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手機確認方式以便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方法及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訊及信息網絡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的商業活動中流通著大量現金,尤其是在一些大型商場,金銀珠寶店等,每天會收到大量現金,這些現金又要及時從商場商店存入銀行,銀行除將部分現金留在各分行內,又要將部分現金放入顧客自動提款機中(即ATM機中)供顧客存取,顧客取了現金后,再到商場商店消費,形成了這樣一個現金流。
由于ATM機數量有限,常常會使取錢人久等,非常不便,而商場商店每天又要將大量現金往銀行送,存入銀行,也是不方便,并且有一定的危險。如果銀行能夠指定一些“特約商戶”的商場商店,使顧客也可以從這些商場商店提取現金(不是刷卡消費,而是提取現金),又能實現銀行系統的安全運作,這樣的方法和系統是十分需要的。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這樣一種利用電訊方式實現該銀行客戶可以從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方法和電訊系統,特別是利用手機確認的方式提取現金的電訊方法和電訊系統。
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采用這樣一種手機確認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在銀行指定的特約商戶設置現金請求發生器(1),所述現金請求發生器(1)與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以有線和/或無線方式電訊連接,b、當銀行帳戶持有人在銀行的特約商戶提出提取現金請求時,即要求現金提款時,該特約商戶利用現金請求發生器(1)輸入銀行帳戶持有人的銀行帳號或銀行卡號及提款金額的信息,并將上述信息傳輸給該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c、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收到該特約商戶發來的上述銀行帳戶持有人的現金提款請求后,按預定核發程序,向該銀行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發出核實信息,要求所述銀行帳戶持有人確認上述提款請求,d、所述銀行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收到上述核實信息后,如果拒絕所述提款,則可按預定方式拒絕,如果認同所述提款,則可輸入確認碼請銀行授權提款,e、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收到所述銀行帳戶持有人手機(4)發回的確認碼后,按預定程序進行核實,核實確認碼正確后,向所述特約商戶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發出支付所述現金請求的指令,核實確認碼不正確后,向所述特約商戶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發出不支付所述現金請求的指令,
g、所述特約商戶執行其現金請求發生器(1)上的指令,當指令為支付時,支付現金,當指令為不支付時,拒絕支付。
以及采用這樣一種手機確認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系統,所述系統包括至少一個設在銀行特約商戶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至少一個交易信號發射臺(3),銀行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該手機(4)在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中預先登記備案,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通過電訊連接的交易信號發射臺(3)與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和銀行特約商戶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相電訊連接。
這樣,就實現了本發明。
本發明的優點是,減少了現金的流動,減少了特約商戶向銀行送現金的數量,減少了顧客去銀行和ATM機取現金的時間耽擱,減少了現金運送也間接減少了現金運送的危險,本發明的方法方便了取錢用錢的顧客,也使銀行間接地擴大了營業現金提取處,其“特約商戶”成了有人職守的另一種ATM機,但成本卻十分低廉,對銀行、對“特約商戶”都有好處。
圖1是本發明手機確認方式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方法和系統的說明圖。
圖2是在圖1的方法和系統的基礎上增設了錄相裝置(6)的說明圖。
圖3是在圖1及圖2的方法和系統的基礎上增設了商戶手機(5)的說明圖。
圖4是在上述各圖例的基礎上增設了交易信號處理中心(8)的說明圖。
