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及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及方法,所述系統包括主控機和路側讀寫設備,所述主控機與路側讀寫設備連接,所述路側讀寫設備包括一臺或多臺微波天線以及與一臺或多臺微波天線連接的天線控制器,所述微波天線可在車道上投射出兩個或兩個以上通信區。所述方法是在其中一個通信區中車載電子標簽僅完成部分交易處理操作時,可以在下一通信區中續接處理上一通信區中車載電子標簽未完成的交易處理操作,并且上述處理過程車輛可以自由流狀態行駛,甚至跨道通行也不會對處理造成影響。本發明的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既有助于提高電子標簽的交易成功率,也可適應在高車速的自由流環境下使用。
【專利說明】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及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尤其是一種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及方法,屬于車輛不停車收費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我國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Electric Toll Collection,ETC)應用領域中,隨著公路聯網收費的縱深發展,及用戶對ETC服務要求的不斷提高,通行體驗更佳、通行處理能力更高的自由流ETC車道必然會成為公路收費領域中的一種重要發展趨勢,特別是隨著公路聯網收費實施以后,二義性路徑問題的解決、路網標識站車道的建設等均離不開這種自由流車道通行模式的應用。
[0003]但是在目前在自由流ETC車道系統中,對于ETC車輛交易所需的電子標簽交易處理工作,其均須在同一天線通信區范圍內完成,不然盡管車道中存有多個通信區,其在另一個通信區中也必須重新執行所須的交易處理操作,不支持續接性的交易處理。該種方法,對于應用在非自由流或低速的自由流環境下,不會存在明顯的交易時間制約。但是在高車速的自由流環境下,則存在以下問題及缺陷:
[0004]首先,ETC車輛在自由流ETC車道的交易處理過程離不開微波天線對車載電子標簽進行的交易處理操作。而要完成上述微波天線對電子標簽的處理操作,所對應ETC車輛必須在微波天線所投影在車道的通信區范圍內,假設該通信區的長度為L,所需的交易處理操作時間為T。為此,要保證車輛在這給定的通信區內完成交易處理的限制速度VmaxSL /T,若車輛通行車速超過限制速度Vmax時,則意味著該車輛將不具備足夠的時間在這給定的通信區內完成ETC車輛交易必需的交易處理操作,從而造成車輛交易的失敗。
[0005]中國專利號為CN200510101197.9的發明專利公開了 “一種雙通信區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及其實現方法”、中國專利號為CN200520067262.6的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一種雙通信區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以及中國專利號為CN200920052163.9的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一種多交易區電子收費車道系統”,上述專利的系統及方法雖然通過不同發射角的微波天線構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通信區域,但由于這些專利的系統及方法中對于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均安排在同一的天線通信區中進行,為此,這些專利的系統及方法同樣存在上述的問題及缺陷,僅能適用于車速較低的非自由流ETC車道或類自由流ETC車道。
【發明內容】
[0006]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該系統通過實現對車載電子標簽的接續式交易處理,進一步提高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成功率,特別是車輛在高速行駛時的交易處理成功率,從而使電子不停車收費可在高車速的自由流環境下得以應用。
[0007]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基于上述系統實現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方法。[0008]本發明的目的可以通過采取如下技術方案達到:
[0009]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包括主控機和路側讀寫設備,所述主控機與路側讀寫設備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側讀寫設備包括一臺或多臺微波天線以及與一臺或多臺微波天線連接的天線控制器,其中:
[0010]所述主控機,用于根據整個系統的業務處理流程完成對路側讀寫設備的控制及信息交互操作;
[0011]所述微波天線,用于在車道上投射出兩個或兩個以上通信區,并根據主控機的控制指令在其中一個通信區中完成車輛的全部交易處理操作,,或在其中一個通信區中根據車輛在上一通信區中所完成的部分交易處理操作接續完成余下交易處理操作。
[0012]作為一種實施方案,所述多臺微波天線中存在與同一天線控制器連接的微波天線。
[0013]作為一種實施方案,所述多臺微波天線中存在分別與不同的天線控制器連接的微波天線,所述不同的天線控制器之間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進行通信連接。
[0014]作為一種實施方案,所述系統還包括位于車道上方的龍門架,所述微波天線安裝在龍門架上。
[0015]作為一種實施方案,所述每個通信區內設有用于檢測車輛是否進入該通信區的一組車輛檢測傳感器,所述每組車輛檢測傳感器分別與主控機連接。
[0016]具體的,所述每組車輛檢測傳感器采用至少一個車輛檢測傳感器構成,所述每個車輛檢測傳感器為地感線圈、地磁裝置、紅外裝置、視頻檢測裝置或激光裝置。
[0017]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可以通過采取如下技術方案達到:
[0018]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實現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0019]I)當檢測到ETC車輛進入車道的第一個通信區時,系統控制微波天線與第一個通信區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則,進入步驟2);
[0020]2)若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部分交易處理操作,則生成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進入步驟4);若車載電子標簽未完成任何交易處理操作,進入步驟3);
[0021]3)所述車輛繼續前行,當車輛進入下一個通信區時,系統控制微波天線與該通信區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則,判斷車輛是否位于最后一個通信區,若是,進入步驟
