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包含第一背殼以及第二背殼。第一背殼包含第一背板以及第一側壁。第一背板具有第一鎖孔形成在第一背板上。第一側壁設置于第一背板的邊緣。第二背殼包含第二背板以及第二側壁。第二背板可與第一背板相連接,具有第二鎖孔形成在第二背板上。第二側壁設置于第二背板的邊緣。其中,當第一背板與第二背板相連接,第一鎖孔與第二鎖孔相連通,第一背殼與第二背殼共同于其間形成容置空間供容置電子裝置。
【專利說明】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是關于殼型護套,特別是一種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
【背景技術】
[0002]在現代生活當中,消費性電子產品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加上現今快速的生活形態及人們對即時資訊的需求,可攜式電子產品已成人們必需品之一。然而,這些產品由于其需求性高且廣受歡迎、單價較高、體積小而攜帶方便等特點,遭致失竊或被盜取的可能性亦隨之增加。
[0003]為防止他人偷竊,遂設計出一種鎖具,例如筆記本電腦鎖,能以其鎖扣件與電子產品的防盜鎖孔連接,其中鎖具的閉鎖操作可在鎖扣件與電子產品連接的狀態下,使鎖扣件鎖固于防盜鎖孔內。然而,對于部分較輕薄的電子產品,例如平板電腦、移動電話等,因為厚度有限,所以使得防盜鎖孔的設置不易。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框型護套,以解決【背景技術】所遭遇到的上述問題。
[0005]本實用新型的殼型護套包含第一背殼以及第二背殼。第一背殼包含第一背板以及第一側壁。第一背板具有第一鎖孔形成在第一背板上。第一側壁設置于第一背板的邊緣,第一側壁具有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第一側壁在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間形成第一開口。第二背殼包含第二背板以及第二側壁。第二背板可與第一背板相連接,具有第二鎖孔形成在第二背板上。第二側壁設置于第二背板的邊緣,第二側壁具有第三端部及第四端部,第二側壁在第三端部及第四端部間形成第二開口。其中,當第一背板與第二背板相連接,第一鎖孔與第二鎖孔相連通,第一端部可與第三端部相互連接,第二端部可與第四端部相互連接,第一背殼與第二背殼共同于其間形成容置空間供容置電子裝置。
[0006]第一側壁于頂端向內彎折。第二側壁于頂端向內彎折。當第一背板與第二背板相連接時,第三端部及第四端部可分別套設在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內。
[0007]殼型護套可與鎖具搭配使用。當第一背板與第二背板相連接,第一鎖孔與第二鎖孔相連通,鎖具同時穿入第一鎖孔及第二鎖孔以限制第一背殼相對第二背殼的位移。
[0008]第一側壁環繞設置于第一背板的邊緣。第二側壁環繞設置于第二背板的邊緣。第二側壁沿第二背板一側的邊緣朝向兩相反方向往外延伸。
[0009]當第一背板與該第二背板相連接,第一背板的內側面與第二背板的內側面連成連續面,第一側壁與第二側壁共同于其間形成封閉邊界。
[0010]殼型護套進一步具有支撐架,設置第一背板與第二背板相對于容置空間的另一面。支撐架可相對于第一背板與第二背板旋轉。
[0011]基于上述,在本實用新型中的框型護套具有較佳的使用方便性,從而得以解決【背景技術】所述及的問題。
[0012]應了解的是,上述一般描述及以下【具體實施方式】僅為例示性及闡釋性的,其并不能限制本實用新型所欲主張的范圍。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殼型護套的實施例示意圖;
[0014]圖2A為本實用新型殼型護套容置電子裝置前的實施例示意圖;
[0015]圖2B為本實用新型殼型護套的不同實施例示意圖;
[0016]圖3為本實用新型殼型護套容置電子裝置后的實施例示意圖;
[0017]圖4為本實用新型殼型護套與鎖具搭配使用的實施例示意圖;
[0018]圖5為本實用新型殼型護套的不同實施例示意圖;
[0019]圖6A及6B為本實用新型框型護套進一步具有支撐架的實施例示意圖。
[0020]主要組件符號說明:
[0021]100 第一背殼
[0022]110 第一背板
[0023]111 第一鎖孔
[0024]130 第一側壁
[0025]131 第一端部
[0026]132 第二端部
[0027]139 第一開口
[0028]200 第二背殼
[0029]210 第二背板
[0030]211 第二鎖孔
[0031]230 第二側壁
[0032]233 第三端部
[0033]234 第四端部
[0034]239 第二開口
[0035]401 第一方向
[0036]500 鎖具
[0037]600 容置空間
[0038]700 支撐架
[0039]800 電子裝置
[0040]900 殼型護套
[0041]W139 寬度
[0042]W239 寬度
[0043]W8ciq 寬度
【具體實施方式】
[0044]本實用新型的框型護套是供電子裝置使用。電子裝置較佳為可攜式,例如但不限為平板電腦、移動電話、電子書、數碼相框、全球定位系統導航機、移動網絡裝置、個人數碼助理、數碼隨身聽、電子辭典、筆記本電腦等。
