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將人引導至參考地點的方法和用在這種方法中的包括多個光源的照明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于利用照明系統沿著到諸如緊急出口之類的參考地點的通路直覺地將人引導至參考地點的方法,該照明系統包括多個光源。所述光以取決于到參考地點的距離的強度照耀,特別地光的強度隨著到參考地點的距離的減小而增大。緊急狀況地點可以通過緊急狀況傳感器確定,從而光源的強度于是被控制以便指引遠離危險導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專利說明】用于將人引導至參考地點的方法和用在這種方法中的包括多個光源的照明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將人引導至參考地點的方法和例如用在這種方法中的包括多個光源的照明系統。本發明進一步涉及一種包括這樣的照明系統的空間以及一種使得處理器能夠執行本發明的方法的計算機程序。
【背景技術】
[0002]緊急情形下的問題可能在于,人們不總是以受控的方式行事,并且他們不遵循預定的逃生路線。對此,可能存在許多原因。人們不一定注意到可能的緊急逃生路線和/或指向所述路線的標記。而且,在緊急情形下,人們傾向于使用他們已經熟悉的路線。
[0003]將疏散人員引導出建筑物的方法和系統在本領域中是已知的。存在各種不同的用于在危險情形下,例如在火災情況下將人們引導至建筑物或船舶的緊急逃生路線的系統。在這些系統之中,具有緊急逃生路線的光照布置或者具有以某種其他方式,例如通過反光漆或反光帶標記的緊急逃生路線的系統也是已知的。
[0004]例如,WO 09/153393描述了一種用于在火災情形下控制用于緊急逃生路線的引導信號或警示燈,尤其是信號燈的方法,在所述方法中,存在受控的順序地布置的光源,例如LED光源。在該方法中,在第一步驟中,基于接收自火災檢測器的信號激活最有利地被布置成光源串或者至少其部分的所述順序地布置的光源,以便切換到第一模式,在該第一模式中,順序地布置的光源用于指示逃生路線的方向,和/或切換到第二模式,其中光源被切換為發射連續光。WO 09/153393也涉及一種系統和設備。
【發明內容】
[0005]因此,一個問題是如何在疏散期間將人們引導出諸如建筑物之類的空間。更具體而言,問題是如何在電源故障期間或者在存在有限的能見度或者恐慌時引導他們。重要的是,人們采取朝向最近出口的路線,但是如上面所提到的,通常人們可能傾向于遵循他們在進入建筑物時使用的已知路線。另一個問題是如何在可能造成人的行為變化的恐慌或者極度緊張的情形下引導人。
[0006]因此,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是提供一種可替換的用于將人引導至諸如緊急出口之類的參考地點的方法,以及一種可替換的例如用在這種方法中的包括多個光源的照明系統,所述方法和照明系統優選地進一步至少解決上述問題中的一個或多個。
[0007]本文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在最近安全出口的方向上增加外出路徑(通路)光照。由于人們本能地傾向于逃向光,因而他們將本能地采取朝向所述最近安全出口的路線。按照這種方式,人(而且動物)在無需思考的情況下本能地選擇希望的方向。
[0008]在現有技術的解決方案中,可能仍然存在其中人們必須決定(即認知地而不是直覺地/本能地)走哪個方向的一個或多個時刻。例如,從現有技術獲悉的在動態模式下(在預定方向上)閃爍的燈可能令人困惑,因為可能不清楚是否應當遵循該方向,或者可能存在由這些燈給出的令人困惑的或者反直覺的消息。例如,當人位于順序地布置的光源陣列之間的某處時,在一個時刻,某個位置的燈可能閃爍(指示走那個方向),然而在稍后的時刻,另一個位置的另一個燈可能閃爍(指示走與先前的方向不同的另一個方向)。在這樣的動態模式下,希望的方向只能在跨一定時間收集信息并且解釋該信息時才被理解。然而,本解決方案可以有利地以直覺的方式將人(和動物)引導至緊急出口。
[0009]因此,在第一方面中,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于利用照明系統通過利用光源沿著到諸如緊急出口之類的參考地點的通路提供光而直覺地將人引導至參考地點的方法,其中該照明系統包括多個光源,所述光具有取決于到參考地點的距離的強度,其中光的強度隨著到參考地點的距離的減小而增大。強度的增大可以例如是線性(諸如例如20:40:60:80:100的強度比值)或者非線性的。
