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當今社會經濟的發展,汽車的消費量逐漸提高,這就導致了公路上的車流量加大,現有的直道紅綠燈會導致司機闖紅燈的概率增加,當遇到紅燈時可能會導致車輛在紅綠燈附近扎堆,與此同時,車輛通過紅綠燈的時間會過長,安全性低。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便于行人和車輛通行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
[0004]本發明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0005]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特點是:設減速區、低速區、安全區、常亮綠燈和紅綠燈,直道上紅綠燈前依次設有安全區、低速區、減速區,減速區的前端設有一個可閃爍的常亮綠燈,減速區、低速區和安全區構成減速安全區,減速安全區內設有測速器,常亮綠燈閃爍時,進入減速區的車輛即減速。
[0006]進一步地,上述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中,所述減速安全區長度設計,第一段:減速區由全速過渡到低速通行區的路段,減速區長度S1,則S1= 0.5X (V ^V1) Xt1 =0.65νΑ, 為車輛的減速時間,第二段:低速區通行段,限速30%的行進速度設為V 2,該段的長度設為s2,S2= V2Xt2, t2為行人穿越馬路需要的時間一,第三段:安全區,用于突發情況緊急剎車,依各路段的限制速度V1而定,車輛由此速度減速至O所需的最長距離S 30
[0007]更進一步地,上述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中,所述常亮綠燈和紅綠燈中綠燈的關系:常亮綠燈可在閃爍和常亮兩種狀態中互相切換,如果兩綠燈同時亮,則有一部分車輛在常亮綠燈閃爍前且紅綠燈中綠燈熄滅后已經進入減速區,在常亮綠燈處于常亮狀態時,車輛暢行,這種情況下,由于車輛是在常亮綠燈閃爍前進入的,所以應是全速通過減速區,設減速區全長為S1,此路段允許的最大速度為V,則全速通過減速區的時間為t = S1A,故常亮綠燈至少應在紅綠燈中綠燈熄滅前S1ZiV秒提前進入閃爍狀態,保證當兩綠燈處于常亮狀態時,進入減速區的車輛行進時是安全。
[0008]更進一步地,上述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中,低速區的速度為全速的30%,以低速通過安全區的時間t是全速通過安全區的10/3倍,閃爍狀態的常亮綠燈先于紅燈滅之前轉為常亮狀態。
[0009]再進一步地,上述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中,低速區的速度為全速的30%。
[0010]再進一步地,上述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中,設常亮綠燈閃爍狀態切換為常亮狀態與紅燈熄滅的時刻一致,在減速安全區內的車輛出現以下情況:車進入此區后,常亮綠燈由閃爍變為常亮,這部分車以低速通過減速安全區,但后進入的車以全速通過,會造成后面的車被迫減速,故常亮綠燈應在紅燈熄滅后延遲數秒再轉為常亮狀態。
[0011]本發明技術方案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主要體現在:
[0012]本發明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可以方便行人和車輛通行,大大減少司機闖紅燈的概率,可以減緩堵車(車輛在紅綠燈附近扎堆)的現象,可以節約車輛通過紅綠燈區的時間,節能減排,安全性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應顯著。堪稱是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好技術。
【附圖說明】
[0013]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說明:
[0014]圖1:本發明直道紅綠燈的設置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如圖1所示,直道紅綠燈,設減速區1、低速區2、安全區3、常亮綠燈4和紅綠燈5,直道上紅綠燈5前依次設有安全區3、低速區2、減速區1,減速區I的前端設有一個可閃爍的常亮綠燈4,減速區1、低速區2和安全區3構成減速安全區,減速安全區內設有測速器,常亮綠燈4閃爍時,進入減速區I的車輛須減速,這樣的好處是避免全速前進的車輛在行駛到紅綠燈后碰到紅燈亮的狀態,還要停車等待綠燈。
[0016]減速安全區長度設計,第一段:減速區I由全速過渡到低速通行區的路段,減速區I長度S1,則S1= 0.5X (VfV1) Xt1= 0.SSV1^t1為車輛的減速時間,第二段:低速區2通行段,限速30%的行進速度設為V2,該段的長度設為S2,S2= V2 X t2,t2為行人穿越馬路需要的時間一 h,第三段:安全區3,用于突發情況緊急剎車,依各路段的限制速度V1而定,車輛由此速度減速至O所需的最長距離S3,減速安全區的距離不會很長,如某城區公路限制速度72Km/h,路寬20米,則其低速區2速度為20*30%= 6m/s,行人穿越馬路的速度設為2m/s,則通過馬路的時間為10S,考慮老人、人流量大等其它因素,將時間放大1.5倍,即為15S,此時間即為亮紅燈的時間,車輛在減速安全區運行的時間t要大于等于紅燈處于常亮狀態的時間,則低速區2長度S2= 6*15 = 90m,車進入減速安全區之后,在正常天氣情況下,五六十米的距離是可以看清紅綠燈的,故綜合考慮,常亮綠燈4只需在紅燈熄滅后稍微有延遲即可,作為緩沖時間,這里取3秒。
