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為汽車司機指路的系統和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利用錄音服務系統和方法,指引汽車司機駛向目的地。
發明的技術背景現代人士大都會駕駛汽車,因為公務或者旅游會經常到陌生的地方或城市,租車很方便,但不認識路。這是一個很大的困難,問路亦不方便。這是很多很多人都碰到的問題。
這個問題多年來一直未能解決。司機或駕車人只好手拿一本地圖,邊駕駛邊停下來對照地圖,尋找正確的路徑。最近,由于衛星技術的發展,日本和德國的汽車上開始安裝衛星導路系統,利用GPS(衛星導航)接收器接收世界衛星系統發出的信號,確定自己汽車的位置,利用電腦的顯示屏顯示在司機面前。這種方法費用貴,實用上也不方便,司機仍要不停地看圖和分辨道路。
為此,一直存在這個需要,用一個更好的辦法來解決這一問題。
發明目的;創造一個新的方法和系統,解決駕車人在陌生地駕駛汽車指引道路的問題。
發明的詳細說明解決駕車人在陌生地駕駛汽車不熟悉道路的問題,就如同一個人到陌生地走路一樣,不認識路。這時,要去辦事,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有對當地熟悉的人帶路。駕駛汽車要去某處辦事,不熟悉目的地,也希望有人帶路才好。由人帶固然方便,但多請一個人,往往又產生不方便和增加花費。如果能夠用聲音帶路,聲音指路,問題同樣可獲園滿解決。這是本發明的思想。
圖1是本發明系統示意圖。
圖2是利用電腦光碟的另一種實施例。
參閱圖1,圖1是本發明的系統的說明圖。首先,設立一個指路信息中心。指路信息中心(1)提供各種指路指引,首先是提供聲音指路服務指引。該中心根據客戶的要求,提供話音指引資料。當然,收費問題由商業方面的人士去確定。該中心通過公共電話網(2)向客戶提供該項服務。要求道路指引的客戶通過有線電話(3)向指路信息中心提出指路要求,客戶手邊持一錄放音機(4)。由于現在集成電路越來越多,可用專門設計制造的集成電路塊制成專用錄放音機。客戶向指路信息中心發出要求給予指引后,繼續手持電話機(3),等待指路信息中心(1)提供指路指引資料,同時準備好錄音。指路信息中心根據客戶的要求,編制語音資料,然后迅速通過電話向客戶傳送。客戶利用錄音機邊錄制邊監聽,或只錄制不監聽而讓錄音機在信息播放完了時自動關機。這時,客戶就可持此錄下的信息資料開車上路了。
指路信息中心提供的話音服務的內容,應當清晰明確。例如“行駛出酒店的停車場門后馬上向左拐”,“這一片都是低層房屋,前面會有一突出的20層白色高樓,當行駛過該樓后的第一個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處向右拐”等等,使司機可邊聽邊準確地駕駛。從是始直至目的地。
在話音資料的放音方面.要根據道路復雜情況而有所區別。在車輛很多道路很密的地方,放音指引的指示要多而密,例如須時刻都在播放指路“前面第3路口向左拐”等等,如果行駛到道路簡單沒有岔道的路上,可以拉開播放時間,例如每停播30秒再播下一段,或停2分鐘后再播下一段指引等等。這樣,就可指引司機直至目的地。
也可從市里某一地點的租汽車處開始指引,也可以從某個體育場,商店門口等等開始指引,等等,可根據客戶要求而定,而且以街道,路口,建筑物特征等司機看得清楚而且易于識別的地點或建筑物來進行指引。
綜上所述,此汽車指引系統包括指路信息中心(1),公共電話網(2),電話(3)和錄放音機(4)。
圖1所示為本發明的第一個實施例。
指引資料的錄制甚至可以在前一天或多日以前即可錄制制備,這是因為建筑物不會那么快有改變,所以預先錄制更為可取。
放音問題,可用自動控制加手動控制,也可以采用過一個路口司機按鈕放一段指引的方法。例如錄制時就設計了每放完一段話音指引后30秒再放下一段指引,機器停30秒不放音,使司機可遵照前一指引行駛。如果司機認為要加手控時,可加手控作為補充。自動播放,每5秒一播放也可以,使語音資料與道路情況密切一致。這樣,利用話音指路資料的方式和本發明的系統可立即解決汽車司機指路問題。
