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設有支架的筆記本電腦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筆記本電腦,尤其涉及一種設有支架的筆記本電腦。
【背景技術】
[0002]在筆記本電腦己經相當普及的年代,人們的日常生活和電腦息息相關,越來越多的人運用筆記本電腦進行工作和娛樂,相對于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了諸多便捷。然而目前的筆記本電腦是由底部的四個腳墊支撐,在使用時使得筆記本電腦與桌面距離近,不利于通風散熱,且筆記本電腦在不同的場合使用都需要尋找一個支撐平臺,造成了使用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設有支架的筆記本電腦。
[0004]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
[0005]一種設有支架的筆記本電腦,包括筆記本電腦本體,所述筆記本電腦本體的底部設置有可旋轉的支架,所述筆記本電腦本體與所述支架通過連接部件連接,所述連接部件固定在所述筆記本電腦本體的底部,所述連接部件與所述支架的連接方式為鉸接。
[0006]上述結構中,可旋轉的支架用于支撐筆記本電腦。
[0007]具體地,所述連接部件主體形狀為一中心呈半圓柱凸起四周平整的薄板,在所述半圓柱凸起部分上設置限位槽,在所述半圓柱凸起的兩個側面均設置有圓形小孔。
[0008]具體地,所述支架為梯形結構,并在其根部設置有直徑小于所述圓形小孔的水平圓柱體,所述水平圓柱體插入所述圓形小孔中。
[0009]具體地,梯形結構的支架提高了支架的穩定性,水平圓柱體可在圓形小孔中轉動,實現了連接部件與支架的活動鉸接。
[0010]具體地,所述支架的旋轉角度范圍為0-90度。
[0011 ] 具體地,所述支架的個數為兩個。
[0012]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3]本實用新型通過在筆記本電腦本體的底部設置可旋轉的支架,在不同的場合可以方便使用,同時便于筆記本電腦的通風散熱。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設有支架的筆記本電腦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是圖1中所示連接部件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中:1-筆記本電腦本體,2-水平圓柱體,3-連接部件,4-支架,5-圓形小孔,6-限位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8]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設有支架的筆記本電腦,包括筆記本電腦本體1,筆記本電腦本體I的底部設置有兩個可旋轉的支架4,筆記本電腦本體I與支架4通過連接部件3連接,連接部件3固定在筆記本電腦本體I的底部,連接部件3與支架4的連接方式為鉸接,連接部件3主體形狀為一中心呈半圓柱凸起四周平整的薄板,在半圓柱凸起部分上設置限位槽6,在半圓柱凸起的兩個側面均設置有圓形小孔5,支架4為梯形結構,并在其根部設置有直徑小于圓形小孔5的水平圓柱體2,水平圓柱體2插入圓形小孔5中,支架4的旋轉角度范圍為0-90度。
[0019]當不使用支架4時,通過旋轉使支架4貼合在筆記本電腦的底部,此時連接部件3支撐起筆記本電腦,便于筆記本電腦的通風散熱,在較低的平臺上使用筆記本電腦時可以通過旋轉使支架4與地面垂直,從而支撐起筆記本電腦。
[0020]盡管上文對本實用新型作了詳細說明,但不限于此,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通過其它不脫離其精神實質或必要特征的實施方案來實現。因此,凡按照本實用新型記載的內容或原理進行的各種修改都應當理解為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設有支架的筆記本電腦,包括筆記本電腦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筆記本電腦本體的底部設置有可旋轉的支架,所述筆記本電腦本體與所述支架通過連接部件連接,所述連接部件固定在所述筆記本電腦本體的底部,所述連接部件與所述支架的連接方式為鉸接;所述連接部件主體形狀為一中心呈半圓柱凸起四周平整的薄板,在所述半圓柱凸起部分上設置限位槽,在所述半圓柱凸起的兩個側面均設置有圓形小孔;所述支架為梯形結構,并在其根部設置有直徑小于所述圓形小孔的水平圓柱體,所述水平圓柱體插入所述圓形小孔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設有支架的筆記本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旋轉角度范圍為0-90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設有支架的筆記本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個數為兩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設有支架的筆記本電腦,包括筆記本電腦本體,所述筆記本電腦本體的底部設置有可旋轉的支架,所述筆記本電腦本體與所述支架通過連接部件連接,所述連接部件固定在所述筆記本電腦本體的底部,所述連接部件與所述支架的連接方式為鉸接。本實用新型通過在筆記本電腦本體的底部設置可旋轉的支架,在不同的場合可以方便使用,同時便于筆記本電腦的通風散熱。
【IPC分類】G06F1-16
【公開號】CN204406265
【申請號】CN201420652298
【發明人】段學軍
【申請人】成都市思碼特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17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