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表、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及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智能手表、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及方法,其中,該智能手表包括:電容式指紋器件,設置在智能手表的側邊框,接收用戶的觸發操作;處理器,判斷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對應的動作。本發明將電容式指紋器件與智能手表相結合,根據電容式指紋器件能夠獲取觸發操作的特點,通過觸發操作快速啟動智能手表的各功能,并且,還能通過電容式指紋器件實現支付、鑒權等功能,在提高智能手表安全性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種新的交互方式,邏輯簡單、學習成本低,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由于智能手表操作界面較小,用戶在操作智能手表時,操作過程較為復雜,用戶體驗較低的問題。
【專利說明】
智能手表、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及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智能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智能手表、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及方法。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指紋識別技術已經成為應用在智能手機上的通用技術,在使用智能手機時,可以通過指紋識別技術對智能手機進行解鎖,隨著各類應用的發展,指紋識別技術還可以作為支付應用在支付領域。
[0003]對于智能手機而言,智能手表已經成為其最熱門的附屬產品。
[0004]智能手表作為智能手機的附屬,可以在不攜帶手機的情況下獲取用戶的健康數據、幫助處理用戶的短消息等功能,然而,現有智能手表的屏幕可操作面積較小,用戶在操作智能手表時,只能多次重復操作來實現想要的功能,操作過程較為復雜,例如,用戶想要返回主界面,則需要多次滑動屏幕來返回主界面;并且,智能手表是完全附屬于智能手機,其無法獨立完成支付或鑒權等功能。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智能手表、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及方法,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由于智能手表操作界面較小,用戶在操作智能手表時,操作過程較為復雜,用戶體驗較低。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智能手表,包括:電容式指紋器件,設置在智能手表的側邊框,接收用戶的觸發操作;處理器,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所述對應的動作。
[0007]進一步,所述處理器,還判斷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是否與預設指紋一致;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誤操作,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
[0008]進一步,所述處理器,具體還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查找預設的操作對應表,根據所述操作對應表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
[0009]此外,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還提出一種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包括:接收模塊,用于通過電容式指紋器件接收來自用戶的觸發操作;執行模塊,用于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所述對應的動作,其中,所述觸發操作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單擊操作、雙擊操作、滑動操作。
[0010]進一步,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還包括: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是否與預設指紋一致;確定模塊,用于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誤操作;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
[0011 ]進一步,執行模塊包括: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單元,用于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查找預設的操作對應表,根據所述操作對應表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執行單元,用于執行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
[0012]此外,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還提出一種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通過智能手表上的電容式指紋器件接收來自用戶的觸發操作;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所述對應的動作,其中,所述觸發操作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單擊操作、雙擊操作、滑動操作。
[0013]進一步,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之前,還包括:判斷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是否與預設指紋一致;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誤操作;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
[0014]進一步,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包括: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查找預設的操作對應表,根據所述操作對應表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
