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自助設備,尤其涉及一種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在快捷的發展,因此,許多自助服務設備應運而生。隨著自動售貨機、自動售票機等自助服務設備的出現,紙幣也越來越被廣泛的使用在這些設備上。隨著紙幣在自助服務設備中的廣泛應用,自助服務系統中對紙幣處理裝置的可靠性、可維護性的要求越來越高。用于存儲紙幣的錢箱內設置有可滑動的托板,托板的下端連接有彈簧,紙幣通過驅動力從錢箱前端的入口推動托板進入到錢箱內,當紙幣疊加的越來越多時,容易存在以下的缺陷1、由于彈簧被壓縮的越來越短,彈簧對托板產生的向上的彈力越來越大,因此用于推動紙幣的驅動力需要越來越大才能抵抗住彈簧的彈力而將紙幣推入錢箱內;2、當彈簧被壓縮到最短時,托板被彈簧抵擋在一定位置后而不能再移動,托板后面的空間被浪費掉,使得用于存儲紙幣的錢箱的可用空間比較小,浪費了大量的空間資源,導致取出紙幣以便新的紙幣進入錢箱的速度頻繁,耗時多。
發明內容
本發明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可用空間大的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包括箱體、位于箱體內的托板,所述托板的兩端分別垂直連接有第一滑板、第二滑板,所述箱體內安裝有與所述托板垂直設置的支板以及第一彈簧、第二彈簧、第三彈簧、第四彈簧,所述支板的上下端分別設置有第一導輪組、第二導輪組,所述第一彈簧、第二彈簧的一端均連接在所述第一滑板上,所述第三彈簧、第四彈簧的一端均連接在所述第二滑板上,所述第一彈簧、第三彈簧的另一端均繞過部分的所述第一導輪組、第二導輪組與所述支板連接,所述第二彈簧、第四彈簧的另一端均繞過全部的所述第一導輪組、第二導輪組與所述支板連接。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一滑板上設有第一掛軸、第二掛軸,所述第二滑板上設有第三掛軸、第四掛軸,所述支板上位于所述第二導輪組的外側分別設有第五掛軸、第六掛軸,所述支板的下端中間處設有固定掛軸,所述第一導輪組包括第一左導輪組、中間導輪組、第一右導輪組,所述第二導輪組包括第二左導輪組、第二右導輪組。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一彈簧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一掛軸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左導輪組、第二左導輪組與所述固定掛軸連接,所述第二彈簧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二掛軸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左導輪組、第二左導輪組、中間導輪組、第二右導輪組、第一右導輪組與所述第六掛軸連接,所述第三彈簧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三掛軸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右導輪組、第二右導輪組與所述固定掛軸連接,所述第四彈簧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四掛軸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右導輪組、第二右導輪組、中間導輪組、第二左導輪組、第一左導輪組與所述第五掛軸連接。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進一步包括所述箱體內支板的兩側分別設置有第一擋板、第二擋板,所述第一擋板、第二擋板與所述支板之間分別形成有第一滑道、第二滑道,所述第一滑板、第二滑板分別沿所述第一滑道、第二滑道滑動。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進一步包括所述第一滑板、第二滑板上還分別固定有第一支桿、第二支桿,所述第一支桿、第二支桿的自由端上分別套設有第一滾針軸承、第二滾針軸承,所述第一擋板、第二擋板內分別設有第一導向滑槽、第二導向滑槽,所述第一滾針軸承、第二滾針軸承分別置入所述第一導向滑槽、第二導向滑槽內。本發明解決了背景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通過第一彈簧、第二彈簧、第三彈簧、第四彈簧不同方式的繞動,托板上承受的力始終是衡力,便于托板移動到箱體的最下端,使紙幣裝滿箱體,提高了空間利用率,不需要頻繁的取出紙幣以便新的紙幣進入錢箱,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同時用于推動紙幣的推力恒定不變。