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售貨方法與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自動售貨方法與系統,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響應用戶終端設備中對特定貨品選擇和購買的指令,調用特定貨品的價格信息以及電腦或手機支付軟件以進行付款;付款完成后,獲取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向用戶終端設備提供出售該特定貨品的若干智能販賣機的列表,同時,顯示其中智能販賣機相對于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及距離;響應用戶終端設備對特定一個智能販賣機的選擇,向用戶終端設備推送驗證碼,從而使得當有用戶在該特定的智能販賣機輸入該驗證碼時,該智能販賣機提供該特定貨品。
【專利說明】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售貨機,尤其涉及一種020模式下的多功能自動售貨方法與系統。 自動售貨方法與系統
【背景技術】
[0002] 自動售貨機(Vending Machine, VEM)主要是指能根據投入的錢幣自動付貨的機 器。自動售貨機是商業自動化的常用設備,它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能節省人力、方便交 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零售形式,又被稱為24小時營業的微型無人管理機器人智能超市。 能分為三種:飲料自動售貨機、食品自動售貨機、綜合自動售貨機。
[0003] 自動售貨機產業正在走向信息化并進一步實現合理化。例如實行聯機方式,通過 電話線路將自動售貨機內的庫存信息及時地傳送各營業點的電腦中,從而確保了商品的發 送、補充以及商品選定的順利進行。
[0004] 然而,隨著信息技術和手機通訊技術的普及,現有的自動售貨機無論在購買體驗、 供貨方式、還是支付方式上,其快捷性與安全性,都越來越被時代所拋棄,無法迎合消費者 的需求。
[0005]
【發明內容】
[0006]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使得自動售貨機的購買體驗、供貨方式和支付方 式更快捷與安全。
[0007] 為了解決這一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自動售貨方法,用以銷售智能販賣機 中的貨品,包括如下步驟: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中對特定貨品選擇和購買的指令,調用特定貨品的價格信息以及電 腦或手機支付軟件以進行付款; 付款完成后,獲取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向用戶終端設備提供出售該特定貨品的 若干智能販賣機的列表,同時,顯示其中智能販賣機相對于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及距離;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對特定一個智能販賣機的選擇,向用戶終端設備推送驗證碼,從而 使得當有用戶在該特定的智能販賣機輸入該驗證碼時,該智能販賣機提供該特定貨品。
[0008] 在響應用戶終端設備中對特定貨品選擇和購買的指令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的操作,向客戶終端設備傳送貨品信息。
[0009] 所述貨品信息至少包括了貨品的圖片、產品說明和價格。
[0010] 在獲取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時,采用LBS定位技術。
[0011]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自動售貨系統,包括服務器和至少一個智能販賣機,所述智 能販賣機至少包括了顯示機構、輸入機構、自動控制計算機和機械供貨機構,所述自動控制 計算機分別與所述顯示機構、輸入機構和機械供貨機構連接,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還與所 述服務器通過網絡實現數據雙向傳輸,所述服務器還用以與用戶終端設備通過網絡實現數 據雙向傳輸; 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用以實現當用戶通過輸入機構輸入正確的驗證碼時,驅動所 述機械供貨機構供應相應的貨物; 所述服務器至少用以: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中對特定貨品選擇和購買的指令,調用特定貨品的價格信息以及電 腦或手機支付軟件以進行付款; 付款完成后,獲取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向用戶終端設備提供出售該特定貨品的 若干智能販賣機的列表,同時,顯示其中智能販賣機相對于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及距離;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對特定一個智能販賣機的選擇,向用戶終端設備推送驗證碼,從而 使得當有用戶在該特定的智能販賣機輸入該驗證碼時,該智能販賣機提供該特定貨品。
