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危險提醒方法、裝置和車輛控制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危險提醒方法、裝置和車輛控制設備,屬于汽車技術領域。所述方法包括: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所述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根據所述第一速度信息、所述第二速度信息、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若滿足,則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因此,后一車輛處于危險行駛狀態時,可以及時對當前車輛和后一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危險提醒,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
【專利說明】
_種危險提醒方法、裝置和車輛控制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實施例涉及汽車技術,尤其涉及一種危險提醒方法、裝置和車輛控制設備。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交通的發展,車輛逐漸成為人們的代步工具。用戶在駕車行駛過程中,對于行車的緊急情況完全取決于用戶的個人判斷。
[0003]其中,個人判斷往往依據用戶的個人經驗和用戶的當前駕車狀態。但是,個人的判斷一般是片面的,不能準確全面的確認當前行車的情況,并且對于新手來說,由于經驗不足,對行車情況更不能準確而全面的了解。
[0004]在實現本發明的過程中,發現現有技術至少存在以下缺陷:在當前車輛與周圍車輛處于緊急情況時,還無法自動對當前車輛與周圍車輛的駕駛員進行提醒,進而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率。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危險提醒方法、裝置和車輛控制設備,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在周圍車輛的處于危險行駛狀態時,無法自動提醒駕駛員,進而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率的問題。
[0006]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可能的實施方案提供了一種危險提醒方法,包括: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所述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根據所述第一速度信息、所述第二速度信息、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若滿足,則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
[0007]優選地,所述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包括:判斷所述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是否小于所述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以及,依據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所述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
[0008]優選地,所述若滿足,則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包括:若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小于所述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且所述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則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
[0009]優選地,所述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包括:通過車聯網后臺服務器將所述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或,從車聯網后臺服務器獲取后一車輛的信息,依據所述信息由當前車輛將所述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
[0010]優選地,所述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包括:通過當前車輛的中央控制器控制當前車輛的車尾燈雙閃,以提示后一車輛。
[0011]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可能的實施方案提供了一種危險提醒裝置,包括: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所述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第一速度信息、所述第二速度信息、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提醒模塊,用于若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滿足危險提醒標準,則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
[0012]優選地,所述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是否小于所述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以及,依據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所述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
[0013]優選地,所述提醒模塊,用于若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小于所述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且所述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則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
[0014]優選地,所述提醒模塊,用于通過車聯網后臺服務器將所述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或,從車聯網后臺服務器獲取后一車輛的信息,依據所述信息由當前車輛將所述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
[0015]優選地,所述提醒模塊,還用于通過當前車輛的中央控制器控制當前車輛的車尾燈雙閃,以提示后一車輛。
[0016]第三方面,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可能的實施方案提供了一種車輛控制設備,包括:存儲器,用于存放程序;處理器,用于執行所述存儲器存儲的程序,所述程序使得所述處理器執行以下操作: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所述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根據所述第一速度信息、所述第二速度信息、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若滿足,則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
[0017]本發明實施例通過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根據第一速度信息、第二速度信息、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確定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若滿足,則對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因此,后一車輛處于危險行駛狀態時,可以及時對當前車輛和后一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危險提醒,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0018]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一提供的一種危險提醒方法的步驟流程圖;
[0019]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二提供的一種危險提醒方法的步驟流程圖;
[0020]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三提供的一種危險提醒裝置的結構框圖;
[0021]圖4是本發明實施例四提供的一種危險提醒裝置的結構框圖;
[0022]圖5是本發明實施例五提供的一種車輛控制設備的結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24]實施例一
[0025]參照圖1,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一提供的一種危險提醒方法的步驟流程圖,具體可以包括如下步驟:
[0026]步驟102、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
[0027]本發明實施例通過雷達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第一速度信息可以包括后一車輛對應的速度,第一位置信可以包括后一車輛對應的當前位置;第二速度信息可以包括當前車輛對應的速度,第二位置信息可以包括當前車輛對應的當前位置。
[0028]其中,本發明實施例中可以通過當前車輛后部設置的雷達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雷達包括但并不限于激光雷達。
[0029]其中,激光雷達是以發射激光束探測目標的位置、速度等特征量的雷達系統;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包括和當前車輛處于同一車道且距離最近的車輛。
[0030]步驟104、根據第一速度信息、第二速度信息、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確定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
[0031]將第一速度信息、第二速度信息、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按照預定的方式進行比對;判斷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預定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比較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二速度信息的大小,以及依據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確定當前車輛和后一車輛的相對距離,將該相對距離和距離閾值進行比較。
