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人體運動快速捕捉方法
【專利說明】
[0001]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人體運動捕捉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人體運動快速捕捉方法。
[0002]【背景技術】:
目前,公知的運動捕獲的方法主要包括基于機械、電磁、聲學、光學和圖像的設備的運動獲取方法,這些方法有兩個很大的缺點:需要很昂貴的運動捕獲設備,并且附加在人體身上的傳感器限制了演員的自由表演;且在捕捉時不能快速將關節運動軌跡捕捉到,導致捕捉的數據不準確。
[0003]
【發明內容】
: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人體運動快速捕捉方法,它能快速的捕捉關節運動軌跡,保證捕捉數據準確度,節省捕捉時間。
[0004]為了解決【背景技術】所存在的問題,本發明是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它的捕捉方法為:
(一)、將三維立體攝像機與計算機連接,通過三維立體攝像機拍攝人體模型,將模型圖片導入計算機內;
(二)、將紅外感應器與計算機連接,通過計算機檢測紅外感應器,將紅外感應器貼在人體的關節處;
(三)、再通過三維立體攝像機將人體模型拍下來,且與步驟(一)中的模型進行比對,將關節處作上記號;
(四)、通過計算機繪制出3D坐標;
(五)、測出的3D位置投影到人體模型所對應的圖像上,結合預測出的關節點的位置信息和實際過程中提取的關節點的位置信息進行關節點的跟蹤,從而獲取各個關節點在視頻中的運動軌跡;
(六)、通過跟蹤得到的每個關節點的三維位置信息和攝像機標定結果,最后,通過人體各個關節點之間的約束關系,對得到的人體棍狀模型進行校正處理。
[0005]所述的紅外感應器為貼片式紅外感應器。
[0006]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能快速的捕捉關節運動軌跡,保證捕捉數據準確度,節省捕捉時間。
[0007]【具體實施方式】:
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它的捕捉方法為:
(一)、將三維立體攝像機與計算機連接,通過三維立體攝像機拍攝人體模型,將模型圖片導入計算機內;
(二)、將紅外感應器與計算機連接,通過計算機檢測紅外感應器,將紅外感應器貼在人體的關節處;
(三)、再通過三維立體攝像機將人體模型拍下來,且與步驟(一)中的模型進行比對,將關節處作上記號;
(四)、通過計算機繪制出3D坐標; (五)、測出的3D位置投影到人體模型所對應的圖像上,結合預測出的關節點的位置信息和實際過程中提取的關節點的位置信息進行關節點的跟蹤,從而獲取各個關節點在視頻中的運動軌跡;
(六)、通過跟蹤得到的每個關節點的三維位置信息和攝像機標定結果,最后,通過人體各個關節點之間的約束關系,對得到的人體棍狀模型進行校正處理。
[0008]所述的紅外感應器為貼片式紅外感應器。
[0009]本【具體實施方式】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能快速的捕捉關節運動軌跡,保證捕捉數據準確度,節省捕捉時間。
[0010]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人體運動快速捕捉方法,其特征在于它的捕捉方法為: (一)、將三維立體攝像機與計算機連接,通過三維立體攝像機拍攝人體模型,將模型圖片導入計算機內; (二)、將紅外感應器與計算機連接,通過計算機檢測紅外感應器,將紅外感應器貼在人體的關節處; (三)、再通過三維立體攝像機將人體模型拍下來,且與步驟(一)中的模型進行比對,將關節處作上記號; (四)、通過計算機繪制出3D坐標; (五)、測出的3D位置投影到人體模型所對應的圖像上,結合預測出的關節點的位置信息和實際過程中提取的關節點的位置信息進行關節點的跟蹤,從而獲取各個關節點在視頻中的運動軌跡; (六)、通過跟蹤得到的每個關節點的三維位置信息和攝像機標定結果,最后,通過人體各個關節點之間的約束關系,對得到的人體棍狀模型進行校正處理。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體運動快速捕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紅外感應器為貼片式紅外感應器。
【專利摘要】一種人體運動快速捕捉方法,它涉及人體運動捕捉技術領域,它的捕捉方法為:(一)、將三維立體攝像機與計算機連接,通過三維立體攝像機拍攝人體模型,將模型圖片導入計算機內;(二)、將紅外感應器與計算機連接,通過計算機檢測紅外感應器,將紅外感應器貼在人體的關節處;(三)、再通過三維立體攝像機將人體模型拍下來,且與步驟(一)中的模型進行比對,將關節處作上記號;(四)、通過計算機繪制出3D坐標;(五)、測出的3D位置投影到人體模型所對應的圖像上,結合預測出的關節點的位置信息和實際過程中提取的關節點的位置信息進行關節點的跟蹤,從而獲取各個關節點在視頻中的運動軌跡;它能快速的捕捉關節運動軌跡,保證捕捉數據準確度,節省捕捉時間。
【IPC分類】G06T7/20, G06F3/01
【公開號】CN105022482
【申請號】CN201510393149
【發明人】謝海亭
【申請人】安徽瑞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4日
【申請日】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