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圖1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托板在上端的主視 圖2是圖1中A的放大示意 圖3是圖1中B的放大示意 圖4是圖1中C的放大示意 圖5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托板移動到下端的主視 圖6是圖5中D的放大不意 圖7是圖5中E的放大示意 圖8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側視 圖9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仰視 圖中1、箱體,2、托板,3、第一滑板,4、第二滑板,5、支板,6、第一彈簧,7、第二彈簧,8、第三彈簧,9、第四彈簧,10、第一導輪組,11、第二導輪組,12、第一掛軸,13、第二掛軸,14、第三掛軸,15、第四掛軸,16、第五掛軸,17、第六掛軸,18、固定掛軸,19、第一左導輪組,20、中間導輪組,21、第一右導輪組,22、第一導輪,23、第二左導輪組,24、第二右導輪組,25、第二導輪,26、第一擋板,27、第二擋板,28、第一滑道,29、第二滑道,30、第一支桿,31、第二支桿,32、第一滾針軸承,33、第二滾針軸承,34、第一導向滑槽,35、第二導向滑槽。
具體實施例方式現在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明有關的構成。如圖1-圖8所示,一種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包括箱體1、位于箱體I內的托板2,所述托板2的兩端分別垂直連接有第一滑板3、第二滑板4,所述箱體I內安裝有與所述托板2垂直設置的支板5以及第一彈簧6、第二彈簧7、第三彈簧8、第四彈簧9,所述支板5的上下端分別設置有第一導輪組10、第二導輪組11,所述第一彈簧6、第二彈簧7的一端均連接在所述第一滑板3上,所述第三彈簧8、第四彈簧9的一端均連接在所述第二滑板4上,所述第一彈簧6、第三彈簧8的另一端均繞過部分的所述第一導輪組10、第二導輪組11與所述支板5連接,所述第二彈簧7、第四彈簧9的另一端均繞過全部的所述第一導輪組10、第二導輪組11與所述支板5連接。本發明優選所述第一滑板3上設有第一掛軸12、第二掛軸13,所述第二滑板4上設有第三掛軸14、第四掛軸15,所述支板5上位于所述第二導輪組11的外側分別設有第五掛軸16、第六掛軸17,所述支板5的下端中間處設有固定掛軸18,固定掛軸18位于第二導輪組11的上方,所述第一導輪組10包括第一左導輪組19、中間導輪組20、第一右導輪組21,其中,第一左導輪組19、第一右導輪組21均包括三個相同的第一導輪22,中間導輪組20包括兩個相同的第一導輪22,所述第二導輪組11包括第二左導輪組23、第二右導輪組24,其中,第二左導輪組23、第二右導輪組24均包括三個相同的第二導輪25,本發明優選第一導輪22與第二導輪25是相同的導輪,但并不局限于此,第一導輪22與第二導輪25也可以是不同的導輪。所述第一彈簧6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一掛軸12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左導輪組19、第二左導輪組23與所述固定掛軸18連接,所述第二彈簧7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二掛軸13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左導輪組19、第二左導輪組23、中間導輪組20、第二右導輪組24、第一右導輪組21與所述第六掛軸17連接,所述第三彈簧8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三掛軸14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右導輪組21、第二右導輪組24與所述固定掛軸18連接,所述第四彈簧9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四掛軸15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右導輪組21、第二右導輪組24、中間導輪組20、第二左導輪組23、第一左導輪組19與所述第五掛軸16連接。為了避免第一滑板3、第二滑板4往左右方向的移動,所述箱體I內支板5的兩側分別設置有第一擋板26、第二擋板27,所述第一擋板26、第二擋板27與所述支板5之間分別形成有第一滑道28、第二滑道29,所述第一滑板3、第二滑板4分別沿所述第一滑道28、
第二滑道29滑動。如圖9所示,為了更好的使第一滑板3、第二滑板4沿上下方向移動,所述第一滑板
3、第二滑板4上還分別固定有第一支桿30、第二支桿31,所述第一支桿30、第二支桿31的自由端上分別套設有第一滾針軸承32、第二滾針軸承33,所述第一擋板26、第二擋板27內分別設有第一導向滑槽34、第二導向滑槽35,所述第一滾針軸承32、第二滾針軸承33分別置入所述第一導向滑槽34、第二導向滑槽35內。本發明在使用時,紙幣通過外界恒定的推力推動托板2進入箱體I內,托板2用于承載紙幣,紙幣對托板2產生向下的壓力,由于托板2的兩端連接有第一滑塊3、第二滑塊
