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其所構成的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及使用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到移動通訊和電子商務領域,特別是一種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其所構成的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及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金融、電訊、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各類方便人們生活娛樂的科技應運而生,人們對科技與時尚的追捧、依賴也達到前所未有的地步。最明顯的事例就是移動電話在人們生活中的地位,在今天的大中型城市,使用移動電話的人群所占比例極為驚人,特別是中青年階層的消費者,移動電話對于他們而言,已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份。即便如此,世界各國的移動電話生產商還在不斷地投入巨資研發新的功能。用于各種消費、交易的商務電子付費系統電在日新月異地發長,各種用于電子化付費的儲值卡(統稱銀行卡)得到了普遍應用,方便了人們的生活,提高了社會效率,增加了安全性。但這樣的卡多了,也往往使消費者不知所措,也不便于保管、攜帶和使用。而事實上,這些卡功能基本一致,并無太大的差異。既然移動電話(或稱手機)已是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份,那么,能不能將移動電話和銀行儲值卡合而為一呢?倘如此,便可盡可大大減少銀行卡的數量,給人們帶來更大的方便。這樣的技術在現有的公開的文獻中尚未有揭示。相關的文獻有1、中國專利CN1138239C(國際申請優先權日1996.8.29)公開了一種自動的電子式資金轉移系統和方法;2、中國專利CN1112062C、公開了一種手持式無線移動網絡銷售終端系統及其操作方法;3、中國專利CN1127033C公開了一種無線移動網絡銷售終端系統。其發明目的都是為了在使用者(消費者)和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商家(商人)之間提供一種可藉著計算機、通信網絡平臺在指定銀行間自動轉移資金(轉帳)的手段。具體如中國專利CN1127033C所述,其公開的是一種由消費者的移動電話、無線POS終端機、公共移動數據通信網、無線POS機管理中心子系統構成的商務電子付費系統。其中,移動電話、公共移動數據通信網是現有技術產品,未作改進;無線POS(銷售)終端機和無線POS機管理中心子系統則是專門為該系統配套設計的。這種系統的缺點是1、需要淘汰已有的設備,專門為該系統配套制造無線POS(銷售)終端機和無線POS機管理中心子系統,并組成新系統,因而,需要增加新的投資,增加使用、維護成本,也為消費者和商家帶來負擔和不便。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任務是要克服已有技術的缺陷,利用現有公用無線移動通訊網絡、短信息發送系統、銀行的結算、轉帳計算機網絡以及設在各商家的銷售終端設備,結合已有手機的改造提供一種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并由其構成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按預定的使用方法,在不增加設備投資的情況下,給消費者(客戶)和商家帶來更多的方便、效率和安全。
本發明的基本設想是讓移動電話在本身功能不變的前提下成為一張“虛擬”銀行卡,消費者申請后在移動電話的內存卡(SIM卡)中輸入自己的資料,使移動電話和指定銀行的存款信息相聯系,從而使消費者僅憑移動電話號碼和確認密碼即可在各定點商家購物。換句話說,也就是使移動電話號碼既是電話號碼,又是銀行儲值卡,也是購物、儲蓄賬號,消費者在指定銀行的賬號內存入現金后,該現金既可做為預存移動電話話費,也可做為儲蓄金轉賬購物。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包括手機、其內存卡、內存卡內的包含有手機號碼的特征信息模塊和短信息發送接收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征信息模塊內還設有機主在開戶銀行的儲蓄信息模塊,所述手機號碼與儲蓄信息模塊內的銀行帳號一致。
用上述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構成的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若干個所述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該裝置經公用無線移動通訊網絡和短信息中心與所述開戶銀行的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相聯,進而與設在各商家的若干個銷售終端相聯而形成系統。
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的使用方法,步驟是①銀行和移動電話公司協調發行號碼統一或對應的銀行開戶帳號和手機號碼;②利用現有的公用無線移動通訊網絡、短信息中心、開戶銀行的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設在各商家的POS機銷售終端結合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構成所述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③系統上電,開機;④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的機主購物或支付服務費用時,在銷售終端中鍵入或用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