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物品的自動存取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物品的自動存取機,如其在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中所說明的。
背景技術:
JP 03-221014A說明一種具有許多通過各個門可用手鎖閉的格架的包裹自動機。對于由自動機的一包裹檢測傳感器在一格架中檢測一包裹的情況,可以通過擠壓一鎖按鈕閉鎖或鎖定該格架。此外構成一安全傳感器,其檢測一活動的物體例如一兒童或動物的未經許可的進入。該安全傳感器可以例如由一紅外線傳感器構成。如果由該安全傳感器檢測到一兒童或動物,則通過該傳感器的一輸出信號防止可能圍困一兒童,因此提高自動機的兒童安全性。并且消除關進動物的缺點。該自動機沒有自動驅動的和關閉的門。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對于普通人群提供一種適用于存入和取出物品的自動存取機,其由于自動化的過程可簡單而舒適地操作,但仍確保面對來自于自動化措施的危險的提高的人身安全性。
通過一按照權利要求1中說明的特征的自動存取機達到本發明的目的。
其中有利的是,自動存取機的提高的自動化程度能夠實現其舒適的操作。此外因此還可以實施較復雜的過程,而這不會導致使用者或操作者誤解或錯誤操作。此外這通過可自動啟動的或脫開的自動機驅動裝置達到。在此特別有利的是,雖然提高了自動化程度但來自于自動機的危險對于操作者或在自動機周圍的其他的人員是極小的,從而按照本發明的自動存取機在總體上具有一特別提高的人身安全性。由于相對于因自動機的自動的過程引起的可能的危險提高了人身安全性,其相對于未經許可的格架存取也具有高的存取安全性。特別是通過用于提高的人身安全性的措施還可使用穩固的、強有力驅動的和相對操作可靠的驅動裝置或運動元件。亦即按本發明的自動存取機可不僅人身安全地而且特別存取安全地實現。特別在一本發明的自動存取機中,高的人身安全性和存取安全性幾乎可毫不折扣地轉換,雖然其部分地是矛盾的特性。
其中一按照權利要求2的實施形式是有利的,因為借此一旦在危險區域內檢測到一障礙物,就可以阻止或停止閉鎖裝置的關閉過程,特別是由此可以有效和可靠地避免對自動機的使用者的手或手指的傷害,即使他例如由于粗心大意在閉鎖裝置的連續的或突然啟動的關閉過程中進入傳感器監視的危險區域內也是如此。
其中一按照權利要求3的實施形式具有優點,因為借此只監視可能存在直接潛在危險的那個區域。反之全部其他的區域或周圍的區域在自動機的按規定的動作過程中不可能引起故障。
按照權利要求4的構成也具有優點,因為由此借助于一軟件技術的物體識別能夠在危險區域內實現一極其精確的和防錯誤的物體檢測。
按照權利要求5的實施形式能夠為自動存取機的危險區域或存取區域提供一便宜的和仍可靠的監視裝置的結構。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6的措施以有利的方式或絕不啟動或適時地停止閉鎖裝置的可能危險的關閉過程或打開過程。
權利要求7中說明一結構簡單的和仍可靠的監視裝置,該監視裝置包括精確確定的限定的監視區域。
權利要求8中說明一長期的無故障的和免維護的監視裝置,其還可以較簡單地結合于自動機結構中。
按照權利要求9的實施形式也具有優點,因為借此補充一特別功能可靠的機電裝置,借其可以將傷害、特別是粗心大意的操作者的肢體的挫傷的危險以簡單的方式和方法減到一最低程度。
此外按照權利要求10的實施形式證明是有利的,因為特別一自動化的或用手啟動的閉鎖裝置特別是一滑板元件的關閉過程不可能導致使用者的危險或不可能導致物品的損壞。特別對于閉鎖裝置的一自動化的重新的打開運動或滑板元件的一自動化的回拉運動的情況由于在關閉區域內或在閉鎖裝置的移動區域內識別一障礙物,一在自動機殼體與閉鎖裝置之間可能容易夾住的身體部分例如手腕或一夾緊的物品可以不費力地再次解脫,而不存在對相關者的肉體的和心理的危險或不會引起物品的損壞。
按照一如權利要求11中描述的構成,在閉鎖裝置在自動機操作者的身體部分上施加壓力時達到一較大的接觸面積,因此產生一較小的單位面積壓力,其作用到相關的身體部位上,例如手或手腕上,從而同樣減小自動機操作者的傷害危險。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12的實施形式也可使對操作者的傷害危險減到最低程度,因為在自動機的可能帶來危險的部分上沒有銳利的棱邊或銳利的尖角。
按照權利要求13的實施形式也具有優點,因為借此當碰到一障礙物時存在一足夠大的接觸面積并從而確保一較小的單位面積壓力。
但按照權利要求14的構成也具有優點,因為不存在剪邊,在其上由于剪切存在較高的傷害危險。
按照權利要求15在閉鎖裝置運動時、特別在滑板運動時可靠地防止身體部分、衣服或物品嵌入間隙或縫隙中。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16和/或17的措施也達到提高的保護以防在閉鎖裝置的前面的和側面的邊界棱邊的嵌入。這樣的刷形和橡膠護擋在這里構成一便宜的可轉換的傷害防護并且這些措施還可以有助于改善外觀形象和提高自動機的價值和質量。
按照權利要求18的實施形式提供優點,一操作者對自動機的自動化啟勸的或待啟動的運動作好準備或使其作好準備,并從而以很有成效的方式或方法使其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
權利要求19中說明自動機的一優選的結構形式。其中有利的是,一這樣的實施形式提供許多操作可靠的自動化可能性,并且還可以管理或操作多個格架,而不需要大量的滑動元件。特別是有可能為一大量格架在一格架平面內只配置一個受控的可移動的滑板元件,因此自動機的機械的和結構的費用是較低的,盡管可以達到一高的自動化程度。
一按照權利要求20的構成也具有優點,因為借此同樣達到滑板元件的有效的保險以防在滑板元件運動時夾住物品或肢體。在一防護門的結構中的優點還在于,可以經由強有力的、優選自鎖的驅動裝置推動位于防護門后面的滑板元件,因為通過前置的防護門可以沒有來自它的危險。
按照權利要求21的有利的進一步構成提高自動化程度或能夠實現工作解脫的幾乎自動的過程,從而達到自動機的較高的使用舒適性。盡管如此由于防護門驅動裝置的特性對于任何的或未受訓練的自動機操作者基本上沒有傷害危險。
利用按照權利要求22的措施達到一高的安全性以防止對各自動機格架的未經許可的存取。此外通過該鎖住或聯鎖在控制過程中結合的自動的脫開并不導致不許可的或危險的狀態,因為不管怎樣只在一無危險的存取是可能的或只在存在一無危險的狀態時自動機控制才脫開鎖住或聯鎖。特別是當在后面的格架裝置例如以轉盤式格架儲庫的方式已停止或停下不動時,脫開相應的防護門或各相應的防護門的聯鎖或鎖住。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23的措施可以進一步提高自動機的人身安全性,因為一敞開的防護門被自動識別出時,控制裝置可以防止或避免位于防護門后面的滑板元件的打開運動。
在按照權利要求24的實施形式中具有的優點是,例如通過一投遞服務可以較快地實現許多物品的存入。由于因此可以減少為裝載過程所需要的,從而也可以降低隨之而來的費用并且在物品大量存入時還明顯提高自動機的使用舒適性。
按照權利要求25的構成也是有利的,因為借此可以達到一高的安全性以防未經許可的格架存取或一提高的防盜安全性。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26的措施,滑板元件的未經許可的或強力的打開幾乎是不可能的或只在使用極端強力時才是可能的。并且通過各滑板元件的機械聯鎖提供一附加的人身安全性,因為可靠地阻止向位于閉鎖裝置后面的按具體情況運動的、優選以轉盤式圓形儲庫的方式的儲庫裝置的存取。
按照權利要求27的實施形式也是特別有利的,因為借此在控制軟件中可能未被識別的錯誤或意外的狀態不可能導致一安全性喪失,因為只在一運動的、特別是旋轉運動的格架裝置以高度可靠性停住時才可以打開一滑板元件。此外優點是,借此省去一專門的和在維護或修改有問題的高成本的安全軟件包括昂貴的安全性驗證的必要性。
一按照權利要求28和/或29的實施形式也是有利的,因為借此實現關于滑板鎖住的作用或功能的有效的狀態固定,從而只在可靠的聯鎖的各滑板元件的情況下才實施可能帶來危險的運動,特別是位于后面的格架裝置的運動。這對通常未受訓練的使用者或操作者來說附加地提高自動機的安全性。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30的實施形式也有利地提高自動機的使用安全性或人身安全性,因為借此只自覺地實現或只緊接由使用者主動開始之后實施閉鎖裝置的關閉或打開過程。因此通過這些措施以簡單的方式和方法使使用者準備好在自動機上實施一運動、特別是一滑板運動,從而排除操作者的受驚和感到意外,因為他對此已領會。必要時可這樣達到安全性的另一提高,即在閉鎖裝置的整個關閉過程中必須由使用者操縱一安全鍵控器,并在松開鍵控器時還在閉鎖裝置完成聯鎖之前就立即停止關閉過程或者重新打開閉鎖裝置。