6),若否,返回步驟2);
[0022]4)所述車輛繼續前行,當車輛進入下一個通信區時,系統控制微波天線與該通信區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讀取車載電子標簽的ID號,并根據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繼續處理車載電子標簽在上一個通信區中未完成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則,判斷車輛是否位于最后一個通信區,若是,進入步驟6),若否,更新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重復本步驟4);
[0023]5)當車輛在微波天線所投射的通信區中完成交易后,系統生成交易記錄,進入步驟6);
[0024]6)恢復初始狀態,等待下一車輛的到達。[0025]作為一種實施方案,當投射出上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和投射出下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與同一天線控制器連接時,若上一個通信區中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處于部分完成狀態,則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通過天線控制器傳送至投射出下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中。
[0026]作為一種實施方案,當投射出上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和投射出下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分別與不同的天線控制器連接時,若上一個通信區中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處于部分完成狀態,則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傳送至與下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連接的天線控制器中,其傳送方式采用通過主控機傳送或直接傳送。
[0027]具體的,所述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包括:車載電子標簽ID信息和已完成交易步驟末點標識信息。
[0028]本發明相對于現有技術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0029]1、本發明的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通過微波天線在車道上投射出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通信區,并在這些通信區中實現對車載電子標簽的續接式交易處理操作,即車輛在下一通信區中可以完成在上一通信區中未完成的交易處理操作,大大提高了車輛在有限的通信范圍內以及處理車載電子標簽步驟的時間充裕度,在保證車輛交易成功率的前提下支持車輛以更高的車速通過車道,此類效果更符合在高車速自由流環境下進行應用。
[0030]2、本發明的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由于具備對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進行記錄以及交互的功能,為此車輛在上、下游通信區通行期間存在跨道、變道行駛,也不會影響電子標簽續接式交易處理操作的執行,無疑更符合自由流環境下的應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1]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1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結構示意圖。
[0032]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1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實現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0033]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3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4]實施例1:
[0035]如圖1所示,以ETC單車道為例,本實施例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包括主控機1、位于路側的設備機柜2、位于車道上方的龍門架以及路側讀寫設備。
[0036]所述主控機I安置在設備機柜2內并與路側讀寫設備連接,是整個自由流車道系統的控制核心,以根據整個系統的業務處理流程完成對該設備的控制及信息交互操作。
[0037]所述路側讀寫設備包括第一微波天線3、第二微波天線4以及天線控制器5,所述第一微波天線3可在車道上投射出第一通信區6,所述第二微波天線4可在車道上投射出第二通信區7,所述第一微波天線3和第二微波天線4分別與天線控制器5連接,所述天線控制器5安置在設備機柜2內。[0038]所述龍門架包括前端龍門架8和后端龍門架9,按車流方向按序設置,所述前端龍門架8和后端龍門架9之間的距離A為10m。
[0039]所述第一微波天線3采用頂掛方式安裝在前端龍門架8上,用于對進入通信區6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所述第一通信區6前沿與前端龍門架8之間的距離C為IOm ;所述第二微波天線4采用頂掛方式安裝在后端龍門架9上,用于對進入第二通信區7的已完成部分交易處理操作的車載電子標簽進行續接式交易處理操作,或對進入第二通信區7的未完成任何交易處理操作的車載電子標簽進行交易處理操作,所述通信區7前沿與后端龍門架9之間的距離B為10m。
[0040]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實現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方法,所述第一微波天線3和第二微波天線4處于常開狀態,包括以下步驟:
[0041]I)當第一微波天線3檢測到ETC車輛進入車道的第一通信區6時,系統控制第一微波天線3與第一通信區6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則,進入步驟2);
[0042]2)若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部分交易處理操作,第一微波天線3將生成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并且該記錄通過天線控制器5傳送至第二微波天線4中,進入步驟4);若車載電子標簽未完成任何交易處理操作,進入步驟3);
[0043]3)所述車輛繼續前行,當第二微波天線4檢測到該車輛進入第二通信區7時,系統控制第二微波天線4與第二通信區7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則,由于第二通信區7已是最后一個通信區,進入步驟6);