[0010]利用這種方法,在緊急情形下尋找遠離緊急狀況的途徑和/或尋找安全的地方或出口的人可以直覺地遵循到最明亮的地方的路線。因此,人可以以基本上非認知的方式找到他或她的通往參考地點的途徑。這種效果可以利用光源的緊急照明功能來獲得。該緊急照明功能可以在一個實施例中在緊急狀況情況下使用,在一個實施例中在(一般的)電源故障情況下使用,但是可選地在其他實施例中也用于其他的目的。
[0011]在一個實施例中,本發明也可以應用于非緊急情形下。
[0012]在所述方法中,可以應用“靜態”照明系統或“動態”照明系統或者兩個或更多的多個這樣的系統。
[0013]對于前一項,其意味著各光源具有預定義的、在一個實施例中甚至不可變的強度。然而,不同的光源可以被配置成生成具有不同強度的光。
[0014]當(在一種變型中)光源被生產為生成具有不同強度的光時,情況可能就是這樣。
[0015]然而,(在另一變型中)在光源具有可變強度,但是(在布置于一定空間中之前)設置在特定(預定)強度處的情況下,情況也可能如此。在這樣的變型中,依照計劃,光源可以沿著到參考點的通路布置,具有最強的強度的光源靠近參考點并且具有最低的強度的光源離參考點最遠。因此,在該變型中,光源可以被配置成生成具有可變光強度的光,但是當布置在地點上且用在本發明的方法中時,強度不是可變的(而是例如依照所述計劃設置)。短語“具有可變強度的光源”和類似的短語表示所述光源被配置成提供具有至少兩個不同的強度,優選地至少三個不同的強度,更優選地至少五個不同的強度的光。
[0016]按照這種方式,沿著到參考地點的通路的光源提供了具有隨著到參考地點的距離的減小而增大的強度的光。這種系統的使用可以包括實施例,其中所述多個光源僅僅在存在緊急情形時表現出強度隨著到參考地點的距離的減小而增大的行為(進一步也參見下文)。
[0017]對于后一項(“動態”照明系統),其意味著光源具有可變強度,即在一個實施例中,每個光源可以被配置成生成具有可變光強度的光,并且可以獨立地尋址以便設置希望的強度(例如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在這樣的實施例中,照明系統可以進一步包括控制單元,該控制單元被配置成根據各光源到參考地點的距離控制各光源的光強度。這打開了不僅根據到參考點的距離,而且根據緊急狀況地點控制光源的強度的選項。可選地,參考點可以適時地改變,例如在緊急狀況地點變化(包括延伸)時改變。如所指明的,緊急狀況地點可能例如由于緊急狀況的延伸而變化。因此,控制單元可以根據希望的參考地點(其可能取決于時間)以及可選地緊急狀況地點適時地控制特定光源的光的強度。再者,緊急狀況地點很可能對于不同的緊急事件是不同的。
[0018]雖然在靜態系統中光源可能在一些場合下在錯誤的方向上引導(正如靜態出口標志有時可能朝著不安全的地方引導人們),但是當本發明的方法包括根據緊急狀況地點控制光源的強度時,可以總是顯示到參考點的最短且最安全的通路。因此,本發明的方法可以進一步包括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限定緊急狀況地點,并且進一步根據到緊急狀況地點的距離控制各光源的光強度。關于到緊急狀況地點的信息可以例如從傳感器導出,該傳感器在這里也表示為緊急狀況傳感器(也參見下文)。
[0019]所述照明系統可以包括其他類型的光源,或者其中使用該照明系統的空間可以包括獨立于照明系統的其他類型的光源。然而,照明系統的控制單元也可以被配置成控制那些其他(類型的)光源。尤其是在當可能必須將人引導至參考地點時的緊急狀況的情況下,可能希望的是與用來將人引導至參考地點的那些光源不同的其他光源的光在強度上降低,包括在一個實施例中被關斷。因此,本發明的方法可以進一步包括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降低與那些光源不同的其他光源的光,所述那些光源用于所述利用光源沿著到參考地點的通路提供光,所述光具有取決于到參考地點的距離的強度。如上面所指明的,措詞“降低”在一個實施例中也可以包括關斷。
[0020]除了所述其他類型的光源或者其可替換物之外,所述照明系統的光源中的一個或多個在一個實施例中可以被配置成具有不同的功能。例如,光源可以用于一般照明和緊急照明中的一個或多個。在正常條件下可以不用作緊急照明的洗墻燈在本發明中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也可以用來沿著到參考地點的通路以增大的強度提供光。然而,完全可能的是,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其他一個或多個功能被抑制或者降低。因此,在其中光源中的一個或多個具有緊急照明功能和第二照明功能的一個實施例中,控制單元可以被配置成控制光源的照明功能(并且根據諸如正常和緊急之類的條件選擇希望的功能)。