按照權利要求31和/或32的措施是特別有利的,因為借此只能由人員啟動關閉或打開過程,他對可能的危險具有充分的了解或可以識別這樣的危險可能性。這些措施還特別有利的是,幾乎可以排除兒童例如由于玩耍行為或不適當的冒險行為而被意外地關進,并且特別是在沒有其他的兒童或沒有動物或物品時兒童可能被關進一未被注意的正處于敞開的自動機中。
按照權利要求33的實施形式也具有優點,因為由此為了實施自動機的一可能帶來危險的運動,一強制的前提是,由使用者自覺地操縱安全開關裝置,以便由此告知認可實施一運動、特別是閉鎖裝置的關閉或打開運動。其中通過安全開關裝置確保自動機的提高的人身安全性而不例如通過自動機控制裝置及其軟件,這大大降低用于控制裝置連同軟件的成本、特別關于有時的軟件修改及與其相關的驗證費用。
在按照權利要求34的實施形式中有利的是,利用定時元件的開始特別是閉鎖裝置的時間上限定的自動化的關閉運動是可能的。在該預定的開啟時間間隔的流逝以后閉鎖裝置、特別是各滑板元件重新具有關閉的可能性,從而提供一精確確定的有限的時間間隔,在該時間間隔內自動化地實施一關閉運動。開啟時間間隔有利地稍長于通常用于關閉閉鎖裝置的時間。由此確保只緊挨在由使用者自覺的開放以后并在其監視下關閉閉鎖裝置。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35的構成可以達到,對于在接通時間流逝以后閉鎖裝置、特別是各滑板元件仍未達到其終端位置,并從而也不能被鎖定的情況,可以使設有不自鎖的驅動裝置的滑板元件自由移動。為了另一次關閉嘗試優選另一次操縱安全開關裝置。由此也將對人員的危險減到最小程度,因為在放棄一未完全關閉的自動機以后不可能由一兒童將閉鎖裝置轉移到關閉的和鎖定的位置。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36和/或37的有利的措施確保使用者自覺地啟動關閉過程,從而排除意外地或自動地關進生物或只可蓄意地實現關鍵的或危險的物品的存放。經由在自動存取機中必要時標記的記錄數據此后也可以找到負責人,因為在自動存放機操作之前優選也應進行一使用者辨別。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38的措施達到自動存取機的可能帶來危險的驅動的高度可靠的或特別防錯誤的控制。還有利的是,利用這些措施必要時可以省去一昂貴的或高成本的安全軟件,其包括相應的安全性驗證,因為通過所述的控制部件的關聯大大提高防錯誤安全性。
一按照權利要求39的構成也有利的是,因為借此在一障礙物出現在閉鎖裝置的移動途徑內時其并不繼續擠向障礙物,而在預定的時間間隔內未達到關閉位置時自動地停止一觸礁的自動化的關閉嘗試。
按照權利要求40的構成提供優點,只在一確定的時間間隔內能夠實現一滑板元件的主動的聯鎖,從而排除關進一兒童,例如由于其在一未看管的自動機旁邊的毫不在乎的玩耍行為或由于一可能出現的冒險行為,因為只在一有限的時間間隔內實現閉鎖裝置的主動的聯鎖。該時間間隔優選選擇成使在用于閉鎖裝置的一自動的聯鎖可能性的開啟時間間隔仍在延續時,一有權的自動機操作者是在場的或至少仍在附近。亦即優選即使在開啟時間之外也不可能用手猛地關上、特別不可能聯鎖各滑板元件。
但按照權利要求41的措施也以簡單而可靠的方式和方法防止意外地關進人員或物品。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42的進一步的措施,在一在自動機中留下的識別裝置中,例如一在自動機中插入的自由位置顯示(PIN)的磁卡中也沒有一在自動機中大意地或疏忽地關進人員的危險和也沒有由未經許可的人員存入物品的危險。
但按照權利要求43的措施也可以以有利的方式和方法有助于提高自動機的人身安全性。特別是由此還提供一措施以防出于疏忽在自動機內關進兒童。此外通過一這樣的重量確定可以自動地識別格架裝置的可能的過載并從而有助于保護自動機的機械部件或用于自動機的驅動或制動裝置的功能保護。另一優點在于,由于保持最大允許的承載能力或保持自動機的技術的載荷極限的自動化的可檢驗性排除在自動機的部件斷裂時或損壞時對操作者的可能的危險。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44和/或45的進一步構成可以確定,在一在自動機上進行的提取過程以后格架裝置或監視的格架的總重是否減輕或至少保持不變,從而可以識別或自動地避免物品的未經許可的存入或兒童的關進。
通過按照權利要求46的措施也可自動地檢驗,在一由操作者進行的提取過程以后是否實際上取出了物品或在提取按規定的物品以后是否一其他的物品以不允許的或無理的方式被存入自動存取機中。此外可以識別是否可能爬進兒童或動物,并因此避免或停止閉鎖裝置的一自動化關閉過程。
按照權利要求47的有利的進一步構成可以進一步提高自動存取機的操作舒適性,并且在緊接著連續不斷的存入或取出過程中還可以節省一定的時間。
按照權利要求48的措施具有的優點是,因為借此可以幾乎消除自動機的損壞和隨之出現的停機時間或對自動機的操作者的危險。
最后,一按照權利要求49的構成也是有利的。其中重量檢測裝置用于識別入侵或盜竊企圖,從而也可以提高面對未經許可的提取的安全性。
以下借助附圖中所示的各實施例更詳細地說明本發明。其中圖1一自動存取機的一優選的實施形式的大大簡化的簡化圖,包括用以達到提高人身安全性的安全措施;圖2按圖1的自動存取機按圖1中線II-II截取的示例性簡化圖;圖3一用于自動存取機的安全系統的另一實施形式的示例性簡化圖;圖4包括提高的人身安全性的另一自動存取機的大大簡化的剖視圖;圖5用于提高在自動存取機的存取區域內的人身安全性的其他的措施;圖6用于物品的自動存取機的存取區域的其他的安全措施的簡化圖;圖7圖6的自動存取機按圖6中線VII-VII截取的一部分區域結合其他的安全措施;圖8一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的自動存取機的簡化的剖視圖;圖9一自動存取機的另一實施形式的大大簡化的象征性圖,其包括用于提高人身安全性的安全系統。
具體實施例方式
首先規定,在不同描述的實施形式中相同的部件設有相同的標記或相同的構件標記,其中在全部說明書中包括的公開內容按意義可轉到具有相同標記或相同構件標記的相同部件上。在說明書中選擇的位置說明,例如上面、下面、側面等涉及直接描述的和所示的圖并且也可以在一位置改變時按意義將其轉到新的位置上。此外來自所示的和描述的不同的實施例的單個特征或特征組合也構成用于獨立的發明的或按照本發明的方案。
圖1和2中簡化說明一本發明的自動存取機的一可能的實施方案。一種這樣的機電的自動存取機1對于各種不同的物品或商品優選作為包裹儲存室或包裹分發自動機應用于郵政事業或投遞服務。必要時一這樣的自動存取機1也可以構成為商品的自動銷售機或構成為火車站或航空港的行李自動儲存機。但這樣的自動存取機1也可適用于出租或租借不同性質的物品,例如工具或用作為接收站用于不同的服務性工作,例如洗衣、照片處理、修理等。但其同樣可以用作例如在游泳池或健美中心中的衣服自動儲存裝置。
特別是利用一這樣的自動存取機1能夠實現物品的暫時的保管或在不同的人員之間進行物品的轉交,所述人員在時間上錯開地出現在在轉交地點亦即相應的自動存取機1中。必要時利用一這樣的自動存取機也可以實現物品的送交或銷售,而不需要銷售人員的直接參加。
自動存取機1具有一面對未經許可的存取或面對破壞行為具有足夠堅固的自動機殼體2,其基本上構成自動機的外圍。因此特別存取安全的或防入侵的自動機殼體2構成向在自動機內貯藏的物品的機械的存取防護。自動機殼體2的部分在這里也可通過一其他的圍墻、例如通過一磚砌體等構成并如此防止未經許可地存取相應的物品。
自動機殼體2至少部分地包圍許多格架3,其設置用于暫時存放大量的物品或商品。其中各格架3可以構成間格狀的或矩陣狀的或也可構成轉盤形的或儲庫形的。亦即在自動機殼體2內可以構成一矩陣狀的或間格狀的或一圓形儲庫狀的格架裝置4,其包括許多分別單面敞開的格架3。優選以至少兩個不同的尺寸構成格架裝置4的各格架3,以便可以更好適合地貯藏不同大小的包裹或物品。在所示的實施例中設有三種格架尺寸。特別構成大的格架A、中等尺寸的格架B和小的格架C。
具有優選不同尺寸、特別是不同的寬度尺寸的各個格架3必要時可以具有用于貯藏規定的物品的專門裝置,例如保持裝置、容納托盤、格架分段等。但各格架3還可具有為了得到規定的貯藏條件,例如加熱裝置、冷卻裝置、空氣濕度調節器、照明裝置、運動裝置、用于制造保護氣氛或確保無菌裝置等或連接于這些裝置。