由于電腦技術的發展,本發明還可用電腦資料的方式予以實施。現在電腦技術已發展出了電腦光碟(CD ROM),既有圖像又有聲音。用于本發明仍可利用前述方法和系統,只不過由圖1中的指路信息中心除提供話聲指路指引資料外,還可增加提供電腦光碟指路指引。在客戶處例如賓館和辦公室里設置有電腦光碟機,客戶向指路信息中心提出要求后,指路信息中心制作輸往客戶電腦光碟的資料,制作完成后,通過公共電話網線,將資料輸給客戶的電腦光碟機,客戶就可利用其電腦光碟機得到電腦光碟。當然,汽車上必須再裝設有播放光碟的電腦光碟機。這樣,駕車人可利用汽車上的電腦光碟機播放該專門制作的光碟。光碟機播出聲音,駕車人可根據聲音資料駕車,同時,顯示屏上顯示道路有關情況和作出附加指引,又聽又看,使司機更容易地駛到目的地。圖2是本實施例的示意圖,(1)是指路信息中心,(2)是公共電話網,(3)是客戶處的電腦光碟機,它們之間都用通訊線路聯接,(4)是帶有播放道路指引光碟裝置的汽車,共同構成該系統。
本說明中列舉了以上兩個實施方案,第一個簡單,第二個需更多設備,但都能達到指引駕車人的目的。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不限于此,例如還可以用對講機的方式用聲音直接指引司機等等。
由于本發明,使在陌生地駕駛汽車認路的問題得到解決。此方法亦適用于地面和河流其它運輸工具。
權利要求
1.一為駕駛汽車人指路的系統,包括指路信息中心(1),公共電話網(2),電話或手提電話(3),錄放音機(4);其特征是,利用聲音指路;指路信息中心(1)根據客戶的要求制作語音指引資料,并通過與之聯接的公共電話網(2)向客戶的電話或手提電話(3)傳回指路信息,客戶的錄放音機錄下指路信息中心(1)用語音方式輸回的指路資料,當駕車上路時開始使用播放。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指路信息的內容根據起始處到目的地的第幾條街,街口,建筑物的式樣顏色等作為道路指引的標記,其播放速度,可每隔一定時間播放一段,播放速度可自動控制和或手動控制。
3.一為駕駛汽車人指路的系統,包括指路信息中心(1),公共電話網(2),電腦光碟機(3),帶有播放指路電腦光碟的汽車(4);指路信息中心(1)根據客戶的要求編制指路電腦光碟資料,并經公共電話網(2)傳輸給客戶的電腦光碟機(3),客戶用據此制成的光碟送入帶有播放指路電腦光碟裝置的汽車(4),在該汽車(4)上就會用聲音和圖象來指引道路。
4.一種利用指路信息中心(1)為汽車司機指路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客戶向指路信息中心發出指路請求,定下起始地址和目的地;b)指路信息中心根據客戶要求制作語音指路資料;c)指路信息中心將制作好的語音指路資料傳輸給客戶,客戶用錄放音機錄下,內容以街道、路口、建筑物特征等為指引標志;d)司機在駕駛汽車起始點開播錄放音機播放指路資料,e)指路資料將被自動地或加以手控地逐段播放,使指引的語言報告與道路密切一致,直至到達目的地;f)本方法的突出特征是以聲音來作道路指引。
全文摘要
一種為駕駛汽車的人指路的系統和方法,設立指路信息中心,根據客戶要求編制語音道路指引資料并經電話線路傳輸給客戶,客戶用錄音機錄下,錄音內容以街道、路口、建筑物特征為指引標志,沿路逐段播放,使播放情況與司機所見情況一致,使司機能順利地到達目的地。
文檔編號G08G1/0968GK1119313SQ94115220
公開日1996年3月27日 申請日期1994年9月24日 優先權日1994年9月24日
發明者黃金富 申請人:黃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