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部分車道封閉環境下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部分車道封閉環境下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包括:預警提示:在交織段前300m、150m處設置“前方車道變窄”的交通警示標志,同時設置“禁止變換換道”標志;車道管理:在交織段前100m設置禁止變換車道標志,禁止車輛在該處隨意換道;信號燈設置:在交織段前50m設置信號燈,采用獨立信號燈對每個車道進行分別控制;信號燈的組數與原車道數相等;信號燈控制:在同一時刻內,放行的車道數與作業區還保留通行的車道數相同;車道的放行原則與常規信號燈一致。采用本發明方法,能夠對占道施工或車道數減少的交織區路段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提高通行效率,減少交通沖突,且實施方法簡單易于操作。
【專利說明】一種用于部分車道封閉環境下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交通管理,尤其涉及一種用于部分車道封閉環境下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我國城市及高速公路得到了高速發展,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交通安全和擁堵問題一直備受關注。在道路交通穩步發展中,各種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遍布在全國各個大中小城市,在進行施工建設時,需要對現有道路進行部分封閉,即占道施工;此外,道路交通事故時刻都在城市和高速公路發生,不少交通事故占用一股或多股車道,需要較長時間才能清理現場,也需要對車道進行封閉處理。道路施工和事故處理均需要較長時間地臨時封閉車道,導致部分車道封閉,車輛需要交錯通行才可通過車道封閉區,不僅影響交通通行效率,而且極易引起刮蹭事故。
[0003]由于道路施工或事故處理作業區部分車道封閉環境下導致瓶頸段的存在,在到達作業區之前的車輛必須進行車道變換,車輛換道會導致車流量在車道上分布的變化。當駕駛人接近作業區時,在封閉車道上行駛的車輛開始向開放車道轉移,從而引起交通量在不同車道上的重新分布,封閉車道越接近施工區,行駛的車輛越少。與此同時,由于車輛的不斷匯入,開放車道上交通量明顯增多,車速降低,車流出現紊亂現象。而在部分國家或地區,駕駛人在交錯通行時不會主動謙讓,反而或搶行加塞,使得交錯通行區通行效率更低,刮蹭事故頻發。
[0004]車輛在施工區行駛時,車輛速度降低致使車流密度增加,車輛換道以及與對向車道之間的干擾造成了施工區域的交通沖突。此處交通沖突主要有三種:合流沖突、通過沖突以及分流沖突。合流、分流沖突分別產生于施工路段上游過渡區和下游過渡區內車輛的換道行為,為施工區主要的交通沖突;通過沖突則產生于施工路段作業區車輛的換道行為。由于交通沖突、交通流紊亂,造成通行效率下降,并極易引發擦碰等交通事故。
[0005]現階段,我國臨時施工封閉車道交織區的交通控制方式一般通過提醒或警示標志牌提醒駕駛人減速并謹慎駕駛,而對合流處的交通沖突卻沒有具體的管理措施;而交通事故處理也僅僅以道路錐筒隔離作業區,也沒有臨時的交通控制措施。在這種非信號控制、自然交錯通行的條件下,作業區的交通效率非常低,總的通行效率遠遠低于下游維持通行車道的通行能力。因此,有必要對道路施工或事故處理作業區部分車道封閉的情形提出可行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
[0006]對于交織區交通管理方面,還沒有相應的專利。專利“大型樞紐立交交織區最佳距離確定方法”(CN103225246A)等涉及交織區的長度計算方法,但并未就交織區的交通管理方案提出相應的措施。
[0007]本發明提出采用臨時交通信號對占道施工道路交織區進行管理,在因車道封閉導致的交織區前設置設置信號燈,每車道均有相應的信號燈組對其進行控制,同時配有輔助標志牌對每個信號燈所控制的車道進行說明。另外,設置相應的提醒、警告標志,禁止車輛在交織區前100m內隨意變換車道,同時設置電子警察進行監控對交織區前100m內道路標線進行重新渠化。通過信號控制,提高部分車道封閉環境下交織區的通行效率,并減少交通事故。
【發明內容】
[0008]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提供一種用于部分車道封閉環境下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
[0009]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部分車道封閉環境下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包括:
1)預警提示:在交織段前300m、150m處設置“前方車道變窄”的交通警示標志,同時設置“禁止變換換道”標志;
2)車道管理:在交織段前100m設置禁止變換車道標志,禁止車輛在該處隨意換道;
