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包括上蓋、下蓋、底座及內核組件,上蓋與下蓋相蓋合形成安裝空間,內核組件安裝于該安裝空間內,下蓋底部設置卡勾,底座上設置與卡勾對應的卡勾配合部,安裝時,下蓋相對底座旋轉,卡勾卡入對應的卡勾配合部使下蓋與底座實現連接,下蓋還設置有用于安裝電池的電池槽,電池槽一側設置彈性立柱,所述彈性立柱包括凸起部和接觸部,接觸部延伸至電池槽內,所述底座上設置有與凸起部相卡合的缺口;當電池裝入電池槽內時,電池擠壓接觸部,凸起部與缺口脫離卡合。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火災探測器能夠防止探測器在安裝時漏裝電池,消除了安全隱患,提高了安全性能。
【專利說明】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
【技術領域】
[0001]本申請涉及一種火災探測器,尤其是涉及一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
【背景技術】
[0002]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是一種感煙型火災探測報警器,能夠探測火災時產生的煙霧,及時發出報警。可廣泛用于網吧、歌舞廳、咖啡廳、休閑廳、住宅等場所,進行火災安全監測。
[0003]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一般采用電池供電,在安裝的時候,經常會出現漏裝電池的情況,這樣會使得安裝的火災探測器實質上不起作用,存在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0004]本申請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安全性能更高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
[0005]本申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包括上蓋、下蓋、底座及內核組件,上蓋與下蓋相蓋合形成安裝空間,內核組件安裝于該安裝空間內,下蓋底部設置卡勾,底座上設置與卡勾對應的卡勾配合部,安裝時,下蓋相對底座旋轉,卡勾卡入對應的卡勾配合部使下蓋與底座實現連接,下蓋還設置有用于安裝電池的電池槽,電池槽一側設置彈性立柱,所述彈性立柱包括凸起部和接觸部,接觸部延伸至電池槽內,所述底座上設置有與凸起部相卡合的缺口 ;當電池裝入電池槽內時,電池擠壓接觸部,凸起部與缺口脫離卡合。
[0006]進一步地,所述彈性立柱與電池槽固連,接觸部延伸至電池槽內,凸起部由所述接觸部延伸至所述電池槽上方。
[0007]進一步地,所述彈性立柱還包括往兩側延伸的延伸部,延伸部與電池槽內壁齊平。
[0008]進一步地,還包括一受壓彈性元件,所述受壓彈性元件一端連接于下蓋上,另一端抵靠于所述凸起部背面,使凸起部具有向著電池槽運動的趨勢。
[0009]進一步地,所述下蓋設置有圓柱形凸臺,所述底座設置有圓形通孔,該圓柱形凸臺與圓形通孔間隙配合。
[0010]進一步地,所述圓形通孔周圍設置一環形圍壁,所述缺口設置于該環形圍壁上。[0011 ] 進一步地,所述缺口入口位置設置有擴口,擴口寬帶大于缺口寬度。
[0012]進一步地,所述底座上還設置有卡合孔,卡合孔與下蓋上的卡勾相對應,所述的卡勾配合部為—合板,卡合板設置于卡合孔底部,卡勾穿過對應的卡合孔卡后,通過下蓋相對底座旋轉,卡勾與卡合板相卡接。
[0013]進一步地,卡勾與卡合板前端分別設置相對的凸起,下蓋相對底座旋轉時,卡勾上的凸起越過卡合板上的凸起,使卡勾與卡合板相卡接。
[0014]進一步地,包括多個一一對應的卡勾、卡勾配合部及卡合孔,所述卡勾端部設置有識別凸臺,對應的卡合孔上設置有識別凹槽,不同卡勾上的識別凸臺在其卡勾端部的分布位置不同,每一識別凸臺與對應的識別凹槽相適配。[0015]本申請提供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通過設置伸向電池槽內的凸起部,底座上設置對應配合的缺口,使得該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在安裝時只有當電池已經安裝于電池槽內時,下蓋才能進一步相對底座旋轉,從而實現下蓋與底座的卡合連接。如果未安裝電池,凸起部將與缺口卡合,下蓋無法相對底座旋轉,下蓋上的卡勾也將無法與底座上的卡合板相卡合。這樣就能夠防止探測器在安裝的時候漏裝電池,消除了安全隱患,提高了安全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申請一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的爆炸視圖。
