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利用單幀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車速度的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一種利用單幀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車速度的方法,涉及一種法庭科學視聽資料檢驗方法。計算單幀圖像中汽車運動的模糊量,換算出汽車運動長度,計算單幀圖像曝光時間得到運動時間,車輛運動速度即為汽車運動長度與運動時間的比。本發明優點:可以利用單幀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測得特定時間點汽車的瞬時速度。
【專利說明】
一種利用單幀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車速度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一種法庭科學視聽資料檢驗方法,更確切地說,是一種檢驗車輛速度 的方法。
【背景技術】
[0002] 在交通事故中,車輛速度是劃分事故車輛責任的重要依據。2013年10月在法國里 昂召開的第17屆國際法庭科學管理人會議的回顧論文上說檢驗視頻中車輛速度至少需要 2幀圖像,通過2幀圖像計算出的速度實際上是平均速度,與汽車某一時間點速度有一定差 距。運用視頻監控檢驗車輛運動速度只是檢驗車輛速度的一種方法。
【發明內容】
[0003] 本發明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提出一種使用單幀圖像檢驗 車輛速度的方法。
[0004] 本發明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
[0005] 檢驗單幀圖像運動模糊的實際長度。
[0006] 檢驗單幀圖像的曝光時間。
[0007] 計算實際長度與曝光時間的比值即為車輛速度。
[0008] 本發明得出的速度只需使用1幀圖像,因此速度更接近瞬時速度,更貼近汽車的 實際速度。
【附圖說明】
[0009] 圖1是比例系數法測量示意圖。
[0010] 圖2是照錄像設備成像光路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 結合附圖,下面對本發明的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領域技術員對其優越性 和實用性具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也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2] 本發明提供的是一種使用單幀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車速度的方法。
[0013] 使用單幀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車速度的方法需要計算單幀圖像運動模糊的 實際長度和單幀圖像曝光時間,求出車輛運動速度。
[0014] 計算單幀圖像運動模糊的實際長度可以通過實地測量法,比例系數法或者物距、 焦距比例關系法來實現。
[0015] 實地測量法是在現場實地測出運動距離。
[0016] 如圖1所示,比例系數法是根據圖像中AB實際長度 |,對應數字圖像像素數ff|,CD的像素數·,CD的實際長度
[0017] 如圖2所示,物距、焦距比例關系法是根據拍攝時的物距衾、焦距#、運動模糊像素 長度I:,被攝物體與焦平面夾角為g,計算出運動模糊量的實際長度
[0018] 查詢數字圖片的拍攝信息得到曝光時間I。
[0019] 查詢視頻的幀率得到單幀視頻圖像的曝光時間
[0020] 車輛運動速度
[0021]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發明的保護范圍,凡在本發明 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因此,本發明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 一種使用單頓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車速度的方法(1),其特征在于:計算單頓 圖像運動模糊的實際長度(2)得到運動距離,計算單頓圖像曝光時間(3)得到運動時間,求 出車輛運動速度(4)。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使用單頓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 車速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計算單頓圖像運動模糊的實際長度 1(2)的方法包括一種實地測量法(5)、一種比例系數法(6)或者一種物距、焦距比例關系 法(7)。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實地測量法(5)是在現場實地測量出運動模糊量的實際 長度。4.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比例系數法(6)是根據圖像中一段實際長度tf,對應像素 數,纖,運動模糊的像素數。織計算出運動模糊量的實際長g5.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物距、焦距比例關系法(7),是根據拍攝時的物距湯、 焦距著I運動模糊像素長度襲,被攝物體與焦平面夾角為熱計算出運動模糊量的實際長度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使用單頓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車速度的方法,其特 征在于:所述的計算單頓圖像曝光時間(3)是查詢數字圖片的拍攝信息得到曝光時間I。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使用單頓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車速度的方法,其特 征在于:所述的計算單頓圖像曝光時間(3)是查詢視頻的頓率記為覆H,單頓圖像曝光時 |1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使用單頓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車速度的方法,其特 征在于:求出車輛運動速度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使用單頓汽車運動模糊圖像檢驗汽車速度的方法,其特 征在于;只使用1頓汽車運動模糊圖像作為檢材,即可得到汽車的速度。
【文檔編號】G06T7/20GK106033605SQ201510118682
【公開日】2016年10月19日
【申請日】2015年3月18日
【發明人】章志成, 吳昊
【申請人】章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