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智能樓宇監控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智能樓宇監控方法,屬于智能樓宇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智能樓宇監控系統中,僅僅是依靠人工進行監視,這樣,很多危險情況都會被遺漏,只能從服務器記錄中尋找。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不足,提出一種利用人臉識別技術進行重點監控的方法。
[0004]本發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出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智能樓宇監控方法,樓宇的門禁處、電梯內、樓道內均安裝有覆蓋對應范圍的高清攝像頭,所述高清攝像頭與服務器連接,所述服務器輸出監控畫面至監控室,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O身份信息錄入:拍攝樓宇內人員的面孔,并與該人員所進出的戶號進行對應;
(2)進出控制:所述樓宇門禁處的攝像頭讀取到有人員進入自己的拍攝范圍后,即開始進行記錄,并將記錄發送到服務器進行對比,如果讀取到的面孔為樓宇內人員,則驅動門禁進行開門,并在人員通過后再次鎖定門禁;如果讀取到的面孔不屬于所述服務器內預存信息,則不驅動門禁;
(3)外來人員控制:對于上步中讀取到的面孔不屬于所述服務器內預存信息時,則讀取該人員所按門鈴的戶號,并在該改戶人員發出門禁解鎖指令后,驅動門禁進行開門,并在人員通過后再次鎖定門禁;同時,將該戶號與該面孔進行對應存儲至服務器;
(3)行動追蹤:對與進入樓宇的人員面孔進行識別,并一直追蹤,根據服務器內的面孔與戶號的對應關系來判定該人員是否進入或停留在對應的戶號前;
(4)行為判定:如果該人員在一個或多個戶號前停留并超過設定閾值時間,由服務器將該人員標記為警示,并將該處畫面放大顯示;
(5)人工判斷:由監控室內工作人員觀察放大顯示后的監視畫面,判斷該人員的行為是否異常,如果異常,則通知保安前往,如沒有,則消除該警示。
[0005]上述方案進一步的改進在于:步驟(2)中根據人員所處位置該人員是進/出進行判斷。
[0006]上述方案進一步的改進在于:步驟(3)中,在該人員離開樓宇后,在服務器內刪除其面孔與戶號對應關系。
[0007]本發明所提供的基于人臉識別的智能樓宇監控方法,自動排查人員行動軌跡,自動識別其中可能的危險行為,再交由人工判斷;大幅提高樓宇監控系統的預警能力。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
[0008]本實施例的基于人臉識別的智能樓宇監控方法,樓宇的門禁處、電梯內、樓道內均安裝有覆蓋對應范圍的高清攝像頭,高清攝像頭與服務器連接,服務器輸出監控畫面至監控室,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O身份信息錄入:拍攝樓宇內人員的面孔,并與該人員所進出的戶號進行對應;
(2)進出控制:樓宇門禁處的攝像頭讀取到有人員進入自己的拍攝范圍后,即開始進行記錄,并將記錄發送到服務器進行對比,如果讀取到的面孔為樓宇內人員,則驅動門禁進行開門,并在人員通過后再次鎖定門禁;如果讀取到的面孔不屬于服務器內預存信息,則不驅動門禁;
(3)外來人員控制:對于上步中讀取到的面孔不屬于服務器內預存信息時,則讀取該人員所按門鈴的戶號,并在該改戶人員發出門禁解鎖指令后,驅動門禁進行開門,并在人員通過后再次鎖定門禁;同時,將該戶號與該面孔進行對應存儲至服務器;
(3)行動追蹤:對與進入樓宇的人員面孔進行識別,并一直追蹤,根據服務器內的面孔與戶號的對應關系來判定該人員是否進入或停留在對應的戶號前;
(4)行為判定:如果該人員在一個或多個戶號前停留并超過設定閾值時間,由服務器將該人員標記為警示,并將該處畫面放大顯示;
(5)人工判斷:由監控室內工作人員觀察放大顯示后的監視畫面,判斷該人員的行為是否異常,如果異常,則通知保安前往,如沒有,則消除該警示。
[0009]步驟(2)中根據人員所處位置該人員是進/出進行判斷。
[0010]步驟(3 )中,在該人員離開樓宇后,在服務器內刪除其面孔與戶號對應關系。
[0011]本發明的不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凡采用等同替換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發明要求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智能樓宇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樓宇的門禁處、電梯內、樓道內均安裝有覆蓋對應范圍的高清攝像頭,所述高清攝像頭與服務器連接,所述服務器輸出監控畫面至監控室,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身份信息錄入:拍攝樓宇內人員的面孔,并與該人員所進出的戶號進行對應; (2)進出控制:所述樓宇門禁處的攝像頭讀取到有人員進入自己的拍攝范圍后,即開始進行記錄,并將記錄發送到服務器進行對比,如果讀取到的面孔為樓宇內人員,則驅動門禁進行開門,并在人員通過后再次鎖定門禁;如果讀取到的面孔不屬于所述服務器內預存信息,則不驅動門禁; (3)外來人員控制:對于上步中讀取到的面孔不屬于所述服務器內預存信息時,則讀取該人員所按門鈴的戶號,并在該改戶人員發出門禁解鎖指令后,驅動門禁進行開門,并在人員通過后再次鎖定門禁;同時,將該戶號與該面孔進行對應存儲至服務器; (3)行動追蹤:對與進入樓宇的人員面孔進行識別,并一直追蹤,根據服務器內的面孔與戶號的對應關系來判定該人員是否進入或停留在對應的戶號前; (4)行為判定:如果該人員在一個或多個戶號前停留并超過設定閾值時間,由服務器將該人員標記為警示,并將該處畫面放大顯示; (5)人工判斷:由監控室內工作人員觀察放大顯示后的監視畫面,判斷該人員的行為是否異常,如果異常,則通知保安前往,如沒有,則消除該警示。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智能樓宇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根據人員所處位置該人員是進/出進行判斷。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智能樓宇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在該人員離開樓宇后,在服務器內刪除其面孔與戶號對應關系。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智能樓宇監控方法,屬于智能樓宇技術領域。該方法包括,信息錄入、身份識別、軌跡記錄、危險預警等步驟。本發明所提供的基于人臉識別的智能樓宇監控方法,自動排查人員行動軌跡,自動識別其中可能的危險行為,再交由人工判斷;大幅提高樓宇監控系統的預警能力。
【IPC分類】G08B13/196, G07C9/00
【公開號】CN105225394
【申請號】CN201510758770
【發明人】陳建旦, 管祖光, 陸晨燕
【申請人】蘇州海而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6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