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
背景技術:
對于存放在超市等營業場所的開放貨架上的一些商品,商家為了防止失竊,目前越來越多地采用在商品上連接防盜裝置的方式進行防盜。對于布類商品,目前多采用釘式防盜裝置對其防盜,但這類防盜裝置至多只能適用于布類商品,即使對于布類商品,稍有不慎也會在商品上留下難看的針洞甚至破損。同樣問題也存在于其它的皮革類商品的防盜。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能夠方便地固定在皮革類商品上,使其攜帶的防盜標記物起到防盜作用。為此,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括可轉動的第一夾臂、第二夾持配合部件,第一夾臂和第二夾持配合部件配合夾持商品;所述防盜裝置設有偏心輪驅動第一夾臂轉動使其與第二夾持配合部件夾持配合或脫離夾持配合。在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明還可采用以下進一步的技術方案
它設有操作所述偏心輪轉動的手柄;還設有其處在夾持狀態時將手柄鎖在當前位置的鎖,所述鎖為磁性鎖。它設有殼體,所述第一夾臂從殼體中伸出,所述偏心輪設置在殼體內,所述手柄設置在殼體外。所述第一夾臂和第二夾持配合部件中的至少其中之一為彈性夾持部件。所述第一夾臂為彈性臂。第二夾持配合部件為殼體表面的一部分或為固定在殼體表面的部件。它設有與偏心輪作用相反的第一夾臂復位助力彈簧。所述手柄對應防盜裝置處在夾持狀態時的位置為處于轉回在殼體一側旁邊的位置,所述鎖具有可從殼體另一側被按壓操作的針對所述手柄的鎖舌,所述鎖設有可被磁鐵吸引而位移的鎖舌后退阻擋部件,所述手柄的內側設有與鎖舌配合的鎖孔。所述殼體的表面設有當手柄轉回在殼體一側旁邊,到達防盜裝置處于夾持狀態時的手柄所處位置時的限位卡槽。所述鎖設有鎖舌的復位彈簧以及鎖舌后退阻擋部件的前頂彈簧。由于采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發明結構及操作都非常簡單,本發明能通過夾持的方式固定在皮革類商品的表面,比如鞋幫、靴筒、皮衣的任意部位,不會損傷商品。此外, 本發明也能廣泛應用于能夠提供被夾持部位的各種商品中起到防盜裝置固定作用。
圖1為本發明所提供的實施例處在非夾持狀態下的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所提供的實施例處在夾持狀態下的示意圖,其中的第一夾臂未彈性變形。圖3為本發明所提供的實施例處在夾持狀態下的示意圖,其中的第一夾臂已彈性變形。圖4為對應圖1狀態時的本發明縱向剖視圖。圖5為對應圖2狀態時的本發明縱向剖視圖。圖6為對應圖3狀態時的本發明縱向剖視圖。圖7為對應圖1狀態時的本發明橫向剖視圖。圖8為對應圖2和3狀態時的本發明橫向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參照附圖。本發明包括殼體1、從殼體內伸出的可轉動的第一夾臂2、,第一夾臂2 與第二夾持配合部件3配合夾持商品;所述殼體1內設有偏心輪4驅動第一夾臂2轉動使其與第二夾持配合部件3夾持配合或脫離夾持配合,在殼體外設有操作所述偏心輪4轉動的手柄5 ;所述防盜裝置設有其處在夾持狀態時將手柄鎖在當前位置的鎖,所述鎖為磁性鎖也即通過磁鐵吸引鎖舌或能夠阻擋鎖舌活動的部件而開鎖的鎖。所述夾持狀態即為夾持商品時所處的狀態。所述第一夾臂2和第二夾持配合部件3中的至少其中之一為彈性夾持部件,這樣, 本發明能夠自動適應不同厚度的被夾物體100,既保證夾持可靠又不會損損傷被夾物體。對此的實施方式可以是所述第一夾臂2為彈力很強的彈片所構成的彈性臂或者在第一夾臂 2設置類似橡膠類材料的彈性體。所述第二夾持配合部件3為殼體表面的一部分或為固定在殼體表面的部件,第二夾持配合部件3的表面也可設置彈性墊。本發明還設有與偏心輪4作用相反的第一夾臂復位助力彈簧6。如圖2、3、5、6、7、8所示,所述手柄5對應防盜裝置處在夾持狀態時的位置為處于轉回在殼體一側旁邊的位置(也即手柄在圖2、3中所處的位置),所述鎖具有可從殼體另一側被按壓操作的針對所述手柄的鎖舌7,所述鎖設有可被磁鐵吸引而位移的鎖舌后退阻擋部件8,所述手柄5的內側設有與鎖舌7配合的鎖孔51。所述殼體的表面設有當手柄轉回在殼體一側旁邊,到達防盜裝置處于夾持狀態時的手柄所處位置時的限位卡槽11。所述卡槽起到了使手柄上的鎖孔對準鎖舌以及防止手柄被強行拉出的風險。所述鎖設有鎖舌的復位彈簧71以及鎖舌后退阻擋部件的前頂彈簧81。
權利要求
1.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可轉動的第一夾臂、第二夾持配合部件,第一夾臂和第二夾持配合部件配合夾持商品;所述防盜裝置設有偏心輪驅動第一夾臂轉動使其與第二夾持配合部件夾持配合或脫離夾持配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它設有操作所述偏心輪轉動的手柄;所述防盜裝置還設有其處在夾持狀態時將手柄鎖在當前位置的鎖,所述鎖為磁性鎖。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它設有殼體,所述第一夾臂從殼體中伸出,所述偏心輪設置在殼體內,所述手柄設置在殼體外。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臂和第二夾持配合部件中的至少其中之一為彈性夾持部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臂為彈性臂。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二夾持配合部件為殼體表面的一部分或為固定在殼體表面的部件。
7.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它設有與偏心輪作用相反的第一夾臂復位助力彈簧。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它設有操作所述偏心輪轉動的手柄;所述防盜裝置還設有其處在夾持狀態時將手柄鎖在當前位置的鎖,所述鎖為磁性鎖;所述手柄對應防盜裝置處在夾持狀態時的位置為處于轉回在殼體一側旁邊的位置,所述鎖具有可從殼體另一側被按壓操作的針對所述手柄的鎖舌,所述鎖設有可被磁鐵吸引而位移的鎖舌后退阻擋部件,所述手柄的內側設有與鎖舌配合的鎖孔。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表面設有當手柄轉回在殼體一側旁邊,到達防盜裝置處于夾持狀態時的手柄所處位置時的限位卡槽。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設有鎖舌的復位彈簧以及鎖舌后退阻擋部件的前頂彈簧。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應用于電子商品防盜行業的夾式商品防盜裝置,它包括可轉動的第一夾臂、第二夾持配合部件,第一夾臂和第二夾持配合部件配合夾持商品;所述防盜裝置設有偏心輪驅動第一夾臂轉動使其與第二夾持配合部件夾持配合或脫離夾持配合,所述防盜裝置還設有操作所述偏心輪轉動的手柄;所述防盜裝置還設有其處在夾持狀態時將手柄鎖在當前位置的鎖,所述鎖為磁性鎖。本發明結構及操作都非常簡單,本發明能通過夾持的方式固定在皮革類商品的表面,比如鞋幫、靴筒、皮衣的任意部位,不會損傷皮革類商品。此外,本發明也能廣泛應用于能夠提供被夾持部位的各種商品中起到防盜裝置固定作用。
文檔編號G08B13/00GK102270370SQ201110232699
公開日2011年12月7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15日 優先權日2011年8月15日
發明者俞國驊 申請人:杭州中瑞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