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利用已有網絡信息展示體實現商品電子交易的方法與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子商務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利用已有網絡信息展示體,通過API接入實現電子商務交易流程的方法與裝置。
背景技術:
在現有的電子商務實施方法中,實現電子商務交易的手段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入駐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然后告訴用戶去這個電子商務平臺完成交易,相當于是將用戶引入到了另外一個平臺去實現交易流程;另外一種是開發電子商務模塊或者系統進行實施。而這些方式,除了需要進行商品的信息維護以外,還需要投入人力、物力進行商品銷售信息發布、電子商務軟件研發。有著運維成本高、周期長的缺點。無法利用自己已有的網絡信息展示渠道快速、簡易的實現電子商務交易體系。在一些企業網站、手機應用程序、社區中,會存在商品介紹性質的信息,現有的電子商務模式無法讓銷售者利用這些已有的商品信息展示渠道快速實現電子商務流程。比如無法在自己還沒有研發交易模塊的情況下,在自己企業網站的產品介紹頁面,快速讓用戶購買這個商品。因此,如果能夠在現有的無交易功能的網絡信息展示體中,比如傳統企業網站中,以一種簡單、快捷的方式,加入商品銷售API,同時銷售者預先申請一個交易帳戶,就能通過原有的商品介紹頁快速的實現電子商務交易流程,銷售者不需要再去維護商品介紹信息(因為他原有的信息渠道已經有了商品詳細信息了,比如企業網站中的產品介紹頁面),也不需要去開發下單流程、支付接口、訂單管理等配套功能(這些功能都由本發明所提供的位于服務端的裝置與商品銷售API配合完成),銷售者只需要加入商品銷售API,且傳入要銷售商品的名稱、價格、屬性,當信息再次展現時,就能顯示出對應的商品購買按鈕或者入口,購買者就能在閱讀完原有的信息介紹體后,直接在原有信息體的基礎上完成商品的購買、下單,而銷售者則利用本發明提供的下單平臺、管理平臺,就能輕易實現電子商務銷售,本發明則會降低電子商務實施的門檻,以及提高電子商務實施的效率。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背景技術中所指的缺陷,本發明提供一種利用已有網絡信息展示體實現商品電子交易的方法與裝置,可以快速的完成商品交易功能的部署。同時,為部署者提供相應的電子商務商品交易流程管理方法及裝置。本發明受益群體可以是傳統的企業網站主、手機程序主、論壇發貼人等信息持有人。本發明為用戶提供一個平臺裝置,用戶登錄平臺申請一個接入API,加到自己待銷售商品的信息頁中。當用戶加入了這個API在頁面中后,消費者在瀏覽這些信息體時,就能看到商品的銷售入口,通過銷售入口的引導,消費者可以完成商品購買。所有涉及到商品的銷售數據、模塊,均在本發明提供的平臺裝置中完成。
銷售者、交易者直接利用本發明提供的方法與裝置完成交易,均可以不再另行開發電子商務模塊。所述實現電子商務商品交易的方法與流程為:
商品銷售者訪問本發明所提供的平臺申請電子商務帳戶,其中包括了涉及到交易的聯系方式、付款方式。商品銷售者登錄帳戶后,申請商品購買入口 API,這是一段由JavaScript、HTML、程序代碼組成,這個入口 API中同時包括本發明涉及到的服務裝置地址。這段代碼主要負責商品購買按鈕在信息展示頁的展現以及商品銷售信息與服務端的傳遞。商品銷售的價格、名稱、商品屬性信息可以在申請代碼時配置完成,也可以在后期使用時通過API動態傳送。商品銷售者將申請到的商品銷售代碼,插入至希望進行在線銷售的原信息展示體中。在此環節中,如果申請代碼時未配置商品銷售信息,則可以在插入的代碼體內,通過程序變量、參數的方式配置商品銷售數據,包括商品名稱、價格、商品屬性信息。代碼部署完成后,商品購買者在訪問插入了購買API的信息展示體時,依然可以看到插入購買API前原有的信息展示內容,同時,還看到了由API產生的購買入口引導標識。瀏覽者只需要點擊由API產生的標識就可以進入購物流程。商品購買者點擊購買標識,通過標識中預設的商品銷售參數與服務裝置地址,向購買者展現出位于服務端裝置中的商品交易界面。