為了可以自動地調整向格架裝置4的各個或確定的格架3的存取,自動存取機1還包括至少一個存取機構5。特別是在自動機殼體2內在格架裝置4的各架格3上構成至少一個可選擇開放的和閉鎖的存取開口6。該在其尺寸上、特別在其寬度和高度尺寸上預定的存取開口6在自動機殼體2中或在自動機的其他的圍墻中優選構成在自動機殼體2的一中心的位置。該存取開口6在自動機殼體2中借助于至少一個相對于存取開口6或相對于自動機殼體2可移動的閉鎖裝置7是可至少局部或部分地開放的但面對一存取是可完全鎖定或閉鎖的。通過在自動機殼體2中構成的在其尺寸上預定的存取開口6與閉鎖裝置7之間的配合作用因此可以有針對地開放或阻止向一確定的單個格架3或向一確定的格架組的存取可能性。存取開口6的一最大寬度8在這里基本上相當于一格架裝置4的最大的格架3A的格架寬度9。在自動機殼體2中確定的最大可能的存取開口6的高度10基本上相當于位于后面的格架裝置4的總高。亦即存取開口6或在自動機殼體2中以最大尺寸固定設置的存取通口的垂直尺寸基本上相當于格架裝置4的最大高度。特別在一轉盤形的或圓形儲庫狀的格架裝置4的優選的構成中存取開口6沿全部上下重疊設置的格架平面延伸。
由此得出,在自動機殼體2中構成的存取開口6的自由橫截面或通口尺寸優選確定成大于最大的位于后面的格架3A在其敞開的面向閉鎖裝置7的前面的橫截面面積。特別是中心的存取開口6在自動機殼體2中按高度至少越過優選具有多個格架層的格架裝置的一個格架平面延伸而按寬度至少越過最寬的格架3A的格架寬度9在相應的格架平面內延伸。優選唯一的存取開口6按高度越過由多個架格層構成的格架裝置4的全部的格架平面延伸。或者也有可能,每一格架平面在自動機殼體2中設置單獨的存取開口6,其寬度8在相應的格架平面內分別匹配于最寬的格架3A的寬度。
同樣可設想,設置一個中心的存取開口6,其只通過各窄的板條分段,它們利用格架裝置4的各格架底面或格架分界面覆蓋。
可自動化控制的存取機構5或閉鎖裝置7包括至少一個滑板元件11或其包括一個或多個門,它們能夠實現或阻止向在存取開口6的圍墻內位于后面的各格架3的存取。
優選每一存在的格架平面分別設置一閉鎖裝置7,其通過至少一個、優選唯一的沿水平方向引導的或可沿水平方面移動的滑板元件11構成,其根據一需要的開口寬度12,該寬度12基本上相當于一位于后面的格架3A、3B或3C的格架寬度9,調整向為相應的使用者確定的格架3或向為相應的使用者確定的格架組的存取。
必要時除一具有一確定的高度的格架3外也可以在一確定的高度區域(Hoehenraster)內設置多個較小高度的格架3。各閉鎖裝置7的垂直尺寸及其位置相當于設置的高度區域。
為了閉鎖裝置7或至少一個滑板元件11的自動的或主動的移動構成至少一個驅動裝置13。優選為閉鎖裝置7的每一滑板元件11設置一可逆的驅動裝置13。或者也有可能為一驅動裝置13經由可選擇啟動的或脫開的離合裝置配置多個滑板元件11。為了閉鎖裝置7或各相應的滑板元件11的受控的定位,所述至少一個用于閉鎖裝置7的驅動裝置13根據一為由一有權限的使用者的存取設置的格架3A、3B或3C的相應的尺寸、特別是格架寬度9設計。特別是閉鎖裝置7或各個滑板元件11的開口寬度12可改變成使開口寬度12或相當于格架A的寬度、格架B的寬度或相當于格架C的寬度,從而只存在向相應的為使用者確定的格架3或向一開放的格架組的存取而在閉鎖裝置7或滑板元件11和自動機殼體2后面的全部其他的格架3依然保持防止存取。所謂格架組在這里應該被理解為確定的一組鄰接的格架3。
其中各個可移動的上下重疊設置的滑板元件11的高度大致匹配于位于后面的格架平面的高度或匹配于在該格架裝置4的層內的各格架3的高度。因此在一格架平面內可以構成許多不同格架寬度9的格架,如這最好由圖2顯而易見的。
閉鎖裝置7的各個滑板元件11或可選擇地多個門優選可經由至少一個分別配置的驅動裝置13驅動或移動,后者可由一自動機的電子控制裝置14控制。在自動存取機1的優選的實施形式中,格架3的總數大于在不同尺寸的格架3之前的各個滑板元件或各個門的總數。因此閉鎖裝置7可以提供一確定的單個存取開口15,其具有以至少一維或兩維可變的尺寸,如其由圖1和2的組合可明確看出的。
借助于上述的具有垂直上下重疊設置的滑板元件11的實施例各格架平面因此在自動機殼體2中構成的較大面積的存取開口6內能夠實現向一位于后面的自動機的格架裝置4的格架部分的受控的單個存取。特別是實現經由相應開放的存取部分或經由一通過閉鎖裝置在其尺寸上和其位置上相對于自動機殼體2或相對于最大可能的存取開口6確定的單個存取開口15存入一物品或取出一物品。全部其他的照舊關閉的滑板元件11仍然以可靠的方式阻止向鄰接的各格架3或向其格架內裝物的未經許可的存取。
自動機的優選的實施形式還具有一輸送裝置16,借其能夠實現各格架3或整個格架裝置4或各個格架平面相對于在自動機殼體2中的殼體側預定的最大的存取開口6的可控的相對移動。輸送裝置16在這里包括至少一個用于活動支承的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7。優選格架裝置4由一可繞一垂直軸18旋轉的圓形儲庫19構成,為其配置一旋轉傳動裝置20。該旋轉傳動裝置20可以由任何由現有技術已知的旋轉傳動裝置,特別是由一齒輪傳動裝置、一帶傳動裝置、一鏈傳動裝置或一繩傳動裝置構成。優選高度恒定地支承圓形儲庫19,亦即其各格架平面永遠保持于分別預定的平面內并同時可繞垂直延伸的軸18旋轉。
為了可以至少部分自動化地啟動自動存取機1的各個功能,為自動存取機1配置至少一個電的或電子的控制裝置14或結合于其中。一這樣的電的控制裝置14,如本身已知的,包括至少一個軟件控制的處理器或微控制器用以控制、監視或調整至少內部的過程和/或裝置操作。控制裝置14為此具有多個電的或光的向自動存取機1的各相應的執行元件和/或傳感器的接口。控制裝置14還包括一商業上通行的用于一般應用目的的計算裝置、特別是一標準PC(個人電腦)或工業PC。
此外控制裝置14構成一使用者側的接口、特別是所謂人機接口或操作者接口21。該操作者接口21在這里構成一結合于自動存取機1中的終端22的型式,但當然也可以構成獨立的并面對實際的自動存取機1與不同的格架3稍微間隔開設置。操作者接口21或終端22具有由現有技術已知的輸入和/或輸出裝置23用以影響至少自動存取機1的運行操作或過程。該輸入和/或輸出裝置23可以例如由鍵控器、開關、顯示器和/或由組合的輸入和/或輸出裝置23、例如由一觸摸敏感的熒光屏以所謂觸摸熒光屏的型式構成。自動存取機1還優選包括一憑證掃描器、條碼掃描器和憑證打印機。
優選一任何由現有技術已知的識別和/或資格檢驗裝置24也構成為輸入和/或輸出裝置23。一種這樣的用于人員或資格檢驗的電子裝置可以例如由一用于識別卡或用于信用卡或付款卡(EC卡)的卡片閱讀器和/或由用于使用者姓名和必要時用于密碼或PIN碼的輸入裝置構成。但使用者識別也可以通過條碼部分,通過生物的識別裝置、例如指紋傳感器,通過語言識別模塊和/或通過機械的密碼或應答器或通過由多個這些裝置的組合來實現。
作為用于數據或信息和指令的輸入和/或輸出裝置23也可以將光電掃描器25、磁卡或芯片卡閱讀器、電磁發射和/或接收裝置等結合于自動存取機1中或可連接于控制裝置14。
在自動存取機1中關于電的或機電的部件的補充范圍基本上取決于需要的功能度,其中可設想自動存取機1的一系列的擴建程度或特殊功能度,如這在以下還要更詳細地說明的。自動機的機電的輸入和/或輸出裝置23還特別能夠實現與分散的地點、特別與一用于多個在不同地點安裝的自動存取機1的控制中心的數據技術的通訊。但輸入和/或輸出裝置23也能夠實現與自動存取機1的相應的使用者或操作者的通訊。
輸送裝置16能夠至少將優選至少運動的格架裝置4的一在自動機中包括的選出的格架3定位在存取機構5后面的存取區域內。優選為此使用簡化示出的結構,其包括圓形的或轉筒狀的和可旋轉的儲庫或包括斗式、升降式的可直線移動的或帶式旋轉的格架裝置。但具有固定的格架裝置4或儲庫的自動機也可以具有自動驅動的閉鎖裝置7并且相應于按照本發明的構思。
同一類的自動存取機1的一重要的優點是總格架容積向各不同尺寸的格架3的較靈活的分配可能性,其編排可以適應設定的使用條件,亦即適應不同尺寸的貯藏物品的形成。優選即使在自動存取機1投入運動以后也能夠實現儲存容積的分配。格架尺寸的這樣的重新改裝或匹配例如在箱式的自動存取機或封閉格架中,其中為每一單個的格架設置一按尺寸匹配的門,可能只是很難的。
閉鎖裝置7或各個滑板元件11根據控制裝置14優選使之自動化運動。特別是閉鎖裝置7借助于驅動裝置13向打開方向箭頭26的自動的移動是可能的。閉鎖裝置7的相應的開口寬度12此時取決于定位在后面的格架3的尺寸或取決于先前經由電子的輸入和/或輸出裝置23確定的、相應的使用者的存取權限。
優選根據控制裝置14經由驅動裝置13也實現閉鎖裝置7的自動化關閉過程。亦即在相應的格架平面內一先前為一格架存取準備的具有確定的開口寬度的單個存取開口15在完成一物品的存入以后或在完成一物品的提取以后或在一確定的延續時間流逝以后或在一由使用者的手工關閉指令以后重新被完全關閉或轉入關閉位置,為此使閉鎖裝置7或至少一個滑板元件11按箭頭27運動。對此優選采用同一驅動裝置13,其也設置用于閉鎖裝置7的打開運動。
