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數碼產品和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操作的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數碼產品和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涉及數碼電子產品的領域,尤其是一種手勢操作的技術。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S100:所述數碼產品感應到所述數碼產品的當前的運動模式;S200: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所述運動模式,確定刪除的相關操作。
【專利說明】
一種數碼產品和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操作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數碼電子產品的領域,尤其是一種數碼產品和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操作的方法。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移動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手機、平板電腦、可穿戴式設備等移動終端的功能越來越豐富,移動終端的操作系統內置的系統程序也逐漸豐富,并且,用戶在移動終端上安裝的第三方應用程序的種類和數量也不斷增加,用于實現各種各樣的操作。通常,用戶在使用移動終端時,或者家中有小孩,手機等移動終端設備被孩子拿去當玩具玩的時候難免會遇到重要的文件信息,或者安裝的第三方應用被刪除的情況發生。目前市面的上的手機還沒有一款擁有可以撤銷這樣誤刪除的功能。
[0003]近年來,隨著移動通信的快速發展,移動終端如智能手機的功能越來越強大,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安裝各種各樣的應用程序,隨著相機性能的提升,手機也漸漸成為數碼相機和DV的替代品,那么也自然會保存大量的視頻和珍貴的照片。難免會出現不經意間在沒有備份的情況下,誤刪除了一些有用的文件和應用。
[0004]利用手機中的搖一搖功能,左右搖動,向左或向右搖動僅算一次,搖動3次,可以自動撤銷近一次的刪除操作,這樣就可以恢復那些被我們無意中刪除的重要應用和文件,避免了尷尬的發生。
[0005]申請號為CN201210555039的中國專利申請公開了一種基于重力感應器的盲人手機,屬于移動通信終端設備領域;該盲人手機基于普通手機的重力感應功能,包括手機輸入模塊、前臺應用模塊、后臺監聽模塊、控制模塊和語音模塊;手機輸入模塊根據手機的位置狀態輸出指令信息;前臺應用模塊接收手機輸入模塊輸出的指令信息,并進行相應操作;后臺監聽模塊接收手機輸入模塊輸出的指令信息實現接聽來電和接收短信;控制模塊通過發送控制指令實現對系統的控制;語音模塊用于接收控制模塊的控制指令并實現語音輸出;該盲人手機操作過程簡單,且相對于其它盲人手機,具有成本低廉的特點;此外,還可以根據不同的需求在普通手機與盲人手機之間進行切換,讓正常人也可以體驗新的操作手機的方法。
[0006]申請號為CN201110389216中國專利提出了一種利用重力感應器控制手機播放音樂的方法及裝置,包括:設置重力感應器對應的播放操作類型;設置重力感應器的敏感度M;重力感應器獲取手機位移速度值N;重力感應器將手機位移速度值N發送給控制模塊;控制模塊判斷N是否大于等于M;當~> =M時控制模塊檢測播放模塊是否正在播放音樂;當播放模塊正在播放音樂時控制模塊控制播放模塊執行所述播放操作類型。本發明提出的利用重力感應器控制手機播放音樂的方法效率更高、判斷更加準確、操作更加可控。本發明提出的利用重力感應器控制手機播放音樂的方法和裝置,工作效率更高,提升了用戶體驗。
[0007]現如今市面上的智能手機,不論安卓平臺還是1S平臺的系統,都沒有可以類似還原被刪除文件的功能,目前也尚無類似專利,仍需要研究。
[0008]振動傳感器在測試技術中是關鍵部件之一,它的作用主要是將機械量接收下來,并轉換為與之成比例的電量。由于它也是一種機電轉換裝置,所以我們有時也稱它為換能器、拾振器等。
[0009]振動傳感器并不是直接將原始要測的機械量轉變為電量,而是將原始要測的機械量做為振動傳感器的輸入量,然后由機械接收部分加以接收,形成另一個適合于變換的機械量,最后由機電變換部分再將變換為電量。因此一個傳感器的工作性能是由機械接收部分和機電變換部分的工作性能來決定的。
[0010]1、相對式機械接收原理
[0011]由于機械運動是物質運動的最簡單的形式,因此人們最先想到的是用機械方法測量振動,從而制造出了機械式測振儀(如蓋格爾測振儀等)。傳感器的機械接收原理就是建立在此基礎上的。相對式測振儀的工作接收原理是在測量時,把儀器固定在不動的支架上,使觸桿與被測物體的振動方向一致,并借彈簧的彈性力與被測物體表面相接觸,當物體振動時,觸桿就跟隨它一起運動,并推動記錄筆桿在移動的紙帶上描繪出振動物體的位移隨時間的變化曲線,根據這個記錄曲線可以計算出位移的大小及頻率等參數。