[0015]進一步,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包括:在所述觸發操作僅錄入一次指紋的情況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為單擊操作;在所述觸發操作連續兩次錄入指紋的時間間隔小于預設時間間隔的情況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為雙擊操作;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發生移動、且移動距離不小于預設距離的情況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為滑動操作。
[0016]本發明將電容式指紋器件與智能手表相結合,根據電容式指紋器件能夠獲取觸發操作的特點,通過觸發操作快速啟動智能手表的各功能,并且,還能通過電容式指紋器件實現支付、鑒權等功能,在提高智能手表安全性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種新的交互方式,邏輯簡單、學習成本低,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由于智能手表操作界面較小,用戶在操作智能手表時,操作過程較為復雜,用戶體驗較低的問題。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出一種智能手表的示意圖;
[0018]圖2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觸發操作對應的功能界面示意圖;
[0019]圖3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提出一種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方法的流程圖;
[0020]圖4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提出一種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5為本發明第四實施例提出一種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6為本發明第四實施例指紋在智能手表滑動示意圖。
[0023]本發明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0024]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0025]現在將參考附圖描述實現本發明各個實施例的智能手表。在后續的描述中,使用用于表示元件的諸如“模塊”、“部件”或“單元”的后綴僅為了有利于本發明的說明,其本身并沒有特定的意義。因此,〃模塊〃與〃部件〃可以混合地使用。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提供的智能手表可以與移動終端交互,也可以獨立使用。
[0026]這里描述的各種實施方式可以以使用例如計算機軟件、硬件或其任何組合的計算機可讀介質來實施。對于硬件實施,這里描述的實施方式可以通過使用特定用途集成電路(ASIC)、數字信號處理器(DSP)、數字信號處理裝置(DSPD)、可編程邏輯裝置(PLD)、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處理器、控制器、微控制器、微處理器、被設計為執行這里描述的功能的電子單元中的至少一種來實施,在一些情況下,這樣的實施方式可以在處理器(也稱為控制器)中實施。對于軟件實施,諸如過程或功能的實施方式可以與允許執行至少一種功能或操作的單獨的軟件模塊來實施。軟件代碼可以由以任何適當的編程語言編寫的軟件應用程序(或程序)來實施,軟件代碼可以存儲在存儲器中并且由處理器執行。
[0027]本發明各實施例提供的智能手表包括多種類型的智能手表,例如具有觸摸屏的智能手表、或者具有按壓式控制鍵的智能手表等。
[0028]如圖1所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出一種智能手表,其包括:
[0029]電容式指紋器件,設置在智能手表的側邊框,接收用戶的觸發操作;
[0030]處理器(設置在智能手表內部,圖中并未示出),判斷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對應的動作。
[0031]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提供的智能手表設置了電容式指紋器件,從圖1可以看出,電容式指紋器件設置在了智能手表的一側,在可能的情況下,如果愿意犧牲智能手表的面積,也可以將該電容式指紋器件設置在觸摸屏旁邊(位于正視的屏幕之上)。
[0032]上述的電容式指紋器件可以是獨立的僅采集指紋的器件,也可以是半導體指紋傳感器,因半導體指紋傳感器制造工藝復雜,單位面積上傳感單元多,包含高端的IC設計技術、大規模集成電路制造技術、IC芯片封裝技術等,通常一顆半導體指紋傳感器是不足0.5平方厘米的晶片表面集成了 10000個以上的半導體傳感單元。
[0033]半導體指紋傳感器內部還包括了自動增益電路和邏輯控制芯片,以及串行、并行、USB等接口電路。目前半導體指紋傳感器的靈敏度高,分辨率也達到了500dpi或以上。其功能已經突破了單一的傳感能力,加上軟件配合,可以用做全向導航器。
[0034]在上述第一實施例中,電容式指紋器件如果設置成為具有邏輯控制芯片的器件(即半導體指紋傳感器),則處理器執行的判斷觸發操作對應動作的過程可以在電容式指紋器件內部實現一部分,例如,使電容式指紋器件通過邏輯控制芯片來判斷用戶的觸發操作是什么操作,比如雙擊操作、單擊操作等,再由電容式指紋器件將確定類型的觸發操作發送給處理器,由處理器觸發該類型的觸發操作所執行的動作是什么,并執行對應的動作。
[0035]在上述第一實施例中,如果電容式指紋器件只是獨立的僅采集指紋的器件,那么處理器執行的判斷觸發操作對應動作的過程只能通過處理器本身實現,由處理器確定觸發操作的類型,以及該類型的觸發操作所執行的動作是什么,并執行對應的動作。
[0036]實現過程中,上述的電容式指紋器件接收用戶的觸發操作,在觸發操作不同時,處理器執行不同的功能;在設置有電容式指紋器件的智能手表上,用戶可以通過該電容式指紋器件進行屏幕解鎖等操作,該智能手表可以獨立于移動終端而獨立存在,不受移動終端的限制。
[0037]對于處理器,其實現的過程中具體還可以判斷觸發操作的類型,再根據觸發操作的類型查找預設的操作對應表,以確定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
[0038]對于操作對應表,可以是用戶通過智能手表的觸摸屏設置的,也可以是通過與智能手表交互的移動終端設置的,或者,也可以是智能手表在出廠時就由工程師設置在系統內部的。
[0039]如果是用戶通過智能手表或者移動終端來設置的,則需要一個對待用戶的接口來接收用戶通過觸摸屏而輸入的數據。
[0040]如果是通過智能手表來設置操作對應表,則用戶可以按照一一對應關系設置該操作對應表,將不同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寫入操作對應表,當然,也可以是在觸摸屏上呈現不同觸發操作可選擇的動作。
[0041]如果是通過移動終端來設置操作對應表,則用戶可以按照一一對應關系設置該操作對應表,將不同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寫入操作對應表,當然,也可以是在觸摸屏上呈現不同觸發操作可選擇的動作。在通過移動終端設置完操作對應表后,將移動終端與智能手表建立連接關系,將設置完成的操作對應表傳送至智能手表,以便智能手表可以在后續使用時直接調用該操作對應表。
