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接近度檢測系統的盔帽的個人報警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的來說涉及工作場所的安全系統,并且,特別是涉及與交互式磁標記場 和接近度警告系統一起使用的個人報警裝置(PAD)。
背景技術:
已設計了許多的方法以避免車輛和移動設備對人的碰撞、擠壓、碾壓或其它傷害。 這樣的車輛和移動設備可用于地上和地下操作。設備的例子包括道路建設設備,諸如卡 車、筑路機、壓路機和鋪路機;表層采礦設備,諸如與砂礫操作、前端裝載機、卡車、推土機、 運輸機和其它項目一起使用;地下采礦設備,諸如連續采煤車、梭式礦車、運輸機、壓碎機、 裝運卸車輛、人員運送、拖拉機和其它項目。該設備還包括在倉庫和裝貨港中使用的叉式裝 卸車、起重機和卡車。本發明特別適用于需要個人接近各種危險要素的工作場所,諸如機器、移動設備、 遙控機器和操作車輛。這種工作環境可包含固有地危險并應避開或只能十分小心地進入的 位置。這種工作環境的例子是表層采礦、地下采礦、砂礫操作、道路建設、倉庫、裝卸碼頭、焦 化廠等。在美國,這種工作環境每年導致好幾百人死亡。工作者在這種環境下進行他們的 工作時有時被碰撞、被擠壓、被碾壓或以其它方式受到傷害。還需要避免工作場所的各種要 素之間的碰撞以避免財產損失。現在參照圖1,示出實現接近度檢測系統的工作場所的簡化例子。圖1示出其上安 裝磁場發生器81的卡車304。磁場發生器81產生包圍卡車304的磁場92。由磁場發生器 81產生的磁場92的邊緣與卡車304周圍的警告或危險區域的邊界對應。警告或危險區域 92的邊界內的工作者301具有被卡車304碰撞或以其它方式傷害的可能性。工作者301攜 帶個人報警裝置60。如果工作者301和相應的個人報警裝置60處于由磁場發生器81產生 的磁場92內,那么個人報警裝置60檢測磁場92的存在并發出視覺或聽覺警告。在磁場警 告系統的實施例中,如在美國專利申請系列第11/9848M號中詳細描述的那樣,可以使用 多個磁場發生器81以產生在卡車304或其它的設備或區域周圍具有復雜形狀的警告和危 險區域,在此加入該專利申請的全部內容作為參考。可以調整這些區域的尺寸和形狀。另 外,可在卡車304附近指定安全區域,在該安全區域內,個人報警裝置60盡管處于磁場92 內但不向工作者301產生警告信號。圖2是圖1的接近度檢測系統的個人報警裝置60和磁場發生器81的示圖。磁場 發生器80包含于殼體81內并包含與鐵氧體芯90、電感器86和電容器88連接的放大器84。 另外,磁場發生器80與供給操作磁場發生器80的電力的電源83連接。放大器84與控制 器82連接并受其控制。鐵氧體芯90、電感器86和電容器88響應來自放大器84的輸入電壓產生磁場92。放大器84受控制器82控制,其控制放大器84的電壓和電流輸出。控制器 82還與接收器96和警告系統98連接。接收器96與天線94連接,該天線接收來自個人報 警裝置60的輸入信號76。天線94向接收器96傳輸信號76,該接收器96向控制器82轉送 信號76。一旦接收來自個人報警裝置60的信號76,控制器82就指示警告系統98發出警 告。在一個實施例中,警告系統98可發出聽覺和/或視覺警告。在另一實施例中,警告系 統98能夠終止例如圖1的卡車304的安裝警告系統98的車輛的操作。磁場發生器80也可 被安裝在某一位置,其中期望警告攜帶個人報警裝置60的工作者他們與該位置的接近度。個人報警裝置60具有感測由磁場發生器80產生的磁場92的x、y和ζ軸磁場天 線62。感測的磁場信號80通過濾波器66和放大器68被轉送到信號檢測器64。信號檢測 器64然后將關于檢測的信號的信息轉送到控制器70。控制器70激活發射器72,該發射器 72通過RF天線74將對應的響應信號76發射給磁場92。在一個實施例中,響應信號76是 RF信號。個人報警裝置60由電源71供電。為了向工作者提供他們與磁場發生器80的接 近度的警告,由工作者301 (圖1)攜帶個人報警裝置60。但是,已經發現,現有的個人報警裝置沒有被工作者有效地配戴或使用。一個問題 是,工作者抵制配戴笨重、戴著不舒服并且位于妨礙工作者的活動的位置上的裝置。現有 的個人報警裝置一般位于工作者的口袋中或位于其腰帶上。因而,由個人報警裝置發出的 聲音可能由于嘈雜的環境不被聽到。此外,警報工作者即將到來的危險的視覺指示器諸如 燈可能不被工作者看到。需要被配置為被工作者配戴使得由個人報警裝置發射的任何信 號-聽覺、視覺或兩者-將很容易且迅速地被工作者識別的個人報警裝置。還需要小型化 的個人報警裝置以避免工作者配戴時有妨礙感和不舒適感。
發明內容
