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防火防盜報警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
目.0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日常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對防火和防盜的要求越來越高,目前,現有的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的報警機制比較單一,無論報警原因源于何處,報警信號均相同。因此,現有的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向用戶報警時,用戶還需進一步確認報警的源頭,其確認過程耗時較長,報警的原因得不到及時的處理。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本實用新型在能夠檢測火災、燃氣泄漏、盜竊和系統故障的同時,能夠通過不同的報警器區分報警原因,以便于用戶快速定位報警源頭,及時處理引發報警的原因。
[0004]為達到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包括電源組件、啟動組件、檢測組件、報警組件、通信組件和中央處理器;電源組件、啟動組件、檢測組件、報警組件和通信組件均與中央處理器電連接;所述檢測組件包括火災感應組件、燃氣泄漏探測器、系統故障檢測器和用于防盜的紅外線探測器,火災感應組件包括感溫探測器和感光探測器;中央處理器包括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報警組件包括防火報警器、防盜報警器、燃氣泄漏報警器和系統故障報警器;
[0005]所述火災感應組件中的感溫探測器和感光探測器均通過火災微處理器與防火報警器電連接;所述紅外線探測器通過防盜微處理器與防盜報警器電連接;所述燃氣泄漏探測器通過燃氣泄漏微處理器與燃氣泄漏報警器電連接;所述系統故障檢測器通過系統故障微處理器與系統故障報警器電連接;
[0006]所述電源組件包括主用電源、備用電源和斷電器,主用電源和備用電源均通過斷電器與中央處理器電連接;所述啟動組件包括指紋識別啟動裝置和無線收發啟動裝置,指紋識別啟動裝置和無線收發啟動裝置均與中央處理器電連接;所述通信組件包括用于與控制室通信的紅外線發射器、以及用于與用戶移動電話進行通信的GSM通信器,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均與紅外線發射器電連接,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還均與GSM通信器電連接。
[0007]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防火報警器、防盜報警器、燃氣泄漏報警器和系統故障報警器均采用聲光報警器。
[0008]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感溫探測器采用定溫式探測器。
[0009]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感溫探測器采用差溫式探測器。
[0010]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感溫探測器采用差定溫式探測器。
[0011]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感光探測器采用紫外火焰探測器。
[0012]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紅外線探測器的型號為SAJ75-ABT-60。
[0013]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
[0014](I)本實用新型的檢測組件包括火災感應組件、燃氣泄漏探測器、系統故障檢測器和紅外線探測器,火災感應組件、燃氣泄漏探測器、系統故障檢測器和外線探測器均配置有相應的微處理器(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和報警器(防火報警器、防盜報警器、燃氣泄漏報警器和系統故障報警器)。
[0015]有鑒于此,與現有技術中報警機制單一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相比,本實用新型在能夠檢測火災、燃氣泄漏、盜竊和系統故障的同時,能夠通過不同的報警器區分報警原因,以便于用戶快速定位報警源頭,及時處理引發報警的原因。
[0016]此外,本實用新型電源組件包括主用電源和備用電源,主用電源發生故障時,備用電源會及時供電,保證本實用新型的正常使用。啟動組件包括指紋識別啟動裝置和無線收發啟動裝置,用戶可以通過指紋啟動、或者通過遙控器控制無線收發啟動裝置遠程啟動,使用比較方便。通信組件包括用于與控制室通信的紅外線發射器、以及用于與用戶移動電話進行通信的GSM通信器,發生報警時,紅外線發射器會告知控制室,同時GSM通信器還會告知與其綁定的用戶移動電話,保證報警原因能夠可靠送達。
[0017](2)本實用新型的防火報警器、防盜報警器、燃氣泄漏報警器和系統故障報警器均可以采用聲光報警器,用戶可以根據聲光頻率的不同快速區分報警的原因,便于用戶使用。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的連接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20]參見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包括電源組件、啟動組件、檢測組件、報警組件、通信組件和中央處理器。電源組件、啟動組件、檢測組件、報警組件和通信組件均與中央處理器電連接。