該自動化運動的閉鎖裝置7給自動存取機1的操作者帶來一定的危險可能性,因為如果在自動機上需要對傷害關鍵的驅動力或如果發生不恰當的操作或未按規定應用自動機,則由運動的部件可以按具體情況看來對人的健康有危險。本發明的物品的自動存取機1的特征在于,其具有至少一個安全系統28,用于相對于因自動化過程的危險或相對于其自動的運動驅動裝置大大地提高人身安全性,如這在以下所述的。所謂運動驅動裝置在這里應被理解至少一個用于至少一個閉鎖裝置7的驅動裝置13和/或至少一個用于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7。
如圖1中簡化說明的,為了提高人身安全性自動存取機1可以具有至少一個監視裝置29用以監視一個在至少一個格架3的格架開口之前的區域。優選這樣的監視裝置29設置用于監視一至少一個格架3的格架開口的存取區域或伸進手區域。優選這樣的用于自動存取機1的監視裝置29由機電的裝置構成。在按圖1的實施形式中,主要自動操作的監視裝置29具有至少一個攝像裝置30。該攝像裝置30的一檢測方向或一檢測平面在這里優選大致垂直于或稍傾斜于自動存取機1的支承平面31延伸。優選至少一個攝像裝置30固定在自動存取機1的上部并且這樣檢測自動存取機1的下面的部分或在中心的存取開口6與格架裝置4的可自動開放和鎖閉的格架開口之前的區域。
攝像裝置30可以安裝在自動存取機1的頂蓋的一突出部上并且同時具有一圖像檢測平面,其平行于或稍傾斜于自動存取機1的支承平面31定位。由此確保,利用只一個攝像裝置30或不多的攝像模塊提供在格架裝置4之前的存取區域或中心的存取開口6的伸進手區域的盡可能無遺漏和可靠的檢測。
監視裝置29、特別是攝像裝置30與一所屬的控制裝置或與自動存取機1的中心控制裝置14或與一用于至少一個閉鎖裝置7的控制裝置有效連接。特別是監視裝置29通過控制技術連接于至少一個驅動裝置13和/或連接于可相對移動的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7。對于在監視裝置29中出現一物體、特別是一只手、一只腳或一人的其他的身體部分處于待監視的臨界的危險區域內的情況,自動地停止可能帶來危險的閉鎖裝置7的驅動裝置13或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7或轉入一對人或物品安全的狀態。特別是閉鎖裝置7或各滑板元件11的移動區域或移動路線和/或在自動化運動的格架裝置4之前的緊挨區域屬于待監視的危險區域。當至少一個用于至少一個閉鎖裝置7的驅動裝置13開動時和/或當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7是運行的時尤其如此,監視裝置29也是準備好操作的或運行的,以便在突然出現一對人的危險狀況時或一物體進入監視的危險區域時立即自動地關閉相應的驅動裝置或使相應的自動機部件轉為一安全的狀態。在危險情況下監視裝置29向控制裝置14發出一相應的危險信號或直接由監視裝置29關閉或退回可能帶來危險的驅動裝置13、17。
在監視裝置29作為攝像裝置30的構成中,如本身已知的,其包括至少一個CCD組件用以接收圖像數據。攝像裝置30經由至少一條導線32連接于用于檢測的圖像數據的評價裝置或連接于必要時承擔該功能度的控制裝置14。評價裝置或控制裝置14構成軟件控制的并且能夠檢測或識別進入危險區域的物體,從而在一與此相應的評價結果中一相當的危險信號導致驅動能量的切斷或導致一安全的工作狀態。但軟件控制的評價裝置也可以構成在攝像裝置30內并且已將一相應的評價或危險信號傳送給控制裝置14或直接傳送給一用于驅動裝置13和/或驅動裝置17的開關裝置。
可選擇地或組合于圖1和2所示的評價圖像數據的監視裝置29的實施形式,圖3中說明的光電子監視裝置29也是可能的。
在按圖3的構成中安全系統28或監視裝置29在一格架開口或中心的存取開口6之前關于格架裝置4的存取方向包括至少一個光圍柵裝置33或一光簾或一光柵34。光圍柵裝置33在這里可以發射一光柵34或一光簾或只一單個的光束。其中相應的光束在一至少近似垂直于支承平面31定位的平面內延伸。其中光圍柵裝置33可以按反射原理工作,亦即通過一所謂反射光圍柵構成,其中用于波輻射的發射和接收元件位于一個地點或并排地設置。對于在一這樣的反射光圍柵中發射的光波反射或不同地重新被接收或不再被反射的情況,則將該狀態變化作為一物品入侵于待監視的危險區域內來識別并且發出或提供一相應的危險信號。
優選由光圍柵裝置33發射處于人看不見的波長范圍內的光。因此優選將光圍裝置33構成用于發射和/或接收紅外光。
在圖3中在自動機殼體2的上部簡化說明一按反射原理的光圍柵裝置33。可選擇地或與其組合地光圍柵裝置33也可以按發射和接收原理構成并且為此包括至少一個光發射元件35和至少一個與其間隔開的光接受元件36用于由至少一個光發射元件35發射的光。該至少一個光發射元件35和至少一個光接收元件36設置成使一單行的或格柵狀的光圍柵33構成在存取開口6之前的區域內。所述至少一個光發射元件35和光接收元件36優選構成用于發射或探測紅外光。優選光發射元件和光接收元件35、36設置在固定的部件或自動機殼體2的剛性的部分上。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光發射的光接受元件35、36設置在存取開口6的側面對置的邊界面37、38上。由此一方面達到在自動機殼體2中相稱的和防破壞的結合并且還提供一功能可靠的和結構上簡單的監視裝置29用于在自動化的閉鎖裝置7之前或自動化運動的格架裝置4之前的危險區域。
如圖3中還簡化說明的,監視裝置29作為另一實施形式也可以具有一用于紅外光和/或超聲波的發射和/或接收裝置39,如其用虛線簡化表示的。特別是該發射和/或接收裝置39由一所謂被動的紅外探測器構成,其在一紅外輻射源進入自動存取機1的監視區域或危險區域時發送或提供一傳感器信號,其告知人或生物進入監視區域。至少一個被動的紅外探測器40優選固定在自動機殼體2上并且具有一檢測范圍或檢測區域,其在很大程度上越過整個的中心的存取開口6延伸。該被動的紅外探測器40的檢測或探測范圍在這里關于平行于向格架裝置4的存取方向的方向構成較窄的。關于該向自動存取機1的存取方向,監視裝置29的檢測區域的所謂深度最大約為0.7m。借此確保由監視裝置29只監視在自動存取機1的存取開口6之前的一可能帶來危險的部分,并且以足夠的間距位于存取開口6之前的人或物品不可能妨礙自動存取機1的部分自動化的過程。因此一方面提供一提高的人身安全性并且還確保一不受干擾的自動機操作。將一被動的紅外探測器40用作為監視裝置29提供一便宜并同時可靠的監視裝置29的結構的可能性,其用于自動化的運動過程相對于人或生物的保險裝置。代替一紅外探測器40的應用也有可能使用超聲波信號用來檢驗或監視在緊挨存取開口6之前的危險區域內或空間上限定的監視范圍內出現物品或人。
如圖4中簡化說明的,為了提高人身安全性,安全系統28或監視裝置29也可以通過至少一個碰撞或接觸嵌條41構成。一這樣的碰撞或接觸嵌條41為了自動地停止閉鎖裝置7的一運動、特別是關閉運動,至少設置在閉鎖裝置7或滑板元件11的一關于關閉方向的前面的終端部分中或一位于離前面的關閉邊緣最近的部分中,如其在圖4中用實線示出的。可選擇地或與其組合地,可以至少一個碰撞或接觸嵌條41構成在自動機殼體2上用于閉鎖裝置7或相應的滑板元件11的殼體側的限定格架裝置的止擋邊緣42上,如其用虛線象征性說明的。該至少一個碰撞或接觸嵌條41,如簡化示出的,連接于控制裝置14或直接連接于驅動裝置13,以便在檢測到一物體例如一手處于閉鎖裝置7的危險范圍或移動路線內時至少實現一次立即停止可能帶來危險的運動。因此監視裝置29或至少一個碰撞或接觸嵌條41在檢測到一障礙物處于監視或危險范圍內,亦即處于閉鎖裝置7的移動范圍內時阻止和停止至少一繼續的關閉過程或發出一信號以便重新打開閉鎖裝置7。借此幾乎排除物品的夾緊或可能粗心大意的人的傷害,盡管在驅動裝置13與閉鎖裝置7或滑板元件11之間可以構成驅動強有力的并從而比較抗強力的驅動裝置或傳力元件。亦即也可以構成各個剛性連接的運動傳遞元件并且驅動裝置設有高的驅動轉矩,而仍然幾乎排除人的肉體的或心理的危險傷害,因為自動的監視裝置29可靠地防止這樣的危險。
同樣有可能,在對閉鎖裝置7的止擋邊緣43上和/或在自動機殼體2的用于閉鎖裝置7的止擋邊緣42上構成一彈性柔軟的和復位的緩沖元件44。一種這樣軟彈性的緩沖元件44在止擋邊緣42和/或43上可以減小作用到身體部分上如特別是手或手指上的單位面積壓力,從而以簡單的方式和方法可以大部分避免挫傷或其他的傷害。其中也有可能將一實現電開關功能的碰撞和接觸嵌條41構成為軟彈性的緩沖元件44,從而一方面減小各運動的自動機部分與一固定的自動機部分之間的表面壓力并且還可以自動化地進行帶來危險的自動機部分、特別是閉鎖裝置7的一安全定向的停止或返回運動。
