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車輛的識別領域,具體地,涉及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
背景技術:
在易開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用戶還車審查的流程中,需要知道車輛停在哪個租賃點,這關系到租賃過程中車輛安全。通常情況下,只能根據租賃點的gps坐標和車載設備的gps坐標做比對判斷車輛是否停在了租賃點,該方法誤差高,車輛是否真正停在租賃點也無法保證。
現如今,對于租賃車輛無法保證其停在租賃點一直是一種租車領域的技術難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該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可以自動識別車輛信息,并根據車輛信息保證車輛停入租賃點。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該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包括:車載設備、電子標簽、讀卡器和云服務器;所述電子標簽和所述車載設備都設置于車輛中,所述讀卡器設置于還車租賃點,且所述讀卡器與所述電子標簽相配合,所述云服務器連接于所述讀卡器和所述車載設備,在車輛準確停在租賃點的情況下,所述讀卡器感應到電子標簽,并發送確認停靠信息至所述云服務器;所述車載設備發送還車請求至所述云服務器。
優選地,所述讀卡器為rfid讀卡器,且所述rfid讀卡器在預設范圍內能夠感應到所述電子標簽。
優選地,所述車載設備與所述云服務器之間設置有無線傳輸模塊,所述車載設備通過所述無線傳輸模塊發送還車請求至所述云服務器。
優選地,所述無線傳輸模塊為wifi模塊或移動模塊。
優選地,所述電子標簽中設置有車輛信息和用戶信息。
優選地,所述移動模塊為3g模塊或4g模塊。
優選地,該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包括:感應地鎖,所述感應地鎖連接于所述云服務器,在讀卡器感應到電子標簽的情況下,所述云服務器輸出控制信號控制所述感應地鎖呈關閉狀態以容納所述車輛。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當車輛進入租賃點內,系統能夠自動識別車輛信息,用戶還車時,能自動匹配當前換車租賃點,從而實現還車的可識別操作,通過讀卡器和電子標簽的相互關系,可以實現用戶的標記,通過云服務器可以實現數據的上傳,根據還車請求和讀卡器相配合,實現了自動識別。
本發明的其它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但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說明本發明的一種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的結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
本發明提供一種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該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包括:車載設備、電子標簽、讀卡器和云服務器;所述電子標簽和所述車載設備都設置于車輛中,所述讀卡器設置于還車租賃點,且所述讀卡器與所述電子標簽相配合,所述云服務器連接于所述讀卡器和所述車載設備,在車輛準確停在租賃點的情況下,所述讀卡器感應到電子標簽,并發送確認停靠信息至所述云服務器;所述車載設備發送還車請求至所述云服務器。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當車輛進入租賃點內,系統能夠自動識別車輛信息,用戶還車時,能自動匹配當前換車租賃點,從而實現還車的可識別操作,通過讀卡器和電子標簽的相互關系,可以實現用戶的標記,通過云服務器可以實現數據的上傳,根據還車請求和讀卡器相配合,實現了自動識別。
在本發明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中,所述讀卡器為rfid讀卡器,且所述rfid讀卡器在預設范圍內能夠感應到所述電子標簽。
通過rfid讀卡器與電子標簽識別的方式,實現了還車的識別感應,
射頻識別技術,又稱無線射頻識別,是一種通信技術,俗稱電子標簽。可通過無線電訊號識別特定目標并讀寫相關數據,而無需識別系統與特定目標之間建立機械或光學接觸。
在本發明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中,為了實現數據的無線傳輸,所述車載設備與所述云服務器之間設置有無線傳輸模塊,所述車載設備通過所述無線傳輸模塊發送還車請求至所述云服務器。
在該種實施方式中,為了保證數據傳輸過程中的穩定性,防止有數據丟失,所述無線傳輸模塊為wifi模塊或移動模塊。
在本發明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中,為了實現用戶和車輛的識別,讓車輛一進租賃點就被識別出來,所述電子標簽中設置有車輛信息和用戶信息。
在該種實施方式中,上述提到了移動模塊,移動模塊的類型有很多,因此,所述移動模塊可以為3g模塊或4g模塊。
在本發明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中,該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可以包括:感應地鎖,所述感應地鎖連接于所述云服務器,在讀卡器感應到電子標簽的情況下,所述云服務器輸出控制信號控制所述感應地鎖呈關閉狀態以容納所述車輛。
通過感應地鎖的設計,可以讓感應地鎖連接云服務器,讓述云服務器輸出控制信號控制所述感應地鎖呈關閉狀態以容納所述車輛,在識別成功情況下,才能讓車輪駛入租賃點。
在本發明的一種最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該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包括:車載設備、電子標簽、讀卡器和云服務器;所述電子標簽和所述車載設備都設置于車輛中,所述讀卡器設置于還車租賃點,且所述讀卡器與所述電子標簽相配合,所述云服務器連接于所述讀卡器和所述車載設備,在車輛準確停在租賃點的情況下,所述讀卡器感應到電子標簽,并發送確認停靠信息至所述云服務器;所述車載設備發送還車請求至所述云服務器。優選地,所述讀卡器為rfid讀卡器,且所述rfid讀卡器在預設范圍內能夠感應到所述電子標簽。優選地,所述車載設備與所述云服務器之間設置有無線傳輸模塊,所述車載設備通過所述無線傳輸模塊發送還車請求至所述云服務器。優選地,所述無線傳輸模塊為wifi模塊或移動模塊。優選地,所述電子標簽中設置有車輛信息和用戶信息。優選地,所述移動模塊為3g模塊或4g模塊。優選地,該租賃點自動識別車輛系統包括:感應地鎖,所述感應地鎖連接于所述云服務器,在讀卡器感應到電子標簽的情況下,所述云服務器輸出控制信號控制所述感應地鎖呈關閉狀態以容納所述車輛。
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是,本發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在本發明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發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此外,本發明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發明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發明所公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