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防盜報警系統。
背景技術:
防盜報警系統必須持續有效才能起到防范的作用,特別是前端的入侵探測器(以下簡稱探測器),目前維持探測器的有效性的主要方式是,一、對探測器輸出部分及探測器與控制器之間的信號傳送路徑進行監控,只要探測器的信號輸出部分或探測器與控制器之間的信號傳送路徑出現問題,系統都能及時發現,但是這種方式不能監視探測器的探測能力是否下降,如微波探測器長期使用后探測器范圍會縮小。二、人工定期點檢。一般探測器廠家都要求使用者定期對探測器進行點檢,如對于移動探測器則要求步測,即點檢人員實際在探測器的探測區域內走動,確認探測器是否能夠探測到,一般步測周期為一年。但是, 在某些場合這種定期點檢難以得到有效的執行,如使用者沒有制定點檢計劃;并且一年一次的點檢周期未免顯得太長。上述的監視、點檢措施主要是針對探測器長期使用后性能下降或故障所帶來的問題。然而還有一個被忽視的問題是由于環境變化而造成的系統失效,如對于在氣溫較低時安裝的被動紅外探測器,其探測范圍符合系統的設計要求,但當氣溫升高后,會導致探測范圍縮小以至于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情況出現,其結果是探測器不能有效地探測到入侵者, 而且這種現象發生后往往不容易被使用者察覺,這就為防范系統埋下隱患。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克服上述報警系統的缺陷,提供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 具有低成本、方便及有效的特點。為此,本發明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的技術方案如下包括控制器、至少兩個入侵探測器、定時器和指示器;控制器與所述入侵探測器、定時器及指示器連接;其特征在于其中至少一個所述入侵探測器安裝在出入口,其他的所述入侵探測器安裝在其他位置,所述入侵探測器被觸發后向控制器發送觸發信號;控制器接收到安裝在出入口的所述入侵探測器的觸發信號時啟動定時器,控制器接收到安裝在其他位置的所有的所述入侵探測器的觸發信號時停止定時器,控制器在定時器停止時通過指示器指示沒有接收過觸發信號的安裝在其他位置的某所述入侵探測器的信息;定時器被啟動后定時時間不再改變,定時器在定時時間到時停止或被控制器強行停止。對上述技術方案進行進一步闡述
控制器通過指示器指示沒有接收過觸發信號的安裝在其他位置的某所述入侵探測器的信息后,安裝在其他位置的沒有發出過觸發信號的某所述入侵探測器發出的觸發信號能夠解除所述指示。指示器為可見指示器,包括液晶顯示器、數碼管、LED燈。指示器為可聽指示器,包括語音合成器。
入侵探測器為移動入侵探測器或磁開關入侵探測器。控制器為微處理器。控制器與所述入侵探測器通過有線方式或無線方式連接,傳送的觸發信號是開關量信息或數字編碼信息。本發明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的有益效果在于在不給使用者增加負擔的前提下,保證了入侵報警系統里的探測器均處于有效狀態,消除了入侵探測器失效而使用者一無所知所帶來的安全隱患。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一示意圖。圖中1、第一入侵探測器;2、第二入侵探測器;3、控制器;4、指示器;5、定時器。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介紹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一示意圖。如圖1所示,第一入侵探測器1是安裝在出入口的所述入侵探測器,如安裝在大門上的磁開關入侵探測器,或大門與大廳過道上的移動入侵探測器。第二入侵探測器2是安裝在建筑物內部的其他位置的入侵探測器,這些入侵探測器必須在一定的時間內會被使用者觸發到,如安裝在窗戶上的磁開關入侵探測器,或安裝在房間內的移動入侵探測器。控制器3為微處理器。指示器4可以是可見指示器,如液晶顯示器、數碼管、LED燈等,也可以是可聽指示器,如語音合成器,指示器4指示出哪一個入侵探測器在定時時間內沒有發送過觸發信號, 即該入探測器有可能失效。當使用者從指示器4獲知某個入侵探測器可能失效時,可以人為觸發該探測器, 如果探測器能夠發出觸發信號,則說明該入侵探測器有效,控制器自動取消提示;如果不能夠發送觸發信號,則說明該入侵探測器確實失效。定時器5被啟動后定時時間不再改變,即安裝在出入口的第一入侵探測器1再次發送觸發信號時定時時間不會被延長;定時器在定時時間到時停止或被控制器強行停止。 定時器的時間越短則可以越早發現入侵探測器失效,但出現錯誤指示的機會越大,反之亦然;決定比較合適的定時器時間的方法是估算在正常情況下,使用者進入建筑物后,所有入侵探測器均被觸發到的最長時間,在此基礎上再稍作延長。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對本發明的技術范圍作任何限制。本行業的技術人員,在本技術方案的啟迪下,可做出一些變形與修改,凡是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的實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包括控制器、至少兩個入侵探測器、定時器和指示器;控制器與所述入侵探測器、定時器及指示器連接;其特征在于其中至少一個所述入侵探測器安裝在出入口,其他的所述入侵探測器安裝在其他位置,所述入侵探測器被觸發后向控制器發送觸發信號;控制器接收到安裝在出入口的所述入侵探測器的觸發信號時啟動定時器,控制器接收到安裝在其他位置的所有的所述入侵探測器的觸發信號時停止定時器,控制器在定時器停止時通過指示器指示沒有接收過觸發信號的安裝在其他位置的某所述入侵探測器的信息;定時器被啟動后定時時間不再改變,定時器在定時時間到時停止或被控制器強行停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控制器通過指示器指示沒有接收過觸發信號的安裝在其他位置的某所述入侵探測器的信息后,安裝在其他位置的沒有發出過觸發信號的某所述入侵探測器發出的觸發信號能夠解除所述指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入侵探測器為移動入侵探測器或磁開關入侵探測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指示器為可見指示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指示器為液晶顯示器、數碼管或LED燈。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指示器為可聽指示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指示器為語音合成器。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控制器為微處理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控制器與所述入侵探測器通過有線方式或無線方式連接,傳送的觸發信號是開關量信息或數字編碼信息。
全文摘要
一種具有自檢功能的入侵報警系統,涉及防盜報警裝置。包括控制器、至少兩個入侵探測器、定時器和指示器;其中至少一個所述入侵探測器安裝在出入口,其他的所述入侵探測器安裝在其他位置,所述入侵探測器被觸發后向控制器發送觸發信號;控制器接收到安裝在出入口的所述入侵探測器的觸發信號時啟動定時器,控制器接收到安裝在其他位置的所有的所述入侵探測器的觸發信號時停止定時器,控制器在定時器停止時通過指示器指示沒有接收過觸發信號的安裝在其他位置的某所述入侵探測器的信息。有益效果是在不給使用者增加負擔的前提下,保證入侵報警系統里的探測器均處于有效狀態,消除了探測器失效而使用者一無所知所帶來的安全隱患。
文檔編號G08B13/00GK102208127SQ20101060733
公開日2011年10月5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28日 優先權日2010年12月28日
發明者曹偉, 登山昭輝, 蔣小軍 申請人:鄧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