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包括平板電腦主體,還包括:NFC模塊,用于數據交換;NFC天線,用于接收或/和發射數據;所述NFC模塊的輸入部與平板電腦主體的平板電腦CPU通信連接,所述NFC模塊的輸出部與所述NFC天線連接。本實用新型除了具有平板電腦的基本功能外,還具有可近距離無線通信的優點。
【專利說明】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
【背景技術】
[0002]NFC英文全稱Near Field Communication,是近距離無線通信的意思。NFC的操作頻率為13.56MHz,操作距離約為IOcm之內;NFC的傳輸速率可分為106kbps/212kbps/424kbps三種。平板電腦由于其功能強大,操作簡便,攜帶方便而越來越受到人們喜愛,可以如何使平板電腦同樣具有近距離無線通信功能,而實現集公交卡、加油卡、社保卡、銀行卡、門禁卡、會員卡和商場儲值卡等于一體的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尚未有文獻公開。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了克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目的是向社會提供一種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該平板電腦除了具有平板電腦的基本功能外,還具有可近距離無線通信的特點。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包括平板電腦主體,還包括:
[0005]NFC模塊,用于數據交換;
[0006]NFC天線,用于接收或/和發射數據;
[0007]所述NFC模塊的輸入部與平板電腦主體的平板電腦CPUll通信連接,所述NFC模塊的輸出部與所述NFC天線連接。
[0008]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改進,在所述NFC模塊的輸出部與所述NFC天線之間還設有NFC磁場強度偵測模塊。
[0009]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改進,所述平板電腦CPU與所述NFC模塊是封裝在一起的。
[0010]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改進,所述NFC模塊與NFC磁場強度偵測模塊是封裝在一起的。
[0011]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改進,所述NFC天線是設計在平板電腦的主電路板上的。
[0012]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改進,所述NFC天線是電池封裝形式。
[0013]本實用新型除了具有平板電腦的基本功能外,還具有可近距離無線通信的優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例的平面結構示意圖。
[0015]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例的平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請參見圖1至圖2,圖1至圖2所揭示的是一種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包括平板電腦主體1,還包括:[0017]NFC模塊12,用于數據交換;
[0018]NFC天線13,用于接收或/和發射數據;
[0019]所述NFC模塊12的輸入部與平板電腦主體I的平板電腦CPUll通信連接,所述NFC模塊12的輸出部與所述NFC天線13連接。
[0020]本實用新型中,在所述NFC模塊12的輸出部與所述NFC天線13之間還設有NFC磁場強度偵測模塊14,用于偵測在使用時,是否有其它的相同的具有NFC模塊的移動終端在使用。
[0021]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平板電腦CPUl I與所述NFC模塊12是封裝在一起的;顯然,所述NFC模塊12與NFC磁場強度偵測模塊也可以是封裝在一起的。這種有利于電路板的更小化設計。
[0022]本實用新型中,所述NFC天線13的位置設計可以有幾種方式,一種是可將NFC天線13設計在平板電腦的主電路板上的;另外一種是可將所述NFC天線13設計成與平板電腦的電池封裝在一起的形式。
【權利要求】
1.一種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包括平板電腦主體(I),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NFC模塊(12),用于數據交換; NFC天線(13),用于接收或/和發射數據; 所述NFC模塊(12 )的輸入部與平板電腦主體(I)的平板電腦CPU (11)通信連接,所述NFC模塊(12)的輸出部與所述NFC天線(13)連接;在所述NFC模塊(12)的輸出部與所述NFC天線(13)之間還設有NFC磁場強度偵測模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電腦CPU(11)與所述NFC模塊(12)是封裝在一起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NFC模塊(12)與NFC磁場強度偵測模塊是封裝在一起的。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NFC天線(13)是設計在平板電腦的主電路板上的。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帶有NFC功能的平板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NFC天線(13)是電池封裝形式。
【文檔編號】G06F1/16GK203386109SQ201320397636
【公開日】2014年1月8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5日 優先權日:2013年7月5日
【發明者】鄧偉廷 申請人:鄧偉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