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補充電動車輛電能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提供一種補充電動車輛電能的方法。以實現為電動車輛方便快捷地補充電能。
背景技術:
電動車輛的電力供應方式不外乎兩種形式,一種為有源電動車輛如有軌或無軌電車;另一種為蓄電池供電的電動車輛。由于依靠蓄電池供電的電動車輛受電池的儲能、一次充電后行駛里程有限和充電時間較長的限制使得蓄電池電動車輛很不實用而限制了蓄電池電動車輛的發展和推廣。目前,一些采用更換“接力蓄電池”的操作方案由于受車輛流動性強和不同充電站的“接力蓄電池”難于統一和管理的限制而不實用。
發明內容
由于交通工具為人們提供代步功能到達目的地后的大部分時間都停留在停車場,車主在這期間有足夠的時間來進行補充電能。因此,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解決電動車輛補充電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城鎮的停車場所或高速公路的補給休息島上加裝充電系統(1)和與電動車蓄電池相對接的充電計費裝置(2),以實現為處于泊車狀態的電動車輛(3)補充電能。所述的充電系統(1)應當滿足至少兩個以上充電計費裝置(2),2輛以上電動車輛同時充電的需要;通過充電計費裝置(2)裝有可伸縮的充電電纜及對接頭能與電動車的蓄電池相對接;充電計費裝置(2)裝有可自動計算收費和計時的控制模塊和裝置(4)和充電IC卡出入口(5)。可在設有充電裝置的場所的進口或附近的顯著位置上進行標示為需要者提供指引。本發明充電系統(1)由充電器和識別充電計費裝置(2)發出的充電指令識別器組成;充電計費裝置(2)設有由讀卡器、信息處理器、鍵盤、液晶屏組成的計算機,其軟件流程圖如圖3;充電IC卡(5)是一個電子錢包或是一個費用信息記錄卡。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充分利用現有停車場所的泊車功能或中轉功能,使得電動車輛在泊車期間或休息期間就可以完成充電任務,從而滿足電動車輛不間斷的行駛需求。而蓄電池儲能和充電技術的發展更將為本發明帶米廣闊的應用空間。
附圖1是本發明應用的一種示意圖;附圖2是充電計費裝置(2)的一種結構示意圖;附圖3是計算收費和計時的控制模塊和裝置(4)的軟件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1按照城市的布局及結構,合理設置充電站的布局或停車場。充電站內設置一臺或兩臺以上的大功率充電器組成充電系統(1),并根據泊車位的分布情況合理設置充電計費裝置(2),以滿足多臺電動車充電的需要。當車主需要充電時,應當持電子錢包型充電IC卡或先去總臺交付押金領取費用信息記錄型充電IC卡;然后將充電IC卡(5)插入充電IC卡出入口內選擇完全充電或是定時充電;充電完成后,車主憑電子錢包卡刷卡結賬或持費用信息記錄卡去總臺結算款項完成本次充電動作。
實施例2在高速公路的每個補給休息島上加裝充電系統(1)和與電動車蓄電池相對接的充電計費裝置(2)為前來休息或停留的車主滿足充電需要。當車主需要充電時,應當先去總臺交付押金領取充電IC卡;然后將充電卡(5)插入充電IC卡出入口內選擇完全充電或是定時充電;充電完成后,車主持充電IC卡去總臺結算款項完成本次充電動作。
實施例3在公交車輛調度中心,安裝充電系統(1)和與電動車蓄電池相對接的充電計費裝置(2)。當車主需要充電時,應當先去調度室領取充電IC卡(5);然后將充電卡插入充電IC卡出入口內選擇完全充電或是定時充電;充電完成后,車主持充電IC卡(5)去調度室進行登記備案。
權利要求
1.一種補充電動車輛電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停車場所或新建的充電站內加裝充電系統(1)和與電動車蓄電池相對接的充電計費裝置(2),實現為處于泊車狀態的電動車輛(3)補充電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補充電動車輛電能的方法,其特征為所述的充電系統(1)由充電器和識別充電計費裝置(2)發出的充電指令識別器組成并且應當滿足至少兩個以上充電計費裝置(2),2輛以上電動車輛同時充電的需要。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補充電動車輛電能的方法,其特征為所述的充電計費裝置(2)裝有可伸縮的充電電纜及對接頭能與電動車的蓄電池相對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充電計費裝置(2)通過電纜與充電系統(1)相連接,其特征為所述的充電計費裝置(2)裝有可自動計算收費和時間的控制模塊和裝置(4)和充電IC卡(5)出入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充電IC卡(5),其特征為所述的充電IC卡(5)是一個電子錢包或是一個費用信息記錄卡。
全文摘要
一種補充電動車輛電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停車場所或高速公路的補給休息島上或新建的充電站內加裝充電系統(1)和與電動車蓄電池相對接的充電計費裝置(2),實現為處于泊車狀態的電動車輛(3)補充電能,從而滿足電動車輛不間斷的行駛需求。
文檔編號G07F7/08GK1758289SQ20051001799
公開日2006年4月12日 申請日期2005年9月12日 優先權日2005年9月12日
發明者許嘉璐 申請人:許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