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知與互動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有關一種檢知與互動系統,可由此一系統進行消費者辨識,并立即提供相關資料訊息予服務人員與電子服務系統,進行主動性互動服務。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店家服務行為,消費者進入店家之后,任由消費者參觀選購,當消費者有疑問時,主動找服務人員解決問題,最后結帳并結束短暫的互動行為。也有當消費者進入店家之后,服務人員主動問候及服務消費者,但是服務人員并無消費者資料訊息,使得服務內容不盡完善,且易使得消費者感覺不適。
[0003]現有會員服務系統僅登陸會員基本資料,或許會提供會員卡或貴賓(VIP)卡用以的識別身份的媒介,然后提供折扣優惠、記錄購物內容、投遞廣告文宣、傳送優惠訊息等等行為,但是并無針對會員的消費狀態與習慣進行完整的資料統計與詳細的分析,產生主動性的互動服務。
[0004]再者一開放空間的消費環境,消費者進進出出,店家的服務人員難以在眾多的消費者中判斷出貴賓等級的消費者,因此無法主動性的進行親近性服務行為,喪失許多商機。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檢知與互動系統,能在消費者進入營業場所后即可加以辨識并透過服務人員、電子服務系統與消費者進行主動性服務與互動,還能詳細記錄會員的消費狀態與習慣進行完整的資料統計與詳細的分析,進行主動性服務與互動。
[0006]為達到以上目的,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至少包含:
[0007]—由消費者登錄唯一識別碼的受測端;至少一在所述受測端進入可讀取范圍用以識別所述受測端的讀取器,所述讀取器在所述受測端進入可讀取范圍時傳送訊息啟動所述受測端,且預設于所述受測端的唯一辨識碼回傳給所述讀取器,并由所述讀取器將所取得的辨識碼經一處理中心由一資料庫進行比對;所述讀取器在確認受測端后將所述消費者資料經由一媒介裝置傳送到至少一電子服務系統。
[0008]其中,所述電子服務系統為一訊息裝置。
[0009]其中,所述電子服務系統為顯示器、訂制化電子設備、語音播報器、智慧型手表、電子書、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手機的至少其中之一。
[0010]其中,所述電子服務系統進一步與電子信、簡訊、應用程式的至少其中之一連結互動。
[0011]其中,所述媒介裝置將訊息傳送到告知服務人員的至少一通知裝置。
[0012]其中,所述電子服務系統將所述消費者相關資料顯示于所述訊息裝置。
[0013]其中,所述通知裝置進一步包括至少一行動式裝置。
[0014]其中,所述通知裝置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固定式裝置。
[0015]其中,所述讀取器與電子服務系統裝置設于柜臺。
[0016]其中,所述讀取器與電子服務系統裝置設于商品展示架。
[0017]其中,所述讀取器與電子服務系統設于柜位。
[0018]其中,所述行動式裝置進一步包含一使用者身份確認電子裝置。
[0019]其中,所述固定式裝置進一步包含一使用者身份確認電子裝置。
[0020]其中,所述讀取器裝設于消費者出入的門口端。
[0021]其中,所述檢知與互動系統進一步連結一銷售點管理系統。
[0022]其中,所述檢知與互動系統連結一電子錢包系統。
[0023]其中,所述檢知與互動系統連結資料庫連結電腦裝置網路系統。
[0024]由此,本發明的檢知與互動系統能促進主動服務和互動,提高消費者的親近感和舒適感,不僅方便服務人員進行銷售,另方面亦可提醒客戶、刺激客戶購買所需商品,提供更好的服務質量。
【附圖說明】
[0025]圖1:顯示本發明一可行實施例系統運作流程圖。
[0026]圖2:顯示本發明手持裝置的身份確認電子裝置動作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7]本發明的檢知與互動系統至少設有一可登錄一受測端(如會員客戶端)資料的讀取器,所述讀取器及受測端的檢知距離(可讀取范圍,可由數十公分到十公尺以上)由雙方系統加以決定。于可行實施例中,本發明受測端可使用長距離及短距離兩種檢知裝置,將長距離運用于如來客檢知系統,短距離則使用于如電子錢包的付費系統。
[0028]當所述受測端進入可讀取范圍時,所述讀取器傳送射頻電波或是互動溝通連結訊息,使所述受測端主動或是被動回傳所需訊息。一預設于所述受測端的唯一辨識碼回傳給所述讀取器,并由所述讀取器將所取得的辨識碼與一所述檢知及互動系統經處理中心由一資料庫進行比對。
[0029]如圖1所示,所述系統對上述辨識碼進行比對是否為已登錄消費者(如會員客戶),若確認為已登錄會員客戶時,即可進行如下所述的一連串可行互動運作流程。
[0030]以常見的賣場為例,所述的互動運作流程至少包含:本發明檢知及互動系統將會員客戶所有相關資料傳輸至一電子服務系統,可以于一觸控熒幕顯示器或其他的顯示器之類相關顯示裝置,顯示「李先生,歡迎光臨」、「李先生,需要我們什么服務」等問候語,以及消費者常態購物類的優惠訊息等等,并可進一步啟動一語音裝置,使檢知及互動系統可立即對該會員客戶進行語音互動,包括如:「李先生,歡迎光臨」、「李先生,需要我們什么服務」等主動性服務及問候語。
[0031]本發明可進一步在所述的顯示裝置上顯示其他相關資訊,例如:
[0032]1.分析客戶購買習慣、產品方向及時間間隔等資料。
[0033]2.依據統計分析客戶的喜好資料。
[0034]3.客戶習慣購買產品預估用完后的補充時間點資料。
[0035]4.主動介紹新產品資料。
[0036]5.透過訊息或語音裝置告知。