[0017]圖2是圖1所示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的下蓋立體視圖。
[0018]圖3是圖2標號C所示部位的局部放大視圖
[0019]圖4是圖1標號B所示部位的局部放大視圖
[0020]圖5是圖1所示的底座正面立體視圖。
[0021]圖6是圖1標號A所示部位的局部放大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結合附圖對本申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23]請參閱圖1,為本申請一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包括上蓋
3、下蓋2、底座I及內核組件,上蓋3與下蓋2相蓋合形成安裝空間,內核組件安裝于該安裝空間內,上蓋2底部與底座I相連接。
[0024]請參閱圖1、圖2及圖3,下蓋`2包括蓋體21及設置于蓋體21中央的圓柱凸臺23、三卡勾22及用于安裝電池4的電池槽24 ;三卡勾22等間距分布在以圓柱凸臺23中心為圓心的圓周上;電池槽24靠近圓柱凸臺23 —側設置有彈性立柱25,彈性立柱25包括凸起部251、接觸部252及延伸部,凸起部251與接觸部252為一整體的長條狀,凸起部251在上,用于限制下蓋2相對底座的旋轉,彈性立柱25與電池槽24固連,接觸部251延伸至電池槽24內,與電池4 一側相對,凸起部251由所述接觸部252延伸至所述電池槽24上方,延伸部253用于加強彈性立柱25的強度,增強彈性,也可以沒有延伸部253。
[0025]請參閱圖4,卡勾22前端設置有凸起224,后端設置有識別凸臺222,底部還設置有凹槽223。三卡勾22上的識別凸臺222在相應卡勾22后端的分布位置不同。
[0026]請參閱圖1、圖5及圖6,底座I大體呈圓形,包括一座體15,座體15中央為圓形通孔14,通孔14與下蓋2上的圓柱凸臺23間隙配合,使下蓋2可以相對底座I以該圓柱凸臺23為轉軸進行旋轉。通孔14周圍設置一環形圍壁13,環形圍壁13在一側設置有缺口 132,缺口 132貫穿圍壁13。缺口 132的入口處還設置有擴口 131,擴口 131的寬度大于缺口 132的寬度,設置擴口 131的意義在于防止漏裝電池24時,凸起部251被圍壁13先往下蓋2中心擠壓,當卡勾22落入到卡合孔11時,凸起部251與底座I的缺口 132未進行咬合,下蓋2直接被旋轉進底座I中。設置擴口 131后,當卡勾22將要落入到卡合孔11時,由于擴口 131的存在,圍壁13將不能對突起部251形成向下蓋2中心的擠壓,保證凸起部251與底座缺口 132的正常咬合。缺口 132與下蓋2上的凸起部251相匹配,安裝時,若電池槽24內未裝入電池,缺口 132卡入凸起部251內,并限制下蓋2相對底座I旋轉。
[0027]座體15邊緣沿圓周設置三卡合孔11,每一^^合孔11對應下蓋2上的一^^勾22。卡合孔11 一端部設置有與識別凸臺222相對應的識別槽112,安裝時,只有當所有卡勾22均對準對應的卡合孔11時,及識別凸臺222與對應的識別槽112配對成功時,卡勾22才能
插入卡合孔11。每--^合孔11底部一端設置--^合板13,另一端設置一擋塊14,卡合板
13與擋塊14均延伸至卡合孔11,擋塊14置于卡合板13底部,兩者間隔設置,連接時,卡勾22深入卡合孔11內,旋轉下蓋2,使卡勾22卡入卡合板13底部,擋塊14頂部,使下蓋2與底座I實現連接。并且,卡勾22與卡合板13前端分別設置相對的凸起,下蓋2與底座I連接時,卡勾22從卡合板13底部卡入,卡勾22上的凸起越過卡合板13上的凸起,使卡勾22與卡合板13的卡合更加緊密,防止卡勾22從卡合板13上滑出。在擋塊14卡勾22相配合的一面也設置有凸起141,連接時,該凸起141卡入卡勾22底部的凹槽223內,擋塊14與卡合板13共同將卡勾22夾持,使卡合更加緊密,并防止卡勾22脫出。
[0028]應當理解,卡勾22及卡合孔11的數量還可以是兩個或者多于三個。卡合板13也可以是其它能夠與卡勾22實現卡合的卡勾配合部。
[0029]底座I上設置與卡勾22 —一對應的卡合孔11及卡合板13,卡合板13設置于卡合孔11 一側;
[0030]還包括一受壓彈簧26,所述受壓彈簧26 —端連接于下蓋2上,另一端抵靠于彈性立柱25背面,使彈性立柱25始終保持具有向著電池槽24運動的趨勢。應當理解,該受壓彈簧26也可以被橡膠墊等之類的彈性元件所替代。
[0031]組裝時,內核組件置于上蓋3與下蓋2之間的安裝空間內,上蓋3與下蓋2相互蓋合,然后將安裝電池4于下蓋2內。