圖5中說明其他的安全系統28或措施用以提高同一類自動存取機1的人身安全性。其中設定,在自動機殼體2上和/或在閉鎖裝置7上的可由使用者抓住的關閉邊緣45設有大于2mm、優選約4mm的半徑46,通過在自動機殼體2的關閉邊緣45上和/或至少在閉鎖裝置7的前面的關閉邊緣上的這樣的半徑46可明顯地減少傷害例如擦傷或挫傷的危險。
可選擇地或與其組合地,閉鎖裝置7、特別是閉鎖裝置7的至少一個可直線移動的滑板元件11具有一約15mm的最小深度或最小厚度47。該約15mm的最小厚度至少設置在閉鎖裝置7或至少一個滑板元件11關于關閉方向的前面的終端部分中。優選閉鎖裝置7或各滑板元件11的遠離格架裝置4的外面構成安全平滑的或至少接近平面的,以便避免在可自動化移動的閉鎖裝置7的外面上的鉤住或帶來危險的挫傷邊緣。
當閉鎖裝置7處于完全關閉的位置時,如果閉鎖裝置7、特別是閉鎖裝置7的至少一個滑板元件11對接地,亦即在最大程度上無搭接地撞向自動機殼體2的存取開口6的一邊界面48也是符合目的的。由此可以避免由于閉鎖裝置7的關閉運動的剪切運動和由此產生的對身體部分或物品的擦傷。
如由圖6和7顯而易見的,也可以構成彈性的填充元件或覆蓋元件49,以便提高自動存取機1相對人的安全性。這樣的填充元件或覆蓋元件49優選構成彈性的并在必要時構成迷宮式的,并且設置在閉鎖裝置7、特別是各滑板11與自動機殼體2之間的間隙50中。可選擇地或與其組合地,在各個上下重疊設置的滑板元件11之間的間隙51也可以設有這樣的彈性的填充元件或覆蓋元件49。這些填充元件或覆蓋元件49防止衣服或肢體被嵌入或夾入間隙50、51中,因為這些填充元件或覆蓋元件49盡可能完全填滿或覆蓋間隙50、51。當這些填充元件或覆蓋元件49迷宮式覆蓋間隙50、51時尤其如此,幾乎可以完全排除由于運動的滑板元件11而嵌入衣服或身體部分。
還可符合目的的是,在由至少一個可直線移動的滑板元件11構成的閉鎖裝置7上構成一彈性密封唇形式的護擋元件52。該護擋元件52在這里貼緊于至少一個格架開口的邊界面48并且固定在滑板元件11上,從而其在經由所屬的驅動裝置推動滑板元件11時滑動地貼緊至少一個邊界面48。由此也可以避免衣服或身體部分的嵌入或夾入,因為護擋元件52護擋處于滑板元件11的移動范圍內的物體或避免其進入在運動的部分與固定的部分之間的間隙或中間空間。其中有利的是,護擋元件52的一護擋唇53在相互垂直延伸的各格架開口的邊界面48之間構成或包含一鈍角54。
如圖7中說明的,按照一有利的實施形式自動存取機1,具有至少一個光的和/或聲的發信號元件55,其構成用于發出一光的和/或聲的報警信號。其中由光的和/或聲的發信號元件55直接在閉鎖裝置7、特別是至少一個滑板元件11的自動化運動開始之前和/或其運動過程中發出一這樣的報警信號。借此提前或及時地給自動存取機1的操作者發出信號,指示面臨或開始一運動的自動化實施,從而他可以對此進行準備和必要時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此外通過一這樣的聲的或光的通知,避免由于自動機的突然的運動使自動存取機1的使用者或操作者受驚。如圖7顯而易見的,一這樣的發信號元件55可以由一擴音器56和/或由一閃光裝置57構成,其連接于控制裝置14,參見例如圖4。
由圖7還可得知一彈性的緩沖元件44的一實施形式,其構成格架開口的邊界面48,以便由此減少對人的傷害危險。
自動存取機1的優選的結構形式具有一閉鎖裝置7,其構成至少兩個上下重疊設置的可彼此獨立移動的滑板元件11,如其例如由圖6顯而易見的。這些可彼此獨立控制的并因此可移動的滑板元件11用于調整關于一人的存取方向向位于滑板元件11后面的格架裝置4的各格架3的存取,如其由圖7或圖8結合圖1可簡單得知的。
如在按圖8的自動存取機1的另一實施形式中可看出的,可以在各滑板元件11的前面設置至少一個覆蓋多個滑板元件11的或一個覆蓋整個中心的存取開口6的防護門58。該防護門58關于向各格架3的存取方向設置在可自動化移動的滑板元件11之前,該防護門用作為面對可自動化移動的各滑板元件11的覆蓋或用作為存取保護。該防護門58在這里可以繞一垂直轉軸可偏轉地支承,如其按圖4的實施形式所示的。與此不同該防護門58可以以一滑門的形式構成在各個滑板元件11之前或在自動機殼體2的存取開口6之前或直接在其中并且優選可沿水平方向移動地支承,如其按圖8的實施形式說明的。為了沿水平方向或在一垂直的平面內的移動為防護門58配置至少一個導向裝置59,沿其以一滑門的形式支承平板狀的防護門58。
還可以為防護門58配置一限力和/或限速的驅動裝置60,以便使防護門58能夠自動地運動或移動。與此不同,防護門也可以構成可用手移動的。在防護門58的完全關閉位置,按圖8中的位置,盡可能完全覆蓋或面對存取隔堵各滑板元件11或格架裝置4。
當為防護門58配置一限力和/或限速的驅動裝置60時尤其如此,為防護門58按照一優選的實施形式還配置一可通過控制技術脫開的止動器61,其在止動器61有效時防止從防護門58的完全關閉的位置起自動化地或用手打開防護門58。該止動器61可以例如通過一可電磁移動的聯鎖裝置62構成,如其在圖8中簡化說明的。其中止動器61或電磁聯鎖裝置62根據控制裝置14來控制或可控制,以便實現防護門58的自動化的聯鎖或脫開。在止動器61的有效的狀態下,亦即在防護門58聯鎖的任何狀態下可靠地阻止防護門58從圖8中說明的完全關閉的位置按箭頭26向打開方向的打開。止動器61的脫開經由來自電子控制裝置14的相應的優選的主動的控制信號是可能的。亦即只在止動器61出現失效的狀態時才能按箭頭26向打開方向打開防護門58。優選止動器61在無能量供給的狀態下是有效的而止動器61通過供給能量、優選電能或必要時氣動的驅動能量可轉入一失效的狀態,從而用手和/或經由相應配置的驅動裝置60可以使防護門58按箭頭26向打開方向移動。
按照一有利的進一步構成可以為防護門58配置一傳感的控制裝置63。該傳感的控制裝置63作用連接于控制裝置14或有效連接于至少一個可能帶來危險的驅動裝置。該傳感的控制裝置63用于確定防護門58的關閉的或打開的狀態。對于經由控制裝置63檢測到一打開的或部分打開的防護門58的情況,經由控制裝置14或通過對開關元件的直接影響避免滑板元件11或格架裝置4的自動化的移動,以便排除對人的危險。傳感的控制裝置63在這里可以通過電開關元件或通過其他的按任何物理原理工作的傳感器構成,其根據防護門58的關閉的或打開的狀態將代表性的報警信號傳向控制裝置14或以適當的方式對驅動裝置13的開關裝置或對驅動裝置17的開關裝置產生影響。
在各滑板元件11之前設置防護門58還能夠實現自動存取機1的有利的操作方法。特別是為了自動存取機1用物品的裝載過程可以由多個滑板元件11開放多個格架3或多個格架開口。在格架裝置4或各格架3的自動移動的過程中它們可以單獨通過防護門58覆蓋或防止存取,以便由此在為了提供確定的格架3經由驅動裝置17使格架裝置4自動地運動時避免由于運動的格架裝置4造成的傷害危險。
如其以上所述的,一主動的傳感的監視裝置29,也可以用于在格架裝置4運動期間在打開的格架3或敞開的滑板元件11時在用物品的裝載過程中保護人。特別是在由受過操縱指示的投遞員進行自動機操作時經由監視裝置29可以達到一相當的安全性,盡管運動的格架裝置4由于至少部分敞開的閉鎖裝置7基本上是可抓住的或觸及的。特別是經由監視裝置29當一受過操縱指示或經過培訓的投遞員進入監視裝置29的確定的監視范圍內時可啟動格架裝置4的立即的停止和/或制動。由此特別在大量發送時對于一利用自動存取機1基本上熟悉的或受過操縱指示的投遞員來說可達到物品的較迅速的存入。因此用于自動化地停止或制動一運動的格架裝置4的監視裝置29提高物品的經過培訓的投遞員的操作安全性。特別是在進入一危險狀態時或在傳感的監視的自動存取機1的監視和危險區域內檢測到一物體時自動地引起可能帶來危險的驅動裝置13和/或17的停止。
此外在按圖8的實施形式中在存取開口6的區域內簡化示出一可選擇的或可與防護門58組合使用的光圍柵裝置33,其按反射原理工作。
在與以上建議的監視裝置29的至少一個實施形式的組合中現在有可能將用于通過各個滑板元件11構成的閉鎖裝置7的驅動裝置13也通過自鎖的驅動裝置構成。這因此特別是因為通過說明的安全系統28或傳感的監視裝置29幾乎不再產生傷害操作者的危險。用于各滑板元件11的自鎖的驅動裝置13以有利的方式提高防盜安全性或防止面對向鄰接于確定的格架3的不供用于存取的各格架3的未經許可的存取的安全性。利用用于滑板元件11的自動的驅動裝置13可以結構上簡單、可靠和便宜地轉換該存取控制。所謂自鎖的驅動裝置在這里應被理解為例如蝸輪傳動裝置、制動電機等。特別是一自鎖的驅動裝置13在切斷供給的運動能量時,即使在滑板元件11的機械部件上施加外力、特別是用手的關閉力時仍保持足夠高的在停止時或在相應的固定位置的保持力或制動力。
