途客運、大型貨運車輛為了交通安全,會安裝行車記錄儀,記錄車輛運行過程中的位置、速度以及各種行車狀況,并可將這些記錄的信息發送至監控服務后臺,可以實現超時駕駛提醒、超速駕駛提醒等功能,也可以對車輛對駕駛員進行監管,一定程度上能提高運輸安全性。然而該些功能單一,主要以限制駕駛員行為為主,且監控服務后臺數據處理量大,后臺數據反應速度不高,并不能很好地輔助駕駛員進行駕駛。
[0003]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種改進型的車輛輔助駕駛系統來克服上述缺陷。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輛輔助駕駛系統,其能有效地捕捉車輛周圍信息,精準輔助駕駛員進行駕駛,數據處理的運算量小,反應速度快。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提供一種車輛輔助駕駛系統包括北斗衛星定位模塊、通信模塊、行駛信息采集模塊及策略輸出模塊。所述北斗衛星定位模塊用于獲取車輛的定位信息;所述通信模塊用于將車輛定位信息傳送至遠端服務器,并接收遠端服務器發送的預設距離范圍內的其余車輛的定位信息;所述行駛信息采集模塊用于采集所述車輛的行駛狀態信息及預設距離范圍內的其余車輛的行駛狀態信息;所述策略輸出模塊,電連接于所述北斗衛星定位模塊、所述通信模塊及所述行駛信息采集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車輛及所述其余車輛的定位信息來獲得每一車輛的車道信息,并計算得出所述車輛相對于所述其余車輛的距離信息,再根據所述車道信息、所述距離信息及所述行駛狀態信息來對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況進行判斷,并控制警示模塊輸出提醒信號;其中,所述行駛狀態信息包括行駛速度信息及轉角信息。
[0006]優選地,所述提醒信號包括車道偏離提醒信號、車距提醒信號、超速提醒信號。
[0007]優選地,所述行駛信息采集模塊還用于采集所述車輛的橫向加速度信息及縱向加速度信息。
[0008]優選地,所述警示模塊輸出提醒信號的方式包括聲音提醒、燈光提醒及振動提醒中的至少一種。
[0009]優選地,所述車輛輔助駕駛系統還包括定位校準模塊,用于接收遠端服務器傳輸的所述車輛的定位信息,并計算所述遠端服務器發送的定位信息與所述北斗衛星定位模塊獲取的定位信息的差值,及在所述差值不在預設誤差范圍內時,對所述北斗衛星定位模塊獲取的定位信息進行修正。
[001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車輛輔助駕駛系統,通過車輛自帶的導航功能的北斗衛星定位模塊來獲取車輛自身的定位信息,并結合遠端服務器發送的其余車輛的定位信息及每輛車輛的行駛信息來綜合計算并輸出輔助駕駛策略,提高車輛行駛的安全性,運算量小,且不需要增加額外成本。
[0011]為了能更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特征以及技術內容,請參閱以下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與附圖,然而附圖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并非用來對本實用新型加以限制。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的車輛輔助駕駛系統的模塊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方式中的車輛輔助駕駛系統的模塊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為更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其效果,以下結合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及其附圖進行詳細描述。
[0015]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車輛輔助駕駛系統100的模塊圖。在本實施方式中,車輛輔助駕駛系統100用于輔助駕駛員駕駛車輛,車輛輔助駕駛系統100設置于車輛內。車輛輔助駕駛系統100包括北斗衛星定位模塊1、通信模塊2、行駛信息采集模塊3、策略輸出模塊4及警示模塊5。北斗衛星定位模塊I用于獲取當前車輛的定位信息,現有的車輛基本都包括有導航功能,因此北斗衛星定位模塊I可以使用車輛本身所包含的車載導航功能的定位模塊,從而可節省成本。通信模塊2用于將車輛定位信息傳送至遠端服務器200,并接收遠端服務器200發送的預設距離范圍內的其余車輛的定位信息,從而使得預設距離范圍內的車輛都可以彼此共享定位信息,具體地預設距離范圍可以設置為以當前車輛為中心50米范圍內,當然也可以根據實際條件進行調整預設距離范圍的大小。行駛信息采集模塊3用于采集當前車輛的行駛狀態信息及預設距離范圍內的其余車輛的行駛狀態信息,具體地可以是采集當前車輛及其余車輛的行駛速度信息、轉角信息,從而可以來計算預測出當前車輛與其余車輛的車距是否合理,車道是否偏離,是否會發生碰撞等等。策略輸出模塊4電連接于北斗衛星定位模塊1、通信模塊2及行駛信息采集模塊3,策略輸出模塊4用于根據當前車輛及預設距離范圍內的其余車輛的定位信息來獲得每一車輛的車道信息,并計算得出當前車輛相對于其余車輛的距離信息,再根據車道信息、距離信息及行駛狀態信息來對當前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況進行判斷,并通過警示模塊5輸出提醒信號,從而實現輔助駕駛員駕駛,提高車輛行駛安全性。
[0016]在本實施方式中,提醒信號可以包括車道偏離提醒信號、車距提醒信號、超速提醒信號、碰撞提醒信號等等。