[0032]安裝時,先將底座I固定于安裝位置,再將電池4置于電池槽24內,然后將下蓋2置于底座I上,下蓋2可繞底座I旋轉,當旋轉到適當位置時,卡勾22分別與對應的卡合孔11相對準,略擠壓旋轉,卡勾22自動插入卡合孔11內,使下蓋2與底座I實現連接,完成安裝。安裝過程中,如果漏裝電池4,彈性立柱25未受擠壓,凸起部251將與缺口 132卡合,限制下蓋2相對底座I的旋轉,即卡勾22插入對應的卡合孔11后,卡勾22無法卡入卡合板13,這樣下蓋2也無法與I實現連接,即安裝不成功。所以,只有當該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正確安裝有電池4時,電池擠壓彈性立柱25上的接觸部252,凸起部251脫離與缺口 132的卡合,下蓋2才能相對底座I旋轉,才能實現最終的安裝過程。這樣就可以避免漏裝電池4,排除了安全隱患,提高了消防系統的安全性能。
[0033]本申請提供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通過設置伸向電池槽24內的凸起部251,底座I上設置對應配合的缺口 132,使得該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在安裝時只有當電池4已經安裝于電池槽24內時,下蓋2才能進一步相對底座I旋轉,從而實現下蓋2與底座I的卡合連接。如果未安裝電池4,凸起部251將與缺口 132卡合,下蓋2無法相對底座I旋轉,下蓋2上的卡勾22也將無法與底座I上的卡合板13相卡合。這樣就能夠防止探測器在安裝的時候漏裝電池4, 消除了安全隱患,提高了安全性。
[0034]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申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申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申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
【權利要求】
1.一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包括上蓋、下蓋、底座及內核組件,上蓋與下蓋相蓋合形成安裝空間,內核組件安裝于該安裝空間內,下蓋底部設置卡勾,底座上設置與卡勾對應的卡勾配合部,安裝時,下蓋相對底座旋轉,卡勾卡入對應的卡勾配合部使下蓋與底座實現連接,其特征在于,下蓋還設置有用于安裝電池的電池槽,電池槽一側設置彈性立柱,所述彈性立柱包括凸起部和接觸部,接觸部延伸至電池槽內,所述底座上設置有與凸起部相卡合的缺口 ;當電池裝入電池槽內時,電池擠壓接觸部,凸起部與缺口脫離卡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立柱與電池槽固連,接觸部延伸至電池槽內,凸起部由所述接觸部延伸至所述電池槽上方。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立柱還包括往兩側延伸的延伸部,延伸部與電池槽內壁齊平。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受壓彈性元件,所述受壓彈性元件一端連接于下蓋上,另一端抵靠于所述凸起部背面,使凸起部具有向著電池槽運動的趨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蓋設置有圓柱形凸臺,所述底座設置有圓形通孔,該圓柱形凸臺與圓形通孔間隙配合。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圓形通孔周圍設置一環形圍壁,所述缺口設置于該環形圍壁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缺口入口位置設置有擴口,擴口寬帶大于缺口寬度。
8.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還設置有卡合孔,卡合孔與下蓋上的卡勾相對應,所述的卡勾配合部為一卡合板,卡合板設置于卡合孔底部,卡勾穿過對應的卡合孔卡后,通過下蓋相對底座旋轉,卡勾與卡合板相卡接。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特征在于,卡勾與卡合板前端分別設置相對的凸起,下蓋相對底座旋轉時,卡勾上的凸起越過卡合板上的凸起,使卡勾與卡合板相卡接。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個一一對應的卡勾、卡勾配合部及卡合孔,所述卡勾端部設置有識別凸臺,對應的卡合孔上設置有識別凹槽,不同卡勾上的識別凸臺在其卡勾端部的分布位置不同,每一識別凸臺與對應的識別凹槽相適配。
【文檔編號】G08B17/10GK203673611SQ201320799262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5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5日
【發明者】曹子江, 高慶斌, 吳添賜 申請人:深圳市泛海三江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