[0021]參見圖1所示,檢測組件包括火災感應組件、燃氣泄漏探測器、系統故障檢測器和用于防盜的紅外線探測器,火災感應組件包括感溫探測器和感光探測器。中央處理器包括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報警組件包括防火報警器、防盜報警器、燃氣泄漏報警器和系統故障報警器。
[0022]參見圖1所示,火災感應組件中的感溫探測器和感光探測器均通過火災微處理器與防火報警器電連接;紅外線探測器通過防盜微處理器與防盜報警器電連接;燃氣泄漏探測器通過燃氣泄漏微處理器與燃氣泄漏報警器電連接;系統故障檢測器通過系統故障微處理器與系統故障報警器電連接。
[0023]參見圖1所示,電源組件包括主用電源、備用電源和斷電器,主用電源和備用電源均通過斷電器與中央處理器電連接;啟動組件包括指紋識別啟動裝置和無線收發啟動裝置,指紋識別啟動裝置和無線收發啟動裝置均與中央處理器電連接。通信組件包括用于與控制室通信的紅外線發射器、以及用于與用戶移動電話進行通信的GSM通信器;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均與紅外線發射器電連接,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還均與GSM通信器電連接。
[0024]本實施例中的火災感應組件中的感溫探測器可以采用定溫式探測器、差溫式探測器或者差定溫式探測器;感光探測器可以采用紫外火焰探測器。紅外線探測器的型號可以為SAJ75-ABT-60。防火報警器、防盜報警器、燃氣泄漏報警器和系統故障報警器均可以采用聲光報警器。
[0025]本實用新型不僅局限于上述最佳實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種形式的產品,但不論在其形狀或結構上作任何變化,凡是具有與本實用新型相同或相近似的技術方案,均在其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包括電源組件、啟動組件、檢測組件、報警組件、通信組件和中央處理器;電源組件、啟動組件、檢測組件、報警組件和通信組件均與中央處理器電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組件包括火災感應組件、燃氣泄漏探測器、系統故障檢測器和用于防盜的紅外線探測器,火災感應組件包括感溫探測器和感光探測器;中央處理器包括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報警組件包括防火報警器、防盜報警器、燃氣泄漏報警器和系統故障報警器; 所述火災感應組件中的感溫探測器和感光探測器均通過火災微處理器與防火報警器電連接;所述紅外線探測器通過防盜微處理器與防盜報警器電連接;所述燃氣泄漏探測器通過燃氣泄漏微處理器與燃氣泄漏報警器電連接;所述系統故障檢測器通過系統故障微處理器與系統故障報警器電連接; 所述電源組件包括主用電源、備用電源和斷電器,主用電源和備用電源均通過斷電器與中央處理器電連接;所述啟動組件包括指紋識別啟動裝置和無線收發啟動裝置,指紋識別啟動裝置和無線收發啟動裝置均與中央處理器電連接;所述通信組件包括用于與控制室通信的紅外線發射器、以及用于與用戶移動電話進行通信的GSM通信器,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均與紅外線發射器電連接,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還均與GSM通信器電連接。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火報警器、防盜報警器、燃氣泄漏報警器和系統故障報警器均采用聲光報警器。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探測器采用定溫式探測器。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探測器采用差溫式探測器。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探測器采用差定溫式探測器。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光探測器采用紫外火焰探測器。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線探測器的型號為SAJ75-ABT-6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智能建筑的防火防盜報警裝置,涉及防火防盜報警。該裝置包括電源組件、啟動組件、檢測組件、報警組件、通信組件和中央處理器;檢測組件包括火災感應組件、燃氣泄漏探測器、系統故障檢測器和用于防盜的紅外線探測器,火災感應組件包括感溫探測器和感光探測器;中央處理器包括火災微處理器、防盜微處理器、燃氣泄漏微處理器和系統故障微處理器;報警組件包括防火報警器、防盜報警器、燃氣泄漏報警器和系統故障報警器。本實用新型在能夠檢測火災、燃氣泄漏、盜竊和系統故障的同時,能夠通過不同的報警器區分報警原因,以便于用戶快速定位報警源頭,及時處理引發報警的原因。
【IPC分類】G08B19/00
【公開號】CN205281719
【申請號】CN201520944041
【發明人】李國強
【申請人】武漢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1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