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計算機的智能信息處理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計算機的智能信息處理裝置,包括遠程計算機組和智能手機裝置,在遠程計算機組上設有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A,在智能手機裝置上設有用于確認身份用的指紋識別裝置和密碼輸入裝置,以及用于傳遞視頻信息用的攝像頭和麥克風,智能手機裝置還具有BDS定位裝置。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將當下以及下一代即將流行的通信技術:智能手機、4G網絡和BDS北斗導航系統結合起來,通過指紋識別裝置和密碼輸入裝置可主動識別接入計算機信息傳遞系統的人員的身份,同時BDS定位裝置可以提供準確的位置信息,若相關的位置信息不符,可以由遠程計算機組直接屏蔽該條線路,整體系統高效便捷,極具實用價值。
【專利說明】一種用于計算機的智能信息處理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計算機的智能信息處理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公知的【技術領域】,信息化社會的今天,信息傳遞的方式多種多樣,給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加深了人們之間的實時聯系,在實際的環境中,經常需要面對多個外地出差的人員以及內部人員需要同時進行會議,以討論解決一些事務,或者對一些決策進行不記名的表決,現有的視頻電話會議還未能脫離有線的環境,同時保密性不佳。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用于計算機的智能信息處理裝置,可以通過內部單獨的計算機組進行信息的傳遞,提高信息傳遞的保密性。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計算機的智能信息處理裝置,包括遠程計算機組和智能手機裝置,在所述遠程計算機組上設有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A,且所述智能手機裝置通過與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A相配對的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B和遠程計算機組交換信息,在所述智能手機裝置上設有用于確認身份用的指紋識別裝置和密碼輸入裝置,以及用于傳遞視頻信息用的攝像頭和麥克風,所述智能手機裝置還具有BDS定位裝置,且所述BDS定位裝置傳遞位置信號至遠程計算機組中,所述遠程計算機組電連接設有多媒體會議中心。
[0005]進一步的,作為一種具體的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多媒體會議中心具有投影機、音響設備。
[0006]進一步的,作為一種具體的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在所述遠程計算機組上設有信息存儲裝置。
[0007]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將當下以及下一代即將流行的通信技術:智能手機、4G網絡和BDS北斗導航系統結合起來,通過指紋識別裝置和密碼輸入裝置可主動識別接入計算機信息傳遞系統的人員的身份,同時BDS定位裝置可以提供準確的位置信息,若相關的位置信息不符,可以由遠程計算機組直接屏蔽該條線路,整體系統高效便捷,極具實用價值。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中:1.遠程計算機組,11.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A,12.信息存儲裝置,2.智能手機裝置,21.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B,22.指紋識別裝置,23.密碼輸入裝置,24.攝像頭,25.麥克風,26.BDS定位裝置,3.多媒體會議中心。【具體實施方式】
[0011]現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
[0012]如圖1所示的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計算機的智能信息處理裝置的優選實施例,包括遠程計算機組I和智能手機裝置2,在所述遠程計算機組I上設有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All,且所述智能手機裝置2通過與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All相配對的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B21和遠程計算機組I交換信息,在所述智能手機裝置2上設有用于確認身份用的指紋識別裝置22和密碼輸入裝置23,以及用于傳遞視頻信息用的攝像頭24和麥克風25,所述智能手機裝置2還具有BDS定位裝置26,且所述BDS定位裝置26傳遞位置信號至遠程計算機組I中,所述遠程計算機組I電連接設有多媒體會議中心3。
[0013]所述多媒體會議中心3具有投影機、音響設備。
[0014]在所述遠程計算機組I上設有信息存儲裝置12。
[0015]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將當下以及下一代即將流行的通信技術:智能手機、4G網絡和BDS北斗導航系統結合起來,通過指紋識別裝置和密碼輸入裝置可主動識別接入計算機信息傳遞系統的人員的身份,同時BDS定位裝置可以提供準確的位置信息,若相關的位置信息不符,可以由遠程計算機組直接屏蔽該條線路,整體系統高效便捷,極具實用價值。
[0016]以上述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實用新型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計算機的智能信息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遠程計算機組(I)和智能手機裝置(2),在所述遠程計算機組(I)上設有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A (11),且所述智能手機裝置(2)通過與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A(Il)相配對的4G信息接收/發送裝置B(21)和遠程計算機組(I)交換信息,在所述智能手機裝置(2)上設有用于確認身份用的指紋識別裝置(22)和密碼輸入裝置(23),以及用于傳遞視頻信息用的攝像頭(24)和麥克風(25),所述智能手機裝置(2)還具有BDS定位裝置(26),且所述BDS定位裝置(26)傳遞位置信號至遠程計算機組(I)中,所述遠程計算機組(I)電連接設有多媒體會議中心(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計算機的智能信息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媒體會議中心(3)具有投影機、音響設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計算機的智能信息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遠程計算機組(I)上設有信息存儲裝置(12)。
【文檔編號】G06F21/32GK203606829SQ201320804797
【公開日】2014年5月21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10日
【發明者】魯慧民 申請人:魯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