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app應用的發布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APP應用的發布方法,包括以下步驟:APP配置完成后,執行第一次打包操作;應用主提交將第一次打包后的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的請求;應用發布平臺對該APP應用進行自動審核,審核內容包括:APP主的身份實名認證、該APP應用在互聯網上的MUA數、和該APP應用內的內容量,當上述內容均符合要求后,應用發布平臺判定該APP應用通過審核;通過審核后,對該APP應用進行第二次打包,將“審核通過”標簽打包入該APP應用中,并允許該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本發明能夠實現自動審核APP應用的發布申請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審核通過后自動允許該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效率高,不易出現錯誤、避免人力資源浪費,具有很好的應用前景。
【專利說明】一種APP應用的發布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軟件應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APP應用的發布方法。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網絡的迅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來越多的手機APP應用被開發出來以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需求,而通常一個已開發好的APP應用都需要發布到某個應用發布平臺,然后才能被用戶下載使用,而現行的APP應用發布都主要是通過人工操作來完成,首先是上傳APP應用以及相關信息,由于應用發布平臺有很多個,并且要求也不盡相同,每在一個新的應用發布平臺發布APP應用,都需要填寫大量的相關信息,較為繁瑣,而且容易出現錯誤,還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然后人工審核所提交APP應用的發布申請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符合要求再人工允許該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
【發明內容】
[0003]鑒于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明提供一種APP應用的發布方法,能夠實現自動審核APP應用的發布申請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審核通過后自動允許該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能夠很好的解決現在人工操作導致的錯誤率較高、人力資源浪費的問題,具有很好的應用前景。
[0004]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為:
[0005]一種APP應用的發布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06]APP配置完成后,執行第一次打包操作;
[0007]應用主提交將第一次打包后的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的請求;
[0008]應用發布平臺對該APP應用進行自動審核,審核內容包括:APP主的身份實名認證、該APP應用在互聯網上的MUA數和該APP應用內的內容量,當上述內容均符合要求后,應用發布平臺判定該APP應用通過審核;
[0009]通過審核后,對該APP應用進行第二次打包,將“審核通過”標簽打包入該APP應用中,并允許該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
[0010]優選的是,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APP應用在APP開發平臺上配置完成,APP開發平臺針對特定類型的APP應用發布更新信息,并檢測APP開發平臺中標記有“審核通過”標簽的APP應用,僅對此類APP應用發布更新提示信息。
[0011]優選的是,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在第一次打包操作完成后,該APP應用被上載至文件服務器,僅允許該APP的應用主下載該APP應用,執行查看或編輯操作。
[0012]優選的是,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通過應用發布平臺下載的APP應用內容為通過審核的內容,而通過APP開發平臺下載的APP應用內容為應用主編輯的內容。
[0013]優選的是,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通過APP開發平臺下載的APP應用內容用于在第三方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
[0014]優選的是,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該APP應用在互聯網上的MUA數為該APP應用在第三方應用發布平臺的MUA數。
[0015]優選的是,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符合要求是指符合人為設定的要求,而審核判斷由應用發布平臺自動進行。
[0016]本發明提供一種APP應用的發布方法打包,能夠實現自動審核APP應用的發布申請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審核通過后自動允許該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能夠很好的解決現在人工操作導致的錯誤率較高、人力資源浪費的問題,具有很好的應用前景,具有效率高,不易出現錯誤、避免人力資源浪費的優點,具有很好的應用前景。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發明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的方法實現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令本領域技術人員參照說明書文字能夠據以實施。