在這里描述的一個實施例中,個人報警裝置包括控制器;和與控制器電氣耦合 的警告裝置,該警告裝置包含適于位于工作者的耳朵附近的音響器裝置。在這里描述的另一實施例中,個人報警裝置包括控制器;和與控制器電氣耦合 的警告裝置,該警告裝置包含適于位于工作者的視線附近的視覺指示器。在這里描述的另一實施例中,安全系統包括磁場發生器;和個人報警裝置。該個 人報警裝置包括被配置為檢測磁場的天線;與天線電氣耦合的控制器;和與控制器電氣 耦合的警告裝置。警告裝置包含適于位于工作者的耳朵附近的音響器裝置和適于位于工作 者的視線附近的視覺指示器。在這里描述的另一實施例中,警告工作者危險的方法包括通過使用磁場發生器 產生磁場;通過使用由工作者配戴的個人報警裝置檢測磁場的存在,其中個人報警裝置包 含被配置為接近工作者的耳朵的音響器裝置和被配置為接近工作者的視線的視覺指示器; 和當個人報警裝置檢測到磁場時,激活音響器裝置和視覺指示器燈組件,以向工作者提供
目口 ο結合附圖閱讀以下的詳細的說明,本發明的以上和其它的優點和特征將變得更加
易于理解。
圖1是實現接近度檢測系統的示例性工作場所的示圖。圖2是圖1的接近度檢測系統的個人報警裝置和磁場發生器的示圖。圖3是安裝在根據這里描述的實施例的安全帽上的個人報警裝置的示圖。圖4是圖3的個人報警裝置的側視圖。圖5是顯示圖3的個人報警裝置的尺寸的示圖。圖6是配有根據這里描述的實施例的個人報警裝置/電池組件和音響器/燈組件 的工作者的示圖。圖7是圖6的燈組件和音響器單元的側視圖。圖8是圖6的燈組件和音響器單元的俯視圖。圖9是根據這里描述的實施例的個人報警裝置的電氣圖。圖10是根據這里描述的另一實施例的個人報警裝置的電氣圖。圖11是安裝在這里描述的另一實施例的安全帽上的個人報警裝置的示圖。圖12是安裝在這里描述的另一實施例的安全帽上的個人報警裝置的示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以下的詳細的描述中,參照形成其一部分并且其中作為解釋示出可實施的特定 的實施例的附圖。這些實施例被充分詳細地描述,以使得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制作和使用它 們,并且,可以理解,可對于這里公開的特定的實施例提出結構上、邏輯上或程序上的改變。參照圖3,示出由操作環境中的工作者配戴的安全帽100的示例性實施例。安全帽 100可替代性地為任何其它適當的盔帽,包括頭盔、運動帽、棒球帽、頭箍、冬帽、面罩或其它 類型的盔帽。圖3所示的帽子100的前端具有上面安裝個人報警裝置110的帽蓋或帽舌 (帽沿)106。在本發明的各實施例中,個人報警裝置110可向著帽沿106的側邊被安裝在 帽沿106的中心,或者安裝在帽子100的帽沿106上的其它位置。個人報警裝置110包含 警告裝置,諸如視覺指示器116,該視覺指示器116可包含燈指示器諸如LED、屏幕諸如IXD 屏幕或其它的視覺指示器。如圖3的實施例所示,個人報警裝置110位于帽子100的帽沿 106上,使得燈指示器116對于配戴帽子100的工作者是可見的。在其它的實施例中,視覺 指示器116可位于遠離個人報警裝置110的位置上。如圖3所示,個人報警裝置110可通 過固定裝置被安裝或附裝到帽子100的帽沿106上。在一個實施例中,固定裝置可以是具 有一個或更多個指旋螺絲114的夾子112。夾子112具有在帽子100的帽沿106上裝配的 槽113。指旋螺絲114可被夾緊,以將夾子112和個人報警裝置110附裝到帽沿106上。在 另一實施例中,夾子112可以是彈簧加載的。為了將彈簧加載的夾子附裝到帽子100上,工 作者僅需要打開夾子并使得夾子能夠夾緊帽子100的帽沿106。除了夾子112,固定裝置可 以是粘接劑、鉤環固定器、帶子、螺栓或其它適當的固定裝置。在其它的實施例中,包含視覺指示器116或遠程視覺指示器116的個人報警裝置 110可被安裝在工作者的身上,使得視覺指示器116接近工作者的視線。術語“接近視線”被 定義為視覺指示器對于工作者的直接視覺或間接視覺可見的位置,并且可包含例如諸如工 作者的頸部或工作者的襯衫的衣領、工作者的肩膀、工作者的胸部或襯衫、工作者的腕部、 工作者的盔帽、工作者的眼鏡或護目鏡、安裝在工作者身上的柄體或轉環、或工作者的容易看到的任何其它位置的位置。在各實施例中,個人報警裝置110或遠程視覺指示器116可 通過諸如項鏈、腕帶、眼鏡、護目鏡、衣領夾、襯衫夾和肩帶等的裝置被附裝到工作者身上。如圖3所示,包含聽得見的音響器102的警告裝置在帽子100的后面位于遠離個 人報警裝置110的位置上,并且通過帶狀電纜被附裝到個人報警裝置110上。音響器102可 包含產生聽得見的警告的裝置,諸如喇叭、蜂鳴器、警鈴、揚聲器或其它的裝置。音響器102 優選被定位為使得向下并向著工作者的耳朵發出聲音。作為替代方案,音響器102可位于 帽子100內。