[0044]4)所述車輛繼續前行,當第二微波天線4檢測到該車輛進入第二通信區7時,系統控制第二微波天線4與第二通信區7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讀取車載電子標簽的ID號,并根據接收到的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繼續處理車載電子標簽在第一通信區6中未完成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貝U,由于第二通信區7已是最后一個通信區,進入步驟6);
[0045]5)當車輛在第一通信區6或第二通信區7中完成交易后,系統生成交易記錄,進入步驟6);
[0046]6)恢復初始狀態,等待下一車輛的到達。
[0047]上述步驟中,所述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包括:車載電子標簽ID信息和已完成交易步驟末點標識信息。
[0048]實施例2:
[0049]以ETC單車道為例,在實施例1的系統結構基礎上,本實施例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主要特點是:所述第一通信區6內設有第一組車輛檢測傳感器,用于檢測車輛是否進入第一通信區6 ;所述第二通信區7內設有第二組車輛檢測傳感器,用于檢測車輛是否進入第二通信區7 ;所述第一組車輛檢測傳感器和第二組車輛檢測傳感器分別與主控機I連接,所述第一組車輛檢測傳感器和第二組車輛檢測傳感器分別采用一個地感線圈構成。
[0050]本實施例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實現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方法,所述第一微波天線3和第二微波天線4在不使用時處于關閉狀態,包括以下步驟:
[0051]I)當第一車輛檢測傳感器檢測到ETC車輛進入車道的第一通信區6時,系統控制第一微波天線3與第一通信區6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則,進入步驟2);
[0052]2)若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部分交易處理操作,第一微波天線3將生成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并且該記錄通過天線控制器5傳送至第二微波天線4中,進入步驟4);若車載電子標簽未完成任何交易處理操作,進入步驟3);
[0053]3)所述車輛繼續前行,當第二車輛檢測傳感器檢測到該車輛進入第二通信區7時,系統控制第二微波天線4與第二通信區7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則,由于第二通信區7已是最后一個通信區,進入步驟6);
[0054]4)所述車輛繼續前行,當第二車輛檢測傳感器檢測到該車輛進入第二通信區7時,系統控制第二微波天線4與第二通信區7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讀取車載電子標簽的ID號,并根據接收到的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繼續處理車載電子標簽在第一通信區6中未完成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
5);否則,由于第二通信區7已是最后一個通信區,進入步驟6);
[0055]5)當車輛在第一通信區6或第二通信區7中完成交易后,系統生成交易記錄,進入步驟6);
[0056]6)恢復初始狀態,等待下一車輛的到達。
[0057]實施例3:
[0058]如圖3所示,以ETC雙車道為例,該雙車道分別為第一車道和第二車道,本實施例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包括主控機1、位于路側的設備機柜
2、位于車道上方的龍門架以及路側讀寫設備。
[0059]所述主控機I安置在設備機柜2內并與路側讀寫設備連接。
[0060]所述路側讀寫設備包括第一微波天線3、第二微波天線4、第三微波天線5、第四微波天線6、第一天線控制器7以及第二天線控制器8,所述第一微波天線3和第二微波天線4可分別在第一車道上投射出第一通信區9和在第二車道上投射出第二通信區10 ;所述第三微波天線5和第四微波天線6可分別在第一車道上投射出第三通信區11和在第二車道上投射出第四通信區12 ;所述第一微波天線3和第二微波天線4分別與第一天線控制器7連接,第三微波天線5和第四微波天線6分別與第二天線控制器8連接,所述第一天線控制器7和第二天線控制器8分別與主控機I連接,所述第一天線控制器7和第二天線控制器8安置在設備機柜2內,所述第一天線控制器7和第二天線控制器8之間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進行通信連接。
[0061]所述龍門架包括前端龍門架13和后端龍門架14,按車流方向按序設置,所述前端龍門架13和后端龍門架14之間的距離A為12m。
[0062]所述第一微波天線3和第二微波天線4采用頂掛方式安裝在前端龍門架13上,所述第一通信區9、第二通信區10前沿與前端龍門架13之間的距離C為12m ;所述第三微波天線5和第四微波天線6采用頂掛方式安裝在后端龍門架14上,第三通信區11、第四通信區12前沿與后端龍門架14之間的距離B為12m。
[0063]當車輛沿第一車道進入第一通信區9 (將該通信區視為第一個通信區)時,所述第一微波天線3對進入第一通信區9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若車載電子標簽僅完成部分交易處理操作,第一微波天線3將生成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并且該記錄會通過第一天線控制器7傳送至第二微波天線4中,以及通過第一天線控制器7經主控機I傳送至第二天線控制器8中(或通過第一天線控制器7直接傳送至第二天線控制器8),再由第二天線控制器8傳送至第三微波天線5和第四微波天線6中;此時有三種情況:1)車輛直線行駛進入第三通信區11 (將該通信區視為下一個通信區),則所述第三微波天線5對進入第三通信區11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繼續處理車載電子標簽在第一通信區9中未完成的交易處理操作;2)車輛跨道行駛進入第二通信區10 (將該通信區視為下一個通信區),則所述第二微波天線5對進入第二通信區10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繼續處理車載電子標簽在第一通信區9中未完成的交易處理操作;3)車輛跨道行駛進入第四通信區12 (將該通信區視為下一個通信區),則所述第四微波天線6對進入第四通信區12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繼續處理車載電子標簽在第一通信區9中未完成的交易處理操作。
[0064]當車輛沿第一車道進入第一通信區9 (將該通信區視為第一個通信區)時,所述第一微波天線3對進入第一通信區9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若車載電子標簽未完成任何交易處理操作,此時有三種情況:1)車輛直線行駛進入第三通信區11 (將該通信區視為下一個通信區),則所述第三微波天線5對進入第三通信區11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與該車載電子標簽進行交易處理操作;2)車輛跨道行駛進入第二通信區10 (將該通信區視為下一個通信區),則所述第二微波天線5對進入第二通信區10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與該車載電子標簽進行交易處理操作;3)車輛跨道行駛進入第四通信區12(將該通信區視為下一個通信區),則所述第四微波天線6對進入第四通信區12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與該車載電子標簽進行交易處理操作。