[0021]術語“參考地點”在一個實施例中也可以指多個參考地點。如上面所指明的,參考地點可以包括緊急出口。在一個實施例中,可以存在多個緊急出口。如本領域中已知的,正常入口/出口也可以具有緊急出口的功能。
[0022]在另一實施例中,電源的喪失可以觸發光源的接通或者將光源的功能改變為應急功能。
[0023]描述了本發明方法的上述實施例之后,現在更詳細地描述照明系統的實施例。
[0024]在本發明的一個方面中,提供了一種照明系統(“緊急照明系統”),其中該照明系統包括多個光源,其中每個光源被配置成生成具有不同強度的光。特別地,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照明系統,其中所述多個光源被配置成利用光源沿著到參考地點(例如緊急出口)的通路提供光,所述光具有取決于到參考地點的距離的強度,其中光的強度隨著到參考地點的距離的減小而增大。
[0025]甚至更特別地,每個光源可以被配置成提供具有可變光強度的光。
[0026]在又一實施例中,所述照明系統進一步包括控制單元。該控制單元特別地可以被配置成根據各光源到參考地點的距離控制各光源的光強度。術語“控制單元”可以包括多個不相互關聯或者(優選地)相互關聯的控制單元。
[0027]因此,在一個特定的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照明系統,該照明系統包括:(i)多個光源,其中每個光源被配置成生成具有可變光強度的光;以及(ii)控制單元,其被配置成根據各光源到參考地點的距離控制各光源的光強度。有利的是,利用這樣的照明系統,可以以直覺的方式將人(和動物)引導至諸如緊急出口之類的參考地點。這在照明系統用作緊急照明系統(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時尤其可以是一種安全的解決方案,因為人可以直覺地找到通往具有最多的光的地點的途徑,因為這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似乎是正常的人類行為。
[0028]如上面所限定的,所述照明系統可以用于本發明的方法(的實施例)。因此,本發明因而也包括一種方法,其中該照明系統——如這里所限定的——應用于通過根據各光源到參考地點的距離控制所述多個光源的光的強度而直覺地將人引導至參考地點,其中光的強度隨著距離的減小而增大。
[0029]因此,措辭“多個光源”也可以指多個光源子集,其中每個子集包括一個或多個光源,其中子集內的光源被配置成生成具有基本上相同的(預定)強度的光,并且其中來自不同子集的光源(預定)強度不同。例如,照明系統可以包括四個子集,每個子集五個光源。按照這種方式,利用20個光源,可以提供四個不同的強度。同樣地,措辭“每個光源”在一個實施例中也可以指每個光源子集。
[0030]如上面所指明的,控制單元可以進一步被配置成根據到緊急狀況地點的距離控制各光源的光強度。按照這種方式,照明系統可以對緊急狀況地點反應,并且選擇到參考點的通路上的最佳光分布,其中更靠近緊急狀況地點的光源具有較低的光強度,并且更靠近參考地點的光源具有較高的光強度。
[0031]如上面所指明的,術語“參考地點”也可以包括多個參考地點。此外,術語緊急狀況地點也可以包括多個這樣的地點。控制單元特別地可以被配置成根據諸如一個或多個緊急出口之類的一個或多個參考點和/或可選地所述一個或多個緊急狀況地點確定最佳(最短且最安全的)途徑。因此,在一個實施例中,控制單元可以被配置成根據各光源到多個參考地點的距離控制各光源的光強度。
[0032]如上面所指明的,光源中的一個或多個可以具有緊急照明功能和第二照明功能,特別地,控制單元被配置成控制光源的照明功能。例如,第二照明功能可以是一般照明功能。在緊急狀況或者電源故障的情況下,一般照明功能可以由控制單元關斷并且應用緊急照明功能。
[0033]這樣的系統在本領域中是已知的,其中第二照明功能為正常照明功能,并且在緊急狀況或電源故障的情況下,該正常光功能被關斷并且相同的光源用于緊急照明。例如,熒光燈系統可以裝備有(另外的電子器件),包括電池和專用鎮流器,以便將熒光燈用作由電池供電且利用專用(例如低功率)鎮流器驅動的緊急照明。同樣地,這可以適用于其他類型的(一般照明)光源,例如基于LED的光源。因此,照明系統,尤其是每個光源,可以裝備有電子器件裝備,該裝備將LED或熒光燈具變換成符合規范的(code-compliant)緊急照明源。此外,照明系統、其光源的一個或多個子集或者每個單獨的光源可以進一步包括或者連接到一個或多個電池,所述電池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供電。