在一個實施例中,音響器102可在工作者的耳朵的正上方被安裝到帽子100 的側面上。在另一實施例中,音響器102可被加入個人報警裝置110中,使得個人報警裝置 110和音響器102成為一個單元。在另一實施例中,音響器102可根本不被安裝到盔帽上。在其它的實施例中,包含音響器102或遠程音響器102的個人報警裝置110可被 安裝到工作者身上,使得音響器102接近工作者的耳朵的位置。術語“接近工作者的耳朵” 被定義為音響器102將具有通向工作者的耳朵的直接且無障礙的路徑的位置,并且可包含 例如諸如工作者的頸部或工作者的襯衫的衣領、工作者的肩膀、工作者的胸部或襯衫、工作 者的腕部、工作者的盔帽、工作者的眼鏡或護目鏡、安裝在工作者身上的柄體或轉環、或到 工作者的耳朵具有無障礙的路徑的工作者身上的任何其它位置的位置。在各實施例中,個 人報警裝置110或遠程音響器102可通過諸如項鏈、腕帶、眼鏡、護目鏡、衣領夾、襯衫夾和 肩帶等的裝置被附裝到工作者身上。圖4是圖3的個人報警裝置110的側視圖。在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個人報警裝 置110可具有用于將個人報警裝置110附裝到帽子100上的兩個指旋螺絲114。個人報警 裝置110具有也稱為燈組件的視覺指示器116。視覺指示器116具有三個燈指示器118、120 和122。在一個實施例中,燈指示器118、120和122可以分別為藍色、黃色和紅色。在使用 中,藍色燈指示器118指示功率和/或令人滿意的狀態,黃色燈指示器120指示警告信號, 并且紅色燈指示器指示危險信號。作為替代方案,個人報警裝置110可僅具有一個燈指示 器118、120或122。在使用中,一個燈指示器以不同的速度閃爍以指示狀態如下慢速閃爍 指示功率和/或令人滿意的狀態;中速閃爍指示警告信號;并且快速閃爍指示危險信號。圖 4所示的個人報警裝置110也具有用于在警告和/或危險條件期間發出聽得見的報警的集 成的聽得見的音響器104。可以與圖3所示的聽得見的音響器102組合或作為其替代使用 集成的聽得見的音響器104。圖5是顯示根據這里描述的實施例的個人報警裝置111的尺寸的示圖。在圖5中 表示使用當前部件的個人報警裝置111的優選尺寸。應當理解,個人報警裝置111的當前 優選的尺寸僅是一個例子,并且,可基于更小的可用電子部件或其它的優選項調整該尺寸。 在一個實施例中,個人報警裝置111具有總長度124、總寬度1 和總厚度128。優選地,長 度124為約2英寸,寬度126為約3英寸,并且厚度128為約0. 75英寸。當被附裝到帽子 100上時,長度IM為前后尺寸,寬度1 為左右(跨過帽沿106)尺寸。通過這些尺寸,個 人報警裝置111被充分地小型化,以無障礙地裝配到帽子100上。圖6是裝配有根據這里描述的實施例的個人報警裝置/電池組件136和音響器/ 燈組件138的工作者130的示圖。圖6表示工作者130和使用中的本發明的不同的實施例。 工作者130具有腰帶134,并且,個人報警裝置/電池組件136被附裝到腰帶134上。工作 者的帽子100具有帽子燈組件132。帽子燈組件132可包含用于打開/關斷PAD/電池組件136的開關。工作者的帽子100附裝有用于發射聽覺和/或視覺警報的音響器/燈組件 138。音響器/燈組件138通過電纜135與PAD/電池組件136通信。音響器/燈組件138 位于帽子100上的使得工作者130可見或可聽的位置上,或者以其它的方式接近工作者的 耳朵或視線。例如,音響器/燈組件138可被安裝在工作者的帽子上的各個位置,或者如上 面描述的那樣處于接近工作者的耳朵或視線的其它位置。由于只有音響器/燈組件138位 于帽子100上,因此圖6的實施例使得本發明進一步的小型化。個人報警裝置部件的其余 部件,包括電源,位于配戴于腰帶134上的個人報警裝置/電池組件136中。應當理解,個 人報警裝置/電池組件可位于工作者130的任何部位上,并且不限于配戴于腰帶134上。工作者的帽子100也在其上面配置可通過個人報警裝置/電池組件136的電源供 電的帽子燈組件132。帽子燈組件也可包含照亮工作者130前面的區域的LED燈。在一個 實施例中,帽子燈組件也可與音響器/燈組件138結合。圖7是圖6的燈組件和音響器單元138的側視圖,并且圖8是其俯視圖。音響器/ 燈組件138可包含以上參照圖3和圖4描述的聽得見的音響器102和LED燈116。音響器 /燈組件138通過電纜135與個人報警裝置/電池組件136通信以向工作者警告危險的條 件。音響器/燈組件138可包含指旋螺絲114和槽115。在一個實施例中,槽115可位于盔 帽100(未示出)的帽沿106(未示出)的周圍。一旦槽115位于帽沿106周圍,指旋螺絲 114可被工作者130 (未示出)緊固,以將音響器/燈組件138固定到盔帽100的帽沿106 上。