[0012] 所述智能販賣機還包括了現金收取系統與銀聯刷卡器,所述現金收取系統與銀聯 刷卡器均與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連接。
[0013] 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還用以通過顯示機構顯示智能販賣機內貨物情況,并依 據用戶在所述輸入機構中輸入的信息,在所述現金收取系統或銀聯刷卡器收到貨款后驅動 所述機械供貨機構供應相應的貨物。
[0014] 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還用以通過顯示機構顯示智能販賣機提供的非實體貨 物的虛擬支付內容,并依據用戶在所述輸入機構中輸入的信息,在所述現金收取系統或銀 聯刷卡器收到貨款后將已支付信息傳輸至所述服務器。
[0015] 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包括了網絡通訊模組、存儲模組和處理器模組,所述網 絡通訊模組與所述服務器之間通過網絡實現數據雙向傳輸,所述存儲模組與所述處理器模 組連接,所述處理器模組還分別與所述顯示機構、輸入機構和機械供貨機構連接。
[0016] 所述智能販賣機上還設有無線網絡基站。
[0017] 本發明將自動販賣機與服務器通過網絡連接,其可以是無線網絡,也可以使有線 網絡,通過數據的雙向同步傳輸,可以實現對自動販賣機的遠程管理和推送。進一步的,本 發明一方面可以將貨款支付的過程直接通過網絡來實現,而無需通過自動販賣機,進而通 過驗證碼來實現對特定用戶的供貨,保障了貨款支付的安全性與快捷性,另一方面,由于只 有并且只需輸入正確的唯一的驗證碼的用戶就能取貨,保障了供貨的快捷性與安全性,此 夕卜,本發明為用戶提供了自動販賣機的列表可供用戶對最方便的自動販賣機進行選擇,保 障了購買體驗的快捷性。綜上可見,本發明使得自動售貨機的購買體驗、供貨方式和支付方 式更快捷與安全。
[0018]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 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例中自動售貨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0020]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以下將結合圖1是本發明提供的自動售貨方法和系統進行詳細的描述,其為本發 明一可選的實施例,可以認為,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改變本發明精神和內容的范圍內能 夠對其進行修改和潤色。
[0022] 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自動售貨方法,其實為020模式下的多功能自動售貨方法。 用以銷售智能販賣機中的貨品,本實施例以服務器的角度進行闡述,應認為,任何自然人或 法人,無論是利用任何設備,只要實施了以下步驟,無論其是通過一個軟件還是多個軟件結 合、一個硬件還是多個硬件結合,均可認為其行為或者說其所采用的技術手段,落在了本發 明的保護范圍內,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中對特定貨品選擇和購買的指令,調用特定貨品的價格信息以及電 腦或手機支付軟件以進行付款; 付款完成后,獲取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向用戶終端設備提供出售該特定貨品的 若干智能販賣機的列表,同時,顯示其中智能販賣機相對于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及距離;在 獲取位置信息時,本實施例中,利用了 LBS定位技術,用戶在知曉自己與智能販賣機的相對 位置與距離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智能販賣機,進而才會有后續步驟,若不做選擇,或退出 相關程序,則不進行后續步驟;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對特定一個智能販賣機的選擇,向用戶終端設備推送驗證碼,從而 使得當有用戶在該特定的智能販賣機輸入該驗證碼時,該智能販賣機提供該特定貨品。
[0023] 當然,在響應用戶終端設備中對特定貨品選擇和購買的指令之前,還包括如下步 驟:響應用戶終端設備的操作,向客戶終端設備傳送貨品信息。具體來說,可以利用電腦端、 移動端的APP、微信號的云端商城展示商品圖片、說明、價格等,即所述貨品信息至少包括貨 品的圖片、說明和價格。
[0024] 為了能夠實現該自動售貨方法,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自動售貨系統,當然,該系統 并非僅僅限于實施于本發明所提供的自動售貨方法,請參考圖1,包括服務器和至少一個智 能販賣機,所述智能販賣機至少包括了顯示機構、輸入機構、自動控制計算機和機械供貨機 構,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分別與所述顯示機構、輸入機構和機械供貨機構連接,所述自動控 制計算機還與所述服務器通過網絡實現數據雙向傳輸,所述服務器還用以與用戶終端設備 通過網絡實現數據雙向傳輸。