按照一有利的進一步構成可以為自動存取機1的每一平板狀的滑板元件11配置一通過控制技術可選擇解鎖的機電聯鎖元件64,如其在圖8中示例性說明的。在處于聯鎖狀態時該聯鎖裝置64阻止從相應的滑板11的完全關閉的位置起打開或推開相應的滑板元件11。當聯鎖裝置64是功能有效時尤其如此,其可靠地阻止設有這樣的可自動控制的聯鎖裝置64的滑板元件11的打開或強行打開。由此確保,不可能存取一位于滑板元件11后面的必要時運動的格架裝置4或高度可靠在阻止向各格架3的未經許可的存取。
自動存取機1還可以包括一停止監視裝置65用于相對運動支承的格架裝置4。該電的或傳感的停止監視裝置65用于傳感地檢測格架裝置4或其驅動裝置17的可能發生的運動。停止監視裝置65在這里包括至少一個傳感器,其可以按一任何的物理原理檢測部件、特別是格架裝置4或其驅動裝置17的偶然的運動或停止。如簡化表示的,停止監視裝置65在這里功能連接于控制裝置14和/或一獨立的評價裝置和/或至少一個用于各滑板元件11的聯鎖元件64。特別是一用于滑板元件11的可機電解鎖的聯鎖元件64只在出現一來自控制裝置14的解鎖信號和同時出現一來自停止監視裝置65的開啟信號時才可解鎖。由此確保,只在格架裝置4停止時一向格架裝置4的存取才是可能的。否則經由停止監視裝置65由于有效的聯鎖元件64以高的安全性阻止一滑板元件的開啟。
為了提高運行或操作可靠性也可以為用于各滑板元件11的可機電解鎖的聯鎖元件64配置電的或傳感的控制裝置66。一這樣的控制裝置66在這里可以包括一簡單的電控制觸點或一控制傳感器67。控制裝置66構成使其只在完全關閉的和借助于聯鎖裝置64聯鎖的各滑板元件11的情況下才為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3提供一有效的開啟信號。在此符合目的的可以是,將控制裝置66或控制輸出端的多個滑板元件11的多個聯鎖元件64接通或連接成使用于格架裝置4的相對移動的驅動裝置17只在全部的滑板元件11是關閉的并且還確定地聯鎖于其關閉的位置時才可啟動。由此達到一以高度自動化運行的高度可靠的自動機控制。
按圖9的實施形式示出另一自動存取機1包括一安全系統28用以達到提高的人身安全性。在這種情況下自動存取機1包括一待由操作者用手操縱的安全開關裝置68,如其在圖9中簡化說明的。其中當要借助于所屬的驅動裝置13實施閉鎖裝置7、特別是至少一個滑板元件11的關閉過程和/或打開過程時則特別由操作者啟動該安全開關裝置68。該安全開關裝置68優選以按有關的標準的安全技術實施并優選由一所謂安全鍵控器69構成。一這樣的安全開關裝置68考慮到提高的技術的可靠性要求。特別是構成為安全鍵控器69的安全開關裝置68也稱為所謂認可鍵控器,其只在按確定的操縱時才發送或提供一開放或認可信號,特別用于實施閉鎖裝置7的一自動化的關閉運動和/或打開運動。為此安全開關裝置68,如簡化示出的,連接于控制裝置14和/或開關式接通于用于在安全技術上待得到保證的驅動裝置13的能量供應線路中。
有利的是,將該安全開關裝置68安裝在兒童安全的高度。亦即將安全開關裝置68定位成其不能由兒童用手碰得到,因為兒童不可能正確地或全面地估計可能來自于自動機的危險。因此安全開關裝置68以大于1m、優選大于1.5m的高度安裝在自動機的支承平面31(圖1)的上方或固定在自動機殼體2上。由此確保,年齡到6歲的小孩不可能或只變得困難地用手碰得到安全開關裝置68而釋放可能帶來危險的運動。
安全開關裝置68與控制裝置14相結合或結合于自動存取機1的控制技術過程,使得只在用手啟動的或主動操縱的安全開關裝置68的情況下才可以打開(fregeischaltet)或接通驅動能量用于閉鎖裝置7的驅動裝置13和/或用于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7。由此一方面達到,只在由使用者自覺啟動自動機運動或可能帶來危險的活動時該可能帶來危險的驅動裝置的啟動才是可能的。特別是使用者通過安全開關裝置68的啟動確信從現在起經由驅動裝置13或驅動裝置17即將來臨或實施自動機的閉鎖裝置7和格架裝置4的運動。
按照有利的進一步構成,安全開關裝置68可以設計用于啟動一具有預定的開啟時間間隔的定時開關元件70,用以實施閉鎖裝置7的一關閉過程和/或打開過程。該定時開關元件70的開啟時間間隔在這里在時間上限定在少于1min并且在該開啟時間間隔流逝以后無能量接通閉鎖裝置7的驅動裝置13和/或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7。由此防止在一由有權限的操作者未注意的時刻發生一關閉或打開過程。
符合目的地,當自動機的操作者未操縱安全開關裝置68時,閉鎖裝置7、特別是相應的滑板元件11仍是打開的。同樣有利的是,在可實施實際的存入或取出過程之前必須首先由自動存取機1的使用者關閉敞開的格架裝置4的一格架。所述措施減少在自動機中玩耍的兒童或爬進自動存取機1的各格架3中的動物的錯誤的關入的可能性。
如果安全開關裝置68或一用于驅動能量的電技術的打開裝置(Freischalteinrichtung)通過獨立于自動存取機1的實際的控制裝置14作用的或獨立實施的附加的安全開關電路或開關元件構成時,則提供還再一次提高的操作可靠性。由此一在控制裝置14的控制過程中的可能發生的錯誤,例如由于出現一先前未發生的特殊操作狀況,不會導致一安全性喪失。
按照另一具有提高的操作可靠性的實施形式,以安全技術構成定時元件70。一定時元件70的預定的開啟時間間隔相當于一用于閉鎖裝置7的或處于確定的打開位置的滑板元件11的完全關閉的通常的延續時間。在該通過自動機結構或不同的滑板元件11的各個打開位置預定的開啟時間間隔流逝以后,一尚未到達關閉位置的閉鎖裝置7不再自動地移到關閉位置。相反,必須用手導致閉鎖裝置7的關閉位置或通過安全開關裝置68的操縱重新設置定時元件70,以便引導一使用者自覺的完全的關閉過程。
同樣可以符合目的的是,只在開啟時間間隔為滑板元件11的驅動能量仍在延續或有效時,用于一處于關閉位置的滑板元件11的聯鎖裝置64才是可啟動的。由此也可以防止錯誤地關入兒童或生物或無意地關進自動存取機1的格架裝置4中,因為只在限定的開啟時間間隔仍在延續時才可以啟動用于相應的滑板元件11的防盜的或抗強力的鎖閉的聯鎖元件64。亦即在開啟時間流逝以后并不實現一滑板元件的自動機方面的自動的聯鎖,而被針對地阻止。
另一方面有可能,閉鎖裝置7或一敞開的滑板元件11的關閉過程只在存在一由識別和/或資格檢驗裝置24可讀的或插入其中的有效的識別裝置例如一磁卡和/或芯片卡或一其他的識別裝置時才是可能的,借此同樣可以防止,兒童由于危險的玩耍活動可能關進或進入自動存取機中。此外經由該識別和/或資格檢驗裝置24以簡單的方式和方法記錄和跟蹤何時并由哪個操作者啟動或允許自動存取機1的一關閉過程。
必要時在自動存取機1控制技術過程中也可以設定,閉鎖裝置7或至少一個滑板元件11的自動化的關閉運動只在一定的時間間隔內在一成功的使用者識別以后例如通過磁卡或芯片卡才是可能的。
為了提高自動存取機1關于一可能發生的人的危險的安全性,也可以構成一電子測定裝置71用以確定整個格架裝置4和/或各個格架3的當前的重量。利用該電子測定裝置71可自動化地檢驗,在一使用者方面進行的轉移過程中格架裝置4的重量是否明顯或顯著地增加并因此可能妨礙自動存取機1的關閉過程,因為在進行一轉移過程以后格架裝置4的重量應該減少或如果由于不同的原因仍未取走物品時至少可以保持不變。但格架裝置4的重量在一轉移過程以后絕不應高于以前的,因為這可以推斷到一不許可的存入或該重量增加可能由于一兒童或一生物未被注意地爬進格架裝置4中引起的。在可由測定裝置71確定的不正常的重量增加時,并不實施閉鎖裝置7或相應的滑板元件11的至少一次自動化的關閉過程。
為了檢驗或檢測重量變化有可能周期性地確定格架裝置4的總重或至少各個格架3的重量并且存儲相應的數值作為測量結果。該關于自動存取機1的重量狀況的測量值變化也能夠推斷關于在自動存取機1上的實際的存入或取出過程。
因此符合目的地,只在格架裝置4或相應的格架3的重量不高于或只稍稍地高于格架裝置4或相應的格架3在使用者方面進行的提取過程之前的重量時,才實現閉鎖裝置7或各滑板元件11的自動化的關閉過程。必要時根據一識別的重量減少也可以自動化地開動閉鎖裝置7或相應的滑板元件11的關閉過程。因此提高操作舒適性或因此使自動機運行高度自動化。
但用于格架裝置4或各個格架3的重量確定的測定裝置71也可以用于避免自動機的過載或超負荷。特別是該測定裝置71或與測定裝置71連接的控制裝置14可以阻止繼續存入過程或阻止一超重的物品的存入。因此保護自動存取機1的人身安全性和操作可靠性。
測定裝置71還可以用來確定重量增加或重量減少,以便對于格架裝置4達到重量負荷的盡可能均勻的分配。特別是經由控制裝置14與測定裝置71相結合可以避免一單個的格架部分受高的負荷并且只較輕的物品存入一鄰接的或對置的部分中。特別是控制裝置14或測定裝置71可以構成或編程序,以便達到在優選運動的、特別可旋轉支承的格架裝置4中的盡可能均勻的重量分配并避免單側的最大負荷。