[0034]為了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交互式地限定到參考地點的通路,照明系統可以進一步包括可以用來檢測緊急狀況的一個或多個傳感器。因此,該照明系統可以進一步包括被配置成生成緊急狀況傳感器信號的緊急狀況傳感器,并且控制單元可以進一步被配置成根據緊急狀況傳感器信號控制各光源的光強度。在預定義“緊急”條件的情況下,這可以限定觸發使用緊急照明以便將人引導至參考點的緊急情形或電源故障。
[0035]在一個實施例中,緊急狀況傳感器可以包括選自這樣的組的一個或多個傳感器,該組包括煙霧傳感器、溫度傳感器、聲音傳感器、氣體傳感器、水傳感器和放射傳感器。特別地,緊急狀況傳感器可以包括選自這樣的組的一個或多個傳感器,該組包括煙霧傳感器、溫度傳感器和氣體傳感器。
[0036]可替換地或者此外,照明系統可以進一步包括一個或多個照相機(在這里也表示為傳感器)。控制單元可以被配置成根據來自照相機的圖像導出關于緊急情形的存在性或者潛在存在性的信息。例如,控制單元可以被配置成將圖像識別軟件應用到照相機的圖像。
[0037]術語“傳感器”也可以指多個傳感器。控制單元可以被配置成根據傳感器信號導出是否存在緊急狀況,并且確定緊急狀況地點。當然,可替換地和/或附加地,可以人工地限定緊急狀況地點(例如經由用戶輸入設備或接口)。
[0038]在另一實施例中,照明系統被配置成在檢測到電源喪失時接通光源或者將光源的功能改變為應急功能。各光源、光源子集或者整個照明系統可以工作在電池功率下(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因此,照明系統可以進一步包括諸如電池之類的應急電源。
[0039]在又一方面中,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包括如本文所限定的照明系統的空間。該空間可以是接待區(的部分),例如餐廳、旅館、診所、醫院、辦公室、百貨商店、倉庫、電影院、教堂、劇院等等。然而,該空間也可以是工廠或學校。該空間可以是室內區域,但是在一個實施例中也可以是室外區域,例如工廠(室外部分)、公園、游樂園等等。
[0040]在一個基本的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包括沿著外出路徑的緊急照明單元的建筑物,其中照明單元供應 一定的照明量,從而實現沿著整個外出路徑(通路)的最小光照,并且光照沿著外出路徑變化,使得人們通過在較高光照的方向上遵循外出路徑(通路)將找到通往最近出口的途徑。在另一實施例中,外出通路光照可以根據諸如例如火災之類的危險的地點動態地改變。
[0041]在另一方面中,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計算機程序,該計算機程序被配置成使得處理器能夠執行如上面所限定的方法。本發明進一步提供了一種存儲這樣的計算機程序的記錄載體。
[0042]本文中的措詞“基本上”應當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理解。措詞“基本上”也可以包括具有“整個”、“完全”、“全部”等的實施例。因此,在實施例中,也可以移除形容詞基本上。在適用的情況下,措詞“基本上”也可以涉及90%或者更高,例如95%或者更高,特別地99%或者更高,甚至更特別地99.5%或者更高,包括100%。措詞“包括”也包含其中措詞“包括”表示“由……組成”的實施例。
[0043]此外,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的措詞第一、第二、第三等等用于區分相似的元件并且不一定用于描述連續的或者按時間先后的順序。應當理解的是,這樣使用的措詞在適當的情況下是可互換的,并且本文描述的本發明實施例能夠以不同于本文所述或所示的順序操作。
[0044]除別的以外,本文中的設備是在操作期間加以描述的。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清楚的是,本發明并不限于操作方法或者操作中的設備。
[0045]應當指出的是,上述實施例說明了而不是限制了本發明,并且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的情況下應當能夠設計出許多可替換的實施例。在權利要求書中,置于括號之間的任何附圖標記都不應當被視為限制了權利要求。動詞“包括”及其變體的使用并沒有排除存在權利要求中未闡明的元件或步驟。元件之前的冠詞“一”并沒有排除存在多個這樣的元件。本發明可以借助于包括若干不同元件的硬件以及借助于經過適當編程的計算機來實現。在列舉了若干裝置的設備權利要求中,這些裝置中的一些可以由同一硬件項實施。在相互不同的從屬權利要求中記載了特定的技術措施這一事實并不意味著這些技術措施的組合不可以加以利用。