[0025] 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用以實現當用戶通過輸入機構輸入正確的驗證碼時,驅 動所述機械供貨機構供應相應的貨物。與之對應的,所述服務器至少用以:響應用戶終端設 備中對特定貨品選擇和購買的指令,調用特定貨品的價格信息以及電腦或手機支付軟件以 進行付款;付款完成后,獲取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向用戶終端設備提供出售該特定貨 品的若干智能販賣機的列表,同時,顯示其中智能販賣機相對于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及距 離;響應用戶終端設備對特定一個智能販賣機的選擇,向用戶終端設備推送驗證碼,從而使 得當有用戶在該特定的智能販賣機輸入該驗證碼時,該智能販賣機提供該特定貨品。
[0026] 所述智能販賣機還包括了現金收取系統與銀聯刷卡器,所述現金收取系統與銀聯 刷卡器均與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連接。故而,本發明所提供的自動售貨系統除了進行本發 明所述的自動售貨方法外,在支付方式也可采用現實的交付,而非局限于手機或者網絡支 付,以使得支付方式更多元。
[0027] 不僅如此,在購買體驗和供貨方式上本發明也可以存在多元并存的設計。
[0028] 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還用以通過顯示機構顯示智能販賣機內貨物情況,并依 據用戶在所述輸入機構中輸入的信息,在所述現金收取系統或銀聯刷卡器收到貨款后驅動 所述機械供貨機構供應相應的貨物。即實現了現實貨物的當場交易。
[0029] 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還用以通過顯示機構顯示智能販賣機提供的非實體貨 物的虛擬支付內容,并依據用戶在所述輸入機構中輸入的信息,在所述現金收取系統或銀 聯刷卡器收到貨款后將已支付信息傳輸至所述服務器,當然服務器將與其他商家、銀行、電 信、移動等通過網絡傳輸信息,以實時地完成虛擬支付。即實現了虛擬貨物的當場交易。當 然該過程可以通過一個或多個程序來實現。
[0030] 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包括了網絡通訊模組、存儲模組和處理器模組,所述網 絡通訊模組與所述服務器之間通過網絡實現數據雙向傳輸,所述存儲模組與所述處理器模 組連接,所述處理器模組還分別與所述顯示機構、輸入機構和機械供貨機構連接。所述網絡 通訊模組可以是我們熟知的網卡,存儲模組也可以為我們熟知的硬盤等,卻也不限于此。所 述自動控制計算機還可以利用開源軟件系統,安裝各類應用,如手機充值、水電煤繳費、電 商購物等應用,存儲模組里可以存儲各種信息,可以是用以顯示的視頻、圖片等,可以是具 體的軟件,也可以是經處理器模組處理后的各種信息,例如智能販賣機內部貨物的數量變 化、品種變化等信息,也包括了與識別驗證碼有關的信息。
[0031] 舉例來說,服務器在推送驗證碼之后,可以將相關信息傳輸至所述處理器模塊,所 述處理器模塊可以將其存儲在存儲模組中,在用戶輸入驗證碼時,可以進行調用驗證。當 然,這僅是一種舉例,若是不將相關信息存儲在存儲模組中,而是在識別驗證碼時直接調用 服務器中的信息,也是本發明一可選的手段,故而本發明并不對具體如何識別驗證碼進行 具體限制,領域內也已存在這類技術。
[0032] 在本實施例中,為了進一步適應本發明所提供的自動售貨方法,所述智能販賣機 上還設有無線網絡基站,例如通過無線路由器形成一個免費或收費模式的無線熱點基站。 由于在本發明提到的自動售貨方法是通過網絡進行支付的,配置無線網絡基站可以有助于 這一支付過程。
[0033] 本實施例中,將顯示機構和輸入機構整合在一起,采用觸摸式液晶屏,考慮到觸摸 式液晶屏現在已經比較常見,且顯示機構和輸入機構只是基于其作用而生出的名稱,而觸 摸式液晶屏正好實現了該兩個功能,故而應將觸摸式液晶屏與分別設置顯示機構和輸入機 構視作是同等的技術手段。
[0034] 本實施例中的機械供貨機構可以是現有販賣機中的機械供貨機構,同時,也自然 會設置匹配的貨柜等設備,其非本發明的重點,故而,本實施例可以不做闡述,也不會造成 公開不充分的問題,更不應認為不存在貨柜等設備。所述智能販賣機還包括電源系統,所述 機械供貨機構、顯示機構、輸入機構、無線網絡基站和自動控制計算機均與所述電源系統連 接。
[0035] 本發明將自動販賣機與服務器通過網絡連接,其可以是無線網絡,也可以使有線 網絡,通過數據的雙向同步傳輸,可以實現對自動販賣機的遠程管理和推送。進一步的,本 發明一方面可以將貨款支付的過程直接通過網絡來實現,而無需通過自動販賣機,進而通 過驗證碼來實現對特定用戶的供貨,保障了貨款支付的安全性與快捷性,另一方面,由于只 有并且只需輸入正確的唯一的驗證碼的用戶就能取貨,保障了供貨的快捷性與安全性,此 夕卜,本發明為用戶提供了自動販賣機的列表可供用戶對最方便的自動販賣機進行選擇,保 障了購買體驗的快捷性。綜上可見,本發明使得自動售貨機的購買體驗、供貨方式和支付方 式更快捷與安全。
【權利要求】