可選擇地或與其組合,用于格架裝置4或各個格架3的重量或裝載狀況的測定裝置71也可以用于識別或檢測在自動存取機上的盜竊或破壞活動。因此提供一多功能使用的測定裝置71,其具有許多組合效果和有利的用途。
各實施例示出自動存取機1或安全系統28的可能的實施方案,其中在這方面應該提到,本發明并不限于其特別示出的實施方案,而更確切地說各個實施方案相互不同的組合也是可能的。
為了有條理起見最后應該指出,為了更好地理解自動存取機1的結構將其及其構件部分地不按比例和/或放大和/或縮小地示出。
特別是各個在圖1、2、3、4、5、6、7、8、9中示出的實施形式構成按本發明獨立的方案的主題。由這些附圖的詳述可得知與此有關的按本發明的目的和方案。
附圖標記清單1 自動存取機2 自動機殼體3 格架4 格架裝置5 存取機構6 存取開口7 閉鎖裝置8 寬度9 格架寬度
10 高度11 滑板元件12 開口寬度13 驅動裝置14 控制裝置15 單個存取開口16 輸送裝置17 驅動裝置18 軸19 圓形儲庫20 旋轉傳動裝置21 操作接口22 終端23 輸入和/或輸出裝置24 識別和/或資格檢驗裝置25 掃描器26 箭頭27 箭頭28 安全系統29 監視裝置30 攝像裝置31 支承平面32 導線33 光圍柵裝置34 光柵35 光發射元件36 光接收元件37 邊界面38 邊界面
39 發射和/或接收裝置40 紅外探測器41 碰撞或接觸嵌條42 止擋邊緣43 止擋邊緣44 緩沖元件45 關閉邊緣46 半徑47 最小厚度48 邊界面49 填充或覆蓋元件50 間隙51 間隙52 護擋元件53 護擋唇54 角度55 光的和/或聲的發信號元件56 擴音器57 閃光裝置58 防護門59 導向裝置60 驅動裝置61 止動器62 聯鎖裝置63 控制裝置64 聯鎖元件65 停止監視裝置66 控制裝置67 控制傳感器
68 安全開關裝置69 安全鍵控器70 定時元件71 測定裝置
權利要求
1.物品的自動存取機(1),包括一具有許多格架(3)的格架裝置(4),這些格架被一自動機殼體(2)或一其他的輪廓至少部分地包圍;并且包括至少一個可相對于在自動機殼體(2)中的中心的預定的存取開口(6)移動的閉鎖裝置(7),以便開放或阻止向一確定的單個格架(3)或向一組確定的鄰接的格架(3)的存取可能性;還包括至少一個驅動裝置(13)用于閉鎖裝置(7)的受控的移動,其中閉鎖裝置(7)的可移動性取決于一可通過控制技術檢驗的存取權限;其特征在于,自動存取機(1)具有至少一個安全系統(28),以便面對因自動化過程引起的危險或面對其可自動化啟動的運動驅動裝置大大地提高人身安全性。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構成至少一個監視裝置(29)用以監視在至少一個格架(3)的格架開口之前的一個區域。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構成至少一個監視裝置(29)用以監視通過至少一個格架(3)的一格架開口的伸進手區域。
4.按照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監視裝置(29)具有至少一個攝像裝置(30)。
5.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監視裝置(29)具有至少一個用于紅外光或超聲波的發射和/或接收裝置(39)。
6.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監視裝置(29)連接于自動存取機(1)的中心控制裝置(14)或連接于至少一個閉鎖裝置(7)的控制裝置,特別在控制技術上與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裝置(13)耦合。
7.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監視裝置(29)沿存取方向在格架開口之前或中心的存取開口(6)之前構成至少一個光圍柵裝置(33)、一光柵(34)或一光簾。
8.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監視裝置(29)具有特別用于紅外光的光發射和光接收元件(35、36),所述光發射和光接收元件設置在自動機殼體(2)的不可運動的或不運動的部件或部分上。
9.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一碰撞或接觸嵌條(41)構成在閉鎖裝置(7)的一關于關閉方向的前面的終端部分中或一位于離前面的關閉邊緣最近的部分中和/或構成在自動機殼體(2)上用于閉鎖裝置(7)的殼體側的限定格架開口的止擋邊緣(42)上。
10.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監視裝置(29)或一碰撞或接觸嵌條(41)在檢測到一障礙物處于監視或危險范圍內時阻止、停止一關閉過程或發出一信號以便重新打開閉鎖裝置(7)。
11.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為一止擋邊緣(42、43)在自動機殼體(2)上和/或在閉鎖裝置(7)上配置一彈性柔軟的和復位的緩沖元件(44)。
12.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在自動機殼體(2)上和/或在閉鎖裝置(7)上的可由使用者抓住的關閉邊緣設有大于2mm、優選約4mm的半徑(46)。
13.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特別通過至少一個可直線移動的滑板元件(11)構成的閉鎖裝置(7)至少在關于關閉方向的前面的終端部分中具有約15mm的最小深度或最小厚度(47)。
14.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特別通過至少一個滑板元件(11)構成的所述至少一個閉鎖裝置(7)在關閉的狀態下對接地貼緊自動機殼體(2)的一邊界面(48)。
15.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在閉鎖裝置(7)、特別是所述至少一個滑板元件(11)與自動機殼體(2)之間的間隙(50)和/或在各個上下重疊設置的滑板元件(11)之間的間隙(51)設有彈性柔軟的和復位的填充或覆蓋元件(49)。
16.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在由至少一個可直線移動的滑板元件(11)構成的閉鎖裝置(7)上構成一彈性護擋唇(53)形式的護擋元件(52),該護擋元件滑動地緊貼于一格架開口的至少一個邊界面(48)。
17.按照權利要求16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護擋元件(52)的護擋唇(53)在各格架開口的相互垂直延伸的邊界面(48)之間構成或包含一鈍角(54)。
18.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一光的和/或聲的發信號元件(55)構成用于直接在閉鎖裝置(7)、特別所述至少一個滑板元件的自動化運動開始之前和/或其運動過程中發出一光的和/或聲的報警信號。
19.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閉鎖裝置(7)具有至少兩個上下重疊設置的可彼此獨立移動的滑板元件(11)用以控制或調整向位于后面的格架裝置(4)的各格架(3)的存取。
20.按照權利要求19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在各滑板元件(11)的前面設置至少一個覆蓋多個滑板元件(11)或覆蓋整個中心的存取開口(6)的防護門(58)。
21.按照權利要求20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為防護門(58)配置一限力和/或限速的驅動裝置(60)以便使防護門(58)自動化地移動。
22.按照權利要求20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為防護門(58)配置一可通過控制技術脫開的止動器(61)。
23.按照權利要求20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為防護門(58)配置一控制裝置(63)用以可靠地確定防護門(58)的關閉/打開的狀態。