向其無線發送手機號碼;⑤銷售終端將購物或服務費轉帳信息發送至所述開戶銀行的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⑥所述開戶銀行的計算機將機主所需支付的費用金額a與機主在該銀行對應開戶帳號上的儲蓄余額b相比較,a大于b時,執行步驟⑦,a小于或等于b時,執行步驟⑧;⑦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經短信息中心向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發送“帳上儲蓄余額不足,交易終止”字樣的短信息,轉步驟⑩;⑧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經短信息中心向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發送交易費用清單及“同意支付,請輸入密碼,并按X鍵結束”之類的短信息;⑨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經短信息中心向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發送交易結果信息;⑩操作終止,完成一個交易循環。
本發明較之現有技術的優點是在不增加新設備投資的情況下,僅需對已有技術手機的內存卡的存儲信息模塊加以修改、補充,利用已有技術裝備、設施,便可組成本發明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按照預定程序的方法步驟操作便可使傳統手機變成“虛擬的銀行”、“移動的銀行”、“漫游的銀行”,大大方便了人們的出行和購物消費,減少了個人攜帶銀行卡的數量,增加了安全性,給消費者(客戶)和商家帶來便利、效率和安全。
本發明的優點還體現在
1、只要消費者申請了“移動銀行”虛擬信用卡業務,在使用時必須把現金存入指定的銀行,銀行將因此得到大量的儲蓄金,有利于國民經濟的發展。
2、對電話公司來說如推出“手機銀行”這一虛擬概念,將創造一種新的消費理財觀念,因為在“移動銀行”內注入了大量的現金,人們在使用時購物的花費將成為關注的焦點,比較而言,對手機費用的關注程度將相對較弱,以廣州為例,預計每個月可給電話公司帶來不少于5個億的話費收入,有利于促進IT、電信業的發展。
3、對消費者來說只須記住移動電話號與密碼,無需帶現金,無需帶其它銀行卡,即可瀟灑購物。方便、快捷、時尚是無可置疑。這一新生事物必然能吸引眾多的有著穩定收入的中青年消費者,而當使用“移動銀行”的人群達到一定數量時,這種趨勢將覆蓋整個消費市場。
4、隨著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各種銀行卡由實體卡轉入虛擬卡是必然的趨勢,據調查,目前世界上還沒有出現用移動電話構成的相關產品。這是一塊空白的市場,本發明產品的出現將填補這一空白,必然會促進該領域的科技進步,同時也為有關各方帶來實惠。
圖1是本發明的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系統的使用方法體現在步驟上的流程方框圖。
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包括手機1、其內存卡2、內存卡2內的包含有手機號碼的特征信息模塊3和短信息發送接收模塊4。特征信息模塊3內還設有機主在開戶銀行的儲蓄信息模塊5。手機號碼與儲蓄信息模塊5內的銀行帳號相同或相應。內存卡2可以是SIM卡或其它存儲器。特征信息模塊3一般來說含有機主身份信息,比如包括姓名、住址、性別、年齡。儲蓄信息模塊5一般來說可以含有開戶人(機主)的身份信息、開戶銀行、開戶地址、開戶日期、帳號、交易貨幣金額、交易日期記錄等。當然,對于開戶人(機主)的身份信息在特征信息模塊3或儲蓄信息模塊5有一次記錄就夠了,不必重復。
本發明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包括若干個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具體數量視選擇本系統服務的消費者(客戶)的數量而定,理論上至少一個,多至無數個。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經公用無線移動通訊網絡B、其短信息中心C與具體開戶銀行的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相聯,進而與設在各商家的若干個銷售終端E相聯而構成本發明系統。銷售終端E,在本實施例中即是通常在各銷售點可以見到的POS機。
當然,對銷售終端E略加改造,增加一可以接收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發送的手機號碼的無線接收裝置E1,也是可行的,會比人工在銷售終端E上鍵入手機號碼更準確、方便。
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的使用方法,體現在如下步驟①銀行和移動電話公司協調發行號碼統一或對應的銀行開戶帳號和手機號碼;②利用現有的公用無線移動通訊網絡B、短信息中心C、開戶銀行的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設在各商家的POS機銷售終端E結合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構成所述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③系統上電,開機;④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的機主購物或支付服務費用時,在銷售終端E中鍵入或用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向其無線發送手機號碼;⑤銷售終端E將購物或服務費轉帳信息發送至所述開戶銀行的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⑥所述開戶銀行的計算機將機主所需支付的費用金額a與機主在該銀行對應開戶帳號上的儲蓄余額b相比較,a大于b時,執行