1. 一種自動售貨方法,用以銷售智能販賣機中的貨品,包括如下步驟: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中對特定貨品選擇和購買的指令,調用特定貨品的價格信息以及電 腦或手機支付軟件以進行付款; 付款完成后,獲取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向用戶終端設備提供出售該特定貨品的 若干智能販賣機的列表,同時,顯示其中智能販賣機相對于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及距離;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對特定一個智能販賣機的選擇,向用戶終端設備推送驗證碼,從而 使得當有用戶在該特定的智能販賣機輸入該驗證碼時,該智能販賣機提供該特定貨品。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售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響應用戶終端設備中對特定貨 品選擇和購買的指令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的操作,向客戶終端設備傳送貨品信息。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售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獲取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 時,采用LBS定位技術。
4. 一種自動售貨系統,包括服務器和至少一個智能販賣機,所述智能販賣機至少包括 了顯示機構、輸入機構、自動控制計算機和機械供貨機構,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分別與所述 顯示機構、輸入機構和機械供貨機構連接,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還與所述服務器通過網絡 實現數據雙向傳輸,所述服務器還用以與用戶終端設備通過網絡實現數據雙向傳輸,所述 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用以實現當用戶通過輸入機構輸入正確的驗證碼時,驅動所述機械供 貨機構供應相應的貨物。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動售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至少用以: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中對特定貨品選擇和購買的指令,調用特定貨品的價格信息以及電 腦或手機支付軟件以進行付款; 付款完成后,獲取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向用戶終端設備提供出售該特定貨品的 若干智能販賣機的列表,同時,顯示其中智能販賣機相對于用戶終端設備的位置及距離; 響應用戶終端設備對特定一個智能販賣機的選擇,向用戶終端設備推送驗證碼,從而 使得當有用戶在該特定的智能販賣機輸入該驗證碼時,該智能販賣機提供該特定貨品。
6.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動售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販賣機還包括了現金收 取系統與銀聯刷卡器,所述現金收取系統與銀聯刷卡器均與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連接。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動售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還用以 通過顯示機構顯示智能販賣機內貨物情況,并依據用戶在所述輸入機構中輸入的信息,在 所述現金收取系統或銀聯刷卡器收到貨款后驅動所述機械供貨機構供應相應的貨物。
8.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動售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還用以 通過顯示機構顯示智能販賣機提供的非實體貨物的虛擬支付內容,并依據用戶在所述輸入 機構中輸入的信息,在所述現金收取系統或銀聯刷卡器收到貨款后將已支付信息傳輸至所 述服務器。
9.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動售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控制計算機至少包括了 網絡通訊模組、存儲模組和處理器模組,所述網絡通訊模組與所述服務器之間通過網絡實 現數據雙向傳輸,所述存儲模組與所述處理器模組連接,所述處理器模組還分別與所述顯 示機構、輸入機構和機械供貨機構連接。
10.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動售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販賣機上還設有無線網
【文檔編號】G07F7/00GK104091394SQ201410343421
【公開日】2014年10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8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18日
【發明者】王虓棟, 邵凌虹 申請人:王虓棟, 邵凌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