24.按照權利要求20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為了一用物品的裝載過程由各滑板元件(11)開放多個格架(3)或多個格架開口并且在格架裝置(4)的自動移動的過程中只通過防護門(58)覆蓋或防止存取或通過一主動的傳感的監視裝置(29)在格架裝置(4)的運動過程中保護或封鎖以免觸摸。
25.按照權利要求19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通過自鎖的驅動裝置構成各滑板元件(11)的驅動裝置(13)。
26.按照權利要求19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為每一滑板元件(11)配置一通過控制技術可選擇解鎖的機電的聯鎖元件(64)。
27.按照權利要求26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各滑板元件(11)的可機電解鎖的聯鎖元件(64)只在出現一自動機的控制裝置(14)的解鎖信號時和同時出現一用于格架裝置(4)或其驅動裝置(17)的停止監視裝置(65)的開啟信號時才可解鎖。
28.按照權利要求26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用于滑板元件(11)的可機電解鎖的聯鎖裝置(64)包括一電控制裝置(66),例如一控制觸點或一控制傳感器(67),并且控制裝置(66)只在完全關閉的和借助于聯鎖裝置(64)聯鎖的各滑板元件(11)的情況下才為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7)的能量供給發出一有效的開啟信號。
29.按照權利要求28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將用于滑板元件(11)的多個聯鎖元件(64)的控制裝置(66)或控制輸出端接通或連接成使用于格架裝置(4)的相對移動的驅動裝置(17)只在全部的滑板元件(11)關閉并且聯鎖于其關閉的位置時才可啟動。
30.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構成一可由操作者用手操縱的安全開關裝置(68)特別是一安全鍵控器(69),可操縱該安全開關裝置(68)用于閉鎖裝置(7)的自動化驅動的關閉和/或開啟。
31.按照權利要求30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安全開關裝置(68)在自動機上安裝在兒童安全的高度。
32.按照權利要求31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安全開關裝置(68)在自動機的支承平面(31)的上方大于1m、優選大于1.5m的高度上安裝在自動機殼體(2)上。
33.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經由一用手啟動的或操縱的安全開關裝置(68)脫開或接通用于閉鎖裝置(7)的驅動裝置(13)和/或用于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7)的驅動能量。
34.按照權利要求30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安全開關裝置(68)構成用于啟動一具有預定的開啟時間間隔的定時元件(70),用于閉鎖裝置(7)的關閉過程和/或打開過程。
35.按照權利要求34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在開啟時間間隔流逝以后無能量地接通閉鎖裝置(7)的驅動裝置(13)和/或格架裝置(4)的驅動裝置(17)。
36.按照權利要求30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在未操縱安全開關裝置(68)時一敞開的閉鎖裝置(7)、特別是相應的滑板元件(11)仍是打開的并且不會自動地關閉。
37.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在可實施一存入和取出過程之前必須由自動存取機(1)的使用者關閉格架裝置(4)的一敞開的格架(3)。
38.按照權利要求30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用于驅動能量的安全開關裝置(68)或脫開裝置通過獨立于自動存取機(1)的實際的控制裝置(14)工作的或作用的附加的安全開關電路或開關元件構成。
39.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構成一定時元件(70),其開啟時間間隔相當于一用于閉鎖裝置(7)的完全關閉的通常的延續時間并且在該預定的開啟時間間隔流逝以后,一尚未達到關閉位置的閉鎖裝置(7)不再自動地移到關閉位置。
40.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只在為閉鎖裝置(7)的驅動能量的延續的開啟時間間隔期間,用于閉鎖裝置(7)處于其關閉位置的閉鎖元件(64)的啟動才是可能的。
41.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閉鎖裝置(7)的關閉過程只在存在一由自動機的識別和/或資格檢驗裝置(24)可讀的或插入其中的有效的識別裝置例如一磁卡和/或芯片卡時才是可實施的。
42.按照權利要求41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一自動化的關閉運動只在一定的時間間隔內在一成功的使用者識別以后才是可能的。
43.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構成一電子測定裝置(71),用以確定整個的格架裝置(4)和/或各個格架(3)的當前的重量。
44.按照權利要求43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周期性地或根據事件確定格架裝置(4)的總重或至少各個格架(3)的重量并且存儲相應的數值作為測量結果。
45.按照權利要求43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測定裝置(71)或與其連接的控制裝置(14)檢驗,在一提取或取出過程以后格架裝置(4)的總重或相應的格架(3)的重量是否減少或保持不變,或是否出現一重量增量。
46.按照權利要求45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只在測出的重量不高于或只稍稍地高于提取過程之前的重量,才實現閉鎖裝置(7)的自動化的關閉過程。
47.按照權利要求45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根據一識別的重量減少自動化地開動關閉過程。
48.按照權利要求43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測定裝置(71)構成用于避免自動機的過載或超負荷。
49.按照權利要求43所述的自動存取機,其特征在于,測定裝置(71)設置用于識別或檢測在自動機上的盜竊或破壞活動。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物品的自動存取機(1),包括一具有許多格架(3)的格架裝置(4),其由一自動機殼體(2)或一其他的輪廓至少部分地包圍,并且包括至少一個可相對于一自動機殼體(2)中的中心的預定的存取開口(6)移動的閉鎖裝置(7),以便開放或阻止向一確定單個格架(3)或向一組確定的鄰接的格架(3)的存取可能性。自動存取機(1)還包括至少一個驅動裝置用于閉鎖裝置(7)的受控的移動,其中閉鎖裝置(7)的可移動性取決于一可通過控制技術檢驗的存取權限。該自動存取機(1)具有至少一個安全系統(28),用于面對因自動化過程引起的危險或面對其可自動化啟動的運動傳動裝置大大提高了人身安全性。
文檔編號G07F17/00GK101057264SQ200580039107
公開日2007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05年8月26日 優先權日2004年9月21日
發明者M·申寧格, C·佩哈姆, E·沙赫爾 申請人:Keba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