步驟⑦,a小于b時(按銀行規定,通常儲值卡上的余額不能為零,故而通常設定a≠b),執行步驟⑧;⑦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經短信息中心C向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發送“帳上儲蓄余額不足,交易終止”字樣的短信息,轉步驟⑩;⑧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經短信息中心C向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發送交易費用清單及“同意支付,請輸入密碼,并按X鍵結束”之類的短言息;⑨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經短信息中心C向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發送交易結果信息;⑩操作終止,完成一個交易循環。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包括手機(1)、其內存卡(2)、內存卡(2)內的包含有手機號碼的特征信息模塊(3)和短信息發送接收模塊(4),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征信息模塊(3)內還設有機主在開戶銀行的儲蓄信息模塊(5),所述手機號碼與儲蓄信息模塊(5)內的銀行帳號相同或相應。
2.用權利要求1所述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構成的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若干個所述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該裝置(A)經公用無線移動通訊網絡(B)和短信息中心(C)與所述開戶銀行的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相聯,進而與設在各商家的若干個銷售終端(E)相聯而形成系統。
3.依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銷售終端(E)為POS機。
4.依照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銷售終端(E)上設有可以無線接收所述手機號碼的裝置(E1)。
5.權利要求4所述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的使用方法,步驟是①銀行和移動電話公司協調發行號碼統一或對應的銀行開戶帳號和手機號碼;②利用現有的公用無線移動通訊網絡(B)、短信息中心(C)、開戶銀行的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設在各商家的POS機銷售終端(E)結合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構成所述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③系統上電,開機;④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的機主購物或支付服務費用時,在銷售終端(E)中鍵入或用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向其無線發送手機號碼;⑤銷售終端(E)將購物或服務費轉帳信息發送至所述開戶銀行的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⑥所述開戶銀行的計算機將機主所需支付的費用金額a與機主在該銀行對應開戶帳號上的儲蓄余額b相比較,a大于b時,執行步驟⑦,a小于或等于b時,執行步驟⑧;⑦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經短信息中心(C)向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發送“帳上儲蓄余額不足,交易終止”字樣的短信息,轉步驟⑩;⑧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經短信息中心(C)向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發送交易費用清單及“同意支付,請輸入密碼,并按X鍵結束”之類的短信息;⑨結算、轉帳網絡計算機(D)經短信息中心(C)向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A)發送交易結果信息;⑩操作終止,完成一個交易循環。
全文摘要
一種手機-銀行卡復合裝置、其所構成的新型商務電子付費系統及使用方法。該裝置的手機內存有手機號碼、機主儲蓄信息及短信息發送接收模塊,手機號碼與銀行帳號一致。系統由若干個所說裝置、公用無線移動通訊網絡、短信息中心、銀行的計算機以及商家的銷售終端構成。用法是①銀行和移動電話公司發行號碼一致的銀行開戶帳號和手機號碼;②組成所說系統;③系統開機;④付費時,在銷售終端中鍵入或向其無線發送機主手機號碼;⑤銷售終端將轉帳信息發送至銀行計算機;⑥該計算機將機主所需支付的費用金額a與機主在該銀行對應開戶帳號上的儲蓄余額b相比較,a大于b時,執行步驟⑦,a小于或等于b時,執行步驟⑧;⑦該計算機經短信息中心向所說裝置發送帳上“儲蓄余額不足,交易終止”的短信息,轉步驟⑩;⑧該計算機經短信息中心向所說裝置發送費用清單及“同意支付,請輸入密碼,并按X鍵結束”之類的短信息;⑨該計算機經短信息中心向所說裝置發送交易結果信息;⑩操作終止,完成一個交易循環。在不增加設備投資的情況下,本發明可給消費者和商家帶來更多的方便、效率、效益和安全。
文檔編號G07F19/00GK1595462SQ200410027759
公開日2005年3月16日 申請日期2004年6月23日 優先權日2004年6月23日
發明者王軍 申請人:王軍, 壽文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