[0042]如果操作對應表是在智能手表出廠時就由工程師設置在系統內部的,則根據不同情況,用戶可以通過多次嘗試來確定不同觸發操作對應的功能,也可以在系統內為用戶呈現操作對應表,讓用戶知道哪種觸發操作對應哪些功能,例如圖2給出的界面示意。
[0043]對于處理器,需要確定用戶觸發操作的類型,以便根據觸發操作的類型來在操作對應表中尋找相應的動作。在觸發操作僅錄入一次指紋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單擊操作;在觸發操作連續兩次錄入指紋的時間間隔小于預設時間間隔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雙擊操作;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發生移動、且移動距離不小于預設距離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滑動操作。
[0044]當然,由于智能手表是佩戴在手上的,因此,距離用戶皮膚較近,如果電容式指紋器件設置在智能手表側邊,則有可能存在皮膚誤操作而觸碰到電容式指紋器件的情況,因此,本發明實施例的處理器還需要處理這種誤操作情況,即處理器需要判斷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是否與預設指紋一致。
[0045]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說明觸發操作的發出方可能不是手指,這種情況下,就確認觸發操作為誤操作,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隨后,可以確定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該動作。
[0046]如圖3所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提出一種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方法,該方法可以應用在具有電容式指紋器件的智能手表上,方法包括步驟S302至S304:
[0047]S302,通過智能手表上的電容式指紋器件接收來自用戶的觸發操作;
[0048]S304,判斷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對應的動作,其中,觸發操作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單擊操作、雙擊操作、滑動操作。
[0049]本發明第二實施例提供的智能手表設置了電容式指紋器件,該電容式指紋器件可以是獨立的僅采集指紋的器件,也可以是半導體指紋傳感器,因此,可以通過該器件接收來自用戶的觸發操作。
[0050]當然,由于智能手表是佩戴在手上的,因此,距離用戶皮膚較近,如果電容式指紋器件設置在智能手表側邊,則有可能存在皮膚誤操作而觸碰到電容式指紋器件的情況,因此,在智能手表上執行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之前,還需要判斷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是否與預設指紋一致。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確認觸發操作為誤操作;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
[0051]在上述確認是否為誤操作的過程中,由于皮膚碰觸到智能手表而錄入的信息必定與指紋不同,因此,可以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誤操作,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隨后,可以在智能手表上執行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
[0052]在智能手表上執行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時,需要先判斷觸發操作的類型,再根據觸發操作的類型查找預設的操作對應表,以確定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
[0053]在判斷觸發操作的類型時,用到了操作對應表,對于該操作對應表,需要是用戶預先設置的。實現時,可以是用戶通過智能手表的觸摸屏設置的,也可以是通過與智能手表交互的移動終端設置的,或者,也可以是智能手表在出廠時就由工程師設置在系統內部的。
[0054]如果是通過智能手表來設置操作對應表,則用戶可以按照一一對應關系設置該操作對應表,將不同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寫入操作對應表,當然,也可以是在觸摸屏上呈現不同觸發操作可選擇的動作。
[0055]如果是通過移動終端來設置操作對應表,則用戶可以按照一一對應關系設置該操作對應表,將不同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寫入操作對應表,當然,也可以是在觸摸屏上呈現不同觸發操作可選擇的動作。在通過移動終端設置完操作對應表后,將移動終端與智能手表建立連接關系,將設置完成的操作對應表傳送至智能手表,以便智能手表可以在后續使用時直接調用該操作對應表。
[0056]如果操作對應表是在智能手表出廠時就由工程師設置在系統內部的,則根據不同情況,用戶可以通過多次嘗試來確定不同觸發操作對應的功能,也可以在系統內為用戶呈現操作對應表,讓用戶知道哪種觸發操作對應哪些功能。
[0057]對觸發操作類型的判斷原則如下所示:在觸發操作僅錄入一次指紋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單擊操作;在觸發操作連續兩次錄入指紋的時間間隔小于預設時間間隔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雙擊操作;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發生移動、且移動距離不小于預設距離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滑動操作;在觸發操作僅錄入一次指紋、且按壓時間超過預設時間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按壓錄入指紋操作,則可以通過該操作對智能手表進行解鎖。
[0058]如圖4所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提出一種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該裝置可以應用在智能手表上;該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可以包括:
[0059]接收模塊10,用于通過電容式指紋器件接收來自用戶的觸發操作;
[0060]執行模塊11,用于判斷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對應的動作,其中,觸發操作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單擊操作、雙擊操作、滑動操作。
[0061]本發明第三實施例提供的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可以通過電容式指紋器件從智能手表上獲取用戶的觸發操作。