[0032]步驟106、若滿足,則對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
[0033]若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滿足危險提醒標準時,則對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其中,危險提醒標準可以包括第二速度信息小于第一速度信息,以及相對距離小于距離閾值的情況。
[0034]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危險提醒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語音提醒、文字提醒、震動提醒或標識提醒。如,將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又如,震動當前車輛的方向盤以提示本車駕駛員。
[0035]本發明實施例通過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根據第一速度信息、第二速度信息、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確定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若滿足,則對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因此,后一車輛處于危險行駛狀態時,可以及時對當前車輛和后一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危險提醒,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
[0036]實施例二
[0037]參照圖2,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二提供的一種危險提醒方法的步驟流程圖,具體可以包括如下步驟:
[0038]步驟202、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
[0039]本發明實施例通過獲取預設時間段內、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速度信息即第一速度信息和位置信息即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速度信息即第二速度信息和位置信息即第二位置信息。第一速度信息可以包括后一車輛對應的速度,第一位置信可以包括后一車輛對應的當前位置;第二速度信息可以包括當前車輛對應的速度,第二位置信息可以包括當前車輛對應的當前位置。其中,預設時間段可以由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實際需求適當設置,本發明實施例對此不作限制。
[0040]步驟204、判斷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是否小于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以及,依據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若是,則執行步驟206,否則,結束本次流程。
[0041]確定預定時間段內,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如,1S內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為60km/h,距離前方收費站1500m,當前車輛對的第二速度信息為40km/h,距離前方收費站1400m。
[0042]本發明的一種優選實施例可以包括:采用平均值的方式計算預置時間段內當前車輛和后一車輛對應的速度。
[0043]如,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是否小于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即判斷預置時間段內當前車輛對應的平均速度是否小于后一車輛對應的平均速度,再判斷依據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
[0044]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判斷速度和距離的順序可以進行調整,對于距離閾值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定,本發明實施例對此不作限定。
[0045]步驟206、若判斷結果為是,則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
[0046]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小于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且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則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目息O
[0047]如,1S內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的平均值為60km/h,距離前方收費站1500m,當前車輛對的第二速度的平均值為40km/h,距離前方收費站1400m,距離閾值為150m;則確定滿足危險提醒標準,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
[0048]危險提醒信息的發送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至少一種:
[0049]第一、通過車聯網后臺服務器將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
[0050]也即,車聯網后臺服務器通過當前車輛上傳的信息確定需要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時,由該后臺服務器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
[0051]第二、從車聯網后臺服務器獲取后一車輛的信息,依據信息由當前車輛將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
[0052]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用戶可以將自己的車輛在車聯網中進行個人信息注冊,以使車輛網中的車輛相互關聯,實現車輛之間的通信。通過在車輛網后臺服務器中還可以查找目標車輛的信息,如車輛的用戶名稱、ID信息、車輛標識、聯系信息等等。當前車輛在確定需要提醒后一車輛時,可以向車聯網后臺服務器請求后一車輛的相關信息,如車輛標識、聯系信息、車輛的用戶名稱、ID信息等等;當前車輛從后臺服務器獲得后一車輛的相關信息后,可以由當前車輛直接向后一車輛發送提醒信息。
[0053]第三、通過當前車輛的中央控制器控制當前車輛的車尾燈雙閃,以提示后一車輛。
[0054]本發明實施例通過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是否小于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以及,依據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若是,則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當前車輛不僅可以通過車尾燈雙閃提示后一車輛,還可以向后一車輛發送危險信息,上述過程不需要用戶操作,節省了用戶時間,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
[0055]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的上述方法中,各步驟的序號大小并不意味著執行順序的先后,各步驟的執行順序應以其功能和內在邏輯確定,而不應對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的實施過程構成任何限定。
[0056]實施例三
[0057]參照圖3,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三提供的一種危險提醒裝置的結構框圖;具體可以包括如下模塊:
[0058]獲取模塊302,用于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
[0059]判斷模塊304,用于根據第一速度信息、第二速度信息、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確定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
[0060]提醒模塊306,用于若滿足,則對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
[0061]本發明實施例通過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根據第一速度信息、第二速度信息、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確定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若滿足,則對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因此,后一車輛處于危險行駛狀態時,可以及時對當前車輛和后一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危險提醒,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
[0062]實施例四
[0063]參照圖4,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四提供的一種危險提醒裝置的結構框圖,具體可以包括如下模塊:
[0064]獲取模塊302,用于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
[0065]判斷模塊304,用于判斷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是否小于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以及,依據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
[0066]提醒模塊304,用于若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小于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且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則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
[0067]提醒模塊306,包括:第一提醒子模塊3062,用于通過車聯網后臺服務器將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或,從車聯網后臺服務器獲取后一車輛的信息,依據信息由當前車輛將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第二提醒子模塊3064,用于通過當前車輛的中央控制器控制當前車輛的車尾燈雙閃,以提示后一車輛。
[0068]本發明實施例通過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是否小于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以及,依據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若是,則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當前車輛不僅可以通過車尾燈雙閃提示后一車輛,還可以向后一車輛發送危險信息,上述過程不需要用戶操作,節省了用戶時間,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