4,而第一滑塊3上固定有第一掛軸12、第二掛軸13,第二滑塊4上固定有第三掛軸14、第四掛軸15,當第一滑塊3、第二滑塊4向下滑動時,分別連接在第一掛軸12、第二掛軸13上的第一彈簧6、第二彈簧7產生向上的第一拉力,分別連接在第三掛軸14、第四掛軸15上的第三彈簧8、第四彈簧9產生向上的第二拉力,該第一拉力、第二拉力的合力與紙幣所產生的向下的壓力平衡,因此,無論箱體I內疊加的紙幣有多少,紙幣對托板2所產生的壓力有多大,都可以利用第一彈簧6、第二彈簧7、第三彈簧8、第四彈簧9所產生的向上的變化拉力來平衡這一變載,只需一個恒定的外界推力就能將紙幣推入到箱體I內。同時,由于第一彈簧
6、第二彈簧7、第三彈簧8、第四彈簧9并沒有設置在托板2的下端,托板2的下端沒有抵擋物,托板2可以被紙幣壓入到箱體I的最下端,使紙幣能裝滿箱體I。以上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技術性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包括箱體、位于箱體內的托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的兩端分別垂直連接有第一滑板、第二滑板,所述箱體內安裝有與所述托板垂直設置的支板以及第一彈簧、第二彈簧、第三彈簧、第四彈簧,所述支板的上下端分別設置有第一導輪組、第二導輪組,所述第一彈簧、第二彈簧的一端均連接在所述第一滑板上,所述第三彈簧、第四彈簧的一端均連接在所述第二滑板上,所述第一彈簧、第三彈簧的另一端均繞過部分的所述第一導輪組、第二導輪組與所述支板連接,所述第二彈簧、第四彈簧的另一端均繞過全部的所述第一導輪組、第二導輪組與所述支板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板上設有第一掛軸、第二掛軸,所述第二滑板上設有第三掛軸、第四掛軸,所述支板上位于所述第二導輪組的外側分別設有第五掛軸、第六掛軸,所述支板的下端中間處設有固定掛軸,所述第一導輪組包括第一左導輪組、中間導輪組、第一右導輪組,所述第二導輪組包括第二左導輪組、第二右導輪組。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簧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一掛軸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左導輪組、第二左導輪組與所述固定掛軸連接,所述第二彈簧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二掛軸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左導輪組、第二左導輪組、中間導輪組、第二右導輪組、第一右導輪組與所述第六掛軸連接,所述第三彈簧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三掛軸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右導輪組、第二右導輪組與所述固定掛軸連接,所述第四彈簧的一端連接在所述第四掛軸上,另一端依次繞過所述第一右導輪組、第二右導輪組、中間導輪組、第二左導輪組、第一左導輪組與所述第五掛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內支板的兩側分別設置有第一擋板、第二擋板,所述第一擋板、第二擋板與所述支板之間分別形成有第一滑道、第二滑道,所述第一滑板、第二滑板分別沿所述第一滑道、第二滑道滑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板、第二滑板上還分別固定有第一支桿、第二支桿,所述第一支桿、第二支桿的自由端上分別套設有第一滾針軸承、第二滾針軸承,所述第一擋板、第二擋板內分別設有第一導向滑槽、第二導向滑槽,所述第一滾針軸承、第二滾針軸承分別置入所述第一導向滑槽、第二導向滑槽內。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錢箱用彈簧衡力機構,包括箱體、位于箱體內的托板,所述托板的兩端分別垂直連接有第一滑板、第二滑板,所述箱體內安裝有與所述托板垂直設置的支板以及第一彈簧、第二彈簧、第三彈簧、第四彈簧,所述支板的上下端分別設置有第一導輪組、第二導輪組,所述第一彈簧、第二彈簧的一端均連接在所述第一滑板上,所述第三彈簧、第四彈簧的一端均連接在所述第二滑板上,所述第一彈簧、第三彈簧的另一端均繞過部分的所述第一導輪組、第二導輪組與所述支板連接,所述第二彈簧、第四彈簧的另一端均繞過全部的所述第一導輪組、第二導輪組與所述支板連接。本發明結構簡單,紙幣可裝滿箱體,空間利用率大,且推動紙幣的推力恒定不變。
文檔編號G07G1/10GK103021100SQ20121046674
公開日2013年4月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19日
發明者楊云貴, 畢虎杰, 容易, 溫祖茂 申請人:易程(蘇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