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車輛運輸,尤其涉及一種車輛監管方法、裝置、設備、介質及計算機程序產品。
背景技術:
1、
2、現有的渣土車監管方案一般是通過車載設備監控、電子攝像頭、還有通過無人機進行定點巡檢等方式對渣土車進行監管。但是在上述方案中,需要配套地磅、監控攝像頭、無人機等設備對渣土車進行監測,所需配置負載的同時,對車輛運營的監管能力較差。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車輛監管方法、裝置、設備、介質及計算機程序產品,以解決現有的車輛監管方案對車輛運營的監管能力較差的問題。
2、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車輛監管方法,包括:
3、構建與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的位置相對應的電子圍欄,所述第一區域和所述第二區域為不同的區域;
4、根據所述電子圍欄以及車輛行駛道路上的監控設備的第一位置信息,構建車輛在所述電子圍欄內的運營路線;
5、根據所述運營路線,記錄所述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的運營情況。
6、第二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車輛監管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7、第一構建模塊,用于構建與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的位置相對應的電子圍欄,所述第一區域和所述第二區域為不同的區域;
8、第二構建模塊,用于根據所述電子圍欄以及車輛行駛道路上的監控設備的第一位置信息,構建車輛在所述電子圍欄內的運營路線;
9、記錄模塊,用于根據所述運營路線,記錄所述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的運營情況。
10、第三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終端設備,設備包括:處理器以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指令的存儲器;
11、處理器執行計算機程序指令時實現如第一方面的車輛監管方法。
12、第四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存儲介質,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指令,計算機程序指令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第一方面的車輛監管方法。
13、第五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其特征在于,計算機程序產品中的指令由電子設備的處理器執行時,使得電子設備執行如第一方面的車輛監管方法。
14、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輛監管方法、裝置、設備、介質及計算機程序產品,其中,方法包括:構建與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的位置相對應的電子圍欄,所述第一區域和所述第二區域為不同的區域;根據所述電子圍欄以及車輛行駛道路上的監控設備的第一位置信息,構建車輛在所述電子圍欄內的運營路線;根據所述運營路線,記錄所述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的運營情況。通過上述步驟,根據可以在施工區域內構建施工區域電子圍欄、傾倒區域電子圍欄,并結合監控設備的位置規劃營運線路,降低了配置的復雜性,能夠實時的監測建筑工地內的車輛運營的合規性,提高了車輛運營的監管能力。
1.一種車輛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方法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運營路線,記錄所述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的運營情況,包括: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圍欄包括與第一區域對應的第一電子圍欄和與所述第二區域對應的第二電子圍欄;所述狀態信息包括所述車輛駛離所述第一電子圍欄的第一時間和駛入所述第二電子圍欄的第二時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車輛存在運輸風險的情況下,獲取所述車輛的運輸撒漏情況,包括: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運營路線,記錄所述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的運營情況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拍信息包括抓拍位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抓拍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信息不相同的情況下,判定所述車輛為無運營資質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8.一種車輛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9.一種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包括:處理器以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指令的存儲器;
10.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指令,所述計算機程序指令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監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