[0012]由此可知,相對式機械接收部分所測得的結果是被測物體相對于參考體的相對振動,只有當參考體絕對不動時,才能測得被測物體的絕對振動。這樣,就發生一個問題,當需要測的是絕對振動,但又找不到不動的參考點時,這類儀器就無用武之地。例如:在行駛的內燃機車上測試內燃機車的振動,在地震時測量地面及樓房的振動......,都不存在一個不動的參考點。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用另一種測量方式的測振儀進行測量,即利用慣性式測振儀。
[0013]2、慣性式機械接收原理
[0014]慣性式機械測振儀測振時,是將測振儀直接固定在被測振動物體的測點上,當傳感器外殼隨被測振動物體運動時,由彈性支承的慣性質量塊將與外殼發生相對運動,則裝在質量塊上的記錄筆就可記錄下質量元件與外殼的相對振動位移幅值,然后利用慣性質量塊與外殼的相對振動位移的關系式,即可求出被測物體的絕對振動位移波形。
[0015]陀螺儀傳感器是一個簡單易用的基于自由空間移動和手勢的定位和控制系統,它原本是運用到直升機模型上,現已被廣泛運用于手機等移動便攜設備。
【發明內容】
[0016]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通過搖一搖移動設備,左右搖動,向左或向右僅算一次,搖動3次,系統便會彈出通知提醒,是否要恢復上一次被刪除的文件或應用,當用戶點擊“是”的時候便可恢復近一次被刪除的文件或者應用,點擊“否”時將徹底刪除近一次被刪除的文件或者應用。增加了新的體驗模式,使得使用者在操作上有更多的新鮮感和趣味。
[0017]為了實現本發明以上發明目的,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0018]—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19]S100:所述數碼產品感應到所述數碼產品的當前的運動模式;
[0020]S200: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所述運動模式,確定刪除的相關操作。
[0021]進一步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確定撤銷最近一次刪除操作,或者,確定清除所有已刪除的內容。
[0022]進一步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lOO步驟中的運動模式包括,搖動模式、甩動模式和/或上下顛簸模式。
[0023]進一步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所述數碼產品根據至少感應到所述運動模式的動作為2次。
[0024]進一步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感應到所述運動模式的動作為3次,確定撤銷最近一次刪除操作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恢復的通知提醒。
[0025]進一步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確定撤銷最近一次刪除操作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需要恢復確認的通知提醒一一是否要恢復上一次被刪除的數據、文件或應用。
[0026]再進一步地,當用戶點擊“是”的時候便可恢復近一次被刪除的文件或者應用,點擊“否”時將徹底刪除近一次被刪除的文件或者應用。
[0027]進一步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感應到所述運動模式的動作為5次,確定清除所有已刪除的內容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清除的通知提醒。
[0028]進一步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確定清除所有已刪除的內容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需要清除確認的通知提醒。
[0029]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數碼產品,至少包括振動感應器、手勢控制模塊、后臺程序獲取模塊、緩存文件清除模塊、顯示屏和中央處理器模塊;
[0030]所述振動感應器,感應所述數碼產品的振動情形和振動次數;
[0031]所述手勢控制模塊,判斷所述振動情形和振動次數;
[0032]所述后臺程序獲取模塊,獲取手機中保存被刪除文件或者應用的緩存權限;
[0033]所述緩存文件清除模塊,將緩存區被刪除文件或者應用徹底刪除;
[0034]所述顯示屏,顯示操作的通知提醒或者顯示需確認的通知提醒;
[0035]所述中央處理器模塊,與各模塊電連接,負責協調控制各個模塊的正常工作。
[0036]進一步地,所述的數碼產品,還包括紅外線感應器,
[0037]所述紅外線感應器,感應判斷是否在人控的狀態下。
[0038]所述振動感應器包括但不限于振動感應器、重力感應器或者陀螺儀傳感器的探測感應。
[0039]數碼產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機、數碼相機、PAD、PDA或者智能可穿戴設備等移動終端,也包括個人筆記本電腦終端。