3)信號燈設置:在交織段前50m設置信號燈,采用獨立信號燈對每個車道進行分別控制;信號燈的組數與原車道數相等;
4)信號燈控制:在同一時刻內,放行的車道數與作業區還保留通行的車道數相同;車道的放行原則與常規信號燈一致,即紅燈表示該車道禁止通行、綠燈表示該車道允許通行,黃燈為過渡。
[0010]按上述方案,步驟4)中信號燈控制在放行車道選擇上,以不造成沖突為原則,即一般不將被占車道和與其相鄰的車道同時放行。
[0011]按上述方案,步驟4)中信號燈控制采用以下時長控制方法:
對于短時間的部分車道封閉情形,可以將信號設置為固定相位控制,原則上每個車道的綠燈時間均相等,作業區解除后即可將臨時信號燈撤離,恢復道路原狀態;短時間為時間短于一天;
對于長時間的部分車道封閉情形,可以在高峰流量時段設置為固定相位控制,交錯放行,而在車流量較少的情形下,可將臨時信號燈設置為黃閃模式,使車流自由匯入;長時間為時間超過一天。
[0012]按上述方案,所述步驟3)中信號燈采用鐵蹄型的空心鑄鐵底座。
[0013]按上述方案,所述步驟3)中信號燈安裝在對應車道中央上方。
[0014]按上述方案,所述步驟3)臨時交通信號燈的電源采用移動電源。
[0015]按上述方案,所述車道管理中對于長時間的施工,可對交織區車道標線進行重新渠化,將停車線前100m內車道標線渠化為實線,禁止車輛隨便變換車道.按上述方案,所述車道管理中還包括警車現場執法或電子監控執法相結合的執法管理,對隨意變換車道及不遵守交通信號的車輛進行抓拍或自動識別。
[0016]本發明產生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本發明方法,能夠對占道施工或車道數減少的交織區路段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提高通行效率,減少交通沖突,且實施方法簡單易于操作。
[0017]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圖1為本發明用于部分車道封閉環境下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臨時交通控制作業區前后標志設置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現場交通控制信號燈的設備底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0020]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明所提出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主要用于兩車道及以上道路且部分車道封閉的情形。臨時放置于道路車道線處,信號燈對每個車道進行分別控制,在某一時刻內,允許通行的車道數與交織段剩余的車道數相同。每個信號燈均按照最新國家標準進行安裝,信號燈安裝的位置盡量在車道中央上方,以方便駕駛人辨識和理解。包括:
1)預警提示:由于部分車道封閉,需要由信號控制交錯通行,涉及到停車和可能的變道,因此要對交織段提醒標志進行重新設置。本發明提出在交織段前300m、150m處分別設置“前方車道變窄”和“前方車道變窄”的交通警示標志,同時在交織段前150m處設置“禁止變換換道”標志。由于不涉及到轉向和路徑選擇,因此不必要設置按照車道行駛的提示標
).、ι、Ο
[0021]2)車道管理:為了避免當前車道排隊的車輛在相鄰車道放行時轉到另一車道造成混亂,規定在距離信號控制100m范圍內禁止變換車道,通過在臨時信號前100m出設置禁止變換車道的臨時標志實現;對于施工造成較長時間的臨時封閉車道的情形,有條件的情況下,建議對交織段前100m內原有虛線車道標線渠化為實線,禁止車輛在該范圍內隨意變換車道。
[0022]對交織路段的標線進行重新渠化,其中包括:1、較長時間的施工,有條件的條件下,在交織段前施劃車輛停止標線;2、較長時間的施工,有條件的條件下,對交織段前100m內原有車道分割標線渠化為實線,禁止車輛在該范圍內變換車道;3、較長時間的施工,有條件的條件下,在道路路面標明車道編號,地面標注分為2-3組;設計車速不低于40km/h路段設置3組,其中停止線前設置1組,車道分割線渠化始端設置1組,車道分割線渠化中端設置1組;設計車速小于40km/h路段設置2組,分別設置在車道分割線渠化始端和停止線前。
[0023]本發明提出的臨時控制方案可以大大提升車道封閉前交織區的通行能力,也可減少車輛的沖突碰撞,因此需要嚴格執行。提出警車現場執法或電子監控執法相結合的手段,對隨意變換車道及不遵守交通信號的車輛進行抓拍或自動識別。
[0024]3)信號燈設置:在交織段前50m設置信號燈,采用獨立信號燈對每個車道進行分別控制,在某一時刻內,允許通行的車道數與交織段剩余的車道數相同;由于本發明的信號燈對每個車道分別進行控制,因此信號燈的組數與原車道數相等(例如,原道路是單向兩車道,臨時信號燈有兩組)。在同一時刻內,放行的車道數與作業區還保留通行的車道數相同,如交織段瓶頸處車道數為2,則每次放行的車道數即為2 ;車道的放行原則與常規信號燈一致,即紅燈表示該車道禁止通行、綠燈表示該車道允許通行,黃燈為過渡。在放行車道選擇上,以不造成沖突為原則,即一般不將被占車道和與其相鄰的車道同時放行。如單向3車道道路最外側車道被占用,則放行時可選擇1、3車道同時放行或2、3車道同時放行,但不宜選擇1、2車道同時放行。所有信號燈均按照新國標(GB 14887-2011)進行安裝,即包含三個燈頭,且從上到下依次為紅、黃、綠,安裝時應使用懸臂桿且盡量保證信號燈垂直投影在每條車道中央位置,便于不同車道內的駕駛人識別和理解。