[0062]對于接收模塊10,其可以與電容式指紋器件連接,或者可以將其集成在電容式指紋器件的內部,作為電容式指紋器件的一部分。
[0063]對于執行模塊11,其可以設置在智能手表內部,可以將該功能集成在智能手表的控制器或處理器中。
[0064]在執行模塊11工作時,在觸發操作僅錄入一次指紋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單擊操作;在觸發操作連續兩次錄入指紋的時間間隔小于預設時間間隔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雙擊操作;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發生移動、且移動距離不小于預設距離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滑動操作;在觸發操作僅錄入一次指紋、且按壓時間超過預設時間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按壓錄入指紋操作。
[0065]根據不同的觸發操作,執行模塊11可以執行對應的動作,下面舉例說明。
[0066]設置單擊操作為返回功能:由于智能手表主要是佩戴在手上,距離人的皮膚較近,而器件所處的位置也比較接近皮膚,為了防止誤觸情況的產生,需要加入一個觸發條件的限制;當發生單擊事件時,指紋器件會識別單擊上去的手指指紋是否與已錄入的指紋相匹配,如果匹配失敗,則不認為這是一次單擊動作;通過這個限制條件,也能有效的區分滑動動作。
[0067]設置雙擊操作為轉到home/主界面功能:由于是雙擊動作誤觸的風險很低,可以不是基于正確指紋的點擊動作,兩次點擊之間需要加入一個時間限制來保證,當兩次點擊之間的間隔時間在300毫秒到400毫秒之間時,此時判斷雙擊動作生效。
[0068]設置滑動操作為選擇功能:上滑對應向上選擇(或列表向上滑動),下滑對應向下選擇(或列表向下滑動),反復滑動對應清理后臺等,針對在指紋器件上的滑動動作也需要加入一個判定生效的機制,當指紋器件識別出在指紋器件上的聯系滑動距離大于等于4毫米時才識別為滑動動作,滑動的曲線必須是連續的。
[0069]本實施例通過運用上述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能夠有效的解決現有技術中由于智能手表界面較小,沒有多余的位置設置操作簡便的快捷鍵,因此操作過程較為復雜;并且,現有智能手表沒有加密鑒權用戶等安全措施,其只能與移動終端結合使用來鑒權。因此,上述設置在智能手表內的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能夠觸發具有電容式指紋器件的智能手表進行鑒權操作和快捷操作等,提升了用戶體驗。
[0070]如圖5所示,本發明第四實施例提出一種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該裝置可以應用在智能手表上;該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可以包括:
[0071]接收模塊20,用于通過電容式指紋器件接收來自用戶的觸發操作;
[0072]判斷模塊21,用于判斷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是否與預設指紋一致;
[0073]確定模塊22,用于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確認觸發操作為誤操作;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
[0074]執行模塊23,用于判斷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對應的動作,其中,觸發操作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單擊操作、雙擊操作、滑動操作。
[0075]本發明第四實施例提供的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可以通過電容式指紋器件從智能手表上獲取用戶的觸發操作。
[0076]對于接收模塊20,其可以與電容式指紋器件連接,或者可以將其集成在電容式指紋器件的內部,作為電容式指紋器件的一部分。
[0077]對于判斷模塊21、確定模塊22和執行模塊23,其可以設置在智能手表內部,可以將該功能集成在智能手表的控制器或處理器中。
[0078]在執行模塊23工作之前,判斷模塊21先需要判斷用戶的此次輸入是否為誤操作,例如胳膊上的皮膚碰觸到智能手表的情況就為誤操作。判斷模塊21先判斷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是否與預設指紋一致;確定模塊22,確定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是否一致,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確認觸發操作為誤操作;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
[0079]在確認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的情況下,執行模塊23開始工作。其中,執行模塊23還可以包括:判斷單元,用于判斷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單元,用于根據觸發操作的類型查找預設的操作對應表,根據操作對應表確定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執行單元,用于執行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
[0080]在執行模塊23工作時,其判斷單元執行判斷觸發做操的類型的工作,即在觸發操作僅錄入一次指紋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單擊操作;在觸發操作連續兩次錄入指紋的時間間隔小于預設時間間隔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雙擊操作;在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發生移動、且移動距離不小于預設距離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滑動操作;在觸發操作僅錄入一次指紋、且按壓時間超過預設時間的情況下,確定觸發操作為按壓錄入指紋操作。
[0081]根據不同的觸發操作,執行模塊23可以執行對應的動作,下面舉例說明。
[0082]設置單擊操作為返回功能:由于智能手表主要是佩戴在手上,距離人的皮膚較近,而器件所處的位置也比較接近皮膚,為了防止誤觸情況的產生,需要加入一個觸發條件的限制;當發生單擊事件時,指紋器件會識別單擊上去的手指指紋是否與已錄入的指紋相匹配,如果匹配失敗,則不認為這是一次單擊動作;通過這個限制條件,也能有效的區分滑動動作。
[0083]設置雙擊操作為轉到home/主界面功能:由于是雙擊動作誤觸的風險很低,可以不是基于正確指紋的點擊動作,兩次點擊之間需要加入一個時間限制來保證,當兩次點擊之間的間隔時間在300毫秒到400毫秒之間時,此時判斷雙擊動作生效。
[0084]設置滑動操作為選擇功能:上滑對應向上選擇(或列表向上滑動),下滑對應向下選擇(或列表向下滑動),反復滑動對應清理后臺等,針對在指紋器件上的滑動動作也需要加入一個判定生效的機制,當指紋器件識別出在指紋器件上的聯系滑動距離大于等于4毫米時才識別為滑動動作,滑動的曲線必須是連續的,如圖6所示。