[0065]同理,當車輛沿第二車道進入第二通信區10 (即將該通信區視為第一個通信區)時,所述第一通信區9、第三通信區11和第四通信區12均可視為下一個通信區。
[0066]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專利可選的實施例,但本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如系統還可以在每條ETC車道上通過微波天線投射出三個通信區、四個通信區等,以及ETC三車道、四車道等進行設置,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專利所公開的范圍內,根據本發明專利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專利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屬于本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包括主控機和路側讀寫設備,所述主控機與路側讀寫設備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側讀寫設備包括一臺或多臺微波天線以及與一臺或多臺微波天線連接的天線控制器,其中: 所述主控機,用于根據整個系統的業務處理流程完成對路側讀寫設備的控制及信息交互操作; 所述微波天線,用于在車道上投射出兩個或兩個以上通信區,并根據主控機的控制指令在其中一個通信區中完成車輛的全部交易處理操作,或在其中一個通信區中根據車輛在上一通信區中所完成的部分交易處理操作接續完成余下交易處理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臺微波天線中存在與同一天線控制器連接的微波天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臺微波天線中存在分別與不同的天線控制器連接的微波天線,所述不同的天線控制器之間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進行通信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位于車道上方的龍門架,所述微波天線安裝在龍門架上。
5.根據權利要求 1-4任一項所述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個通信區內設有用于檢測車輛是否進入該通信區的一組車輛檢測傳感器,所述每組車輛檢測傳感器分別與主控機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每組車輛檢測傳感器采用至少一個車輛檢測傳感器構成,所述每個車輛檢測傳感器為地感線圈、地磁裝置、紅外裝置、視頻檢測裝置或激光裝置。
7.基于續接式處理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系統實現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當檢測到ETC車輛進入車道的第一個通信區時,系統控制微波天線與第一個通信區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則,進入步驟2); 2)若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部分交易處理操作,則生成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進入步驟4);若車載電子標簽未完成任何交易處理操作,進入步驟3); 3)所述車輛繼續前行,當車輛進入下一個通信區時,系統控制微波天線與該通信區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并嘗試完成與該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則,判斷車輛是否位于最后一個通信區,若是,進入步驟6),若否,返回步驟2); 4)所述車輛繼續前行,當車輛進入下一個通信區時,系統控制微波天線與該通信區中車輛的車載電子標簽建立通信鏈路,讀取車載電子標簽的ID號,并根據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繼續處理車載電子標簽在上一個通信區中未完成的交易處理操作,若交易處理成功,進入步驟5);否則,判斷車輛是否位于最后一個通信區,若是,進入步驟6),若否,更新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重復本步驟4); 5)當車輛在微波天線所投射的通信區中完成交易后,系統生成交易記錄,進入步驟
6);6)恢復初始狀態,等待下一車輛的到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投射出上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和投射出下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與同一天線控制器連接時,若上一個通信區中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處于部分完成狀態,則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通過天線控制器傳送至投射出下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中。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投射出上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和投射出下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分別與不同的天線控制器連接時,若上一個通信區中車載電子標簽的交易處理操作處于部分完成狀態,則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傳送至與下一個通信區的微波天線連接的天線控制器中,其傳送方式采用通過主控機傳送或直接傳送。
10.根據權利要求7-9任一項所述的自由流電子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載電子標簽已完成交易步驟的末點標識記錄包括:車載電子標簽ID信息和已完成交易步驟末點標識信息。.
【文檔編號】G07B15/06GK103473820SQ201310439154
【公開日】2013年1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4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4日
【發明者】羅慶異, 張建文, 譚裕安, 何站穩, 王大海, 朱賀明, 姜干勇 申請人:廣州華工信息軟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