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距離報警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安全距離報警器,它包括安裝在配電變壓器每個側面上的紅外探測器、蓄電池、報警器以及安裝在所述配電變壓器每個側面上的一排激光燈,每側的所述紅外探測器的輸出端與所述蓄電池和所述報警器形成報警器回路,每側的所述紅外探測器的輸出端與所述蓄電池和同側的一排所述激光燈構成激光燈回路,每排所述激光燈朝向斜下方設置。該安全距離報警器具有設計科學、簡單有效、成本低廉的優點。
【專利說明】安全距離報警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報警設備,具體的說,涉及了一種安全距離報警器。
【背景技術】
[0002]隨著城市用電量的增加,配電變壓器越來越多,且集中于小區或路邊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雖然配電變壓器具有一定的安全措施,但是意外的發生總是出乎人意料的,因此,配電變壓器上均會作出危險標識,并懸掛遠離該設備的警示牌,但是很多人不會注意到這些東西,尤其是小孩兒或老人,沒有最直觀的警示功能。
[0003]為了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人們一直在尋求一種理想的技術解決方案。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從而提供一種設計科學、簡單有效、成本低廉的安全距離報警器。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安全距離報警器,包括安裝在配電變壓器每個側面上的紅外探測器、蓄電池、報警器以及安裝在所述配電變壓器每個側面上的一排激光燈,每側的所述紅外探測器的輸出端與所述蓄電池和所述報警器形成報警器回路,每側的所述紅外探測器的輸出端與所述蓄電池和同側的一排所述激光燈構成激光燈回路,每排所述激光燈朝向斜下方設置。
[0006]基上所述,所述紅外探測器的安全距離為3m,每側的一排所述激光燈的光線在地面的投影與所述配電變壓器的距離為3m。
[0007]本發明相對現有技術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具體的說,本發明設置紅外探測器,當探測到有人接近,且距離超過安全距離時,紅外探測器的輸出端與所述報警器和蓄電池構成的蓄電池回路得電,報警器發出警報,同時,紅外探測器的輸出端與同側的一排所述激光燈和蓄電池構成的激光燈回路得電,激光燈發出光束,在對應的安全距離處照射出一條警示線,聲、光報警同時進行,且比較直觀有效,即使對于看不懂字的人,或老人小孩兒也會有明顯警示作用,另外,一旦人離開,紅外探測器失去感應信號,后續電路失電,激光燈和報警器停止工作,可以節省大量的電力。
[0008]進一步的,將安全距離設置為3m,符合大多數配電變壓器的安全距離。
[0009]其具有設計科學、實用性強、生產效率高、生產成本低、生產質量可靠的優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發明中安全距離報警器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2是本發明中安全距離報警器的模塊示意圖。
[0012]圖中:1.配電變壓器;2.紅外探測器;3.激光燈;4.報警器。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0014]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安全距離報警器,包括安裝在配電變壓器I每個側面上的紅外探測器2、蓄電池、報警器4以及安裝在所述配電變壓器I每個側面上的一排激光燈3,每側的所述紅外探測器2的輸出端與所述蓄電池和所述報警器4形成報警器回路,每側的所述紅外探測器2的輸出端與所述蓄電池和同側的一排所述激光燈3構成激光燈回路,每排所述激光燈3朝向斜下方設置,所述紅外探測器的安全距離為3m,每側的一排所述激光燈的光線在地面的投影與所述配電變壓器I的距離為3m。當有人接近時,紅外探測器2作出反應,前述激光燈回路和報警器回路得電,進行報警和距離警示,每個面單獨對應每個面的接近人群,使其離開3m范圍,若不離開,則一直報警,一旦離開,紅外探測器2探測不到信號,激光燈回路和報警器回路失電,停止工作。
[0015]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
1.一種安全距離報警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安裝在配電變壓器每個側面上的紅外探測器、蓄電池、報警器以及安裝在所述配電變壓器每個側面上的一排激光燈,每側的所述紅外探測器的輸出端與所述蓄電池和所述報警器形成報警器回路,每側的所述紅外探測器的輸出端與所述蓄電池和同側的一排所述激光燈構成激光燈回路,每排所述激光燈朝向斜下方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距離報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探測器的安全距離為3m,每側的一排所述激光燈的光線在地面的投影與所述配電變壓器的距離為3m。
【文檔編號】G08B7/06GK104183085SQ201410391483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1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11日
【發明者】馬晨雯 申請人:國家電網公司, 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信陽供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