[0069]實施例五
[0070]本發明實施例五還提供了一種車輛控制設備500,本發明具體實施例并不對車輛控制設備500的具體實現做限定。如圖5所示,該車輛控制設備500可以包括:
[0071]處理器(processor)502、通信接口(Communicat1nsInterface)504、存儲器(memory)506、以及通信總線508。其中:
[0072]處理器502、通信接口 504、以及存儲器506通過通信總線508完成相互間的通信。
[0073]通信接口504,用于車輛各電器部件之間,以及車輛與車聯網后臺服務器或非車輛網服務器,以及與其它車聯網車輛的通信。
[0074]處理器502,用于執行程序510,具體可以執行上述方法實施例中的相關步驟。
[0075]具體地,程序510可以包括程序代碼,程序代碼包括計算機操作指令。
[0076]處理器502可能是一個中央處理器CPU,或者是特定集成電路ASIC(Applicati0n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或者是被配置成實施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個或多個集成電路。
[0077]存儲器506,用于存放程序510。存儲器506可能包含高速RAM存儲器,也可能還包括非易失性存儲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一個磁盤存儲器。程序510具體可以用于使得車輛控制設備500執行以下操作:
[0078]通過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根據第一速度信息、第二速度信息、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確定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若滿足,則對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
[0079]在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程序510還用于使得處理器502判斷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是否小于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以及,依據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
[0080]在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程序510還用于使得處理器502在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小于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且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時,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
[0081]在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程序510還用于使得處理器502通過車聯網后臺服務器將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或,從車聯網后臺服務器獲取后一車輛的信息,依據信息由車輛控制設備500將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
[0082]在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程序510還用于使得處理器502通過當前車輛的中央控制器控制當前車輛的車尾燈雙閃,以提示后一車輛。
[0083]應理解,根據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終端500可實現圖1至圖2中的各個方法的相應流程,為了簡潔,在此不再贅述,上述方法實施例中的相關描述也適用于本實施例。
[0084]程序510中各步驟的具體實現可以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應步驟和模塊中對應的描述,在此不贅述。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為描述的方便和簡潔,上述描述的設備和模塊的具體工作過程,可以參考前述方法實施例中的對應過程描述,在此不再贅述。
[0085]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結合本文中所公開的實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單元及方法步驟,能夠以電子硬件、或者計算機軟件和電子硬件的結合來實現。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還是軟件方式來執行,取決于技術方案的特定應用和設計約束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對每個特定的應用來使用不同方法來實現所描述的功能,但是這種實現不應認為超出本發明的范圍。
[0086]所述功能如果以軟件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并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U盤、移動硬盤、只讀存儲器(R0M,Read-0nly Memory)、隨機存取存儲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盤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0087]以上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并非對本發明的限制,有關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還可以做出各種變化和變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術方案也屬于本發明的范疇,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應由權利要求限定。
【主權項】
1.一種危險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所述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速度信息、所述第二速度信息、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 若滿足,則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包括: 判斷所述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是否小于所述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以及,依據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所述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滿足,則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包括: 若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小于所述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且所述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則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包括: 通過車聯網后臺服務器將所述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 或, 從車聯網后臺服務器獲取后一車輛的信息,依據所述信息由當前車輛將所述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包括: 通過當前車輛的中央控制器控制當前車輛的車尾燈雙閃,以提示后一車輛。6.一種危險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所述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 判斷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第一速度信息、所述第二速度信息、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 提醒模塊,用于若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滿足險提醒標準,則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是否小于所述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以及,依據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判斷所述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是否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提醒模塊,用于若當前車輛對應的第二速度信息小于所述后一車輛對應的第一速度信息,且所述當前車輛與后一車輛之間的距離值小于預設的距離閾值,則向當前車輛和/或后一車輛發送危險提醒信息。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模塊,包括: 第一提醒子模塊,用于通過車聯網后臺服務器將所述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或,從車聯網后臺服務器獲取后一車輛的信息,依據所述信息由當前車輛將所述危險提醒信息發送給后一車輛。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模塊,還包括: 第二提醒子模塊,用于通過當前車輛的中央控制器控制當前車輛的車尾燈雙閃,以提不后一車輛。11.一種車輛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存儲器,用于存放程序; 處理器,用于執行所述存儲器存儲的程序,所述程序使得所述處理器執行以下操作: 獲取與當前車輛相鄰的后一車輛的第一速度信息和第一位置信息,并且,獲取所述當前車輛的第二速度信息和第二位置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速度信息、所述第二速度信息、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所述當前車輛與所述后一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否滿足危險提醒標準; 若滿足,則對所述當前車輛和/或所述后一車輛進行危險提醒。
【文檔編號】G08G1/16GK105844966SQ201610320167
【公開日】2016年8月10日
【申請日】2016年5月13日
【發明人】樊永友
【申請人】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樂卡汽車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