圖9和圖10示出各實施例的示例性電氣圖。圖9表示與圖3 5所示的實施例對 應的電氣圖。圖9表示可具有也可以是帽子燈電池的內部電池組140和/或外部電池144 的個人報警裝置110。外部電池144可被配戴于工作者的腰帶134(未示出)或另一適當的 位置上,并且通過外部電池電纜244與個人報警裝置110連接。圖9還表示通過音響器電 纜210與個人報警裝置110連接的外部音響器102。如以上參照圖3和圖4描述的那樣,個 人報警裝置110也可具有處于個人報警裝置110內部的聽覺和/或視覺指示器214。在一 個實施例中,為了對外部電池144或內部電池140進行再充電,充電插頭可被插入外部電池 144上的插座145、音響器102上的插座146或個人報警裝置外殼148上的插座147中。圖10表示與圖6所示的實施例對應的電氣圖。圖10表示容納于個人報警裝置 外殼148中的個人報警裝置110和電池142。個人報警裝置110通過音響器/燈組件電纜 232與音響器/燈組件138和帽子燈組件132通信。音響器/燈組件電纜232分成與音響 器單元138連接的音響器電纜210和向帽燈132供電的帽燈電纜234。用于本發明的電氣 配置被設計為通過利用硬件(例如,圖2中的濾波器66)和/或軟件(例如,在圖2的微控 制器82中)提供噪聲抑制。另外,電源142被配置為向各部件提供恒定電壓。在一個實施 例中,為了對電池142再充電,充電插頭可被插入個人報警裝置外殼148上的插座147、音響 器138上的插座146或帽燈132上的插座149中。圖11是根據這里描述的另一實施例的個人報警裝置的示圖。圖11表示安裝在安 全帽100的前邊緣上的音響器102和帽子燈組件132。在圖11的實施例中,個人報警裝置 110可包含內部電池142,并被安裝在安全帽100的側面。在另一實施例中,個人報警裝置 110可被安裝在安全帽100的側面,并且,外部電池組144 (未示出)可被安裝在工作者的腰 帶(未示出)或工作者的其它部位,并通過帶狀電纜(未示出)與個人報警裝置110連接。
應當理解,個人報警裝置110、音響器102、音響器/燈組件138和帽子燈組件132 可向工作者提供各種不同的警告。例如,警告可以為聽覺、視覺或觸覺諸如振動。圖12是根據這里描述的另一實施例的安裝在安全帽300上的個人報警裝置305 的示圖。個人報警裝置305包含警告裝置306和控制器310。警告裝置306包含安裝在安 全帽300的前邊緣307上的音響器302和燈組件332。在圖12的實施例中,警告裝置306 還包含可充電電池對2。警告裝置306通過電纜335與控制器310連接。電纜335可從控 制器310向警告裝置306傳送信號或命令,或者反之亦然。在一個實施例中,電纜335可從 可充電電池M2向控制器310傳送電力。在另一實施例中,控制器310可具有其自身的電 源。電纜335也可具有沿電纜定位的兩個連接器230J40。為了在警告裝置306和控制器 310之間形成斷開或連續的連接,這些連接器可被分離或接合。在一個實施例中,每當警告 裝置306的部件中的任一個磨損、受損或以其它的方式不能工作,可替換該警告裝置306。 當變得必須替換控制器310或警告裝置306時,連接器230、240可被分開,并且新的控制器 310或警告裝置306可被附裝到安全帽300上。在替換控制器310或警告裝置306之后,連 接器230和240被重新相互結合。警告裝置306可被分離或同時被替換。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為了對電池242充電,控制器310可具有其中可連接電 池充電器的電池充電插座247。在另一實施例中,為了對電池242充電,電池充電插座257 可沿電纜335被定位。在另一實施例中,電池充電插座246可被附裝到連接器240和/或 230上。在另一個實施例中,電池充電插座245可位于警告裝置306上。在本發明的一個實 施例中,可以使用電池充電插座M5、M6、M7、257的任意組合。在圖12的實施例中,控制器310被附裝到安全帽300的側面。但是,在另一實施例 中,控制器310可被附裝到安全帽300的后面、前面、或其上面或里面的任何其它地方。在 一個實施例中,警告裝置306被附裝到安全帽300的前面。在另一實施例中,警告裝置306 可被附裝到安全帽300的側面或配戴安全帽300的工作者很容易看到燈組件332的安全帽 300上或安全帽300中的任何其它地方。例如,燈組件332可沿安全帽300被安裝在接近配 戴安全帽300的工作者的視線的位置。以上的描述和附圖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解釋,并且,意圖不在于將本發明 限于這些解釋。
權利要求