[0046]本發明進一步適用于包括說明書中描述和/或附圖中示出的表征特征中的一個或多個的系統或設備。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47]現在僅僅通過實例的方式參照示意性附圖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在附圖中相應的附圖標記表示相應的部分,并且在附圖中:
圖1a-1c示意性地描繪出其中應用了本發明的方法的空間的實施例;以及 圖2a_2b示意性地描繪出可以用在本發明中的特定光源的一些實施例。
[0048]這些附圖不一定按照比例。
【具體實施方式】
[0049]圖1a-1c示意性地描繪出包括照明系統I的空間30。該空間可以例如包括具有相鄰房間(未繪出)的旅館中的走廊或者具有相鄰教室(未繪出)的學校中的走廊。只有走廊被示意性地繪出。走廊用附圖標記31表示。通過該走廊31,人可以找到他或她的通往諸如出口(尤其是緊急出口)之類的參考點100的途徑。在這些示意圖中,繪出了兩個參考點100,這里是兩個(緊急)出口。
[0050]該空間包括多個光源10。這些光源10可以分別布置在墻壁和/或天花板處和/或地板中。光源10可以分別嵌入到墻壁和/或天花板和/或地板中,但是一個或多個光源10也可以布置成落地燈或者掛燈。光源的布置通常是不相關的。光源10提供光11。
[0051]參照圖1,假設某個人在位置Si處開始,參考點100之一可以經由通路sl-s2-s3-s4到達。另一個參考點100可以經由通路sl-s2-s3-s5等等到達。那些路線用通路40表示。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希望的是疏散人員選擇最短的通路40,即sl-s2-s3-s4。si處的人將直覺地走存在更多的光的方向。這利用在參考點100的方向上變得越來越亮的暗區表示。到達點s3之后,可以在往前直走s4的方向或者右拐到s5的方向之間選擇。由于在s4的方向上,感知到比向右更多的光11 (更亮的區域),因而這個人將直覺地選擇往前直走,而不是向右的更長的路線。
[0052]用來引導的用于直覺地將人引導至參考地點100的所有光源10的組合用照明系統I表示。光源10可以具有預定且固定的光強度,并且可選地可以僅僅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接通和/或接受上面的功能。
[0053]可選地,照明系統I可以進一步包括控制單元20。該控制單元20在一個實施例中可以被配置成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接通光源10或者使光源10專用于上面的功能。照明系統I可以進一步包括一個或多個傳感器35。這些傳感器35可以用作緊急狀況傳感器。例如,一個或多個煙霧傳感器和/或一個或多個氣體傳感器可以用作傳感器35。
[0054]圖1a示意性地描繪出一個包括沿著外出路徑(通路40)的緊急照明單元(光源10)的空間30的實施例,其中照明單元供應一定的照明量,從而實現沿著整個外出通路的最小光照,并且光照沿著外出路徑變化,使得人們通過在較高光照的方向上遵循外出通路將找到通往最近出口的途徑。所繪出的照明系統I在光強度不可以根據緊急狀況地點而適應性地調節的意義上可以是“靜態的”。如果光源10允許可變的光強度,那么控制單元20可以根據各光源10到參考地點100的距離控制各光源10的光強度。
[0055]圖1b和圖1c示意性地描繪出其中存在諸如火災之類的緊急狀況的情況的情形。緊急狀況地點用附圖標記110表示。在這里,應用了一種動態系統,即照明系統I 了解(檢測到或者被告知)緊急狀況地點110。此外,應用了具有提供光強度可變的光的能力的光源10。
[0056]現在,控制單元20可以根據各光源10到參考地點100的距離,而且也根據到緊急狀況地點110的距離控制各光源10的光強度。
[0057]在圖1b中,由于緊急狀況地點110處于限定的通路sl-s2-s3-s4上方,因而這個人不應當遵循這條通路,而是在s3處決定向右走,而不是往前直走。光源10的光11的光強度以這樣的方式加以控制,使得在點s3處,這個人將決定向右走,因為在那個方向上感知到更多的光。
[0058]在圖1c中,緊急狀況地點110在別的某個地方。現在對于Si處的人而言,通路40sl-s2-s3-s4是最短的通路。光強度以這樣的方式進行控制,使得這個人被直覺地引導至合適的(above right)參考點110。然而,s7或s6處的人不會被引導至右下方的參考點100,因為存在緊急狀況地點110,并且光源以這樣的方式提供光強度,使得通路s6-s5-s3-s4被直覺地選擇。