[0040]本發明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之一:
[0041]1.本發明賦予數碼產品新的與刪除相關的控制方式;
[0042]2.本發明賦予數碼產品手勢控制,計算控制等多種手勢控制模式;
[0043]3.本發明賦予數碼產品及時恢復的挽救措施,避免因用戶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失;
[0044]4.本發明能夠做到輕松管理已刪除的數據、文件和應用程序。
【附圖說明】
[0045]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46]圖1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模塊連接示意圖;
[0047]圖2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流程示意圖;
[0048]圖3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模塊連接示意圖;
[0049]圖4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流程示意圖;
[0050]圖5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清除流程示意圖;
[0051 ]圖6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整體流程示意圖;
[0052]圖中:
[0053]100振動感應器;150手勢控制模塊;200后臺程序獲取模塊;300中央處理器模塊;400緩存文件清除模塊;650顯示屏;600UI顯示模塊;900紅外線感應器;
【具體實施方式】
[0054]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以下說明和附圖對于本發明是示例性的,并且不應被理解為限制本發明。以下說明描述了眾多具體細節以方便對本發明理解。然而,在某些實例中,熟知的或常規的細節并未說明,以滿足說明書簡潔的要求。
[0055]數碼產品為客戶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機、PAD、PDA或者智能可穿戴設備等移動終端,也包括個人電腦終端。
[0056]在本申請一個典型的配置中,客戶端/終端、網絡設備和可信方均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器(CPU)、輸入/輸出接口、網絡接口和內存。
[0057]本發明中的客戶端、移動終端或網絡設備包括處理器,含單核處理器或多核處理器。處理器也可稱為一個或多個微處理器、中央處理單元(CPU)等等。更具體地,處理器可為復雜的指令集計算(CISC)微處理器、精簡指令集計算(RISC)微處理器、超長指令字(VLIW)微處理器、實現其他指令集的處理器,或實現指令集組合的處理器。處理器還可為一個或多個專用處理器,諸如專用集成電路(ASIC)、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數字信號處理器(DSP)、網絡處理器、圖形處理器、網絡處理器、通信處理器、密碼處理器、協處理器、嵌入式處理器、或能夠處理指令的任何其他類型的邏輯部件。處理器用于執行本發明所討論的操作和步驟的指令。
[0058]本發明中的客戶端、移動終端或網絡設備包括存儲器,可包括一個或多個易失性存儲設備,如隨機存取存儲器(RAM)、動態RAM(DRAM)、同步DRAM(SDRAM)、靜態RAM(SRAM)或其他類型的存儲設備。存儲器可存儲包括由處理器或任何其他設備執行的指令序列的信息。例如,多種操作系統、設備驅動程序、固件(例如,輸入輸出基本系統或B1S)和/或應用程序的可執行代碼和/或數據可被加載在存儲器中并且由處理器執行。
[0059]本發明中的客戶端、移動終端或網絡設備的操作系統可為任何類型的操作系統,例如微軟公司的Windows、Windows Phone,蘋果公司1S,谷歌公司的Android,以及Linux、Unix操作系統或其他實時或嵌入式操作系統諸如VxWorks等。
[0060]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以下說明和附圖對于本發明是示例性的,并且不應被理解為限制本發明。以下說明描述了眾多具體細節以方便對本發明理解。然而,在某些實例中,熟知的或常規的細節并未說明,以滿足說明書簡潔的要求。本發明的具體判斷系統及方法參見下述實施例:
[0061 ] 第一實施例
[0062]如圖1第一實施例模塊連接示意圖所示:
[0063]—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64]S100:所述數碼產品感應到所述數碼產品的當前的運動模式;
[0065]S200: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所述運動模式,確定刪除的相關操作。
[0066]優選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確定撤銷最近一次刪除操作。
[0067]優選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lOO步驟中的運動模式包括,搖動模式、甩動模式和/或上下顛簸模式。