1.一種個人報警裝置,所述個人報警裝置包括 控制器;和與控制器電氣耦合的警告裝置,所述警告裝置包含適于位于工作者的耳朵附近的音響 器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警告裝置還包括適于位于工作者的視 線附近的視覺指示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當個人報警裝置檢測到磁場時,音響器裝置發出警告聲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音響器裝置適于通過固定裝置被附裝 到工作者身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音響器裝置適于被附裝到由工作者配 戴的盔帽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音響器裝置適于被附裝到盔帽的側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音響器裝置適于被附裝到由工作者配 戴的上衣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音響器裝置適于被附裝到由工作者配 戴的眼鏡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還包括適于被附裝到由工作者配戴的盔帽上 的、用于照亮工作者前方區域的燈。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固定裝置是從包含粘接劑、鉤環固定 器、帶子、螺栓、螺釘、具有指旋螺絲的夾子和彈簧加載的夾子的組選擇的至少一個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個人報警裝置還包括與控制器耦合的 電源。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控制器適于被附裝到腰帶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控制器適于被附裝到由工作者配戴的盔帽上。
1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視覺指示器還包括多個指示燈。
1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音響器裝置和視覺指示器適于被附裝 到盔帽的前面,并且其中視覺指示器包含頭戴式照明燈。
1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還包括用于將音響器裝置附裝到接近工作 者的耳朵的位置中的粘接劑、鉤環固定器、帶子、螺栓、螺釘、具有指旋螺絲的夾子和彈簧加 載的夾子中的一個或更多個。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個人報警裝置被附裝到盔帽上。
18.一種個人報警裝置,所述個人報警裝置包括 控制器;和與控制器電氣耦合的警告裝置,所述警告裝置包含位于工作者的視線附近的視覺指示ο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警告裝置還包括適于位于工作者的 耳朵附近的音響器裝置。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當個人報警裝置檢測到磁場時,視覺 指不器發光。
21.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視覺指示器適于通過固定裝置被附 裝到工作者身上。
22.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視覺指示器適于被附裝到由工作者 配戴的盔帽的前面。
23.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視覺指示器適于被附裝到由工作者 配戴的眼鏡上。
24.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固定裝置為從包含粘接劑、鉤環固定 器、帶子、螺栓、螺釘、具有指旋螺絲的夾子、和彈簧加載的夾子的組選擇的至少一個裝置。
25.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控制器適于被附裝到腰帶上。
26.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控制器適于被附裝到由工作者配戴 的盔帽上。