圖5是本發明的方法在采用了商戶手機(5)后的步驟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方法和系統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參閱圖1,圖1是本發明手機確認方式以便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方法和系統的說明圖。提取現金從來都是直接在銀行內柜臺前操作交付的,或在ATM機即自動提款機處用卡和密碼進行的,與本發明十分不同,由此可以顯著地示出本發明具有的新穎性和創造性。
如前面
發明內容
中所述,本發明的系統涉及銀行,即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涉及特約商戶,即在該處設置的電子裝置——現金請求發生器(1),本發明的特點是采用手機確認,因此,本發明涉及銀行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各裝置之間的有線和/或無線通訊聯絡是經各個電訊營運商的電訊通訊網絡,電訊通信網絡可以隱含在本發明的系統中,也可以明確表示出來,即概括地稱為交易信號發射臺(3),它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根據服務領域所需要的電訊信號覆蓋范圍而定,但至少有一個。
各現金請求發生器(1)都是在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中備案的,各現金請求發生器(1)都有其自身的地址碼,以相互區別,銀行特約商戶A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一動作,該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就知是特約商戶A的,如同每個使用的手機有不同的電話號碼一樣,手機一使用,電訊公司大電腦就開始記帳了,否則收不到電話費,本發明的系統中也是一樣,銀行可協商設立多個銀行特約商戶以操作現金提取,各特約商戶中都設置各自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都與所述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電訊連接。
所述現金請求發生器(1)可以是各種銀行卡的閱讀器,和/或各種移動電話手機,汽車電話,密碼電話,和/或個人手帳,PDA和/或電腦。
通常,為安全和保有證明證據起見,所述現金請求發生器(1)還自身帶有或連接有打印裝置,將現金提取的有關事項,例如帳戶名稱,帳戶號碼,提取金額,提取時間,銀行特約商戶名稱、地址、代號等打印出來,并由現金提取人簽字,和/或寫上身份證號碼之類,即可以在步驟g中增加包括銀行特約商戶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打印出有關現金支付信息的紙件,由現金提取人簽署其姓名和/或身份證號碼后由該特約商戶留存的步驟。
由于目前的手機功能已十分完備,所以可以利用手機通訊進行授權、確認、拒絕等功能,可完成本發明中手機確認的各個步驟,從而實現本發明。
本發明的方法和系統也可以采用加密通訊等方式實行。
手機(4)也可以是具有手機功能的通訊裝置,例如,還可以是各種便攜式無線手帳機、和/或各式臺式傳呼機,和/或帶有CPU能接收和顯示交易信號并提醒接收機主人裝置的手表,和/或無線手帳,PDA,和/或電話機,和/或電腦以及專門設計用于回復確認或拒絕現金請求目的的電器裝置。
本發明的系統和方法中,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通過電訊連接的交易信號發射臺(3)與銀行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及現金請求發生器(1),及商戶手機(5)進行電訊指令信號的傳輸,所述交易信號發射臺(3)可以是各種移動電話或網上通訊系統,而不論數據或話音或多媒體信息的傳送的格式如何。
參閱圖2,圖2是在圖1的方法和系統的基礎上增設了錄相裝置(6)的說明圖。為了安全,各銀行內都裝設有錄相裝置。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最好在現金支付的場所,即銀行特約商戶處,最好在商戶內的支付場所,設置錄相裝置(6),即在其預定地點設置錄相裝置(6),在前述方法步驟中的任意一個或數個步驟中,增設對現金提取人的相貌和提款過程進行錄相的步驟。
可以約定,錄相是保密的,只做保安和訴訟用途。
如果現金提取后一定時間內,例如7日內無事,則錄相被抹去、消除,決不外泄。
如果出現事故,錄相會極有助于破案。
由于有錄相,可告知取款人有錄相一事,對好人是保護,對壞人歹徒則起阻嚇作用,使其不敢搶錢作案。
參閱圖3,圖3是在圖1及圖2的方法和系統的基礎上增設了商戶手機(5)的步驟,即所述系統還包括商戶手機(5),所述商戶手機(5)設置在銀行特約商戶內,主要用于接受和答復所電訊連接的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所發的指令信息。商戶手機(5)設置事宜可由銀行特約商戶與支付銀行商定,可由特約商戶內專門指定的人使用。這樣是為了使銀行特約商戶比較安心地、順利地進行現金支付,即可前述方法步驟e中核實確認碼正確后,先執行增設的步驟f,而在增設的步驟f通過后,再發出現金支付指令,該步驟f包括,銀行特約商戶與銀行商定,在銀行特約商戶內裝置商戶手機(5),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同時向商戶手機(5)以話音或文字或多媒體方式通知上述現金提取要求的信息,并要求所述帳戶持有人在所述商戶手機(5)上按提示輸入確認碼以確認上述現金提取要求,或不輸入確認碼,或輸入的確認碼不正確,否決上述現金提取要求,正確時則進行下一個步驟。
