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信息采集技術領域,更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提供一種對正常行駛車輛進行多種信息自動識別,統一監測車輛各種違法行為的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包括抓拍攝像機、側面抓拍攝像機、測速雷達、激光高度計、重量傳感器和智能終端管理器,智能終端管理器包括車牌識別模塊、車身顏色識別模塊、車型識別模塊、限載人員識別模塊、車軸識別模塊、速度識別模塊、高度識別模塊、重量識別模塊、超員模塊、超載模塊、超速模塊、超高模塊、禁行判斷模塊、感光模塊、報警模塊和顯示模塊;本實用新型主要應用在交通管理方面。
【專利說明】
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信息采集技術領域,更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和提高,人們的生活、工作節奏也愈來愈快,汽車成為人們的主要的交通工具,隨之而來的各種車輛違法行為不斷增多,不僅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給交通安全帶來了極大的隱患,也使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為了監控管理違法行為,在現有交通管理技術中,對車輛超速、超載、超員和超高等的監測方法都是分別建設獨立的監測設備,例如:監測車輛超速的有測速卡口系統、監測超載的有專門的電子稱系統、監測客車超員的多數還是采用途中人工盤檢的方式,這種方式因為存在太多的人為因素,無法監測到客車運行過程中的真實情況,超高一般利用激光監測,但是沒有一種裝置可以同時對各種違法行為進行統一監控管理,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對正常行駛車輛進行多種信息自動識別,統一監測車輛各種違法行為的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0005]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包括抓拍攝像機、側面抓拍攝像機、測速雷達、激光高度計和重量傳感器,所述抓拍攝像機、測速雷達和激光高度計位于公路上方的立桿上,所述側面抓拍攝像機位于公路側面上方的立桿上,所述立桿前端公路上設置有重量傳感器,所述抓拍攝像機和側面抓拍攝像機分別與測速雷達連接,所述抓拍攝像機、側面抓拍攝像機、激光高度計和重量傳感器分別與智能終端管理器連接。
[0006]還包括第一補光燈和第二補光燈,所述第一補光燈設置在立桿上且緊挨抓拍攝像機,所述第二補光燈設置在立桿上且緊挨側面抓拍攝像機,所述第一補光燈與抓拍攝像機連接,所述第二補光燈與抓拍攝像機連接。
[0007]所述智能終端管理器包括車牌識別模塊、車身顏色識別模塊、車型識別模塊、限載人員識別模塊、車軸識別模塊、速度識別模塊、高度識別模塊、重量識別模塊、超員模塊、超載模塊、超速模塊、超高模塊、禁行判斷模塊、感光模塊、報警模塊和顯示模塊,所述車牌識別模塊、車身顏色識別模塊和車型識別模塊分別與抓拍攝像機連接,所述限載人員識別模塊和車軸識別模塊分別與側面抓拍攝像機連接,所述速度識別模塊與抓拍攝像機和側面抓拍攝像機分別連接,所述高度識別模塊與激光高度計連接,所述重量識別模塊與重量傳感器連接,所述車型識別模塊、限載人員識別模塊和重量識別模塊分別與超員模塊連接,所述車軸識別模塊和重量識別模塊分別與超載模塊連接,所述車軸識別模塊與禁行判斷模塊連接,所述速度識別模塊與超速模塊連接,所述高度識別模塊與超高模塊連接,所述感光模塊與第一補光燈和第二補光燈分別連接,所述超員模塊、超載模塊、超速模塊、超高模塊、禁行判斷模塊分別與報警模塊和顯示模塊連接。
[0008]所述公路有多條,任一條公路上均設置有抓拍攝像機、測速雷達、激光高度計、補光燈及重量傳感器。
[000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為:
[0010]本實用新型的抓拍攝像機、測速雷達、激光高度計和重量傳感器將正常行駛車輛的各種信息傳送到智能終端管理器,智能終端管理器的各個模塊對車輛信息進行自動識另IJ,實現了一套系統就可以實現對正常行駛車輛進行多種信息自動識別,包括對車輛車牌、車型、車身顏色進行識別,對車輛重量進行識別,對車輛高度進行識別,對車輛速度進行識別,對車輛側面進行抓拍,如果發現車輛有違法行為,包括車輛超速,貨車超載,客車超員,車輛超高,車輛套牌或假牌,5軸及以上車輛駛入禁行區域,即可進行預警,并及時通過顯示模塊通知相關人員對違法車輛進行堵截和處理。
【附圖說明】
[0011 ]下面通過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連接示意圖。
[0014]圖中:I為抓拍攝像機、2為側面抓拍攝像機、3為測速雷達、4為激光高度計、5為重量傳感器、6為立桿、8為智能終端管理器、9為第一補光燈、10為第二補光燈、11為車牌識別模塊、12為車身顏色識別模塊、13為車型識別模塊、14為限載人員識別模塊、15為車軸識別模塊、16為速度識別模塊、17為高度識別模塊、18為重量識別模塊、19為超員模塊、20為超載模塊、21為超速模塊、22為超高模塊、23為禁行判斷模塊、24為感光模塊、25為報警模塊、26為顯示模塊。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0016]如圖1和圖2所示,抓拍攝像機1、測速雷達3和激光高度計4位于公路上方的立桿6上,第一補光燈9緊挨抓拍攝像機I設置且與其連接,側面抓拍攝像機2位于公路側面上方的立桿6上,第二補光燈10緊挨側面抓拍攝像機2設置且與其連接,立桿6前端公路上設置有重量傳感器5,所述抓拍攝像機I和側面抓拍攝像機2分別與測速雷達3連接,所述抓拍攝像機
1、側面抓拍攝像機2、激光高度計4、重量傳感器5分別與智能終端管理器8連接。所述第一補光燈9與抓拍攝像機I連接,所述第二補光燈10與抓拍攝像機2連接,所述第一補光燈9和第二補光燈1分別與感光模塊24連接。所述感光模塊可以為光敏電阻。
[0017]當車輛正常行駛過本裝置時,抓拍攝像機I將抓拍到的車輛正面信息傳給智能終端管理器8,其中的車牌識別模塊11、車身顏色識別模塊12和車型識別模塊13對車輛的車牌、車身顏色和車型進行識別。所述車牌識別模塊11用于識別車輛,作為唯一的車輛標識,用于后續可能遇到的違章處理等判罰,所述車身顏色識別模塊12對車身顏色進行識別,與車牌識別模塊11和車型識別模塊13配合可用于識別套牌、假牌等車輛。
[0018]側面抓拍攝像機2將抓拍到的車輛側面信息傳給智能終端管理器8,其中的限載人員識別模塊14和車軸識別模塊15對車輛的限載人數和車軸數進行識別,重量傳感器5將車輛的重量信息傳給智能終端管理器8,其中的重量識別模塊18對車輛的重量進行識別。
[0019]超員模塊19對車型識別模塊13、限載人員識別模塊14和重量識別模塊18的識別信息進行分析,判斷車輛是否超員。
[0020]超載模塊20對車軸識別模塊15和重量識別模塊18的識別信息進行分析,判斷車輛是否超載。
[0021]測速雷達3將測得的車輛速度通過抓拍攝像機I和側面抓拍攝像機2傳給智能終端管理器8,其中的速度識別模塊16對車輛速度進行識別,超速模塊21對識別信息進行分析,判斷車輛是否超速。
[0022]激光高度計4將測得的車輛高度傳給智能終端管理器8,其中的高度識別模塊17對車輛高度進行識別,超高模塊22對識別信息進行分析,判斷車輛是否超高。
[0023]禁行判斷模塊23對車軸識別模塊15的識別信息進行分析,判斷5軸及以上車輛是否駛入禁行區域。
[0024]感光模塊24感知到光線不足時,控制第一補光燈9和第二補光燈10分別對抓拍攝像機I和側面抓拍攝像機2進行補光,保證抓拍圖像清晰。
[0025]報警模塊25和顯示模塊26與超員模塊19、超載模塊20、超速模塊21、超高模塊22和禁行判斷模塊23連接,當判斷出車輛存在超員、超載、超速、超高及5軸及以上車輛駛入禁行區域時,報警模塊25即可進行報警,并及時通過顯示模塊26通知相關人員對違法車輛進行堵截和處理。
[0026]實施例一