[0045]如圖1所示的實施例,本實用新型的殼型護套900包含第一背殼100以及第二背殼200。如圖2A所不,第一背殼100包含第一背板110以及第一側壁130。第一背板110具有第一鎖孔111形成在第一背板110上。第一側壁130設置于第一背板110的邊緣,第一側壁130具有第一端部131及第二端部132,第一側壁130在第一端部131及第二端部132間形成第一開口 139。以不同角度觀之,第一背板110的邊緣朝第一方向401伸出第一側壁130,第一側壁130的第一端部131及第二端部132進一步與未朝第一方向401伸出的第一背板110的邊緣圍成第一開口 139。其中,第一方向401較佳垂直于第一背板110,第一側壁130較佳于頂端向內彎折。在如圖2A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一側壁130環繞設置于第一背板110的邊緣,由此可強化殼型護套900的結構。然而,在不同實施例中,第一側壁130設置于第一背板HO的邊緣的方式可依設計或制造需求而有所不同。例如在圖2B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一側壁130以不連續方式設置于第一背板110的邊緣,由此,可節省材料成本。
[0046]如圖2A所示,第二背殼200包含第二背板210以及第二側壁230。第二背板210可與第一背板110相連接,具有第二鎖孔211形成在第二背板210上。第二側壁230設置于第二背板210的邊緣,第二側壁230具有第三端部233及第四端部234,第二側壁230在第三端部233及第四端部234間形成第二開口 239。以不同角度觀之,第二背板210的邊緣朝第一方向401伸出第二側壁230,第二側壁230的第三端部233及第四端部234進一步與未朝第一方向401伸出的第二背板210的邊緣圍成第二開口 239。其中,第二側壁230較佳于頂端向內彎折。在如圖2A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二側壁230環繞設置于第二背板210的邊緣,由此可強化殼型護套900的結構。然而,在不同實施例中,第二側壁230設置于第二背板210的邊緣的方式可依設計或制造需求而有所不同。例如在圖2B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二側壁230以不連續方式設置于第二背板210的邊緣,由此,可節省材料成本。
[0047]如圖1及圖2A所示,當第一背板110與第二背板210相連接,第一鎖孔111與第二鎖孔211相連通,第一端部131可與第三端部233相互連接,第二端部132可與第四端部234相互連接,第一背殼100與第二背殼200共同于其間形成容置空間600供容置電子裝置800。其中,以較佳實施例而言,第一端部131可套設連接第三端部233,第二端部132可套設連接第四端部234,也就是當第一背板110與第二背板210相連接時,第三端部233及第四端部234可分別套設在第一端部131及第二端部132內,由以提高第一背板110與第二背板210相連接的穩定度。
[0048]如圖1及2A所示的實施例,第一背殼100與第二背殼200共同于其間形成的容置空間600可供容置電子裝置800。更具體而言,第一開口 139的寬度W139及第二開口 239的寬度W239大于電子裝置800的寬度W800,因此當第一背殼100與第二背殼200未連接時,電子裝置800分別通過第一開口 13及第二開口 239進入第一背殼100與第二背殼200內部。而后,如圖3所示,當第一背殼100與第二背殼200連接后,電子裝置800即被限制在容置空間600中,使電子裝置800停留在殼型護套900內。
[0049]在較佳實施例中,當第一背板110與該第二背板210相連接,第一背板110的內側面與第二背板210的內側面連成連續面,第一側壁130與第二側壁230共同于其間形成封閉邊界。其中,為了使電子裝置800更穩定地容置在殼型護套900內,可使容置空間600 (參圖1)略大于電子裝置800、或在電子裝置800與第一背殼100、第二背殼200內側之間設置緩沖材料、或在第一側壁130、第二側壁230內側設置寬度與電子裝置800邊緣厚度相近的卡槽,由以減少電子裝置800與第一背殼100、第二背殼200內側的碰撞。
[0050]本實用新型的殼型護套可與鎖具搭配使用。如圖1、2A及4所示的實施例,當第一背板110與第二背板210相連接,第一鎖孔111與第二鎖孔211相連通,鎖具500可同時穿入第一鎖孔111及第二鎖孔211以限制第一背殼100相對第二背殼200的位移。由此,即可間接將電子元件800鎖在框型護套900中。進一步而言,若鎖具500再連接至一物體,則電子裝置800被間接鎖在該物體,而框型護套900實質上可視為一種鎖附裝置,使用者可利用框型護套900鎖住電子裝置800以達到防竊效果。例如,電子裝置800為平板電腦,使用者可將平板電腦放入框型護套900并以鎖具500鎖附固定件300,而鎖具500則進一步以纜線連接到桌子。如此,即可限制平板電腦離開桌子的距離,防止其遭到竊取或被帶走。在此實施例中,鎖具500較佳為筆記本電腦鎖,更具體而言為T字型號碼鎖,其具有可在特定角度穿過第一鎖孔111及第二鎖孔211的T字部位510。關于此種及其他筆記本電腦鎖的技術內容屬于已知,在此不多做贅述。此外,在不同實施例中,鎖具500可以為其他不同形式的鎖,不以筆記本電腦鎖為限。