[0059]任何類型的光源可以用在本發明的照明系統I中。圖2a和圖2b示意性地描繪出非限制性的一些實施例。圖2a示意性地描繪出常規的照明單元200,其具有由光源10伴隨的諸如熒光燈之類的第二光源210。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第二光源210的光強度可以降低(可選地包括關斷),并且光源10可以接通,保持強度或者增大或減小強度,這取決于這樣的光源10的地點以及這樣的光源的功能(可變強度與否)。圖2b示意性地描繪出具有常規光源的照明單元200的一個優選的實施例,其具有超過一種功能,但是至少具有如本文所限定的照明系統的光源的功能。例如,可以使用諸如熒光燈或改型LED燈之類的常規光源,其可以具有例如一般照明的功能,但是如果決定的話,該功能可以被關斷,并且可以選擇像依照本發明的光源10那樣的功能,例如緊急照明。為此目的,照明單元可以包括另外的電子器件220,例如電池、鎮流器以及可選地遙控單元(由控制單元控制)。
[0060]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清楚的是,在這些實例中,兩種功能組合到一個照明單元中,但是這些功能也可以分開到兩個不同的照明單元中。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利用照明系統(I)通過利用光源(10)沿著到參考地點(100)的通路提供光(11)而直覺地將人引導至參考地點(100)的方法,其中照明系統(I)包括多個光源(10),所述光具有取決于到參考地點(100)的距離的強度,其中光(11)的強度隨著到參考地點(100)的距離的減小而增大。
2.依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每個光源(10)被配置成生成具有可變光強度的光(11)。
3.依照前面的權利要求中任何一項的方法,其中照明系統(I)進一步包括控制單元(20),該控制單元被配置成根據各光源(10)到參考地點(100)的距離控制各光源(10)的光強度。
4.依照權利要求3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限定緊急狀況地點(110)并且進一步根據到緊急狀況地點(110)的距離控制各光源(10)的光強度。
5.依照權利要求3-4中任何一項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在緊急狀況的情況下降低與那些光源不同的其他光源的光,所述那些光源用于所述利用光源(10)沿著到參考地點(100)的通路提供光(11),所述光具有取決于到參考地點(100)的距離的強度。
6.依照權利要求3-5中任何一項的方法,其中光源(10)中的一個或多個具有緊急照明功能和第二照明功能。
7.依照前面的權利要求中任何一項的方法,其中參考地點(100)包括緊急出口。
8.一種照明系統(1),包括:(i)多個光源(10),其中每個光源(10)被配置成生成具有可變光強度的光(11);以及(ii)控制單元(20),其被配置成根據各光源(10)到參考地點(100)的距離控制各光源(10)的光強度。
9.依照權利要求8的照明系統(1),其中控制單元(20)進一步被配置成根據到緊急狀況地點(110)的距離控制各光源(10)的光強度。
10.依照權利要求8-9中任何一項的照明系統(I),其中光源(10)中的一個或多個具有緊急照明功能和第二照明功能。
11.依照權利要求10的照明系統(1),其中第二照明功能為一般照明功能。
12.依照權利要求8-11中任何一項的照明系統(1),進一步包括被配置成生成緊急狀況傳感器信號的緊急狀況傳感器(35),其中控制單元(20)進一步被配置成根據緊急狀況傳感器信號控制各光源(10)的光強度,其中緊急狀況傳感器(35)包括選自這樣的組的一個或多個傳感器,該組包括煙霧傳感器、溫度傳感器、聲音傳感器、氣體傳感器、水傳感器和放射傳感器。
13.依照權利要求8-12中任何一項的照明系統(1),其中參考地點(100)包括緊急出□。
14.一種包括依照權利要求8-13中任何一項的照明系統(I)的空間(30)。
15.一種計算機程序,被配置成使得處理器能夠執行依照權利要求1-7中任何一項的方法。
【文檔編號】G08B7/06GK103620656SQ201280032814
【公開日】2014年3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優先權日:2011年7月1日
【發明者】M.M.J.W.范赫彭 申請人: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