[0027]車輛超載:如一輛大型5軸貨車,以40km/h速度通過本裝置后,車軸識別模塊15通過對側面抓拍攝像機2傳回的圖像進行分析,自動識別出車輛軸數為5軸,重量識別模塊18識別出重量傳感器5傳回的車輛重量為60噸,根據國家對車輛超載認定標準的規定,5軸車載重最大不超過50噸,所以超載模塊20判斷該車輛超載,報警模塊25即可進行報警,并及時通過顯示模塊26通知相關人員對違法車輛進行堵截和處理。
[0028]實施例二
[0029]客車超員:如一輛長途大巴,以正常速度通過本裝置后,車型識別模塊13通過對抓拍攝像機I傳回的圖像進行分析,自動識別出是金龍牌大巴,并得到該車自重信息,限載人員識別模塊14通過對側面抓拍攝像機2傳回的圖像進行分析,自動識別出印刷在車輛上的限載人數,重量識別模塊18識別出重量傳感器5傳回的車輛重量后,超員模塊20判斷其是否屬于疑似超員車輛,若是,則報警模塊25進行報警,并及時通過顯示模塊26通知相關人員對疑似違法車輛進行堵截和處理。
【主權項】
1.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抓拍攝像機(I)、側面抓拍攝像機(2)、測速雷達(3)、激光高度計(4)和重量傳感器(5),所述抓拍攝像機(1)、測速雷達(3)和激光高度計(4)位于公路上方的立桿(6)上,所述側面抓拍攝像機(2)位于公路側面上方的立桿(6)上,所述立桿(6)前端公路上設置有重量傳感器(5),所述抓拍攝像機(I)和側面抓拍攝像機(2)分別與測速雷達(3)連接,所述抓拍攝像機(1)、側面抓拍攝像機(2)、激光高度計(4)和重量傳感器(5)分別與智能終端管理器(8)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補光燈(9)和第二補光燈(10),所述第一補光燈(9)設置在立桿(6)上且緊挨抓拍攝像機(1),所述第二補光燈(10)設置在立桿(6)上且緊挨側面抓拍攝像機(2),所述第一補光燈(9)與抓拍攝像機(I)連接,所述第二補光燈(10)與抓拍攝像機(2)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終端管理器(8)包括車牌識別模塊(11)、車身顏色識別模塊(12)、車型識別模塊(13)、限載人員識別模塊(14)、車軸識別模塊(15)、速度識別模塊(16)、高度識別模塊(17)、重量識別模塊(18)、超員模塊(19 )、超載模塊(20 )、超速模塊(21)、超高模塊(22 )、禁行判斷模塊(23 )、感光模塊(24)、報警模塊(25)和顯示模塊(26),所述車牌識別模塊(11)、車身顏色識別模塊(12)和車型識別模塊(13)分別與抓拍攝像機(I)連接,所述限載人員識別模塊(14)和車軸識別模塊(15)分別與側面抓拍攝像機(2)連接,所述速度識別模塊(16)與抓拍攝像機(I)和側面抓拍攝像機(2)分別連接,所述高度識別模塊(17)與激光高度計(4)連接,所述重量識別模塊(I8)與重量傳感器(5)連接,所述車型識別模塊(13)、限載人員識別模塊(14)和重量識別模塊(18)分別與超員模塊(19)連接,所述車軸識別模塊(15)和重量識別模塊(18)分別與超載模塊(20 )連接,所述車軸識別模塊(15 )與禁行判斷模塊(2 3 )連接,所述速度識別模塊(16)與超速模塊(21)連接,所述高度識別模塊(17)與超高模塊(22)連接,所述感光模塊(24)與第一補光燈(9 )和第二補光燈(1 )分別連接,所述超員模塊(19 )、超載模塊(20 )、超速模塊(21)、超高模塊(22)、禁行判斷模塊(23)分別與報警模塊(25)和顯示模塊(26)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動態車輛信息采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公路有多條,任一條公路上均設置有抓拍攝像機(1)、測速雷達(3)、激光高度計(4)、補光燈及重量傳感器(5)。
【文檔編號】G08G1/054GK205541424SQ201620332072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0日
【發明人】田耀武, 代志強, 王蘭柱, 梁曉霞, 賈飛騰, 羅國龍, 王宇
【申請人】太原市高遠時代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