通過這樣的增加了的設置和步驟,使得本發明的方法和系統,在提取現金過程中,更加安全。
參閱圖4,圖4是在上述各圖例的基礎上增設了交易信號處理中心(8)這樣一個裝置,即在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和交易信號發射臺(3)之間,增加有交易信號處理中心(8),以增加處理交易信號的數量和提高處理交易信號的速度。
由于現代金融系統,例如銀行、信用卡公司等金融機構都是各地布設,甚至全球布設,因此,交易信號處理中心(8)和交易信號發射臺(3)一樣,可以廣泛布設,多個布設,以適應業務需要而布設。
參閱圖5,圖5是本發明的手機確認在銀行特約商戶處提取現金的主要步驟的流程說明圖,用標號101至110說明步驟的先后,圖中標出了現金請求發生器(1)、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提款人的手機(4)、特約商戶處的手機(5)、錄相裝置(6),而省略了交易信號發射臺(3),也省略了交易信號處理中心(8)。
步驟101,提款人向銀行特約商戶提出提取現金請求,向商戶出納員示出銀行帳號和提款金額,步驟102,商戶出納員通過設在該商戶的終端,即現金請求發生器(1)輸入現金提款請求,步驟103,現金提款請求經現金請求發生器(1)發送至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步驟104,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按帳戶持有人預存在該系統(2)中的手機號碼致電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要求確認該筆現金提取,步驟105,帳戶持有人利用其手機(4)進行回復,確認同意支付,或拒絕支付,如拒絕支付,則繼續步驟108,如同意支付,繼續下面的步驟,
步驟106,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致電所述銀行特約商戶處的手機(5),步驟107,商戶出納員通過商戶手機(5)要求提款人按手機(5)中電話指示操作,作出同意確認現金提取,或拒絕此筆提取,并由手機(5)將同意或拒絕信息反饋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步驟108,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發出同意或拒絕該現金提取的信息至該特約商戶的所述現金請求發生器(1),步驟109,拒絕現金提取的指令被商戶出納員從現金請求發生器(1)上閱到,則終止現金提取步驟。同意現金提取的指令被商戶出納員從現金請求發生器(1)上閱到,則繼續以下步驟,步驟110,商戶出納員向提款人交付現金。
此時,商戶出納員可打印有關現金提取的相關信息,如帳戶號碼、帳戶名稱、現金提取金額、時間、地點(銀行特約商戶名稱及代號)或打入提款人身份證號碼,并由提款人簽署。
帳戶持有人通常應是提款人。
提款人不是帳戶持有人時,如上述步驟無問題,也可以考慮實行。
上述步驟過程中,錄相裝置(6)可以啟動錄下提款人相貌和提款過程。
上述步驟的106和107不是必要步驟,可以省去。
實行本發明的方法和系統,可以帶來很好的社會效益,也會給銀行和銀行特約商戶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機確認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在銀行指定的特約商戶設置現金請求發生器(1),所述現金請求發生器(1)與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以有線和/或無線方式電訊連接,b、當銀行帳戶持有人在銀行的特約商戶提出提取現金請求時,即要求現金提款時,該特約商戶利用現金請求發生器(1)輸入銀行帳戶持有人的銀行帳號或銀行卡號及提款金額的信息,并將上述信息傳輸給該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c、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收到該特約商戶發來的上述銀行帳戶持有人的現金提款請求后,按預定核發程序,向該銀行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發出核實信息,要求所述銀行帳戶持有人確認上述提款請求,d、所述銀行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收到上述核實信息后,如果拒絕所述提款,則可按預定方式拒絕,如果認同所述提款,則可輸入確認碼請銀行授權提款,e、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收到所述銀行帳戶持有人手機(4)發回的確認碼后,按預定程序進行核實,核實確認碼正確后,向所述特約商戶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發出支付所述現金請求的指令,核實確認碼不正確后,向所述特約商戶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發出不支付所述現金請求的指令,g、所述特約商戶執行其現金請求發生器(1)上的指令,當指令為支付時,支付現金,當指令為不支付時,拒絕支付。