27.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視覺指示器包含多個指示器燈。
28.一種安全系統,所述安全系統包括 磁場發生器;和個人報警裝置,所述個人報警裝置包括 被配置為檢測磁場的天線; 與天線電氣耦合的控制器;和 與控制器電氣耦合的警告裝置,所述警告裝置包含 適于位于工作者的耳朵附近的音響器裝置;和 適于位于工作者的視線附近的視覺指示器。
29.根據權利要求觀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警告裝置適于被附裝到由工作者配戴的 盔帽上。
30.根據權利要求四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盔帽為安全帽、頭盔、運動帽、棒球帽、頭 箍、冬帽或面罩。
31.根據權利要求觀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音響器裝置和燈組件分別通過從包含粘 接劑、鉤環固定器、帶子、螺栓、螺釘、具有指旋螺絲的夾子、和彈簧加載的夾子的組選擇的 至少一個裝置被附裝到盔帽上。
32.—種警告工作者危險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通過使用磁場發生器產生磁場;通過使用由工作者配戴的個人報警裝置檢測磁場的存在,其中,個人報警裝置包含被 配置為接近工作者的耳朵的音響器裝置和被配置為接近工作者的視線的視覺指示器;和 當個人報警裝置檢測到磁場時,激活音響器裝置和視覺指示器燈組件以向工作者提供目口 ο
33.根據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中,燈組件被附裝到由工作者配戴的盔帽的前面。
34.根據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中,音響器被附裝到盔帽的側面。
35.一種個人報警裝置,所述個人報警裝置包括 控制器;和與控制器電氣耦合的警告裝置,所述警告裝置包含電池;和位于工作者的視線附近的視覺指示器。
36.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警告裝置還包含音響器裝置,并且其 中視覺指示器、電池和音響器裝置被容納于單個殼體中。
37.根據權利要求36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當個人報警裝置檢測到磁場時,視覺 指不器發光。
38.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導電電纜使警告裝置與控制器耦合。
39.根據權利要求38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導電電纜還包含被附裝到電纜的第一部分的第一端上的第一連接器;與電纜的第一部分的第二端電氣通信的控制器;被附裝到電纜的第二部分的第一端上的第二連接器;和與電纜的第二部分的第二端電氣通信的警告裝置,其中第一連接器和第二連接器適于 在控制器和警告裝置之間電氣耦合并形成電氣連接。
40.根據權利要求39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視覺指示器適于通過固定裝置被附 裝到工作者身上。
41.根據權利要求39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其中,適于通過將第一連接器和第二連接 器斷開、提供具有新的第二連接器的第二警告裝置并重新連接第一連接器與所述新的第二 連接器來替換警告裝置。
42.根據權利要求39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還包括沿導電電纜定位的電池充電插座。
43.根據權利要求39所述的個人報警裝置,還包括與從包含控制器、第一連接器、第二 連接器和警告裝置的組選擇的至少一個部件電氣通信的電池充電插座。
全文摘要
這里描述的實施例涉及用于將磁場安全系統的元件附裝到由工作者配戴的盔帽上的裝置。在各實施例中,盔帽包含音響器裝置、燈組件、個人報警裝置和電源的組合。
文檔編號G08B21/00GK102105918SQ200980128617
公開日2011年6月22日 申請日期2009年6月25日 優先權日2008年6月25日
發明者L·D·弗雷德里克 申請人:層近系統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