[0017]常亮綠燈4和紅綠燈5中綠燈(簡稱綠燈二)的關系:常亮綠燈4可在閃爍和常亮兩種狀態中互相切換,如果兩綠燈同時亮,則會有一部分車輛在常亮綠燈4閃爍前且紅綠燈5中綠燈熄滅后已經進入減速區,在常亮綠燈4處于常亮狀態時,車輛暢行,這種情況下,由于司機是在常亮綠燈4閃爍前進入的,所以應是全速通過減速區1,設減速區I全長為S1,此路段允許的最大速度為V,則全速通過減速區I的時間為t = S1A,故常亮綠燈4至少應在紅綠燈5中綠燈熄滅前S1ZiV秒提前進入閃爍狀態,保證當兩綠燈處于常亮狀態時,進入減速區I的車輛行進時是安全,考慮其它因素,將t放大1.2倍左右;
[0018]要求低速區2的速度為全速的30%,故以低速通過安全區3的時間t是全速通過安全區3的10/3倍,考慮到除低速區2以外還有減速區I和安全區3,折中后粗略記為3倍,閃爍狀態的常亮綠燈4可先于紅燈滅之前轉為常亮狀態;
[0019]設常亮綠燈4閃爍狀態切換為常亮狀態與紅燈熄滅的時刻一致,在減速安全區內的車就會出現以下情況:車進入此區后,常亮綠燈4由閃爍變為常亮,這部分車以低速通過減速安全區,但后進入的車以全速通過,會造成后面的車被迫減速,故常亮綠燈4應在紅燈媳滅后延遲數秒再轉為常亮狀態。
[0020]綜上所述,本發明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可以方便行人和車輛通行,可以大大減少司機闖紅燈的概率,可以減緩堵車(車輛在紅綠燈附近扎堆)的現象,可以節約車輛通過紅綠燈區的時間,節能減排,安全性高。
[0021]需要理解到的是: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特征在于:設減速區(I)、低速區(2)、安全區(3)、常亮綠燈⑷和紅綠燈(5),直道上紅綠燈(5)前依次設有安全區(3)、低速區(2)、減速區⑴,減速區(I)的前端設有一個可閃爍的常亮綠燈(4),減速區(1)、低速區(2)和安全區(3)構成減速安全區,減速安全區內設有測速器,常亮綠燈(4)閃爍時,進入減速區(I)的車輛即減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速安全區長度設計,第一段:減速區(I)由全速過渡到低速通行區的路段,減速區(I)長度S1,則S1 =0.5 X (VV1) Xt1= 0.65V J1J1為車輛的減速時間,第二段:低速區(2)通行段,限速30%的行進速度設為V2,該段的長度設為S2,S2= V 2X t2, 1:2為行人穿越馬路需要的時間一 t i,第三段:安全區(3),用于突發情況緊急剎車,依各路段的限制速度V1而定,車輛由此速度減速至O所需的最長距離S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常亮綠燈(4)和紅綠燈(5)中綠燈的關系:常亮綠燈(4)可在閃爍和常亮兩種狀態中互相切換,如果兩綠燈同時亮,則有一部分車輛在常亮綠燈(4)閃爍前且紅綠燈(5)中綠燈熄滅后已經進入減速區,在常亮綠燈(4)處于常亮狀態時,車輛暢行,這種情況下,由于車輛是在常亮綠燈(4)閃爍前進入的,所以應是全速通過減速區(1),設減速區(I)全長為S1,此路段允許的最大速度為V,則全速通過減速區⑴的時間為t = Si/V,故常亮綠燈(4)至少應在紅綠燈(5)中綠燈熄滅前S1ZiV秒提前進入閃爍狀態,保證當兩綠燈處于常亮狀態時,進入減速區(I)的車輛行進時是安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特征在于:低速區(2)的速度為全速的30%,以低速通過安全區(3)的時間t是全速通過安全區(3)的10/3倍,閃爍狀態的常亮綠燈(4)先于紅燈滅之前轉為常亮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特征在于:低速區的速度為全速的 3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其特征在于:設常亮綠燈(4)閃爍狀態切換為常亮狀態與紅燈熄滅的時刻一致,在減速安全區內的車輛出現以下情況:車進入此區后,常亮綠燈(4)由閃爍變為常亮,這部分車以低速通過減速安全區,但后進入的車以全速通過,會造成后面的車被迫減速,故常亮綠燈(4)應在紅燈熄滅后延遲數秒再轉為常殼狀態。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直道紅綠燈的設置方法,設減速區、低速區、安全區、常亮綠燈和紅綠燈,直道上紅綠燈前依次設有安全區、低速區、減速區,減速區的前端設有一個可閃爍的常亮綠燈,減速區、低速區和安全區構成減速安全區,減速安全區內設有測速器,常亮綠燈閃爍時,進入減速區的車輛即減速。可以方便行人和車輛通行,大大減少司機闖紅燈的概率,可以減緩堵車的現象,可以節約車輛通過紅綠燈區的時間,節能減排,安全性高。
【IPC分類】G08G1-07
【公開號】CN104851305
【申請號】CN201510324411
【發明人】馮愛新, 鄭兆巍, 裴紹虎, 莊旭華, 張津超, 陸金花
【申請人】溫州大學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