[0037]上述的賣場具有服務人員的柜臺、商品的柜位及展示架,亦可經由預設如各類型顯示器、語音播報器、智慧型手表、電子書、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與手機等訊息傳送裝置或是應用程式(APP)的連結互動的電子服務系統以電子顯示裝置顯示或是服務人員主動告知,如上述受測端客戶可能需求的商品相關資訊,一方面方便服務人員進行銷售,另方面亦可提醒客戶、刺激客戶購買所需商品。
[0038]以國際精品店為例:透過所述檢知及互動系統,服務人員可以從手持裝置或是穿戴裝置之類行動或固定式通知裝置,如圖2所示,明確的知道進門的客戶是一般客戶還是有消費記錄的客戶、客戶的基本資料、客戶的會員等級、客戶的喜好、客戶的消費習慣等等訊息,因此服務人員可以進行親切問候、親近性服務,商品導覽與介紹等等主動性服務,增加消費者對品牌的認同感。同時,為防止非授權或盜用行為產生,所述服務人員的手持裝置或是穿戴裝置之類行動或固定式通知裝置可預設包含一服務人員使用者身份確認的電子裝置,所述服務人員使用者則配戴相對的手持裝置識別標簽,例如可將所述的識別標簽設為服務人員的識別證或手環等隨身配件上。
[0039]所述的系統更可進一步依據受測端的消費狀態、習慣進行統計分析,對于受測端可能所需求的商品包含折扣優惠活動、相關性新產品介紹、商品消費周期通知等,主動性投遞廣告文宣或是透過電子裝置傳送訊息,達到立即有效的銷售行為。
[0040]于可行實施例中,所述系統可以與銷售點管理系統(Point of Sales, P0S)相連結來達到更理想的行銷管理效果。
[0041]本發明所述系統更可以連結電子錢包系統,達到電子付費相關功能。
[0042]于一更理想的方式中,所述系統資料庫可以連結電腦裝置網路系統,達到分店、連鎖店的全球化管理與服務。
【主權項】
1.一種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至少包含: 一由消費者登錄唯一識別碼的受測端;至少一在所述受測端進入可讀取范圍用以識別所述受測端的讀取器,所述讀取器在所述受測端進入可讀取范圍時傳送訊息啟動所述受測端,且預設于所述受測端的唯一辨識碼回傳給所述讀取器,并由所述讀取器將所取得的辨識碼經一處理中心由一資料庫進行比對;所述讀取器在確認受測端后將所述消費者資料經由一媒介裝置傳送到至少一電子服務系統。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服務系統為一訊息裝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服務系統為顯示器、訂制化電子設備、語音播報器、智慧型手表、電子書、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手機的至少其中之一 O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服務系統進一步與電子信、簡訊、應用程式的至少其中之一連結互動。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媒介裝置將訊息傳送到告知服務人員的至少一通知裝置。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服務系統將所述消費者相關資料顯示于所述訊息裝置。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通知裝置進一步包括至少一行動式裝置。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通知裝置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固定式裝置。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讀取器與電子服務系統裝置設于柜臺。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讀取器與電子服務系統裝置設于商品展示架。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讀取器與電子服務系統設于柜位。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行動式裝置進一步包含一使用者身份確認電子裝置。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式裝置進一步包含一使用者身份確認電子裝置。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讀取器裝設于消費者出入的門口端。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知與互動系統進一步連結一銷售點管理系統。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知與互動系統連結一電子錢包系統。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檢知與互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知與互動系統連結資料庫連結電腦裝置網路系統。
【專利摘要】一種檢知與互動系統,包含一由消費者登錄唯一識別碼的受測端,至少一在可讀取范圍用以識別受測端的讀取器,讀取器可讀取受測端的辨識碼與一系統資料庫進行比對,系統在確認受測器身份后,可透過各種不同介面,將消費者各種資料訊息,例如:姓名、消費狀態、習慣及統計分析資料,立即通知服務人員與電子服務系統,進行主動性互動服務。
【IPC分類】G06Q30-02
【公開號】CN104809625
【申請號】CN201410033903
【發明人】黃詠勝
【申請人】順富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29日
【申請日】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