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上述步驟g中,還可以包括銀行特約商戶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打印出有關現金支付信息的紙件,由現金提取人簽署其姓名和/或身份證號碼后由該特約商戶留存的步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該銀行特約商戶預定地點設置錄相裝置(6),在上述任意一個或數個步驟中,增設對現金提取人的相貌和提款過程進行錄相的步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上述步驟e中,核實確認碼正確后,先執行增設的步驟f,步驟f通過后,再發出完全支付指令,該步驟f包括,銀行特約商戶與銀行商定,在銀行特約商戶內裝置商戶手機(5),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同時向商戶手機(5)以話音或文字或多媒體方式通知上述現金提取要求的信息,并要求所述帳戶持有人在所述商戶手機(5)上按提示輸入確認碼以確認上述現金提取要求,或不輸入確認碼,或輸入的確認碼不正確,否決上述現金提取要求,正確時則進行下一個步驟。
5.如權利要求1所述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通過電訊連接的交易信號發射臺(3)與銀行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及現金請求發生器(1),及商戶手機(5)進行電訊指令信號的傳輸,所述交易信號發射臺(3)可以是各種移動電話或網上通訊系統,而不論數據或話音或多媒體信息的傳送的格式如何。
6.一種手機確認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系統,所述系統包括至少一個設在銀行特約商戶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至少一個交易信號發射臺(3),銀行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該手機(4)在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中登記備案,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通過電訊連接的交易信號發射臺(3)與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和銀行特約商戶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相電訊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錄相裝置(6),所述錄相裝置(6)設置在銀行特約商戶內。
8.如權利要求6所述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商戶手機(5),所述商戶手機(5)設置在銀行特約商戶內,主要用于接受和答復所電訊連接的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所發的指令信息。
9.如權利要求6所述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現金請求發生器(1)是各種銀行卡的閱讀器,和/或各種移動電話手機,汽車電話,密碼電話,和/或個人手帳,PDA和/或電腦,所述手機(4)是各種便攜式無線手機,和/或各式臺式傳呼機,和/或帶有CPU能接收和顯示交易信號并提醒接收機主人裝置的手表,和/或無線手帳,PDA,和/或電話機,和/或電腦以及專門設計用于回復確認或拒絕現金請求目的的電器裝置。
10.如權利要求6或8所述的在銀行特約商戶提取現金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和交易信號發射臺(3)之間,增加有交易信號處理中心(8),以增加處理交易信號的數量和提高處理交易信號速度。
全文摘要
一種利用手機確認的手段在銀行特約商戶處提取現金的方法和系統,通過交易信號發射臺(3)在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和特約商戶處設置的現金請求發生器(1)之間設置電訊連接,帳戶持有人要求在特約商戶提取現金時,現金提取請求被發至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銀行計算機記帳系統(2)通過與帳戶持有人的手機(4)按預定程序進行確認,確認后由該特約商戶向帳戶持有人支付現金,確認通過手機進行,還可增設錄相裝置(6)錄相,以策安全,以及增設商戶手機(5),增加另一個確認步驟,以便更加安全,本方法的實施減少了現金的運送,方便了提款人,等于增加了自動提款機的數量,有很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文檔編號G07F19/00GK1987939SQ20051012078
公開日2007年6月27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優先權日2005年12月22日
發明者黃金富 申請人:天碼軟件開發(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