[0025]4)信號燈控制:在同一時刻內,放行的車道數與作業區還保留通行的車道數相同;車道的放行原則與常規信號燈一致,即紅燈表示該車道禁止通行、綠燈表示該車道允許通行,黃燈為過渡;
對于短時間(如幾個小時)的部分車道封閉情形,可以將信號設置為固定相位控制,原則上每個車道的綠燈時間均相等,作業區解除后即可將臨時信號燈撤離,恢復道路原狀態;對于長時間(如長達多天)的部分車道封閉情形,可以在高峰流量時段設置為固定相位控制,交錯放行,而在車流量較少的情形下,可將臨時信號燈設置為黃閃模式,使車流自由匯入。
[0026]進一步的,由于本發明提出的臨時交通信號控制方法用于臨時現場交通管理,一般情況下不具備電源條件,即使有電源也難以在道路中間布設,因此采用移動電源的方案。推薦采用鉛酸電池和光伏太陽能相結合的供電方案。對于僅用于數小時內臨時信號控制的系統,推薦僅采用鉛酸蓄電池進行供電,用完后及時充電;對于超過數天的臨時信號控制系統,建議采用現場可再生電能與蓄電池相結合的方案,以保證24小時值守工作。
[0027]現場設備底座設計。因現場無法防護,且要求底座盡可能小,因此本專利提出采用鐵蹄型的空心鑄鐵底座方案,一方面鐵蹄型可以減小車輛迎面的尖銳,萬一碰撞減少對車輛和底座的損傷,另一方面鑄鐵可以增加底座重量,盡可能保證穩定。此外空心鐵蹄型底座可以內部防止鉛酸電池,一方面空間利用,另一方面鉛酸電池重量可以增加底座穩定性。現場設備底座具體見圖3。
[0028]應當理解的是,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上述說明加以改進或變換,而所有這些改進和變換都應屬于本發明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部分車道封閉環境下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預警提示:在交織段前300m、150m處設置“前方車道變窄”的交通警示標志,同時設置“禁止變換換道”標志; 2)車道管理:在交織段前100m設置禁止變換車道標志,禁止車輛在該處隨意換道; 3)信號燈設置:在交織段前50m設置信號燈,采用獨立信號燈對每個車道進行分別控制;信號燈的組數與原車道數相等; 4)信號燈控制:在同一時刻內,放行的車道數與作業區還保留通行的車道數相同;車道的放行原則與常規信號燈一致,即紅燈表示該車道禁止通行、綠燈表示該車道允許通行,黃燈為過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信號燈控制在放行車道選擇上,以不造成沖突為原則,即一般不將被占車道和與其相鄰的車道同時放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信號燈控制采用以下時長控制方法: 1)對于短時間的部分車道封閉情形,可以將信號設置為固定相位控制,原則上每個車道的綠燈時間均相等,作業區解除后即可將臨時信號燈撤離,恢復道路原狀態;短時間為時間短于一天; 2)對于長時間的部分車道封閉情形,可以在高峰流量時段設置為固定相位控制,交錯放行,而在車流量較少的情形下,可將臨時信號燈設置為黃閃模式,使車流自由匯入;長時間為時間超過一天。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信號燈采用鐵蹄型的空心鑄鐵底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信號燈安裝在對應車道中央上方。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臨時交通信號燈的電源采用移動電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道管理中對于長時間的施工,可對交織區車道標線進行重新渠化,將停車線前100m內車道標線渠化為實線,禁止車輛隨便變換車道。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交通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道管理中還包括警車現場執法或電子監控執法相結合的執法管理,對隨意變換車道及不遵守交通信號的車輛進行抓拍或自動識別。
【文檔編號】G08G1/07GK104464319SQ201410768351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12日 優先權日:2014年12月12日
【發明者】呂能超, 吳超仲, 嚴新平, 謝練, 黃鋼, 陳志軍, 杜志剛, 李澤 申請人:武漢理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