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隨身閃光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關于一種閃光器,特別是關于一種可隨身攜帶且具有多用途的安全警示用隨身閃光器。
一般已知的隨身閃光器,如臺灣專利公告第64212號“隨身型閃爍燈光裝置總成”新型專利,多將復數個LED安裝在閃光器的單一正面,雖能具有單一方向的警示效果,但是對于二側或后方均無警示作用,而且該已知的隨身閃光器僅能具有單純的閃光警示功能,使用上未臻完美。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隨身閃光器,使其具有360度環周警示效果,并能提供各式晨跑、夜行、腳踏車、機車、登山等隨身安全警示,也可應用在居家守衛、防盜之用,或做成小燈籠裝飾等多用途。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主要包括有筒體,具有筒身部與頂部,該筒身部呈中空透明狀;擴散光膜,為具有透光性撓性片體,卷曲后塞套在筒體內部空間;控制電路,是安裝在筒體及擴散光膜內部空間,利用電池提供電源以作閃爍或常亮等邏輯控制,控制電路的一側設有電源開關;至少一發光元件以導線連接至控制電路;蓋體,蓋設在筒體開口側,該蓋體對應于電源開關處設有供電源開關穿出以作開關控制操作的缺口,如此,即可具有360度環周警示效果。
此外,本實用新型筒身部內壁或外壁可設為波浪狀以增進集光聚光效果;該擴散光膜可為PVC反光片以兼具反光效果;該電源開關可為切換式開關或拉簧式開關。又,本實用新型筒體的頂部可設有開孔,該蓋體也可設有孔洞,并筒體是尚可包括立柱,為適當長度的柱狀體,在其中段適當位置橫向設有供彈簧銷穿設定位的穿孔,立柱兩端軸向分別設有二陰螺孔;吊環,在其一端柱體上設有供穿過頂部的開孔而螺固在立柱一端陰螺孔的陽螺紋;螺釘穿過蓋體的孔洞而螺固在立柱另一端的陰螺孔上。其中,本實用新型的發光元件可安裝在支撐架上,該支撐架具有一較立柱的截面積稍大的槽孔以供穿套在立柱上。本實用新型的筒身部可為圓柱形或多角柱形,蓋體底面可設有墜飾。
本實用新型的產品,不僅結構簡單,成本低,而且攜帶方便,其具有360度環周警示的效果,為人民晨跑、夜行、腳踏車、機車、登山等提供了隨身安全警示。同時也可應用于居家守衛、防盜、裝飾等,確實是一物美價廉產品。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圖。
圖2是圖1的剖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
圖4是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
圖5是本實用新型第四實施例。
附圖中的圖號說明筒體1 發光元件 4筒身部 11蓋體 5圓柱形 111 缺口 51多角柱形112 孔洞 52波浪狀 113 立柱 6頂部12穿孔 61開孔121 彈簧銷62擴散光膜2 陰螺孔63控制電路3 陰螺孔64電池31吊環 7電源開關32陽螺紋71拉簧式開關 321 螺釘 8導線33支撐架9
槽孔91為便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技術內容,以下特舉一較佳實施例。
首先,請先同時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為一種隨身閃光器,包括有一筒體1,其具有筒身部11與頂部12,在本實施例中該頂部12設有開孔121,筒身部11呈中空透明狀且為圓柱形111;一擴散光膜2,為具有透光性的撓性片體,卷曲后塞套在筒體1內部空間,在本實施例中該擴散光膜2為PVC反光片;一控制電路3安裝在筒體1及擴散光膜2內部空間,利用電池31提供電源以作閃爍或常亮等邏輯控制,控制電路3的一側設有電源開關32,本實施例中該電源開關32為一般的切換式開關;二發光元件4安裝在支撐架9上,并以導線33連接至控制電路3,在本實施例中該發光元件4采用高亮度紅色LED;一蓋體5蓋設在筒體1開口側,蓋體5上設有孔洞52,并在對應于電源開關32處設有缺口51,供電源開關32由缺口51穿出以作開關控制操作;本實施例尚設有一立柱6,該立柱6為適當長度的六角柱狀體,在其中段適當位置橫向設有穿孔61以供彈簧銷62穿設將控制電路3定位,立柱6兩端軸向分別設有二陰螺孔63、64;一吊環7,在吊環7一端柱體上設有陽螺紋71,供穿過頂部12的開孔121而螺固于立柱6一端的陰螺孔63;螺釘8是穿過蓋體5的孔洞52而螺固于立柱6另一端的陰螺孔64上,且該支撐架9具有一較立柱6的截面積稍大的槽孔91以供穿套于立柱6上。