由于購買標識是本發明所提供代碼所產生的,所以在此時,用戶實際是觸發了本發明服務端裝置中相應的商品交易流程與裝置。商品購買者,通過點擊購買入口,進入到位于本發明服務端裝置中的購買界面,完成商品的購買。在此界面中,購買者可以填寫購買信息、收件人信息,并選擇性的進行付款操作。商品被購買后,涉及到的購買信息都存儲在本發明運營商的服務端裝置中。并通過短信、郵件等方式,告知商品銷售者。商品銷售者根據用戶的訂單數據,完成商品交易。并可以在位于本發明運營商服務端的裝置中,進行訂單的管理以及數據分析。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重復利用了銷售者已有的信息展示渠道,在已有的信息展示體中,實現購物體系。即利用原有的信息展示渠道擔當起商品介紹載體,通過本發明提供的商品交易接入API與位于服務端的商品交易模塊實現電子商務交流流程。2、讓銷售者在原有老的信息展現體系上,不需要另行開發電商模塊,就能完成電子商務業務,節約開發投入。3、銷售者可以利用本發明,輕松、快速實現“官方直銷”模式,讓消費者在銷售者自有的信息渠道內完成交易。
圖1為本發明總體裝置示意圖。圖2為商品銷售者使用本發明的流程示意圖。圖3為商品購買者使用本發明的流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明提供一種利用已有網絡信息展示體實現商品電子交易的方法與裝置,可以快速的完成商品交易功能的部署。同時,為部署者提供相應的電子商務商品交易流程管理方法及裝置。本發明不但適用于計算機中信息展現體(如網站),還可以適用于各種數據展現設備(如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中的信息展現體(如手機APP、平板電腦APP)。圖1為本發明所包括的裝置,包括:
模塊101:銷售端商品交易入口 API。商品銷售者將此模塊插入在原信息展示體中,插入前或者插入時,根據API要求,配置商品名稱、價格、屬性信息。模塊102:商品交易入口展現裝置。此裝置安裝在本發明運營商服務器端,當瀏覽者訪問插入了商品交易入口 API后的信息時,通過API中配置的服務裝置地址,將位于服務端的銷售引導視圖展現在訪問者訪問的信息體中。模塊103:商品下單購買裝置。此裝置安裝在本發明運營商服務器端,由商品銷售者信息展示體中的商品銷售API或者通過API展現出的銷售入口觸發。購買者通過此裝置完成商品下單、購買行為。模塊104:商品交易管理裝置。此裝置安裝在本發明運營商服務器端,供商品銷售者管理訂單使用,通過此裝置,商品銷售者完成電子商務商品銷售流程,最終完善交易。模塊105:綜合管理與分析裝置。此裝置安裝在本發明運營商服務器端,用于管理商品銷售者信息、購買者信息、API接口信息、商品信息,同時進行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本發明除了需要使用者將圖1中的模塊101 “銷售端商品交易入口 API”添加至自己的原有信息體中,其它所涉及電子商務交易的裝置,均部署在用戶服務器之外的本發明運營商服務器端。圖2為本發明中商品銷售者使用流程,包括:
步驟201:商品銷售者訪問本發明所提供的平臺申請電子商務賬戶,其中包括了涉及到交易的聯系方式、付款方式。步驟202:商品銷售者在本發明提供的平臺獲取商品購買入口 API,其由JavaScript, HTML、程序代碼組成,其中同時包括本發明涉及到的服務裝置地址。這段代碼主要負責商品購買按鈕在信息展示頁的展現,以及商品銷售信息與服務端的傳遞。商品銷售的價格、名稱、商品屬性信息可以在申請代碼時配置完成,也可以在后期API使用時配置在API報文中。步驟203:商品銷售者將申請到的商品銷售代碼,插入至原信息展示體中。比如網站的商品介紹頁中、手機程序中。在插入代碼時,如果申請代碼時未配置商品銷售信息,則可以在插入的代碼體內,通過程序變量、參數的方式配置商品銷售數據,包括商品名稱、價格、商品屬性信息。
代碼部署完成后,瀏覽者打開插入代碼后的信息展示體,在信息展示體中,則會顯示可以讓瀏覽者達成購買行為的“購買” A 口。圖3為本發明中商品瀏覽者使用流程,包括:
步驟301:商品瀏覽者在訪問插入了購買API的信息展示體時,可以看到插入購買API前原有的信息展示內容,同時,還看到了由API產生的購買入口引導標識。步驟302:瀏覽者看到了商品購買入口,并準備購買,點擊購買標識,此時展現位于本發明運營商的服務端裝置中商品交易界面。由于購買標識是本發明所提供代碼所產生的,所以在此時,用戶實際是觸發了本發明服務端裝置中相應的商品交易流程與裝置。步驟303:商品購買者,通過點擊購買入口后展現出的位于服務端裝置中的購買界面,完成商品的購買。在此界面中,購買者可以填寫購買信息、收件人信息,并選擇性的進行付款操作。商品被購買后,涉及到的購買信息都存儲在本發明中的服務端裝置中。并通過短信、郵件等方式,告知商品銷售者。商品銷售者收到訂單后,通過商品交易管理裝置完成交易。 步驟304:商品購買者還可以通過API展現出的商品銷售入口處進入訂單查詢、信息管理模塊。
權利要求
1.一種在現有的無交易功能的信息展示體中(例如企業網站、手機程序、網絡信息)實現電子商務交易功能的方法與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網站、手機程序、信息主體擁有者,利用本發明裝置申請一段商品銷售API,并將申請的API加入至自己已有的信息體中,信息再次展現時,就能顯示一個由API產生的銷售入口,信息瀏覽者可以通過點擊這個銷售入口進行電子商務交易,銷售者不再須要開發電子商務系統、不用再次維護商品介紹信息即可為原有信息展示體添加電子交易功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入API后可以產生一個銷售入口界面。
3.通過這個界面,能夠讓消費者打開位于本發明運營商服務平臺中交易裝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本發明將銷售者自有的信息展示渠道與本發明的電子商務模塊以API接入的方式,實現了讓消費者可以直接在銷售者自有信息體中就能實現電子交易。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與其它電子商務模式比較,本發明對于商品的介紹信息展示、維護,沒有強制要求,即可以在沒有獨立的商品介紹頁的情況下,利用銷售者已有的信息體,配合上由API產生的銷售入口完成電子商務流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銷售者、交易者直接利用本發明提供的方法與裝置完成交易,均可以不再另行開發電子商務模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品銷售API是本發明的一個裝置,商品的名稱、價格、屬性信息通過API傳送至本發明運營商服務端,并且在API中包括了商品交易入口展現裝置的服務器地址。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本發明的裝置,具體包括: 1)商品銷售API; 2)商品交易入口展現裝置; 3)商品下單購買裝置; 4)商品交易管理裝置; 5)綜合管理分析裝置。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除了“商品銷售API”是添加至使用者擁有的原有信息體中,其它所涉及電子商務交易的裝置,均部署在用戶服務器之外的平臺端裝置中。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利用已有網絡信息展示體實現商品電子交易的方法與裝置,屬于計算機技術領域,該方法與裝置包括(1)商品銷售API;(2)商品交易入口展現裝置;(3)商品下單購買裝置;(4)商品交易管理裝置;(5)綜合管理分析裝置。銷售者在自己的網站、手機程序、網絡信息中加入本發明的商品銷售API傳入商品名稱、價格、屬性,加入API后的信息能在顯示時展現商品購買按鈕;銷售者利用本發明提供的下單平臺裝置、管理平臺裝置,能輕易實現電子商務銷售;銷售者不再需要維護商品介紹信息,也不需要開發下單流程、支付接口、訂單管理等配套功能;本發明則會降低電子商務實施的門檻,以及提高電子商務實施的效率。
文檔編號G06Q30/00GK103150659SQ201310117209
公開日2013年6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4月7日 優先權日2013年4月7日
發明者魏奇 申請人:魏奇