[0019]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APP應用的發布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20]SUAPP配置完成后,S2、執行第一次打包操作;
[0021]S3、應用主提交將第一次打包后的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的請求;
[0022]S4、應用發布平臺對該APP應用進行自動審核,審核內容包括:APP主的身份實名認證、該APP應用在互聯網上的MUA數和該APP應用內的內容量,當上述內容均符合要求后,應用發布平臺判定該APP應用通過審核,S41、如果不符合要求,則結束發布;
[0023]S5、如果通過審核,則對該APP應用進行第二次打包,將“審核通過”標簽打包入該APP應用中,S6、并允許該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
[0024]APP配置完成后得到一個APP應用,然后通過兩次打包操作完成該APP應用的自動審核過程,第一次打包之后,以一種被應用發布平臺所認可的方式等待被審核,審核通過后,則進行第二次打包,并允許其在應用發布平臺的發布,這樣很清晰將審核發布過程分為兩次打包操作,保證了應用發布平臺自動審核的有序高效進行。
[0025]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APP應用在APP開發平臺上配置完成,APP開發平臺針對特定類型的APP應用發布更新信息,S2、并檢測APP開發平臺中標記有“審核通過”標簽的APP應用,S21、僅對此類APP應用發布更新提示信息,這樣可以保證APP應用可以滿足用戶日益提高的需求,保持其在APP應用市場更好的競爭力,而且只對標記有“審核通過”標簽的APP應用進行更新,這樣可以更好的保證發布到應用發布平臺的APP應用的高質量。
[0026]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在第一次打包操作完成后,該APP應用被上載至文件服務器,僅允許該APP的應用主下載該APP應用,執行查看或編輯操作,如果APP的應用主在將APP應用提交發布請求之后,如果想要進行修改則可以進行修改或編輯,這樣既方便了 APP應用主,又有益于提高審核通過率,從而提高APP應用市場的多元性。
[0027]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通過應用發布平臺下載的APP應用發布內容為通過審核的內容,而通過APP開發平臺下載的APP應用內容為應用主編輯的內容,設計兩個平臺,可以很好的將未通過審核的APP應用和已審核通過的APP應用分開,避免混亂。
[0028]所述的APP應用的應用發布方法中,通過APP開發平臺下載的APP應用內容用于在第三方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而不止是局限于某一個應用發布平臺,第三方應用發布平臺數量很多,這樣可以很好的擴大APP應用的發布范圍,擴大該APP應用的市場影響力,。
[0029]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該APP應用在互聯網上的MUA數為該APP應用在第三方應用發布平臺的MUA數。
[0030]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中,符合要求是指符合人為設定的要求,而審核判斷由應用發布平臺自動進行,這樣可以較為方便的隨著客觀條件的改變而改變APP應用發布的條件,比如用戶體驗數據,使得經由應用發布平臺發布的APP應用可以越來越符合用戶的要求。
[0031]盡管本發明的實施方案已公開如上,但其并不僅僅限于說明書和實施方式中所列運用,它完全可以被適用于各種適合本發明的領域,對于熟悉本領域的人員而言,可容易地實現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離權利要求及等同范圍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發明并不限于特定的細節和這里示出與描述的圖例。
【權利要求】
1.一種APP應用的發布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PP配置完成后,執行第一次打包操作,并會得到一個數據包; 應用主提交將第一次打包后的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的請求; 應用發布平臺對該APP應用進行自動審核,審核內容包括:APP主的身份實名認證、該APP應用在互聯網上的MUA數和該APP應用內的內容量,當上述內容均符合要求后,應用發布平臺判定該APP應用通過審核; 通過審核后,對該APP應用進行第二次打包,將“審核通過”標簽打包入該APP應用中,并允許該APP應用在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其特征在于,APP應用在APP開發平臺上配置完成,APP開發平臺針對特定類型的APP應用發布更新信息,并檢測APP開發平臺中標記有“審核通過”標簽的APP應用,僅對此類APP應用發布更新提示信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次打包操作完成后,該APP應用被上載至文件服務器,僅允許該APP的應用主下載該APP應用,執行查看或編輯操作。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應用發布平臺下載的APP應用內容為通過審核的內容,而通過APP開發平臺下載的APP應用內容為應用主編輯的內容。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APP開發平臺下載的APP應用內容用于在第三方應用發布平臺上發布。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其特征在于,該APP應用在互聯網上的MUA數為該APP應用在第三方應用發布平臺的MUA數。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APP應用的發布方法,其特征在于,符合要求是指符合人為設定的要求,而審核判斷由應用發布平臺自動進行。
【文檔編號】G06F9/44GK104461530SQ201410721320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2日 優先權日:2014年12月2日
【發明者】欒潤峰 申請人:北京金和軟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