依上述結構,本實施例由控制電路3對發光元件4的高亮度紅色LED作閃爍或常亮等邏輯控制,可促使光線經擴形光膜2擴散透光出去,由于本實用新型的擴散光膜2卷曲后以360度塞套在筒體1內部空間,故能具有360度環周警示效果。又,本實施例的擴散光膜2本身也可為PVC反光片,在清晨或黃昏天色昏暗的情況下,仍能反射外來光線,故能作為各式晨跑、夜行、腳踏車、機車、登山等隨身安全警示。
圖3顯示本實用新型筒身部11的內壁設為波浪狀113,以增進集光、聚光的效果。當然,筒身部11也可做成多角柱形112,如圖4所示為六角柱形,再在蓋體5底面加上墜飾53,可作為小燈籠裝飾用途。而本實用新型電源開關32也可設為如隨身警報器的拉簧式開關321,圖5顯示是將其以繩索系在門上,或可系在管制區域的外圍,均可兼具防盜用途,因此本實用新型可具有各式多用途功能,確有增進功效。
應當注意的是,上述諸多實施例僅是為了便于說明而舉例,本實用新型所主張的權利范圍自應以申請專利范圍所述為準,而非限制在上述實施例。
權利要求1.一種隨身閃光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有筒體,具有筒身部與頂部,該筒身部呈中空透明狀;擴散光膜,為具有透光性的撓性片體,卷曲后塞套在筒體內部空間;控制電路,是安裝在筒體及擴散光膜內部空間,利用電池提供電源以作閃爍或常亮等邏輯控制,控制電路的一側設有電源開關;至少一發光元件,以導線連接至控制電路;蓋體,蓋設在筒體開口側,該蓋體對應于電源開關處設有供電源開關穿出以作開關控制操作的缺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隨身閃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筒身部為圓柱形或多角柱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隨身閃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筒身部的內壁或外壁為波浪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隨身閃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擴散光膜為PVC反光片。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隨身閃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源開關為切換式開關或拉簧式開關。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隨身閃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部設有開孔,蓋體設有孔洞,筒體里還包括有立柱,為適當長度的柱狀體,在其中段適當位置橫向設有供彈簧銷穿設定位的穿孔,立柱兩端軸向分別設有二陰螺孔;吊環,在其一端柱體上設有供穿過頂部的開孔而螺固在立柱一端陰螺孔的陽螺紋;螺釘,是穿過蓋體的孔洞而螺固在立柱另一端的陰螺孔上。
7.如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一種隨身閃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發光元件安裝在支撐架上。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隨身閃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架具有一較立柱的截面積稍大的槽孔。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隨身閃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蓋體底面設有墜飾。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隨身閃光器,主要包括有筒體,其具有筒身部與頂部,筒身部呈中空透明狀;擴散光膜,為具有透光性的撓性片體,卷曲后塞套在筒體內部空間;控制電路,是安裝在筒體及擴散光膜內部空間,至少一發光元件,以導線連接至控制電路;蓋體,蓋設在筒體開口側,該蓋體設有電源開關缺口。本實用新型能具有360度環周警示效果,并能提供各式體育鍛煉的隨身安全警示,也可應用于居家守衛、防盜之用。
文檔編號G08B5/38GK2330019SQ9820142
公開日1999年7月21日 申請日期1998年2月20日 優先權日1998年2月20日
發明者洪永和 申請人:洪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