[0017]警示模塊5輸出提醒信號的方式可以包括聲音提醒、燈光提醒,同時為了避免當前車輛運行時由于車輛內部噪聲比較大,聲光提醒不被駕駛所發現,警示模塊5輸出提醒信號的方式還可以包括振動提醒,振動提醒可以設置在駕駛員座位,或者方向盤、安全帶等地方。
[0018]在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當前車輛可以通過地面基站來實現與遠端服務器200進彳丁通彳目,通彳目方式可以包括3G/4G通彳目、GPRS通彳目、短消息通彳目等等方式。
[0019]在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行駛信息采集模塊3還用于采集當前車輛的橫向加速度信息及縱向加速度信息,進而結合當前車輛的行駛速度來預測其行駛軌跡,實現對駕駛員的駕駛行為做出提前分析預判,提高車輛行駛安全性,具體可以使用加速度傳感器來實現采集當前車輛的橫向加速度信息及縱向加速度信息。在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實施方式中,行駛信息采集模塊3還可以通過傳感器來采集油門、剎車、方向盤等來獲取駕駛員的操作信號。
[0020]請同時參閱圖2,在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車輛輔助駕駛系統100還包括定位校準模塊6,定位校準模塊6用于接收遠端服務器200傳輸的當前車輛的定位信息,并計算遠端服務器200發送的定位信息與北斗衛星定位模塊I獲取的定位信息的差值,及在差值不在預設誤差范圍內時,對北斗衛星定位模塊I獲取的定位信息進行修正,從而來提高定位精確性,修正的方式可以是用遠端服務器200接收到的定位信息來替代北斗衛星定位模塊I獲取的定位信息,也可以是獲取遠端服務200接收到的定位信息與北斗衛星定位模塊I獲取的定位信息的均值來作為當前車輛的定位信息。在本實施方式中,遠端服務器200獲取當前車輛的定位信息可以通過其他技術手段來實現,只需區別于北斗衛星定位方式即可。
[0021]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車輛輔助駕駛系統,通過車輛自帶的導航功能的北斗衛星定位模塊來獲取車輛自身的定位信息,并結合遠端服務器發送的其余車輛的定位信息及每輛車輛的行駛信息來綜合計算并輸出輔助駕駛策略,提高車輛行駛的安全性,運算量小,且不需要增加額外成本。
[0022]需要說明的是,策略輸出模塊里提到的“計算得出所述車輛相對于所述其余車輛的距離信息,再根據所述車道信息、所述距離信息及所述行駛狀態信息來對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況進行判斷”技術方案,可以采用現有的計算距離軟件、判斷軟件,并不需要對軟件本身做出改進;定位校準模塊里提到的“計算所述遠端服務器發送的定位信息與所述北斗衛星定位模塊獲取的定位信息的差值,及在所述差值不在預設誤差范圍內時,對所述北斗衛星定位模塊獲取的定位信息進行修正”采用現有的計算軟件、修正軟件即可完成,并不涉及軟件本身的改進。
[0023]以上所述,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和技術構思作出其他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而所有這些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車輛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北斗衛星定位模塊,用于獲取車輛的定位信息; 通信模塊,用于將車輛定位信息傳送至遠端服務器,并接收所述遠端服務器發送的預設距離范圍內的其余車輛的定位信息; 行駛信息采集模塊,用于采集所述車輛的行駛狀態信息及預設距離范圍內的其余車輛的行駛狀態信息;及 策略輸出模塊,電連接于所述北斗衛星定位模塊、所述通信模塊及所述行駛信息采集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車輛及所述其余車輛的定位信息來獲得每一車輛的車道信息,并計算得出所述車輛相對于所述其余車輛的距離信息,再根據所述車道信息、所述距離信息及所述行駛狀態信息來對所述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況進行判斷,并通過控制警示模塊輸出提醒信號; 其中,所述行駛狀態信息包括行駛速度信息及轉角信息。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信號包括車道偏離提醒信號、車距提醒信號、超速提醒信號。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行駛信息采集模塊還用于采集所述車輛的橫向加速度信息及縱向加速度信息。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模塊輸出提醒信號的方式包括聲音提醒、燈光提醒及振動提醒中的至少一種。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定位校準模塊,用于接收遠端服務器傳輸的所述車輛的定位信息,并計算所述遠端服務器發送的定位信息與所述北斗衛星定位模塊獲取的定位信息的差值,及在所述差值不在預設誤差范圍內時,對所述北斗衛星定位模塊獲取的定位信息進行修正。
【文檔編號】G08G1/133GK205644992SQ201620449073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5月17日
【發明人】姚學文
【申請人】深圳市車米云圖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