[0085]本實施例通過運用上述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能夠有效的解決現有技術中由于智能手表界面較小,沒有多余的位置設置操作簡便的快捷鍵,因此操作過程較為復雜;并且,現有智能手表沒有加密鑒權用戶等安全措施,其只能與移動終端結合使用來鑒權。因此,上述設置在智能手表內的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能夠觸發具有電容式指紋器件的智能手表進行鑒權操作和快捷操作等,提升了用戶體驗。
[0086]本發明各實施例通過將電容式指紋器件與智能手表相結合,提供了一種更為快捷有效的交互方式,同時也能保證用戶隱私,實現便捷的指紋支付功能,使智能手表脫離移動終端而單獨使用,且智能手表的安全性大大提高,支付變的更加便捷,同時高效的滑動和點擊動作能有減少學習成本,提升用戶體驗。
[0087]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該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88]上述本發明實施例序號僅僅為了描述,不代表實施例的優劣。
[0089]通過以上的實施方式的描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實施例方法可借助軟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臺的方式來實現,當然也可以通過硬件,但很多情況下前者是更佳的實施方式。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如R0M/RAM、磁碟、光盤)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終端設備(可以是手機,計算機,月艮務器,空調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的方法。
[0090]以上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智能手表,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容式指紋器件,設置在智能手表的側邊框,接收用戶的觸發操作; 處理器,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所述對應的動作。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手表,其特征在于, 所述處理器,還判斷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是否與預設指紋一致;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誤操作,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手表,其特征在于, 所述處理器,具體還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查找預設的操作對應表,根據所述操作對應表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4.一種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通過電容式指紋器件接收來自用戶的觸發操作; 執行模塊,用于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所述對應的動作,其中,所述觸發操作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單擊操作、雙擊操作、滑動操作。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是否與預設指紋一致; 確定模塊,用于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誤操作;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執行模塊包括: 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 確定單元,用于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查找預設的操作對應表,根據所述操作對應表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 執行單元,用于執行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7.—種觸發智能手表工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通過智能手表上的電容式指紋器件接收來自用戶的觸發操作; 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并執行所述對應的動作,其中,所述觸發操作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單擊操作、雙擊操作、滑動操作。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之前,還包括: 判斷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是否與預設指紋一致; 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不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誤操作; 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與所述預設指紋一致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觸發操作為正常操作。9.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包括: 根據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查找預設的操作對應表; 根據所述操作對應表確定所述觸發操作對應的動作。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觸發操作的類型包括: 在所述觸發操作僅錄入一次指紋的情況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為單擊操作; 在所述觸發操作連續兩次錄入指紋的時間間隔小于預設時間間隔的情況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為雙擊操作; 在所述觸發操作錄入的指紋發生移動、且移動距離不小于預設距離的情況下,確定所述觸發操作為滑動操作。
【文檔編號】G06F21/32GK106066691SQ201610367190
【公開日】2016年11月2日
【申請日】2016年5月30日 公開號201610367190.X, CN 106066691 A, CN 106066691A, CN 201610367190, CN-A-106066691, CN106066691 A, CN106066691A, CN201610367190, CN201610367190.X
【發明人】胡少佳
【申請人】努比亞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