[0051]在圖1到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一背殼100及第二背殼200的大小約略相同,體積約各占殼型護套900的一半,當第一背板110與第二背板210相連接時,第一鎖孔111與第二鎖孔211相連通的位置約在殼型護套900的中央。然而在不同實施例中,第一背殼100及第二背殼200的大小和幾何構造以及第一鎖孔111與第二鎖孔211相連通的位置,可依設計或制造需求而有不同。如圖5所示,第二側壁230沿第二背板210 —側的邊緣朝向兩相反方向往外延伸。以不同角度觀之,第二側壁230沿第二背板210 —側的邊緣延伸,第二側壁230與第二背板210共同形成T形結構。其中,第二背板210以插入第一背板110的方式與第一背板110連接。
[0052]如圖6A及6B所示,殼型護套900進一步具有支撐架700,設置第一背板110與第二背板210相對于容置空間600 (參見圖1)的另一面。其中,如圖6B所示,支撐架700可進一步相對于第一背板110與第二背板210旋轉。通過以上設置,可協助使用者將殼型護套900立于平面上,以便使用容置在殼型護套900中的電子裝置800 (參見圖3),提升使用的方便性。具體而言,通過支撐架700的設置,可讓使用者調整殼型護套900在平面上的高度和角度,便利操作和觀看容置在殼型護套900內的電子裝置。
[0053]雖然前述的描述及附圖已公開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必須了解到各種增添、許多修改和取代可能使用于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而不會脫離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本實用新型原理的精神及范圍。熟悉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體會,本實用新型可使用于許多形式、結構、布置、比例、材料、元件和組件的修改。因此,本文于此所公開的實施例應被視為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而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應由權利要求書所界定,并涵蓋其合法均等物,并不限于先前的描述。
【權利要求】
1.一種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第一背殼,包含: 一第一背板,具有一第一鎖孔形成在該第一背板上;以及 一第一側壁,設置于該第一背板的邊緣,該第一側壁具有一第一端部及一第二端部,該第一側壁在該第一端部及該第二端部間形成一第一開口;以及 一第二背殼,包含: 一第二背板,可與該第一背板相連接,具有一第二鎖孔形成在該第二背板上;以及 一第二側壁,設置于該第二背板的邊緣,該第二側壁具有一第三端部及一第四端部,該第二側壁在該第三端部及該第四端部間形成一第二開口; 其中,當該第一背板與該第二背板相連接,該第一鎖孔與該第二鎖孔相連通,該第一端部可與該第三端部相互連接,該第二端部可與該第四端部相互連接,該第一背殼與該第二背殼共同于其間形成一容置空間供容置該電子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側壁于頂端向內往該第一背板的中心彎折,第二側壁于頂端向內往該第二背板的中心彎折。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特征在于,該殼型護套可與一鎖具搭配使用,當該第一背板與該第二背板相連接,該第一鎖孔與該第二鎖孔相連通,該鎖具同時穿入該第一鎖孔及該第二鎖孔以限制該第一背殼相對該第二背殼的位移。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側壁環繞設置于該第一背板的邊緣。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側壁環繞設置于該第二背板的邊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側壁沿該第二背板一側的邊緣朝向兩相反方向往外延伸。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特征在于,當該第一背板與該第二背板相連接,該第一背板的內側面與該第二背板的內側面連成連續面,該第一側壁與該第二側壁共同于其間形成一封閉邊界。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特征在于,當該第一背板與該第二背板相連接,該第三端部及該第四端部可分別套設在該第一端部及該第二端部內。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具有一支撐架,設置該第一背板與該第二背板相對于該容置空間的另一面。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供電子裝置使用的殼型護套,其特征在于,該支撐架可相對于該第一背板與該第二背板旋轉。
【文檔編號】G06F1/16GK203950255SQ201420376685
【公開日】2014年11月19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9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23日
【發明者】黃建明 申請人:競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