[0068]優選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所述數碼產品根據至少感應到所述運動模式的動作為2次。
[0069]優選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感應到所述運動模式的動作為3次,確定撤銷最近一次刪除操作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恢復的通知提醒。
[0070]優選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確定撤銷最近一次刪除操作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需要恢復確認的通知提醒。
[0071]當用戶選擇確定后,撤銷最近一次刪除操作。
[0072]本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數碼產品,如圖2第一實施例流程示意圖所示:
[0073]—種數碼產品,至少包括振動感應器、手勢控制模塊、后臺程序獲取模塊、緩存文件清除模塊、顯示屏和中央處理器模塊;
[0074]所述振動感應器,感應所述數碼產品的振動情形和振動次數;
[0075]所述手勢控制模塊,判斷所述振動情形和振動次數;
[0076]所述后臺程序獲取模塊,獲取所述數碼產品中保存被刪除文件或者應用的緩存權限;所述數碼產品安裝某應用程序后,會在后臺管理系統生成的APK文件中作為相應記錄,并記錄保存最后的相關配置信息。
[0077]所述緩存文件清除模塊,將緩存區被刪除文件或者應用徹底刪除;
[0078]所述顯示屏,顯示操作的通知提醒或者顯示需確認的通知提醒;
[0079]所述中央處理器模塊,與各模塊電連接,負責協調控制各個模塊的正常工作。
[0080]在恢復程序的過程中,后臺系統會從所述APK文件中找到相應的應用程序名稱,然后尋找相關的安裝程序進行安裝,如果沒有找到安裝程序,可以通過“應用商店”網絡下載相應程序并安裝,然后恢復保存的相關配置信息。
[0081]數碼產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機、數碼相機、PAD、PDA或者智能可穿戴設備等移動終端,也包括個人筆記本電腦終端。
[0082]第二實施例
[0083]如圖3第二實施例模塊連接示意圖所示:
[0084]—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85]S100:所述數碼產品感應到所述數碼產品的當前的運動模式;
[0086]S200: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所述運動模式,確定刪除的相關操作。
[0087]優選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確定清除所有已刪除的內容。
[0088]優選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lOO步驟中的運動模式包括,搖動模式、甩動模式和/或上下顛簸模式。
[0089]優選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所述數碼產品根據至少感應到所述運動模式的動作為2次。
[0090]優選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感應到所述運動模式的動作為5次,確定清除所有已刪除的內容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清除的通知提醒。
[0091]優選地,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所述S200步驟中確定清除所有已刪除的內容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需要清除確認的通知提醒。
[0092]當用戶選擇確定后,清除所有已刪除的內容。
[0093]本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數碼產品,如圖4第二實施例流程示意圖所示:
[0094]—種數碼產品,至少包括振動感應器、手勢控制模塊、后臺程序獲取模塊、緩存文件清除模塊、顯示屏和中央處理器模塊;
[0095]所述振動感應器,感應所述數碼產品的振動情形和振動次數;
[0096]所述手勢控制模塊,判斷所述振動情形和振動次數;
[0097]所述后臺程序獲取模塊,獲取手機中保存被刪除文件或者應用的緩存權限;
[0098]所述緩存文件清除模塊,將緩存區被刪除文件或者應用徹底刪除;
[0099]所述顯示屏,顯示操作的通知提醒或者顯示需確認的通知提醒;
[0100]所述中央處理器模塊,與各模塊電連接,負責協調控制各個模塊的正常工作。
[0101]優選地,所述的數碼產品,還包括紅外線感應器,所述紅外線感應器,感應判斷是否在人控的狀態下。
[0102]判斷是在人的手握狀態下的搖動、甩動和顛簸,是用戶真實在使用該功能;而不是數碼產品在褲兜、衣袋或包里等狀態下的搖晃或顛簸。排除干擾情形對改功能的影響。
[0103]所述振動感應依據振動感應器、重力感應器或者陀螺儀傳感器的探測感應。只要能使所述數碼產品獲取位置偏差的傳感器或探測器,均可作用于本實施例的感應源。
[0104]第三實施例
[0105]整體組成結構如如圖2所示,所示數碼產品,比如手機包含:手勢控制模塊,設有搖一搖功能,決定用戶是否開啟搖一搖功能;后臺程序獲取模塊,獲取手機中保存被刪除文件或者應用的緩存權限的模塊,,將緩存區被刪除文件或者應用徹底刪除;UI顯示模塊,顯示手機整個界面;中央處理器模塊,統一協調控制各個模塊。
[0106]如圖6本實施例執行流程,本實施例在于提供通過搖一搖移動設備,左右搖動,向左或向右僅算一次,搖動3次,系統便會彈出通知提醒,是否要恢復上一次被刪除的數據、文件或應用,當用戶點擊“是”的時候便可恢復近一次被刪除的文件或者應用,點擊“否”時將徹底刪除近一次被刪除的文件或者應用。再如圖5所示。
[0107]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0108]手勢控制模塊:決定是否開啟搖一搖功能
[0109]后臺程序獲取模塊:獲取手機中的的多任務處理隊列中的后臺程序
[0110]緩存文件清除模塊:將緩存區中被刪除的文件或者應用徹底清除[0111 ] UI顯示模塊:顯示UI界面
[0112]中央處理模塊:統一協調控制各個模塊
[0113]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涵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此夕卜,顯然“包括”一詞不排除其他單元或步驟,單數不排除復數。裝置權利要求中陳述的多個單元或裝置也可以由一個單元或裝置通過軟件或者硬件來實現。第一,第二等詞語用來表示名稱,而并不表示任何特定的順序。
【主權項】
1.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lOO:所述數碼產品感應到所述數碼產品的當前的運動模式; S200: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所述運動模式,確定刪除的相關操作。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200步驟中確定撤銷最近一次刪除操作,或者,確定清除所有已刪除的內容。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lOO步驟中的運動模式包括,搖動模式、甩動模式和/或上下顛簸模式。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200步驟中所述數碼產品根據至少感應到所述運動模式的動作為2次。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200步驟中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感應到所述運動模式的動作為3次,確定撤銷最近一次刪除操作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恢復的通知提醒。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200步驟中確定撤銷最近一次刪除操作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需要恢復確認的通知提醒。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200步驟中所述數碼產品根據感應到所述運動模式的動作為5次,確定清除所有已刪除的內容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清除的通知提醒。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基于振動感應完成數碼產品刪除相關操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200步驟中確定清除所有已刪除的內容前,在所述數碼產品的顯示屏上顯示需要清除確認的通知提醒。9.一種數碼產品,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振動感應器、手勢控制模塊、后臺程序獲取模塊、緩存文件清除模塊、顯示屏和中央處理器模塊; 所述振動感應器,感應所述數碼產品的振動情形和振動次數; 所述手勢控制模塊,判斷所述振動情形和振動次數; 所述后臺程序獲取模塊,獲取所述數碼產品中保存被刪除文件或者應用的緩存權限; 所述緩存文件清除模塊,將緩存區被刪除文件或者應用徹底刪除; 所述顯示屏,顯示操作的通知提醒或者顯示需確認的通知提醒; 所述中央處理器模塊,與各模塊電連接,負責協調控制各個模塊的正常工作。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數碼產品,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紅外線感應器, 所述紅外線感應器,感應判斷是否在人控的狀態下。
【文檔編號】G06F3/01GK105955472SQ201610269716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7日
【發明人】楊希鵬
【申請人】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